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宠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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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出国前的最后一段日子,我再没有见过徐伟。

却没有想到,已经提着行李check in之后,在候机厅见到了他。他说:“我只想单独跟你说两句话。”那种低迷懊悔的语气,我一辈子也忘不掉。

我说:“你说。”

他说:“馨馨,对不起。”

我说:“嗯,还有么?”

他说:“还有……没了。”

我说:“保重。”然后转身就走了。

他在我身后说:“还会……回来么?”

我没有回头,只是对着空气轻声说:“会的。”

在五千尺的高空,我寻找他的身影,一无所获。

一路睡到加利福尼亚,直到见到小煜,终于清醒了些。

小煜很高兴,帮我提行李,笑着说:“要呆多久?”

我见到弟弟自然也是非常兴奋,摸着他的头说:“那要看你招呼的怎么样了。”

小煜一瞪眼,闪过我的手,“啧,姐,我都多大了,改了这个毛病吧。”

我呵呵笑,“你多大了都是我弟弟!”

真好——跟弟弟在一起,在这样一个全新的环境中,清新爽快。

加利福尼亚的气候完全不同于B市,这里夏天潮湿闷热,冬天阴冷风刺骨,与B市干燥的气候大相径庭。初来,我有些不适应,即使每天呆在空调房也觉得全身黏腻潮湿,总是洗不干净的感觉。

小煜本来是跟一个泰国小伙子合租了一间房,但因为我来了,便退了房子,我们姐弟搬到一块儿住。我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外面的大太阳,抱怨着说:“这是什么糟糕的气候,真是腻死了。”

小煜笑话我,“温带海洋气候。这点小常识也不懂。”

我扔过去一本书砸他,“臭小子,大不敬!”

他轻松接过书,笑着凑近我,“姐,都来大半个月了,一直宅着,不出去走动走动么?”

我伸个懒腰,“天气太热,不想动。”

然后他便不说话,就那么看着我,直到我被看得发毛,“有话说。”

他摸着下巴,极严肃的问我,“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昨晚我见你在写申请,要在这久留?”

“觉得这里环境不错,你的学校也挺好,就想在这读个研究生,反正爸妈也不反对我继续学习。”

小煜眉头一收,“你有事瞒着我。”

其实我挺怕这个弟弟,他严肃起来,并不比徐伟好多少。

“额……没有,你想多了。”

他跟我对峙,我不能先弱下来,便只能硬着头皮接招。终于还是他先缴械投降,叹了口气,“从小你就是这样,死撑。姐,这并不好。”

我打了他一下,“少来教育我,管好你自己。”

他无奈的笑笑,耸耸肩,“随你。今晚学校有个舞会,要来参加么?”

我下意识的要拒绝,他却先拧起了眉,“再这样下去你就要发霉了。”我无奈,只能同意了。

小煜很高兴,拉着我去选衣服,差点就要订机票飞到巴黎去选,我皱着眉说:“什么大场合?至于这么兴师动众么?”

“当然,就算是小场合你也要做最漂亮的那个。今天有我许多同学在场,你一定要像在家里那样,女王全场。”

暖流划过每一个神经末梢,我想,就算是生活再难,有这样一个弟弟,也足够温暖我。

他不过就是要让我高兴。其实我知道,他看出我情绪的消极,想方设法要让我开心。既然小煜都做到这个份上,我要是再不领情,实在说不过去。

拍拍他的肩膀,我说:“这里有唐人街么?”

