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读史别裁:中国历史文化的关键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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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堕落与自赎:士大夫沉浮史(下)(3)

“特别让我感动的一件事是:一位兵家女孩,极有才华又非常美丽,不幸还没有出嫁就死了。阮籍根本不认识这家的任何人,也不认识这个女孩,听到消息后却莽撞赶去吊唁,在灵堂里大哭一场,把满心的哀悼倾诉完了才离开。阮籍不会装假,毫无表演意识,他那天的滂沱泪全是真诚的。这眼泪,不是为亲情而洒,不是为冤案而流,只是献给一具美好而又速逝的生命。荒唐在于此,高贵也在于此。有了阮籍那一天的哭声,中国数千年来其他许多死去活来的哭声就显得太具体、太实在,也太自私了。终于有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像模像样地哭过了,没有其他任何理由,只为美丽,只为青春,只为异性,只为生命,哭得抽象又哭得淋漓尽致。依我看,男人之哭,至此尽矣。”

余秋雨的这种叙述,十分煽情,而他对阮籍的猜测,过于离谱。实际上,阮籍的哭,根本不像他说得那样“抽象”。

《晋书·阮籍传》里,一开篇便有这样的一段:“籍本有济世志,属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籍由是不与世事,遂酣饮为常。”

对一个有“济世”的远大志向的人来说,因为当时严峻的政治形势的原因,客观上没有机会、主观上没有胆量去施展抱负,这无异于在真正美好的人生还没有开始就草草结束了——何况,阮籍又是一个十分有才华和学识的人。

余秋雨所讲的那段故事,《晋书》中是这样记载的:“籍嫂尝归宁,籍相见与别。或讥之,籍曰:“礼岂为我设邪!”邻家少妇有美色,当垆沽酒。籍尝诣饮,醉,便卧其侧。籍既不自嫌,其夫察之,亦不疑也。兵家女有才色,未嫁而死。籍不识其父兄,径往哭之,尽哀而还。其外坦荡而内淳至,皆此类也。”

乍一看来,这几个例子都是对阮籍蔑视礼法的描述,但是,仔细观察,会发现这几件事的不同:和嫂子道别,醉卧酒家少妇身旁,是阮籍洒脱不羁的表现。在这里,阮籍是有着他漠视礼法的对象的,一是自家的嫂嫂,一是邻居的少妇,她们都是真实的存在,而且都是作为阮籍不拘礼教的映衬而存在的。

而为兵家少女而哭,则是一个完全不同的场景。阮籍从未见过她,和她的家人也没有任何往来,却因为她韶华早逝而痛哭,单从这段话来看,很难理解。不过,结合前面阮籍的身世来看,就能够看出,阮籍去哭那个“有才色”的少女,实际上是在为自己落泪。

在那个时代,对一个正当妙龄的女子来说,还没有出嫁就死去,就如花儿刚刚开放便凋谢一般,而且那还是一个美丽而又有才华的女孩子。

有才华的人无处施展,生命虽未结束,但已黯淡;美丽的生命还未出嫁便香消玉殒,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已永远不可能到来了。阮籍感觉那个早夭的女孩子的遭遇和他自己非常相似,正所谓“同是天涯沦落人”,因此,把自己心中的愤懑与悲伤在死者的灵前宣泄无遗。

面对的是一个不再鲜活的生命,想到的是自己无法直面的人生,所哭的,是那个女孩子没有得到的;所叹的,是自己和那女孩子一样的经历。然而,阮籍哭过之后,没有其他行动,还是和以往一样每天喝酒,得过且过。

阮籍得过且过的一个特征是“青白眼”。见礼俗之士,便对人家翻白眼,见到不拘礼法、谈吐非凡的士人,则以青眼对之,由此表现自己“飘然思不群”的心理。但是,翻翻眼睛虽然能引起那些以礼法人士自居的人的不满,但是毕竟没有落下什么口实,统治者也不好因此治罪于他。更何况,他每次见到执政的司马氏时,都没有按照他自己的标准去翻白眼,反而是摆出臣子的姿态来;偶尔有对司马氏不满的时候,他也没有直接用白眼去蔑视,而是自称喝醉不能拜见,这样一来,他这种暧昧含糊的立场,为自己赢得了生存的机会。

