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痞子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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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丁叮不记得他了?她成了别人的未婚妻了?怎么可能,他不信,他无法相信。

“曲老板,我们快走吧!”江、刘、张三位老板似乎识得那男子,拉著曲笛快步离开富贵居。

曲笛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天宝坊的,他脑袋一片混乱。

他找到丁叮了,但他还是被抛下了,依旧是独自一人。

难道这就是他的命运,注定一辈子的孤独?

“丁叮、丁叮、丁叮……”他茫然若失,不停呢喃念著这两个字。

店里的客人、员工,看到向来以精明狠辣著称的曲笛忽然得了失心疯,俱皆慌乱起来。

直到有人去通知曲敏儿,才由她出面安抚了浮动的人心。随后她从送曲笛回来的三位老板口中得知今日发生之事,心下立刻有了盘算。

在曲笛的日夜薰陶下,曲敏儿已不再是三年前那毫无主见、任由命运推著往前行的弱女子。

她学会了心机,学会了手段,学会了利用自己的本钱和命运搏斗,以争取自己想要过的生活。

如今她是曲笛的左右手,因而知道了曲笛许多秘密。当然,这些秘密不是曲笛告诉她的,只不过曲笛让她掌管他手下最大的情报机构──“灭天”,每天处理那么多情报,曲笛的来历与他深藏的心事,自然也不是秘密了。

但她从来不说,也没特意向曲笛求证,就当自己不知道。曲笛不喜欢人家探查他,她不愿惹怒他,于是把满腹的秘密藏得深深的,甚至欺骗自己,她从来没发现过那些东西。

她晓得,倘若有一天曲笛千方百计调查的线索浮出海面,很可能,那便是他俩缘尽之时。

她一直祈求那一天晚一点到来,然而……时间还是到了。

从曲笛失魂落魄回到天宝坊那刻,她清楚,她能跟他在一起的日子不长矣。

从送曲笛回来的三位老板口中得知曲笛今日的全部行踪后,她细心留意,著人调查,很快,完整的情报送到她手中。

但是她捏著那张纸,实在不想给他,如果那个叫“丁叮”的女人永远都不出现,她会有机会陪在他身边一辈子的。

可是曲笛怅然若失的神情让她心痛,她不想失去他,却更不愿见他心伤;看他难过,她比他更悲哀。

她抱著绝望的心情,将那份情报送到他面前。

然而,为丁叮伤透心的曲笛并未发现曲敏儿的举动,除了口里呢喃念著“丁叮”的名字外,一点都没有注意到她。

曲敏儿闭上眼,两行泪水滑了下来。得到这份情报后,她偷偷地去看了那个让曲笛魂萦梦牵的女子。是很漂亮,却也比不上她的娇颜倾城,为什么他偏偏就是爱那个女人?

难道这就是人家说的缘分?她与他就是有缘无分,而那个女子和他却是幸运的天生一对。

她心如刀割,开口缓缓道:“忘忧,不知其真实姓名,四年前为御史柳怀犀所救,柳怀犀对她情有独锺,推却先皇赐婚,坚持要娶她为妻,因此遭贬。至新皇登基,再获重用,今朝南下苏州,表面上是光荣返乡祭祖,迎娶忘忧为妻,但传言他另负机密任务,然而无人知其所以。”

曲笛瞬间回神,茫然呆滞的眼珠子灵活转动起来。

忘忧?丁叮为什么改名忘忧?不知其真实姓名,也许是她自己都忘了呢!那夜白云庄惨剧,烈焰冲天、血溅三尺,丁叮想必也受伤不轻,丧失记忆也是有可能的。

如此丁叮不记得他,并且将成为别人的未婚妻一事,便都有了解释。

“哈哈哈……”曲笛蓦然狂笑起来。“我疑了、我疑了……”

那一口从富贵居出来就被他强逼在喉头的热血狂涌喷出,落得他一张白玉面庞艳红点点。

“为什么要管她记得与否?难道她忘记了,我就甘心收手?她是我的,从我头一回见到她开始,她就注定只能是我一个人的,哪怕是阎王爷想跟我抢人,也得踏著我的尸体走过去。”曲笛双眼圆瞪,散发出浓厚的杀意。

连曲敏儿都感受到屋里突然冷了许多,忍不住打个寒颤。“柳怀犀不是普通人,若传言属实,他身负密旨南下,身边必然有高手相随,你想从他手上抢人,没有那么简单。”

“会有多难?”曲笛张狂地一跺脚,身边一张茶几就像一块冰落入水中,缓缓地化开,一阵风吹来,那实木所制的茶几不是变成碎屑,而是彻底灰飞烟灭了。

天哪!这样高深的功力……曲敏儿在曲笛的指点下也学了三年的武功,但她从来没有想到,世间有如此神乎奇技的武学。

曲笛笑得就像天上的云那样的轻淡。“仇恨是最好的催化剂。”

