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国学与巴蜀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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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王充元气自然论简析(2)

在用气类的不同来说明万物的差异时,特别值得注重的是王充关于和气和灾气的论述。他认为和气与灾气是两种对立的元气,由它们产生世界上两种对立的现象和事物。王充把一切好的东西都说成是由和气产生的,他在《论衡》中很多地方都说,像朱草、甘露、醴泉、凤凰、麒麟等所谓瑞物,以至圣人都是和气所产生的。与和气对立的灾气,王充又称作厉气、害气、毒气、邪气、妖气等,世界上一切坏的事物都由灾气产生。王充说:“小人皆怀毒气”,“妖气生美好,故美好之人多邪恶”(《论衡·言毒篇》。)。小人和邪恶之人是由毒气和妖气产生的。他又说:“人之温病,……遇邪气也。”(《论衡·治期篇》。)“夫毒,……中人人毒。”(《论衡·言毒篇》。)“灾气加人,……遭触而死。”(《论衡·幸偶篇》。)人遇灾气,就会生病、中毒以致死亡。

与和气、灾气的思想相联系,王充认为气的和与不和,决定着事物的两种相反的发展趋势。他说:“岁气调和,灾害不生。”(《论衡·明雩篇》。)“夫阴阳和,则谷稼成。”(《论衡·异虚篇》。)“阴阳和,则万物育。”“阴阳和,百姓安。”(《论衡·宣汉篇》。)“太平之世,人民侗长,百岁左右,气和之所生也。”(《论衡·定贤篇》。)

总之,元气调和就灾害不生,粮食丰收,万物成长,社会太平,百姓安宁,人人体强寿长。相反,“风气不和,灾变发起”(《论衡·齐世篇》。)。“气不和者中人,中人为鬼”,“气和者养生,不和者伤害”(《论衡·订鬼篇》。)。“是故气不通者,强壮之人死,荣华之物枯”(《论衡·别通篇》。)。气不通就是气的不和,气不和则灾变起,万物枯,人伤害以至死亡。

王充的哲学既从气的量的方面,又从气的质方面,特别是用两种性质对立的元气,来解释万物之间的区别与对立,这不但是唯物主义的,而且是辩证法的,虽然带有朴素性,其深刻性是不可否认的。这是王充的元气一元论,是对先秦以来的唯物主义气论的又一深化。

当然,不可否认王充单纯用气量和气类,是不可能正确解释万物的差别和对立的。特别是他用以解释社会现象,比如圣人和小人的区别,就不仅混淆了社会和自然的本质区别,在社会历史观上陷入了唯心主义,而且,由于王充所说的圣人是指尧舜文武周公等统治者,小人则是指劳动人民,这就从哲学本体论的高度,论证了统治者奴役劳动人民的合理性。此外,王充在有的地方还把气的和与不和,归结为社会原因。他说:“礼义废,纲纪败,上下乱而阴阳谬。”(《论衡·非韩篇》。)所谓阴阳谬就是阴阳之气不和。相反,“百姓安而阴阳和”(《论衡·宣汉篇》。),这是认为阴阳的和与不和,是由社会的治乱决定的。王充还说:“夫和阴阳,当以道德至诚。”(《论衡·定贤篇》。)“天地之气,遭善为和,遭恶为变。”(《论衡·讲瑞篇》。)又认为道德的好坏决定气的和与不和。王充的这些论述同他关于气的和与不和,决定事物的发展趋势的论点根本对立,是对他自己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的背叛。它告诉我们,即使像王充这样杰出的古代唯物主义哲学家,不仅在社会历史观上是唯心主义的,就是在自然观方面,也不可能是彻底的唯物主义。

在王充的哲学中,元气同自然是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他说:“气性自然。”(《论衡·累害篇》。)认为自然是元气的根本属性。元气的这个根本属性是怎样的呢?王充说:“自然之道,非或为之。”(《论衡·自然篇》。)“自然之道,……非有他气旁物仄胜感动使之然也。”(《论衡·偶会篇》。)可见,自然是指元气的变化,是由它自身决定的,而不是什么外在的原因在起作用。王充把元气的根本属性规定为自然,就彻底排除了在元气以外去寻求事物变化的原因的唯心主义,进一步说明了元气的客观实在性。

元气的自然属性,通过万物的变化体现出来。王充说:“大率四十二月日一蚀,百八十日月一蚀,……非时为变。及其为变,气自然也。”(《论衡·说日篇》。)“阴阳不和,灾变发起,……或时气自然也。”(《论衡·感类篇》。)“风,天所为,祸气自然。”(《论衡·感虚篇》。)日蚀和月蚀的变化,灾异和风的出现,都不过是气自然的体现。他还在《自然篇》中说,万物的生长,人的疾病变化等,都是“气自为”、“气自变”,即元气自身的变化的表现。