不过,阮籍也不是一味地消极避世,在一些不能回避的大问题上,他还是妥协了。当时群臣上达给司马昭的“劝进表”就出自阮籍之手。

阮籍没有远离政治,而是在和政治玩太极拳,在双眼哭红也没看到光明的时候,他保持一种不冷不热的态度去“苟全性命于乱世”。

被背叛的遗嘱

和阮籍比起来,嵇康的立场就坚定得多。嵇康对司马氏父子掌权十分不满,这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嵇康和曹魏的皇室有姻亲关系,不过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司马懿、司马师、司马昭父子三人表面上提倡儒家的礼法道德,实际上则是“满嘴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一切为了自己掌权而运用权谋,把儒家的伦理价值玩弄于股掌之上。

作为深受儒家经典影响的士人,嵇康自然十分不满,而且,嵇康还是一个性格特别偏激的人,有什么看不惯的事情就一定要说出来。所以当时的著名隐士孙登曾经说嵇康性格过于刚烈,早晚会因此而获罪。

结果,嵇康先是拒绝了司马昭的招募,不出去做官,而后还写了一篇《与山巨源绝交书》,把推荐他做官的山涛奚落一番,进而对司马昭指桑骂槐。

因为讨厌司马懿父子三人打着儒家的幌子行弄权之实,嵇康采用了更为偏激的办法进行抵抗。既然儒家这个思想资源被司马懿父子霸占成为他们手中的“宣传单”,嵇康便不得不与此划清界限,他曾公然宣称要“非汤武而薄周孔”、“越名教而任自然”。

他还把一向和儒家思想分庭抗礼的道家老庄思想拿来作为自己对抗司马懿父子思想控制的武器,宣称自己十分仰慕“李叟寄周朝,庄生游漆园”,表现了对老子和庄子的佩服,甚至更直接地说“老子庄周,吾之师也”,并表示自己“不涉轻学”,所以不守礼法。

如果仅仅是自己不守礼法,还没有什么,执政的司马昭个人性格比较温和,还能够忍受那些行为放荡的士人。要命的是,嵇康不但自己不守礼法,而且还专门给礼法作了概括分析,号召别人也不要遵守礼法。嵇康是当时的名士,他的主张一提出,马上就会造成很大的社会影响,这是司马昭所不能接受的。

要知道,有一两个不守礼法的士人存在,是可以作为执政者宽容大度的宣传品的,而且还可以为严守礼法的朝廷带来一些有生气有活力的点缀。所以,司马昭对嵇康个人并没有什么意见,但是,嵇康却大张旗鼓地宣称礼法的害处,要求“越名教而任自然”。名教是什么?名教就是东汉以来变成那些烦琐礼法的儒家学说,嵇康要推倒名教,就相当于要推翻司马懿父子赖以建立统治秩序的思想基础,司马昭岂能不闻不问?也因为这样,嵇康的罪过,就从一个单纯的个人行为变成“危害国家安全罪”了。

有的记载上说,嵇康被杀,是因为钟会的诽谤。这显然是牵强附会的说法,嵇康在当时,是全国闻名的名士,司马昭也知道他的事迹和性情,之所以一直没有处理嵇康,就是因为司马昭觉得他的个人行为不妨碍统治,既然这样,钟会的谗言又算得了什么呢?要知道,钟会也在司马昭面前说过阮籍的坏话,司马昭还是一样地优待阮籍。所以,杀嵇康,完全出自司马昭自己的意思,和钟会的谗言无关,杀他的理由,自然是因为他公然和司马氏的统治思想对抗的缘故。

