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夏至说。刘德谦在《“端午”始源又一说》(载《文史知识》1983年第五期)和《中国传统节日趣谈》中,则主张“有文字可考的端午始源应该是夏至”。理由:(一)从端午的两个主要风俗看,在权威的岁时专著《荆楚岁时记》中,五月初五日的节日风俗并没有吃粽子。而吃粽子却明明白白写在夏至节中——“夏至节日食粽。周处谓为角黍,人并以新竹为筒粽”。关于竞渡,隋朝杜台卿曾在岁时专著《玉烛宝典》中提出竞渡是夏至节的娱乐活动,不一定是打捞投江的屈原。(二)端午风俗的另一些内容,如“踏百草”、“斗百草”、“采杂药”、“以五彩丝系臂”等,均和屈原无关。司马彪在《后汉书·礼仪志》中的见解更明确:汉代五月初五日的风俗是来自夏、商、周时期的夏至节。(三)著名的岁时风物的著作《风华纪丽》对端午的第一个解释是:“日叶正阳,时当中夏。”意即端午节正是夏季之中,太阳正合于正阳的位置。因此,从端午节又名天中节来看,端午的最早起源的确就是夏至。
尽管端午的来历说法不一,但由于人们常在屈原身上寄托了自己的理想、愿望和情感,并从中吸取有益的营养,还是把端午看成是因为纪念屈原而产生的。
亲朋团圆月更圆
中秋节的来历之谜
中秋是团圆的时刻,相聚的日子,人们祭月、赏月、吃月饼……人们在仰望长空皎月时,总有无数的遐想。
“十分明月五分秋”,这是古人“中秋夜吟”的佳句。确实,中秋之夜,青天碧海,皓月当空,银光万里,人们赏明月,吃月饼,家家团聚度佳节。这一风俗,我国由来已久。那么,中秋节缘何而起?它的来历演变如何?诸家说法不同,主要有下列几种:
“唐明皇游月宫”说。唐代《开元遗事》上记载:中秋夕,唐明皇与杨贵妃临太液池望月。官民效仿,形成了中秋赏月的习俗。同时,《唐逸史》、《仙传拾遗》均写道:“开元中秋夜,明皇于宫中玩月,罗公远奏曰:陛下莫要至月中看否?乃取杖掷之,化为大桥,其色如银。请上同登,行至大城阙,曰:此月宫也。”《集异记》以及后来的《太平广记》同样载有此事,但陪唐明皇游月宫的却变成了处州道士叶法善。明代凌【mén?弈】初据此演化成通俗小说“唐明皇好道集奇人”,编入《初刻拍案惊奇》,说唐明皇在月宫看见了“广寒清虚之府”的金字匾额,又从宫中仙女处学得了《霓裳羽衣曲》,云云。由于它是通俗小说,不胫而走,脍炙人口,所以一般都因此认为中秋赏月自唐明皇始。
“嫦娥奔月”说。早在战国末年成书的《归藏》记载:“昔嫦娥以西王母不死之药服之,遂奔月为月精。”汉朝刘安《淮南子·览冥篇》中发展为“羿请不死之药于西王母,姮【hén?弈】娥窃以奔月,怅然有丧,无以续之。”后来张衡在《灵宪》一书中进一步把嫦娥说成了后羿之妻,偷吃了丈夫的不死药后,轻身飞月,变成蟾蜍(癞蛤蟆)。笔下似有贬意。到了六朝后,人们对嫦娥奔月寄予同情,说她登上了天帝的后庭,十分寂寞。唐代李白《把酒问月》诗道:“白兔捣药秋复春,姮娥孤栖与谁邻?”李商隐也写道:“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已有思凡归乡之意。赞誉嫦娥为美丽、聪明的贤淑女子,增添了人们对明月的无限情思。所以在唐代已开始将八月十五日夜的赏月改称祭月,盼思嫦娥回归人间。到了宋代,中秋被定为节日,祭月更为盛行。据《新编醉翁谈录》中说,京师祭月,倾城人家子女登楼或于中庭焚香拜月,“男则愿早步蟾宫,高攀仙桂……女则愿貌似嫦娥,圆如皓月。”1982年出版的《中外民间节日》一书中也说:“中秋节之所以成为佳节,还在于月亮有种种美丽的神话和传说,其中最著名的是‘嫦娥奔月’。”
“时令节气”说。近人考证,“中秋”一词,始见于春秋末年《周礼》:“中春昼,鼓击士鼓吹幽雅以迎暑;中秋夜,迎寒亦如云。”同时,《礼记》也记载:“天子春朝日,秋夕月。”这“夕月”即是拜月,可见早在春秋时代,帝王已有拜月、祭月之俗。到了魏晋,开始普及民间为赏月。唐朝时,登楼赏月已成普通习俗。韩愈在八月十五日夜写的赏月诗中赞道:“一年明月今宵多。”韦庄也有诗曰:“八月中秋月正圆,送君吟上木兰船。”另一位诗人抒怀道:“独上高楼思悄然,月光如水水如天。同来玩月人何在?风景依稀似去年。”可见,一年一度中秋节,明月最圆,秋色宜人,所以赏月、玩月成了大家的共同心愿。到了两宋,更为全国上下热闹繁华的节日。据《东京梦华录》记载:“中秋节前,诸店皆卖新酒,重新结络门面彩楼……中秋夜,贵家结饰台榭,民间争占酒楼玩月。丝【huán?弈】鼎沸,近内庭居民,夜深遥闻笙竽之声,宛若云外。闾里儿童,连宵嬉戏。夜市骈阗,至于通晓。”通宵达旦地赏月,原因何在?南宋吴自牧的《楚梁录》中明确记载说:“八月十五日中秋节此日三秋恰半,故谓之中秋,此夜月色倍明于常时,又谓之月夕;此际金风荐爽,玉露生凉,丹桂香飘,银蟾光满,王孙公子,富家巨室,莫不登危楼临轩玩月……”这一风俗,延及明、清时代。辛亥革命后民国时期,又正式将中秋宣布为“秋节”,所以久盛不衰,深入人心。至于“嫦娥奔月”,“唐明皇游月宫”等,都是人们在赏月时遐思冥想,而编造出来的神话。
中秋月饼的起源,历史上也有不同说法。一说是唐高祖年间(公元618年—公元626年),北方突厥常常侵犯,高祖虽多次派兵征讨,却难以平定。至太宗李世民,一次大将李靖亲自率部出征,转战边塞,屡建奇功,于八月十五这天凯旋归京。为了庆祝胜利,京都长安城内外鸣炮奏乐,军民狂欢通宵。当时有个到长安通商的吐蕃人,特地向皇上献圆饼祝捷。太宗李世民大喜,接过装潢华丽的饼盒,取出彩色圆饼,指着悬挂天空的明月笑道:“应将胡饼邀蟾蜍(即月亮)。”随后,分给文武百官共食之。可见早在唐代就有了八月十五吃圆饼的习俗。到宋代,吃月饼的习俗大盛。北宋诗人苏东坡诗曰:“小饼如嚼月,中有酥与饴。”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记载了八月十五中秋时“民间以月饼相遗,取团圆之义”。清代《燕京岁时》一书说:“中秋月饼,以前门致美斋者为京都第一,他处不足食也。至供月,月饼到处皆有,大者尺余,上绘月宫蟾兔之形。有祭毕而食者,有留至除夕而食者,谓之团圆饼。”