“那里没什么好东西。”

我说:“带我去。”

在那,我选了一件旗袍,特意找了个中国师傅帮我挽了一个发髻。当我从试衣间出来的时候,小煜笑了,“姐,你真是……”

我说:“舞会么,要都是袒胸露乳的,反倒没了看头。这一身旗袍,也让他们见识见识中国女人。”

小煜坏笑,竖起了一根大拇指,“姐,再没有人比你更懂得利用优势的了。”

露脸么,无非就是特立独行。要么低调,低到尘埃里,要么高调,是全场的焦点。我不喜欢中庸。

印花水蓝色旗袍,分叉到腿根部,料子不是好料子,这么短的时间找不到什么正宗的东西,不过糊弄洋鬼子足够了。发髻松松挽在脑后,脸颊两边留出一截碎发,一根相当古朴的簪子穿插其中,一侧斜斜坠下如明月铛般的银色吊坠。

简单至极的一身装扮,却在流光溢彩的舞会上掀起轩然大波。

我挽着小煜入场,傲视四方。

我是来给弟弟撑台面的,决不能丢了小煜的脸。

他在我耳边极低的说了一句,“抢了我的风头了。”

我笑着回望他,“承让。”

白煜笑得满脸荡漾,我知道他是为我开心。

“姐姐,给你介绍个人。”小煜说。

我赶紧理了理旗袍,心想一定是哪家的姑娘,这小子,春天来了。却不成想,是个男人,还长着一张亚洲的脸孔。

巨大的水晶吊灯从高高的屋顶流泻下来,奢华的灯光铺陈整间会场,在这金碧辉煌、阔绰至极,丝毫没有一丝暧昧氛围的场合中,我竟从这个亚洲男人眼中,看出了一丝游离。

是我的心里在作祟么?

他长得极好,并不像许多亚洲人一样有一双棕色的眼珠,他的一双眸子漆黑漆黑,像上好的玄武黑石一般,不染杂质,泛着光亮,直摄人心。面部线条很柔和,却也很突出。我形容不好,就是有些矛盾。

他与徐伟不同,没有明显的霸气外露,也同秦峰不同,精明不外显,跟郭晓松也不一样,风流之气不满溢,跟程远有些相似,身上有种绅士的风度,却还是不同,他身上没有程远那般暖人的气质。

倒是与小煜有几分像,浑身透着冷,但他更冷,比我弟弟还要冷上几分。

小煜说:“姐,这位是季程,中国S市人,学建筑的。季程,这是我姐姐,白馨。”

我笑笑,向他伸出手。他也同样对我笑笑,接住我的手象征性握了握。

“季程,我姐姐已经申请了我们学校MBA的研究生,算是你学妹了。”小煜说。

“我的荣幸。”季程边说边冲我举起酒杯。

我也举了举酒杯,“不敢当。”

比冷么?还没有谁是我对手。

小煜跟他闲聊了几句便先离开了,有好多同学找他,似乎有什么事情。于是在这偌大的宴会厅一角,便只剩下我跟季程。

他没有开口的欲望,我觉得自己有种被忽略的耻辱感。我从未被这样对待过。

或许这样的气氛在他看来不算什么,但莫名其妙的,我却觉得很尴尬,若是不说句话,我很有可能窒息而死。但就在我刚要开口说话的时候,全场灯光突然熄灭,转瞬间就暗了下来。有一只手轻拍了拍我的背,低缓的声音流出,“别怕,是要跳舞了。”是季程。

果然,五秒钟之内,会场又渐渐亮了起来,不过不像是刚才一般的明亮,这回只开了屋顶四周的类似于霓虹灯的东西,使整个会场看起来昏暗暧昧。音乐声随之响起,是舒缓的蓝调。场中央有一个操着标准美音的男士说:“Dancing Time.”

于是,众人纷纷起身,一时间,场中光影流动。

我想,总算是找到了一个话题,于是便说:“要跳支舞么?”作为一个女士,主动邀请,我已经很主动了,做到了仁至义尽。

旁边没有声音,我回头看,竟、那位子竟空了,人早已不在。

我大怒!

=。=

这些日子,白煜看出我火气大,便说:“谁惹你了?还是申请不顺利?”

我说:“申请通过了,明天开始就上课。”

“那是出了什么事情?”