按照后人的说法,嵇康是一个对朋友十分温和的人,但是他对自己看不惯的事情,却总是要骂个痛快,这种行事的作风,和阮籍的“青白眼”实际上是一样的。不同的是,阮籍只是用眼色来表示自己的好恶,并不宣之于口;而嵇康却要说个痛快,甚至写出来让天下人共同欣赏,虽然这可以让同好者拍手称快,但是更会让反对者恨之入骨。

嵇康自己也知道这样做的危险,所以,他在《与山巨源绝交书》里面,承认他十分佩服阮籍“口不臧否人物”,说自己做不到这种境界,说明他还是深知自己和阮籍之间的区别。

在临刑前,嵇康没有说出“十八年后又是……”的豪言壮语,只是静静地弹奏了一曲《广陵散》。这是他最后的遗嘱,他的意思是,所谓功名、地位,都不过是过眼云烟;礼法、道德,也不过是镜花水月。真正永恒的,应该是人心和心中的独立精神。

然而,嵇康死后,那些原本消极避世和痛诋时政的士人们人心惶惶,有人干脆闭门不出,隐居深山;有人则好像惊弓之鸟,对政治采取了妥协的态度。

向秀是嵇康的好友,以前曾经和嵇康一起讨论时政,交换对人生、艺术的看法。他原本和嵇康一样,对当政的司马氏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但是,嵇康的死给了他很大打击,让他感觉到国家机器的可怕,于是,当他自己面对司马昭政权的招募时,不得不低头赴任。司马昭知道向秀这个人以往的表现,特意接见他,问他说:“我听说你一向有隐居的志向,为什么今天会加入我们的政权呢?”向秀回答说:“这是因为巢父、许由这样狷介的人物不识大体,不能服侍尧这样的圣人,那还有什么值得羡慕的呢?”司马昭听到之后十分高兴。

向秀的回答十分低声下气,而且把司马昭比做上古的圣人尧,这种谄媚显得有些肉麻了。而他选择入仕,也并不是一心想辅佐司马昭,而只是为了保全性命,不会重蹈嵇康的覆辙。他的仕途经历也是平平淡淡,自从和司马昭这一次会面之后再无可以书写的内容。他此后一直没有做什么显赫的官职,把在朝当成了在野,过起了“大隐隐于朝”的生活。

向秀在嵇康死后的转变,正是从“嵇康”走向“阮籍”的转变,是一种在强势的政治高压下士人不得不与之合作,却又不积极合作的生存状态。俗话说“徐庶进曹营,一言不发”,正可用来形容士人的这种生存状态。

无论是阮籍、向秀的得过且过,还是嵇康的偏激不羁,都是三国时代社会价值观念解体的情况下催生的。这个时代,节烈忠义已经变得不那么重要,得过且过也被人称为有大智慧,无论坚持什么样的人生信条,都可以在三国舞台上竞领风骚。

可是,嵇康的遗嘱,还是被背叛了,士人的独立精神,也被阉割了。而背叛这个遗嘱的人,正是他当年的好友,这是一个最令人痛心的事实。

行走在消逝中

即便是再动荡的时代,暂时性的观念和规则也必将朝着固定化的方向发展,这就是从临时性走向制度化、日常化的转变,而只有出现制度化、日常化的政策和规则,乱世的各种非常态行为出现的频率才会降低,一切走向有秩序才有可能。而从“乱世”到“太平”,正是一个从无序化走向秩序化的过程。

随着从两汉走向三国,原有的秩序逐个被打破、摧毁,人们固守的一些道德和价值观念也荡然无存,而随着三国时期“分久必合”的趋势出现,如何重建一种秩序,成为时不我待的问题。在政治上是这样,在制度上是这样,在观念上同样是这样。

事实上,无论是在什么时代,只要是从乱世走出,向着太平时代和盛世发展的时候,首先提上日程的,必然是观念问题。思想的发展往往不能与社会同步,不是太早,就是太迟,所以在现实问题解决之后,观念问题必定会凸显出来。所以,只有改变了观念,才能真正带动整个社会的秩序化进程。

