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痞子大侠
4036700000013

第13章

三年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也还好,但已够很多事情演变;比如:王府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苏州有名的天宝坊,专营天下奇珍。

曲笛迈著方步走进城里最大的客栈──富贵居。

“曲老板。”四周人群纷纷向他拱手为礼,尽管心里对曲笛多所不齿。

他藉著打擂台进了王府,受到王老爷重用,却唆使王老爷利用皇帝丈人的身分独霸盐市,让王府财富在短短一年内,暴增十倍不止,因此也引起了无数仇恨与怨言。

导致老皇帝死后,新皇一登基便下诏书让王贵妃做了先皇的陪葬;王老爷为逃避新皇的迫害,抢先自尽;王纷被捕下狱,经大理寺审查,翻出一条条杀人放火、欺男霸女的恶行,被判腰斩。

王府一门死绝,偌大的家业全都便宜了曲笛和敏敏……噢,她现在不叫敏敏了,她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叫曲敏儿。她对曲笛的心思全在那新名字上头,奈何曲笛心底早住了人,是没有半块方寸之地容得下她了。

全苏州的人都知道,曲笛侵吞了旧主子的家产,可他手段阴狠,本身武艺更是超绝。所以哪怕人人都耻于与他交谈,但一看到他,还是得抑住心底的愤怒,乖乖行礼问好。

就像曲笛当初和王老爷说的一样,哪怕天下人都在心里骂他,又怎么样?他不痛不痒。相反地,他非常享受眼下手中的权势与富贵。

他淡笑著与周遭人一一回礼,缓步上二楼包厢。

包厢里已经坐了三个人,显然正等著他来。

“曲老板,好久不见,近来安好啊?”曲笛一进门,一个白胖矮子立刻笑嘻嘻起身行礼。

“托福、托福。曲某看张老板、江老板、刘老板面泛红光,应当也是财源滚滚、人逢喜事。”曲笛拱手还礼。

三位大老板不约而同尴尬一笑,做生意嘛,赚大钱自然是第一要紧。但曲笛贺他们人逢喜事,分明是知道他们又都纳了新妾,唉,早听闻天宝坊主人曲笛消息灵通,想不到连这等私密事也瞒不过他,果然是个厉害人物。

“三位老板何须介意,这英雄本“色”嘛!娶妻纳妾是好事,还怕人知道吗?”曲笛往怀里一掏,摸出三只白玉瓶,在三个老板面前各放一只。“曲某小小薄礼,谨祝三位新婚志禧。”

三位老板心里的疙瘩立刻尽消,内行人皆知,天宝坊除了专卖天下奇巧珍宝外,也卖一些有趣的玩意儿,比如眼前这三瓶“春风玉露丸”。

这可不是一般下三流的****,仅供人春风一度;而是真正调理男人身体的妙药,使其由内而外达到圆融平和的境界;倘使常年服用,不仅于闺房一事雄风无限,还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称之为仙丹也不为过啊!

就可惜了,这春风玉露丸太贵,一丸就要黄金百两,哪怕是巨富之家,也无法日日服用,大概就只有当今圣上有这本钱天天拿它当糖球吃。

曲笛以此为礼,比送上什么奇珍异宝更让三位老板欢喜。

“曲老板果然是个妙人。”刘老板大笑,收起了白玉瓶子。“曲老板大老远把我们邀来,又送这么贵重的礼,应当不是特意恭贺我们纳妾吧?”

江老板同时也抢过一只白玉瓶。“曲老板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只要江某办得到,断无问题。”他耍了个小手段,事先说了,曲笛的要求他办得到就做,就算到时来上一句“恕江某力有未逮”,曲笛也拿他没办法。

只是曲笛并不在乎这小小心计,他从来也没想过对他们提出任何要求,不过是想藉由此次的会面,布置他接下来的行动而已。

“呵呵呵,三位老板何必紧张?曲某不过是听闻六年一度的华山论剑将在两个月后举行,这武林盛事嘛,参与者众,必有许多商机,曲某不才,想分杯羹。但众所皆知,华山方圆百里俱是江、刘、张三位老板的势力,想上华山做生意,必得经过三位同意,这才邀三位前来一聚。”

张老板就不懂了。“曲老板,你专营的是天下奇珍,这武林大会……参加的人是很多,可能做的不过是些住宿、饮食、服饰、马匹之类的生意,这些都不是你擅长的啊!”

