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充是汉代最杰出的思想家。在他留给后人宝贵的精神遗产中,有一个重要的内容,这就是他的贤人观。王充的贤人观,既批驳了关于贤人的各种世俗之论,又提出了他自己对贤人的看法。王充的贤人观包含着极有价值的人才思想,特别是对世俗贤人观的批驳,不仅在当时具有强烈的现实批判性,而且对于我们今天识别、选拔人才也具有相当的借鉴意义。
贤人是古人心目中的理想人才。什么样的人可以称作贤人,这是古代学者谈论得最多的话题之一。古人对论贤颇感兴趣,是因为在标榜“选贤举能”、“唯贤是举”的封建时代,贤人的观念与官吏的选拔有直接的关系。在汉代,关于贤人的观念有很多种说法。王充认为,这些贤人观大多是世俗之论,不利于封建国家对人才的选拔,因而他在《论衡》中,专门写作了《定贤篇》,列举了二十一种关于贤人的世俗之论,一一进行了批驳。
第一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做大官,身居富贵的人。王充指出,这种观念实际上是以富贵、贫贱来确定贤与不肖,而富贵与贤、贫贱与不肖并不存在因果的必然联系。孔子最得意的门徒颜渊就十分贫贱,但不失为人所称道的贤人,而吴国的伯嚭贵为太宰,却是公认的不肖。因此,贫贱者不一定不肖,富贵者不一定就贤。这一驳斥,表现了王充对当权统治者才能和道德的大胆怀疑和否定。
第二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侍奉国君不出差错的人。王充分析说,侍奉国君没有差错的有两种人:一种人是善于揣摩人主心理投其所好的奸滑小人,一种是以娇丽的容颜体貌来取媚国君的人。这两种人都是佞幸之徒,哪里谈得上什么贤呢?
第三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朝廷在推荐和选拔官吏时,受到大家一致称赞的人。王充辨析说,受到大家称赞的确有贤人,但更多的情况却不是这样。齐威王时,那位受到人们称颂的阿大夫,不就是一位专行贿赂、笼络人心的小人吗?一度受到朝野上下称誉的王莽,不就是一位心怀叵测的篡国大盗吗?因此,受到大家称颂的人,往往是徒有虚名的奸险之徒,而非真正的贤人。
第四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善人所称道,恶人所诋毁的人。王充说,这里首先有个问题:你能确定称道者一定是位善人,诋毁者一定是位恶人吗?如果称道者恰恰是位恶人,诋毁者刚好是位善人,那就只能令人眩惑,而不能确定到底怎样才算贤人了。
第五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拥有众多门客属徒的人,如信陵君、孟尝君、平原君、春申君等人。王充驳斥说,信陵君等人能有数千门客,是因为他们居于尊贵的地位,能给门客以利益,而不是由于他们是贤人的缘故。权势者们往往有众多的依附者,但他们常常是最肮脏、最浊劣的人,难道能够说他们都是贤人吗?
第六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得民心,并受人民歌颂的统治者。王充则认为,这个问题需要具体分析,得民心受人民歌颂的有两种情况,一是真正的圣君贤主,一是采用给人民以某些恩惠的虚伪手法骗取民心的人。如齐国的田成子为了窃取国柄,采用大斗出、小斗进的方法,就博得了民心。但这样的人,无论如何也不能说是贤人。
第七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居职有成效的人。王充反驳说,居职能否有成效,不是由贤与不肖决定的,而是由时运决定的。时当乱,尧、舜、禹也不能有作为,因而尧有水灾,汤有大旱;时当治,平庸之君也可以有所成就。同时,居职有个术的问题,凡事得术则成,失其术则败。而逢时、得术的人只是幸运之人,并不一定是贤人。况且,成败不足以论贤人,如荆轲刺秦王,虽然失败了,但仍被天下人称为义士。
第八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在家孝于父悌于弟,在朝忠于君的人,如舜、比干一类的人。相传舜的父亲瞽瞍与弟弟象几次谋害虞舜,舜仍然一如既往地孝悌其父弟。比干则因劝谏纣王,被剖心而死,是忠君的典型。王充却认为,“父兄不慈,孝弟乃章”,“主不悖乱,忠节不立”(《论衡·定贤篇》。)。一个人如果没有父兄,或父慈兄良,就难以有孝悌的名声;而人君贤明,臣子忠君的名节就不显著。因此,能得到孝悌、忠君显名的,只是极个别的情况。这样,就不能以是否有孝悌、忠君的显名来确定一个人是不是贤人。汉代是特别提倡孝道的时代,王充敢于将以孝为贤作为世俗之论予以否定,这是非常有气魄的。而且,他认为提倡孝悌是社会风气衰落的产物,这又隐射着汉代的道德沦丧。
第九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能够保全自身,免于危难的人。王充驳斥说,人生难免有危难,圣贤不同于一般人的地方,在于能够在危难之时坚守礼义,并顺利地摆脱危难。因此,文王有羑里之危,孔子有陈、蔡之厄。只是吉命的人幸运,并不是贤之所在。
第十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能够让财产、弃富贵就贫贱的人。王充反问道:“韩信寄食于南昌亭长,何财之割?颜渊箪食瓢饮,何财之让?”(《论衡·定贤篇》。)能够割让财产的必须是富贵之家,像颜渊这样的贫贱者拿什么去割让呢?但能因此说颜渊不是贤人吗?