从历史中走来的三寸金莲
古代妇女缠足之谜
“三寸金莲”是历史审美标准的见证,现代人崇尚个性自然。“三寸金莲”何以成为古代女子美丽的标准之一真让人琢磨不透。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古代妇女缠足始于何时,裹足小脚为什么被称为“金莲”?却说法不一。
中国古代的神话传说中也有缠足的痕迹。传说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妻,生子启。而涂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说殷末纣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变的,或说是雉精变的,但是她的脚没有变好,就用布帛裹了起来。由于妲己受宠,宫中女子便纷纷学她,把脚裹起来。相传隋炀帝东游江都时,征选百名美女为其拉纤。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选中。她痛恨炀帝的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长三寸、宽一寸的莲瓣小刀,并用长布条把刀裹在脚底下,同时也尽量把脚裹小。然后又在鞋底上刻了一朵莲花,走路时一步印出一朵漂亮的莲花。隋炀帝见后龙心大悦,召她近身,想玩赏她的小脚。吴月娘慢慢地解开裹脚布,突然抽出莲瓣刀向隋炀帝刺去。隋炀帝连忙闪过,但手臂已被刺伤。吴月娘见行刺不成,便投河自尽了。事后,隋炀帝下旨:日后选美,无论女子如何美丽,“裹足女子一律不选”。但民间女子为纪念月娘,便纷纷裹起脚来。至此,女子裹脚之风日盛。
缠足始于五代之说,则是源自南唐李后主的嫔【yǎo】娘,美丽多才,能歌善舞,李后主专门制作了高六尺的金莲,用珠宝绸带缨络装饰,命娘以帛缠足,使脚纤小屈上作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上翩翩起舞,从而使舞姿更加优美。
而一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女子缠足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女子是不缠足的。宋代诗人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一词,咏叹缠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立宫样稳,并立双趺【fū】团;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足的第一首词。应该看到,缠足诗的写作是以缠足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足习俗。到南宋时,妇女缠足已比较多见,甚至南宋末年时,“小脚”已成为妇女的通称。但在南宋时代,妇女缠足还并不普及,缠足都要限于上层社会。宋代的缠足与后世的三寸金莲有所区别。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足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弓弯,当时称为“快上马”。所用鞋子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二色合成。目前这种缠足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裹出来的小脚要比后来的大。
蒙古贵族入主中原建立元朝之后,他们本来不缠足,但并不反对汉人的缠足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这样,使得元代的缠足之风继续发展。元代妇女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足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方江浙、岭南地区。明代,妇女缠足之风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大刖【yuè】妇女小脚,及至堆积成山,名曰金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女缠足之盛。这时期,对裹足的形状也有了一定的要求,女子小脚不但要小,要缩至三寸,而且还要弓,要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满清统治者入主中原后,起初极力反对汉人的缠足风俗,一再下令禁止女子缠足。但此时缠足之风已根深蒂固难以禁止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也正因为如此,妇女缠足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甚至远在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与此同时,女子小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这一时期,脚的形状、大小成了评判女子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一个女人,是否缠足,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人的终身大事。