因为恨得太深,所以他苦练武功,拚了命地提升自己的实力,这样要还不进步就有鬼了。

曲敏儿只见眼前黑影一晃,眼中残影犹存,他的人已离开天宝坊,远远地没入了夜空中。

曲笛离开天宝坊,一路往西行。

情报上并没有详述柳怀犀一夥人落脚何处,但他凭著心头一丝直觉,隐隐能感觉到丁叮身处的方位。

所谓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并非虚言。

忘忧……其实她的真名该叫丁叮才对。

她是四年前柳怀犀回乡祭祖,在前往苏州的路上,于官道边捡到的。

当时她身怀十八处刀伤,鲜血淋漓,除胸口一点余温犹存外,任何人看到她,都会认为她已经死了。

但柳怀犀不是普通人,他虽在朝为官,但祖辈却是开医馆的,他除了满腹经纶外,还有一身的好医术。

他用了七天的时间救醒她,又费了半年的岁月为她调理身体。

后来他祭祖完毕,回京复职,皇上有意招他为驸马,他委婉拒绝。旁人都以为他锺情丁叮,其实他是放不开礼教规范,认定在为丁叮治伤时,他几乎将她全身都看遍了,为了她的名节著想,他势必得负责。

然而皇上却不能接受他的说法,将他贬到海宁做县官。

丁叮与他一路相随,两人朝夕相处,柳怀犀这才真正爱上这温柔善良的姑娘。

未久,先皇驾崩,新皇登基,柳怀犀获重用,又重回帝都,并且接了一道密旨再往苏州。这次他除了祭祖外,的确也准备要与母亲商议娶丁叮为妻。

柳母也不是势利之人,见儿子与丁叮两情相悦,自然无阻拦的道理,许了两人的婚事,并决定下月成亲。

奈何今日丁叮在富贵居遭一名莽汉冲撞后,忽尔变得怅然若失。就连柳怀犀的细心关怀,也无法拉回她迷走的神智。

她没用晚膳,独自躲进房里,想著白天那个在富贵居里直勾勾盯著她看的男人,那样霸道、充满独占欲的视线,光用想的,就让人毛骨悚然。

拥有那般恐怖的眼神,其人心性必阴沈诡谲、狠毒蛮横,若在朝为官,必是一代奸臣;倘涉江湖,定是掀起漫天血雨的一大魔头。

她应该是厌恶这种人的,偏偏……她心底有一块地方就是惦著他不放。

她反覆思量,越想,越感到一股暖流自心头升起,泪珠就如断线的珍珠笔直往下落。

她不知道自己为何要哭,偏偏泪水狂涌不绝,怎么也停不下来。

莫非那男人与四年前的她有所纠葛,以致她就算失忆,仍对他念念难忘?

但没道理啊!如果真的难忘,怎么会搜索枯肠,依旧想不起他姓啥名谁?

“为什么哭?”一个低沈的声音蓦然自她背后响起。

她诧然回头,看见一个男人……

烛火摇曳中,他俊秀斯文的脸上溅著点点鲜血,红艳艳的唇衬著那苍白中微带铁青的脸庞,显见刚受重大刺激,内腑遭到创伤。

他应该很年轻,白皙面庞没有一丝皱纹,约二十出头。但他的头发却黑中带著银光,两鬓间夹著点点星霜,看似又像三、四十岁。

他凝视她的眼神就像焰火那般炽烈,哪怕是太阳都远远逊之。

但他却对她笑得好温柔。

她情不自禁走近他,但内心隐隐有种感觉,好像靠近了这个男人,她平静的生活将起一百八十度大转变。因此她每踩一步,心就抖一下,脚步重达千斤。

她忍不住害怕,脚步变缓,担心再走下去将迈进一团狂风暴雨中,最终打得她飘摇零落、生死不知。

他看著她,温柔的笑容中渐渐渗入悲凉,唇边那抹嫣红又增加了。

她感觉芳心似被重鞭一抽,疼得头晕眼花。

于是再也控制不住地小跑步到他面前,想掏出手绢为他拭去唇边的鲜血,却发现身上根本没有丝帕。

她紧张地看著鲜血滑落他的唇角,更多的血又涌了出来,再也顾不得男女之防,她举起袖子,轻轻拭著他唇边的血。

“为什么这样折腾自己?”大悲大喜是对人最大的伤害,他莫非不知?像他这样极端的性子,若不改上一改,必然早夭。想像这双火般眸子紧紧闭上、再也睁不开,她的心瞬间冰冷。

闻言,他如火般炽烈的眸子里迸出了两抹欣喜,灿亮得就像那正午时分的烈阳,令人不敢逼视。

她不觉有些慌张,彷佛自己的心连同身体,就要在那烈焰眸光中消融。

忽尔长臂一伸,将她搂入怀中,力道之大,像是要将她整个身子都揉进他体内。

“师姊、娘子,我终于找到你了。”他眼角泛出了水光,雾气中甚至含带著淡淡的浅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