万物的变化不仅体现着气性自然,而且由于万物均由元气构成,因而自然也是万物的根本属性。天的自然属性,表现为天的自然无为。王充说:“谓天自然无为者何?气也,恬淡无欲,无为无事者也。”(《论衡·自然篇》。)气的恬淡无欲、无为无事都是说的元气是自然的,因其元气的自然,含元气的天才能自然无为。他又说:“天之动行也,施气自然也。”(《论衡·说日篇》。)天的运动是施气的自然过程。他还说:“春夏囚死,秋冬王相,非能为之也;朝出而暮入,非求之也,天道自然。”(《论衡·命禄篇》。)春夏秋冬的递代,太阳的出没,都不是有意识的人为,而是天道自然。

人和万物的自然属性,表现为它们的“自生”、“自为”。王充说:“夫天地合气,人偶自生也”,“物偶自生矣”(《论衡·物势篇》。)。认为人和物都是天地之气相交合而自己产生的。他又说:“天地合气,万物自生”,“春观万物之生,秋观其成,……物自然也”(《论衡·自然篇》。)。万物的生长及其灭亡的过程,都是万物自身变化的过程。他还说:“地固且自动”,“星固将自徙”(《论衡·变虚篇》。)。大地的震动,星辰的迁移都是它们自已的运动。总之,用自然这一属性来解释天地和万物的存在及其变化,认为它们都是事物自身的运动,其中没有任何外来意志和原因的影响,这是王充元气一元论最基本的特点。正因如此,我们说王充的元气一元论哲学,表现为元气自然论。

元气和天地万物的自然无为的运动过程,是有规律的。王充说:“运气无妄”(《论衡·顺鼓篇》。),“运气有时”(《论衡·明雩篇》。)。元气的运动不是妄乱的,而是有规律进行的。他说:“日月之行,有常节度。”(同上。)“日月合于晦朔,天之常也。”(《论衡·说日篇》。)日蚀月蚀,“食有常数”(《论衡·治期篇》。)。这些“常”,都是表示规律的意思,是说太阳月亮的变化都是按照规律而发展的。他又说:“天之阳雨,自有时也。”(《论衡·明雩篇》。)水旱是“时数然也”(《论衡·治期篇》。)。“寒温自有时也。”(《论衡·感虚篇》。)“灾变自有数。”(《论衡·治期篇》。)天晴下雨水旱冷暖及其所谓灾变,都是有规律的。王充更指出:“天道当然,人事不能却也。”(《论衡·变虚篇》。)“寒暑有节,不为人变改也。”(《论衡·变动篇》。)“夫天之运气,时当自然,虽雩祭请求,终无补益。”(《论衡·明雩篇》。)认为元气和天地万物的变化发展规律,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王充还进一步认为,人虽不能改变规律,却可以认识规律,并预料事物的发展趋势,他说:“夫变异自有占侯,阴阳物气自有终始。履霜以知坚冰必至,天之道也。”(《论衡·谴告篇》。)

王充的气性自然的理论,把天地万物的变化都看成是有规律的自身发展过程,是同汉代的天人感应的神学唯心主义针锋相对的。天人感应论宣称,“天下太平,河出图、洛出书”。王充则根据自然的理论,反驳说:“天道自然,故图书自成。”(《论衡·自然篇》。)针对天人感应论鼓吹的文王武王兴起时,天就降临赤雀和白鱼来表示文王受命于天,王充明确加以否定说:“然则文王赤雀,武王白鱼,非天之命昌炽佑也”,而是“自然之道”(《论衡·初禀篇》。)。天人感应论还宣称,人君有过失,天就出灾变来谴告人君。王充则说:“夫天道,自然也,无为;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论衡·谴告篇》。)认为谴告说不合自然无为的原则。对天人感应论宣传的其他谬论,王充都一一根据自然的理论,给予坚决的驳斥。

但是,王充并没有把他气性自然的理论彻底运用,这主要表现在他常常和“一切皆故”的神学唯心主义划不清界限。如他说:“秦之将灭,都门内崩;霍光家且败,第墙自坏。……然而门崩墙坏,秦、霍败亡之征也。”(《论衡·变动篇》。)他又说:“帝王之生,必有怪奇,不见于物,则效于梦矣。”(《论衡·奇怪篇》。)类似的说法还很多。这些说法,同王充自己运用自然的理论所批驳的神学唯心主义说教毫无二致,根本违背了气性自然的理论,这是王充的唯物主义哲学思想的又一缺陷。

王充气性自然的理论本身也是有缺点的。他在强调事物自身的变化时,却忽视了事物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王充说:“阳气自出,物自生长;阴气自起,物自成藏。”(《论衡·自然篇》。)按照元气是万物本原的观点,万物的产生和消亡,都是同元气密切相关的,可是王充在这里却否认元气的变化同事物生死有联系,认为它们是互不相干的。这就否认了事物发展的条件性,从这个意义讲,它为晋代郭象的独化论提供了思想来源。同时否认事物同元气的联系,就在客观上否认了元气是事物的本原,从而否定了王充哲学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此外,王充用“适”、“幸”、“偶”、“逢”、“遭”、“遇”等表示偶然性的概念,来解释自然和社会的某些现象。但是,王充的这一理论过失,是在反对“一切皆故”的神学唯心主义时,过分强调事物的偶然性而引起。比起王充用自然理论,批判两汉神学的功绩和意义来说,它只能是第二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