“不光是有贡献,还是大大的贡献。”大妈说。“是吗?嗯,果然是这样啊。”孝三怡然自得地喝起微凉的咖啡。
这些打零工的大妈当中,也有人已经是第二次听孝三津津乐道了,但他说得兴高采烈、唾沫横飞,谁也没办法打断他的兴头。至于正式员工,即便在休息时间也不来这个休息处,因为从第一天起,他们就已经对他的目击奇遇听得不胜其烦了。
“刑警先生对我说……”孝三从口袋里掏出香烟,存心卖关子似的慢悠悠抽完一根,“庭审时我也要亲自去一趟。 ”“咦,去法庭?”大妈们露出单纯的惊异表情,这话她们倒还是头一次听说。“这可是件大事,你这个证人果然很重要。 ”
“应该是吧。警方全仰仗我的证言了,有罪没罪,都凭我一句话说了算。凶手虽说是个恶棍,要是判了死刑,过后想想还怪不是滋味的。想到这一层,心情就有点沉重。 ”
孝三装出愁眉苦脸的样子,眼里却掩不住幸福。
实际上这两三天来,他过的日子用“光荣”来形容也不为过。只要一提起关系到命案凶手被捕的证言,谁都愿闻其详,而且听后又是惊叹,又是佩服。
这是他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体验。过去谁也不注意他,都觉得他无关紧要,他本来还以为到死都不过如此了。
然而,那起命案发生后,一切都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他的证言影响了很多人的命运,比方说,他只轻描淡写一句“我看到他了”,那个人就受到了处罚。
在公寓周边,孝三作证的事也很有名,因为他每次去附近店里购物时都会顺便谈起。“老实说,我目击到了凶手,还被警察找去作证,真麻烦啊。 ”
说到这里,对方大多会吓一跳,迫不及待地想听下文,他就装腔作势地大谈经过。不知是不是这一举动的效果,最近附近的主妇碰到他时,也会冲他打个招呼,有时还会问上一句:“那个案子后来怎样了?”每逢这种时候,孝三就隐隐觉得自己宛如明星一般。
一遍又一遍讲述的同时,内容也在不断地整理。就连本来含糊不清的地方,也在不知不觉间得到补足。事实上,这纯属添枝加叶,他自己却并没有意识到。就在浑然不觉之中,他开始产生错觉,把编造的内容当成了事实。
案发一周后,又到了周六,孝三来到惯常光顾的杂煮店,尔后想起还没与这家铺子的老板聊过目击凶手的事。“那个凶手还没认罪吗?”他佯作不经意地开口问道。头缠毛巾的老板表情有点茫然。“呃,那个凶手?你在说什么啊?”
“就是那件事啊,在前面小巷发现尸体的命案。”孝三语带责怪,似乎在说,怎么这么快就忘了?那么耸动的案件,一般人一辈子也碰不到一回。
“哦,是说那个案子啊,不晓得怎么样了。我没看报纸,不太清楚。”老板答道。看他的表情,明显更关心锅的火候。孝三很想咂嘴。才过了一周而已,为什么就这样漠不关心?这可是近在咫尺的杀人事件啊。但不光这位店主这样,从昨天开始,工厂的同事,附近的邻居,也都渐渐不再议论这起案子了。
在他们看来,既然案子与己无关,自然不可能一天到晚挂在心上,随着时间流逝慢慢淡忘也是理所当然。况且孝三的话也已经听得够腻了。
然而,孝三并没有察觉这个事实。正因没有察觉,他开始感到焦急。在他心里,已经把这起命案和他的存在价值联系到了一起,命案被淡忘的时候,也就是他被淡忘的时候,到那时,他又不得不回归之前那种平凡、无趣而又郁闷的生活了。
“那个凶手呀,”孝三往杯里倒上啤酒,喝了一口润润喉咙,“我凑巧在现场目击到了,然后把他的特征告诉了警察,这才逮捕归案的。 ”“咦,这样吗?”老板看来着实吃了一惊。“是啊。我上周不是也来过这里嘛,就在之后回公寓的路上看到的。 ”“真没想到,这可是件很了不起的事。 ”头一遭听到这番秘闻的老板,反应正如孝三的期待。他当下絮絮谈起这个故事,语气已经熟极而流。老板不时附和上一两句“这真叫人吃惊”、“太厉害了”,于是他的口齿就愈发伶俐。比平常多喝了一瓶啤酒后,孝三起身离开杂煮店。晚风吹在发热的脸上,好不舒服。他顺着和上周同样的路线回公寓,边走边想,当时压根儿就没想到,那不经意的一瞥后来竟如此重要。忽然,他停下脚步。他想起了某个情景。上周从杂煮店出来,还没走到那条小巷的时候,他曾和一个男人擦肩而过。此刻这记忆蓦然兜上心头。孝三感到脑袋骤然发烫,心开始狂跳,鬓角流下一滴汗珠,冰冷得让人恶心。接着腿也颤抖起来,几乎连站都站不住了。他晃晃悠悠地迈出脚步。“红灰条纹……红灰条纹……”他像念咒般一遍遍念着。红灰条纹的毛衣,是那时擦肩而过的男人穿的。瘦尖的脸、稀疏的眉毛、长长的头发,也都是那个人的模样。那些根本就不是凶手的特征。