进行一场思想领域的宣传或者讨论,是建立秩序必不可少的一步,所以,在秦始皇的时代,要推行中央集权的制度,前后有过廷尉李斯和丞相王绾、丞相李斯和博士淳于越等几次立国方针的大辩论;西汉中期,也为了国策转变,进行了一次重大的讨论,这就是“盐铁论”;到了20世纪70年代,还有一场对日后中国影响深远的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

而魏晋时代士人阶层的社会观与政治观的大讨论,则是围绕着用人问题展开的。

自从曹操旗帜鲜明地提出“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的用人原则并且着手实施以来,“德行”和“才能”作为用人政策中的两个主要因素,哪个更加重要的问题就成为萦绕在人们心头的疑团。到了司马懿父子掌权之后,这个问题的讨论没有停止,反而因为司马氏号称重视人才的道德修养而辩论得更加激烈。

这一场激烈的人才观讨论,就是所谓“四本论”。到底才能和性情(道德)之间是同还是异,是离还是合,很多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在今天看来,这样的讨论有些上升到理论高度了,属于纯粹讨论人性与才能的范畴,但是,在魏晋时期,这样的讨论,恰恰是为了对此前的人才观和用人政策进行清算,进行彻底的检讨,从而对现实中存在的士人阶层的社会观与政治观进行总结、批判、提升与重建。因而,这种极具现实意义的讨论显得格外重要,许多在当时地位显赫的官员也参与了讨论,统治者对此也十分关注。

过了千年,我们也许会觉得品德和才能之间的关系也许并不是非常重要,而且二者是否存在天然的关系也成了一个疑问。这是因为现代社会是开放型的,可以包容任何不同的人才,而且人才是否能对社会有益,是可以从人才的发现、选拔、审核、监督等不同的环节进行控制的,决定人才发展方向的,是社会而不是政府。

可是,在古代的帝国体制下,政府的权力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政权利用其政治力量试图垄断人才,让人才和社会土壤脱节,成为他们的禁脔。但他们忘了,政府只能就政治方面进行管理,如果在这样的基础上垄断了人才,那么人才不受政治管理的其他方面,诸如家庭、性格、爱好等内容,就成为不受监督、不受管理的脱缰野马。可见,造成才能和道德分离的,是封建帝王在用人政策上的垄断性措施,而不是社会的道德价值观念。

既然是政治让“才”与“性”分离,那么,在出现才与性之间的关系的讨论时,当权者采取什么态度来对待这样的讨论,也是“才”与“性”之间能否达到一个相对平衡、健康状态的关键因素。所以,虽然群臣们讨论得热火朝天,真正起到决定作用的,则是当权者的一句话而已。

当年,曹操的一句“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成为曹魏历史上激荡三十年的治国理念。那么,在“四本论”的讨论如火如荼的时候,又有谁能够出来一锤定音呢?

当时,名义上的执政者是曹魏的皇帝,而且曹魏的皇帝们虽然在司马氏的淫威之下不能行使治理国家的权力,但是对于一些国家的重大问题,还是有发言权的,有的时候皇帝甚至会不顾司马懿父子的脸色,发表自己的见解;而实际上的掌权者司马氏父子,则包揽了一切的大权,发号施令如同圣旨一般。这样就出现了问题:如果在才性讨论的问题上,皇帝和司马氏有不同的看法,那么应该听谁的?

这是选择的难处,但是又不能不作出选择。当时的才性讨论,看法繁多,这些看法各有短长,莫衷一是,不要说让曹魏的皇帝和当权的司马氏来选择,就是让哲学家们来选择一个结果,恐怕也是非常困难的。

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选择一条更为适合当时的道路呢?像曹操那样动用自己手中的政治力量来推行自己认可的政策吗?事实证明,无论是以残暴著称的司马师,还是对待大臣稍微宽容的司马昭,都没有这样做的实力和权威。他们只能控制宫中的皇帝,而不能控制天下人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