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了?安哲?”她诧异起来了。
“她还要回到曼谷去。”他把咖啡杯放下,浓浓的双眉紧束着。
“啊……”她整个的心像跌落了,哑然地说:
“怎么……你们签一个的合约……不是已经满了么?”
“她们的乐队领班……又跟他们签了合约。”他说:
“她们在那边的夜总会很受欢迎……是续约。”
“续多久?”
“半年。”
她有如被雷电所劈,傻在当地。
她以为他这次回来,她们就可以长相厮守。
他才离开一个月,她已活得像一条浮尸——再半年?……六个月,她怎么能够忍下去。
她把手中的午餐放下,用手掩脸,就这样伤心地大哭起来。
她这样大哭,是自己也料想不到的,从此刻起,她知道她生命中,没有这个男人,她是活不去。
他的手伸过来,轻轻的按在她肩头上。
“一一我不忍扔下你”他说:“我再去半年,我一定会在曼谷死掉的。”
原来他与她一样,她们深深相爱得有如鱼与水,人与空气,植物与阳光——她们是怎样也分不开了。
“跟我到曼谷去吧?”他说。
“要我……到泰国?”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干甚么?你跟母亲合不来,互不来往,”他说:
“跟我去曼谷,我会教你唱歌……”
“唱歌?”她含着泪看住他:“我……不会唱歌…,我从未唱过歌。”
“没有一出世就会唱歌的。”安哲鼓励她:
“梦露,我教你,你跟住我,到了泰国,我随便教你几招,你可以加入我们的乐队,随着乐队,每晚登台唱几首歌。”
“你认为……可以么?”
“只有这样,你才能跟她在一起。”他说:
“我当你是乐队中的一份子,夜总会的老板,才肯保你,让你在那边居留的。”
“好吧,”她于是说:“我尽力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