那小脚又何以称三寸金莲呢?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生莲花的故事。东昏侯用金箔剪成莲花的形状,辅在地上,让潘妃赤脚在上面走过,从而形成“步步生莲花”美妙景象。但这里的“金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还有一种说法认为,金莲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但这里的金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娘的脚。
对此,有学者认为,小脚之所以称之为金莲,应该从佛教文化中的莲花加以考察。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高洁的象征。佛教传入中国后,莲花作为一种美好、高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入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在中国人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一点。故而以莲花来称妇女小脚当属一种美称是无疑的。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赤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女子小脚联系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什么要在“莲”前加一个“金”字呢,这又是出于中国人传统的语言习惯。中国人喜欢以“金”修饰贵重或美好事物,如“金口”、“金睛”、“金銮殿”等。在以小脚为贵的缠足时代,在“莲”字前加一“金”字而成为“金莲”,当也属一种表示珍贵的美称。因此,后来的小脚迷们往往又根据大小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寸之内者为金莲,以四寸之内者为银莲,以大于四寸者为铁莲。于是言及金莲势必三寸,即所谓三寸金莲。后来金莲也被用来泛指缠足鞋,金莲成了小脚的代名词。
流弊于今的敬崇
“避讳”习俗产生于何时
“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这是封建官僚的作风,但你知晓其出处在哪吗?其实它来源一个“避讳”的故事。宋代有个地方官叫田登,不许百姓喊其名“登”,“点灯”也不准叫,叫“放火”。
在中国历史上,曾流行过一种特殊的习俗。即对待君主或尊长,不能直称其名字,凡遇到和君主、尊长名字相同的字或音同的字,则用改字、空字、缺笔等办法来回避。这就叫避讳。因避讳之需要,常常要无理地改变人名、地名甚至官名,如秦时,为避秦庄襄王子楚的名讳,改楚国为荆国;司马迁《史记》中,改秦汉之际人物“蒯【kuǎi】彻”为“蒯通”,是为了避汉武帝刘彻之名讳。晋闵帝名业,改建业为建康;隋代的吏、礼、刑、工、民、兵六部,唐代改为吏、礼、刑、工、户、兵六部,也是因为避李世民的“民”字,而将“民”改为“户”的。宋代为避宋仁宗赵祯之讳,改称唐贞观年号为真观或正观。这种“无理”的改动常常会造成文献资料上的混乱,有的字缺了笔画,有的字空位不书或作空方格,有的名物制度也因此而面目全非。有时,因避讳太多,甚至还会有“下笔即妨,是书皆触”的顾虑。正如清初卢一元所说:“君讳一国,亲讳一家,当世行之,时异已耳,何流风之颓;不惟讳之口吻,而每讳之诸籍?……有讳字样者,有讳及声音者,有不相沿者,有至今相沿不改者。非特讳君,又讳及后;非特讳国,又讳及家;非特讳于一时,又讳及于后世;著之称谓,记之史乘,后更踵其弊,事愈烦而舛谬滋甚……”(《章山文集·莽谭下》)这种流弊深远的避讳习俗起源年代有以下几种看法。
一、避讳之俗始于夏商时期。钱希言的《戏瑕》说:“案《山海经》有夏后开,盖讳启名也。讳所由始矣……然则忌讳之说,三代时已有,特后世鄙浅可笑耳。”对于这种说法,有人认为缺乏根据。《尚书·五子歌》载:“太康尸位,以逸豫,灭厥德,黎咸贰。”太康是继启之后的帝王,但臣下仍直呼君主。在《胤征》篇中,仍直称继太康帝位的仲康之名。另外,据《尚书·周书》卷八,商代的君王太甲、沃丁之名都曾作过触目的书篇名。虽然今本《尚书》传自汉晋之时,其内容不可全信,但汉晋时期讳法已严,避讳必然会引起人们的注意,可以说,“汉晋人认为夏、商无避讳之俗”(陈光坚《讳源略说》见《学术论坛》1981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