第十一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避世离俗,清身洁行的人。王充则认为,高官厚禄是情之所欲,避世离俗往往不是人的本意,而是不得志的人所采取的举动。这种人自以为清身洁行,却非贤人。
第十二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恬淡无欲,一心全身养性的人。王充指出,讲全身养性的是道家一类人物。贤人以忧世济民为务,而不以养性为务。因此,道家与贤人殊务,讲全身养性的人绝不是贤人。
第十三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在师长有难时,能够千里随护而不失礼义的人。汉代宿儒大师皆有不少弟子,大官吏亦有很多门生,当其师长去世后,弟子、门生或千里奔丧,或千里护灵,当时称为举义千里,这成为一种风尚。王充辨析说,能够举义千里,一要家境富裕,二要体质强健,没有这两个条件就不能实行。因此,举义千里的人,不过是家富体健的人,这样的人并不一定就是贤人。
第十四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熟习儒家典籍,能聚众授徒的人。王充驳斥说,在这些开学授徒的儒者中,大多数是墨守师法、陈陈相因而缺乏创新的人。他们传授知识,如同邮递员传送信件、传令兵传达口令一样,根本不能配称贤人!
第十五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通晓古今,背诵秘隐传记的人。王充认为,能通晓古今,就必须博览,而要能背诵秘隐传记,必须是见到国家书库的人。这类人虽能强记硬诵,但实际上同儒者是一类人,也不能称为贤人。
第十六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能够统率士卒,善用奇谋,在战争中取胜的人。王充反驳说,这种人不过是韩信之徒。他们在战乱时能够发挥作用,天下太平时就不能有所作为了,而且往往会因此而带来祸患,如韩信落得个被杀的结局。这就是俗语讲的:“飞鸟尽,良弓藏;狡兔得,良犬烹。”所以,这类人更不能称作贤人。
第十七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巧言巧辩的人。王充则说,善言巧辩不过是子贡一类的人。子贡在孔门以善言著称,但却序在颜渊之下,难以为贤。而且,善言巧辩者多用其言辞淆乱是非,混乱视听,危害社会,如少正卯之流,根本不配称什么贤人。
第十八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文思敏捷,文章写得快的人。王充以为,出口为言,书笔为文,笔敏同口辩一样,不能以为贤。如汉代张汤以文笔著称,但司马迁在《史记》中将他列入酷吏,而视为苛暴之党,何贤之有?
第十九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颂、赋写得漂亮弘丽的人。王充辩难说,赋、颂写得再弘丽,也不能帮助人们明辨是非,无益教化。如司马相如、扬雄之赋,写得极其富丽,却不能分辨是非,给人以正确的启示。所以,同样谈不上贤。
第二十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坚守节操,不辱身降志的人。王充辨析说,贤人的处世原则是时行则行,时止则止。而所谓坚守节操的人则以不入仕为高,不与世争为洁,这实际上同离俗避世的人是一类,怎能说是什么贤人呢?
第二十一种世俗之论认为,贤人是那些没有缺点的人。王充驳难说,人不可能没有缺点。所谓没有缺点的人,实际上就是孔子所讲的乡原。这种人实质上不过是与世同流合污的圆滑之徒。因其圆滑,所以人们找不到他的缺点。这种人是圣贤所深恶痛绝的,何贤之有?