“张老板,这天下奇珍,也包括不世名剑吧?天宝坊近一年来也搜罗了不少天下宝剑,如太阿、鱼肠、青冥……等七口,于是想藉由这次的华山论剑小小发笔财,还请三位不要介意。”曲笛笑答。

三位老板互视一眼,曲笛做的生意跟他们的完全搭不上边,也不侵占到他们的利润,让他参一脚也无所谓,不过……

“曲老板,这一点小事,你自己做主就行了,你这样花这么大的本钱,也太客气了。”江老板拍了拍怀里的白玉瓶说。在他想来,三颗春风玉露丸就值三百两黄金,至于那些剑卖出去的利润……恐怕还高不出这个数字。

“曲某不敢与三位说假话。这剑嘛,对真正识货的武林世家来说,是可以当作传家宝的,一口卖他们千两黄金,他们也会争著要,所以利润绝对高。当然,曲某在三位的地盘上发财,也不会亏待三位,这收益的三成就让三位平分,如何?”

那三个完全只在商场上打滚,不了解武林事务的老板真的呆了,什么剑这么了不起,柄柄价值千金?

可曲笛开出的条件又很优渥,他们没道理不接受!当下,四人欢欢快快签了合同,叫了满桌酒菜,开怀畅饮起来。

曲笛不停地向他们敬酒。“蒙三位老板不弃,曲某先乾为敬,这笔生意还请三位先替曲某多多宣传,能让更多江湖人知道,这宝剑的价钱才能抬得高,到时……呵呵呵……”这会儿,他就像一名真正的奸商,谁也不知道在他那张欢笑的脸皮下,藏著山高海深的恨火。

就让所有的武林人士都来抢这些剑吧!越多人抢,江湖就越乱,越不会有人注意到他就是昔年白云庄的漏网之鱼,他便越有机会找出当年火烧白云庄的主谋者,他要那些人血债血偿!

四年了,他已经过了一千多个没有丁叮在身旁的日子,时时刻刻都像被烈火炙烤著身子那般疼痛,他受够了,也绝望了。

完全的孤独与彻底的寂寞快将他逼疯了,他差不多可以确定丁叮不在人世了,那么他还活著做什么?

在这世间仅剩一件事值得他浪费心力去完成──那就是为丁还和丁叮报仇。待得所有仇人尽皆伏诛后,他就要上穷碧落下黄泉去寻找那心中的宝贝了。

江、刘、张三位老板都是滑得出油的人物,自然听得出曲笛的话中意,这拍卖会的名声打得越响,宝剑就会有越多人抢著买,卖的价钱越能抬得高,他们能得到的利益就越多了。

“好好好。”三个人拍著胸口向曲笛保证,定将这场宝剑拍卖大会宣传得人尽皆知。

四个人直吃喝了一个时辰才迈著摇晃的脚步下楼,喝得最醉的江老板还差点一脚踏空阶梯,从楼上滚下来。

“啊!”楼下,一对正准备上来的男女吓了一跳,女子惊呼一声。

曲笛一双眼珠子就此定在那女子身上不动了。

丁叮!他大吼,以为自己叫出声了,但事实上,他紧张得全身僵硬,喉头不过发出了一些嗄哑声。

他一箭步冲到那对男女面前,盯著那女子瞧,那美丽的容颜一如他这四年来日思夜想的对象。

想起他们分别前最后一面,她舍身救他,在密室门合上的瞬间,她含泪的叮咛──

“师弟,只怕师姊以后都不能再照顾你了,你记得,要好好吃饭,别偏食,练功要勤、天冷了得添衣……”

当时,她的神情比风柔、比云软,无尽情意化作春水,点点渗入他心扉。

不知道多少个夜晚,他耳畔回汤著她的话,每每从睡梦中惊醒,双手在空气中猛抓,想要挽回那已然发生的悲剧。

但事实就是事实,满腔恨火直烧得他心头生疼,银牙紧咬到快流出血来。

她不知道,他根本不愿独活,哪怕要被碎尸万段,只要能跟她在一起,他都觉得那是人间至乐。

天下最悲哀的是什么?对他而言,那是目送自己喜爱的人一一入了黄泉,而自己却被留了下来。

偏偏他身边尽是这样的蠢蛋,幼年时的那群乞丐、及长后的丁还和丁叮全一个样。他们这样拚命救他,到底有何意义?

所有他亲近的人都死光了,独剩他一人于世间,他会快活吗?

不,没有丁叮,即便让他天天锦衣美食,他都觉得人生是一片阴暗,如地狱般凄寒。

“你是谁?为何这样看著我的未婚妻?”那男子被曲笛含带侵略性、独占意味浓厚的眼神激怒了。“忘忧,你认识他吗?”

那女子纳闷地看著曲笛,心头咚咚乱跳。他是谁?她搜遍记忆也想不出来,但是他眼底的惊讶、悲恸却让她心生不舍,她居然有股冲动想伸手抚平他眉间的皱摺……

“忘忧?”那男子又问了一句。“你识得他?”

女子咬咬牙,强忍住将曲笛拥进怀里,轻轻安慰他的冲动,缓缓摇了摇头。

曲笛只觉得胸膛好像被一块巨石砸中,火炙般的剧痛焚遍全身,一股甜腥直冲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