“那个季……”我深吸一口气,“算了,没事。”

白煜耸耸肩,没再理我。

那个季程,太骄傲,目中无人到一定境界了。我想不通他有什么资本好值得骄傲,空凭一副好皮囊么?我见过的帅哥不在少数,但还没有一个用这样的态度对我!

好在与他接触的机会并不多,过了那段时间,我便也忘得差不多了,虽说当时生气,但后来想想完全没必要,也就不在意了。

却着实没有想到,开学后没几天,我们又遇见了。

那天跟小煜在学校附近一个餐厅吃饭,中途遇见季程,小煜跟他打招呼,邀请他到我们这一桌一同用餐。看得出来,小煜对这个季程很是喜欢,也不知道有什么过人之处,能征服我这个性子相当桀骜的弟弟。

他同小煜坐在一侧,我的对面,刚刚坐下来看了我一眼便说:“终于交女朋友了?”

我诧异,抬头看他,若是没记错,舞会当天小煜介绍的时候,说得清清楚楚,我是他姐姐白馨,这人……刚刚几天?是说他记性太烂,还是……呼——呼吸有些不顺畅,许是气的。但我毕竟是白馨,白家的长女,端架子是我长项,于是我便搅着咖啡说:“季先生果真是贵人多忘事。”

小煜在一旁尴尬的咳了一声。

季程皱着眉头看我,那眼神就在说,认错了?不对么?

我大大方方伸出手,“来,再认识一下吧。我叫白馨,白煜的姐姐。”

这回,他终于知道认错人了,但脸上仍是没有什么尴尬或抱歉的表情,只是伸出手,同我交握,

“是我的错,竟没有认出白小姐。”

我狠狠攥了一下他的手,“这回,可千万记、好、了!”

他肯定很痛,却仍是温柔的笑,“一定。”

回去的路上我终是忍不下去了,对小煜说:“你都认识些什么人!”

小煜说:“他就是这样,对不认识的人冷冷的,但对熟人就完全不是这样。额……有些……奇怪,呵呵。”

我偏头看他,“你不交女朋友,不会是看上他了吧?”

小煜一惊,随即冷哼一声,“白馨,你真有想象力。”

不管怎样,我对这个季程没什么好感,打心底里讨厌!很讨厌!

从来没有人这样忽视过我!

一转眼,我在美国也有大半年了,从夏到冬,时间不知不觉滑过。小煜问我过年要不要回家,我说不要,美国这边没有这个假期。小煜撇撇嘴,“也不知道你躲着什么。”

我躲着徐伟,我不敢见他。

爸妈知道我们过年不回家,有些不高兴,因此就说要来看我们,但又因为临时有事,不得不取消行程,终于,这个新年,便只剩下我跟小煜了。

我们按着中国的日期计算了新年的日子,小煜邀请了季程到我们的公寓,三个人磕磕绊绊的包了饺子,还上演了一出面粉大战,开始吃年夜饭的时候,三个人全身都白花花的,还是很有喜感的。

在厨房笑过一阵,为了不让饺子凉了,我们只能生生忍下,到了餐厅,安静的开始吃饺子,但我仍能见到小煜和季程微微颤抖的身子。

终于,吃着吃着,三个人还是没忍住,同时喷笑了出来。

我笑得肚子难受,把嘴里嚼过的饺子吐到碗里,季程见到了,微一皱眉,我瞪他,他便无奈的笑笑,也把饺子吐了出来。小煜说你们真恶心,我说这么笑着咽东西对胃不好,于是他便也吐了出来。

虽然这个晚上跟季程如往常一样没有太多话,但过得还是很开心。

没想到,初五的时候,我最想躲的人,来了。

还带了大批部队。

以徐伟为首,秦峰一人,郭晓松带着郭晓彤,程远一人——这五个人的大部队,浩浩荡荡的驶进了我跟小煜不大的公寓。

很巧,那天季程也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