王充所批驳的这些贤人观,同汉代官吏的选拔制度以及由此而形成的社会风气是相联系的,是汉代官吏选拔制度在人才观上的表现。汉代官吏的选拔有多种形式,有察举、任子的名目,可因地方官推荐或靠老子当官的资格入仕,权贵家族相互察举或靠老子的资格而举步入仕途者比比皆是,这实际是权贵子弟入仕的特权形式,由此而有以富贵为贤的观念;有举孝廉的名目,可因孝行著称而入仕,因而就有了不惜采用种种手法,以猎取孝顺之名的风气,于是有以孝于父为贤的观念;有茂才的名目,可因某一方面才能特异而入仕,因而出现了向某一方向专门发展的现象,如强记硬诵通古今,磨炼刀笔以敏于笔,锻炼口舌以辩于口等,于是有了相应的以通古今、敏于笔、辩于口为贤的诸观念;有异行的名目,可因品行显著而入仕,因而有义举千里、清节自守等猎取名声的举动,于是又有了举义千里、清节自守为贤诸观念;有明经的名目,可因通经而入仕,因而出现了成千上万的知识分子皓首穷经的风气,而随之有明经授徒为贤的观念……透过王充所批驳的种种世俗贤人观,我们可以看到汉代人才观的社会风尚。
由于官吏的选拔权操纵在当权的统治者手中,统治者的腐败,使汉代官吏的选拔充斥着裙带关系、循私舞弊、贪赃枉法、选举不实、贤人沉落、小人跋扈等普遍现象,因而当时有“举孝廉,父别居”等讽刺语。王充对世俗贤人观的驳斥,实际上是对汉代官吏选拔制度和与之相联系的社会人才观念的批判。
王充在批驳这种世俗贤人观的基础上,正面提出了他对贤人的看法。一般人论贤,大多着眼于才干和成就。王充却认为,判定贤人与否,绝不能以是不是才能出众、有无成就为标准。如果拘于才能、成就论贤,就不可能有正确的贤人观,这是论贤的大忌。
那么,究竟以什么来判定一个人是不是贤人呢?王充以为,判定贤人必须抓住根本,不抓住贤人之所以贤的根本,再聪明的人也不能正确地识别贤人,但掌握了贤之为贤的根本所在,一般人也可准确地判定谁是贤人。而贤人的根本所在就在于善心。所谓善心,是指合于礼义的主观愿望或主观动机。在王充看来,“有善心则有善言,以言而察行,有善言,则有善行矣。言行无非,治家亲戚有伦,治国则尊卑有序。无善心者,白黑不分,善恶同伦,政治错乱,法度失平”(《论衡·定贤篇》。)。就是说一个人有善心,言行都能正确无误,治国治家都能合乎礼义的要求。相反,一个人没有善心,就会是非不分,颠倒黑白,危害社会。总之,王充以为有善心,就能无不善;无善心,就不能为善。这一观念,无疑是把善心看成贤人最根本的标志。
人的行为总是受一定观念所支配的。善心作为主观的动机,或主观意愿,对人的言、行是有制约作用的。一个心地善良的人总是努力去做好事,而一个心地险恶的人,总是千方百计地危害社会和人民。因此,王充的这一观点,看到了人的意识对人的行为的支配作用,是有合理的价值的。但是,他以合乎礼义为善,使他讲的善心与儒家提倡的封建伦常观念,成了异名同实的同义词。这样,观点的支配作用,在王充的贤人观中,就被具体化为封建伦常观念对人的决定作用。
从这样的认识出发,王充对贤人下了这样一个定义:“夫贤者,才能未必高而心明,智力未必多而举是。”(同上。)所谓心明,是指明于封建伦常;举是,是说行为举动合于礼义。贤人之为贤人不是才智超人,而在于思想、行为合于礼义。因此,王充又说:“故治不谋功,要所用者是;行不责效,期所为者正。”(同上。)做事不应谋求功利,应务求采用的手法合于封建伦常;行为不要追求成效,而务必使自己的行为合于礼义。这个说法同西汉董仲舒的“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在实质上是一致的。根据这样的认识,王充强调,一个人即使才智不高,功效不成,处于贫贱困苦之中,但只要有善心,也不失成为贤人的可能。相反,才智高超,功效卓著,处于富贵奢乐之中,但无善心,也不可能成为贤人。这显然带有反功利主义的道德伦理色彩。
但是,王充并不否认贤人是有才能的人。在他看来,贤人不仅有才能,而且具有超出一般人的才能,如周公、孔子一类圣贤都具有一般人不可比拟的才能。然而,王充既肯定贤人具有超人的才能,那么,又为什么反对以才能来判定贤人,而要以善心作为贤之为贤的根本所在呢?
这是因为王充是深受儒家思想影响的人,对封建伦常抱有空想主义的幻想。在才能与道德的关系上,他认为二者相比较,道德是根本的,才能则是次要的。一个人若缺乏道德观念,再有才能,也不会用于社会进步,而只能给人民带来危害,而且,这种危害随着才能的增加,而愈加危害社会。因此,王充不是以才能,而是强调用善心来判定贤人。
更重要的是,一定的贤人观实际是为人们树立做人的榜样,它可以引导人的发展方向。王充以有善心者为贤人,就是要引导人们笃信封建伦常观念。他以为这样一来,有才能者就会正而不邪,替社会造福,无才能者也能言行无非,一切社会腐败、黑暗就可以消除了。可见,王充以善心为贤,是一种希望人人成善的理想主义,表现了他对美好人格和理想社会的向往。但是,封建伦常不过是封建统治者的伦理观念,王充以为有所谓合于封建伦常的善心,就可成为贤人,而人人对贤人人格的追求,又会出现一个理想社会,这又完全是一种空想主义的幻想。
王充对世俗贤人观的驳斥和关于贤人的看法,构成了他的贤人观。虽然他的贤人观有不足之处,似却不失为最有价值的古代人才观。他所批驳的世俗贤人观,在后代仍然变相地流行,如单纯地以富贵权势或是以某一方面的才干为贤的观念,就一直存在。因此,王充的批驳可以帮助我们对历史上的各种世俗贤人观有所认识。而他特别强调道德的决定作用,又可防止在人才选拔上忽视道德,而只强调所谓才干的片面性。历史的大量事例已经证明,有才无德者对社会、对人民的危害是何等的巨大、深远。如果能够吸收王充贤人观的强调道德作用的合理因素,形成重道德的社会风气和人才观念,至少可以帮助我们在认识上防止单纯强调所谓才干的人才选拔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