在看到小巷里发生的事情之前,他刚碰到过那个人,就此把他的特征错当成了凶手的。而且……那个与孝三擦肩而过的男人,就是山下一雄。与山下擦肩而过后,孝三才在小巷里看到那两个扭打在一起的人。山下不是凶手。毋宁说,孝三正足以证明他的无辜。得赶紧去找警察,孝三想,然后把真相和盘托出。可是,如果说出实情,别人会是什么反应?孝三仿佛看到了警察怒发冲冠的样子。因为孝三的证言,他们才逮捕了山下,如今却又跑去作证说他是无辜的,他们不气得发疯才怪。周围的人也肯定不再理睬自己了,孝三想。“夸夸其谈得跟真的似的,结果居然是记错了。 ”“什么嘛,原来是这样。其实我早就觉得奇怪了,那么迟钝的一个人,怎么可能记得凶手的特征?”“被他耍了的警察肯定也很头疼。 ”“最郁闷的还是错抓起来的人。竟然因为别人认错了而平白被捕,简直是无妄之灾。 ”
“听说这次他又证明那个人是清白的。 ”“那种话也能信?太蠢了。 ”孝三仿佛听到了众人的唾骂声。轻蔑过后,等待他的一定是比以前还要冰冷、还要黑暗的无视。
不能说出真相,孝三想,只能坚持原来的证言。我确实看到凶手穿着红灰条纹的毛衣,但是不是山下就不知道了。虽然我说过他很像凶手,但并没有百分百肯定。也可能是认错人了。就算搞错了,那也是警察的责任,怪不得我。如果山下不是凶手,只是刚好那晚穿着红灰条纹的毛衣,那就纯属巧合。凶手也穿了,他也穿了,就是这么回事。
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向公寓时,孝三坚定了今后的应对方针:绝不向任何人透露自己记错对象的事,绝不推翻先前的证言。不久,他走到那条小巷前,像那晚一样往里张望。巷子里比他想象的还要幽暗。他蓦地想起一件事,不由得屏住呼吸。这地方如此幽暗,根本就不可能分辨出人的衣着长相。他同时还想起,上周在这里看到那两人的身影时,也是暗得看不出一点细节。
妈的,为什么暗成这个鬼样?他环顾四周,发现答案就在斜上方。电线杆上路灯的荧光管早已老旧,光线微弱,闪烁不定。孝三只觉胃里像被塞进了重物一样,两颊也抽搐不已。他急急向公寓走去,一进房间就无力地跌坐在没叠的被子上。他脑中一片混乱,拼命地思索着。警察知不知道路灯的事?他们好像没在夜间勘查过现场,应该还不知道。可说不定哪一天就会知道。审判的时候,辩方也很可能提出反驳,强调在那样昏暗的地方,不可能看清毛衣的花纹。孝三透过窗子俯视案发现场,那里路灯依然昏暗。他颤巍巍地站起身,环视室内,最后目光停在流理台上方安装的荧光灯上。这支灯管和路灯用的规格相同。
与此同时,警方这边事态也急转直下,人人困惑不已。“到底怎么回事?那家伙才是真凶?”负责侦办这起命案的警部朝着部下怒吼。
“是的,看来是这样。他对现场情况的供述与事实一致,从他交代的抛弃凶器的地点也找到了带血的刀,他还持有被害人的钱包。”部下答道。
“钱包里还装着钱?”
“对。有现金十万出头,其他的据说是花掉了。 ”
“伤脑筋。”警部一脸扫兴。
让他们陷入尴尬的,是今天其他警局逮捕的一个抢劫犯的口供。此人供认,下田春吉也是他杀的。他说自己和下田素不相识,只是正想找个有钱人打劫一把时,刚巧就碰到了他。
“那家伙作案时穿的什么衣服?”
“听说是茶色夹克。 ”
“那和目击证人的说法对不上啊。 ”
“是的,那个目击者还说,两人站在小巷里说话,这也和凶手的供述相矛盾。 ”“伤脑筋。”警部又嘀咕了一次,嘎巴嘎巴活动着脖子,“普通老百姓的证言真真假假,就因为这样才难办。 ”“他们的话多少有点靠不住。我对您报告过路灯的事吧?”“是说荧光管旧得很?”“是的。光线那么暗,不太可能看清巷子里的人穿什么衣服。那个声称看到了的人,只怕多半是看错了。 ”
等到十二点一过,孝三悄悄出了房间,手里握着从流理台上方卸下的荧光管。来到安有路灯的电线杆下,他把荧光管插进腰带,确认周围一个人都没有后,猛地跃上电线杆,然后手足用力,拼命往上爬。今晚一定要换掉灯管。这样警察或许就不会察觉了。不想被任何人觉得,自己的证言是信口开河。他平常难得运动,加上挺着个啤酒肚,要爬上电线杆实在是难如登天。他喘着粗气,流着口水,拼命向上攀爬,汗水直渗进眼睛。终于爬到了伸手可以够到路灯的高度,他竭力伸直左臂,卸下旧灯管叼在嘴里,接着拔出插在腰带里的荧光管。他再度伸出左臂,正要把灯管装到路灯上时 -右手倏地一滑。往下直坠的时候,种种思绪掠过心头。其中包括,不如就这样死了算了。但他并没有死,只是昏了过去,直到被附近派出所的警察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