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剑舞八零年代出生在安徽南部一个小村庄,据说他出生的那天电闪雷鸣,门前的一棵竹子也被劈成了两截。
当地村民有两种不同版本的说法,有人说薛家怕是触犯了天神,剑舞的出生绝对是不祥之兆;也有人说剑舞是天神派下凡间的,将来一定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
剑舞是听着这些奇谈怪论长大,他对自己是一个不同寻常人的说法很认同。他稍稍懂事以后,他深信冥冥之中他和“武”字有绝对的渊缘,在上初一的时候他就央求父母让他到县城一家武术学校习武,学习了一些武术皮毛之后他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方向—行走江湖。
他不想把对江湖的理解只放在看武侠小说上,他要把自己的江湖梦变成现实。他多少知道一点,在古代,行走江湖的人被称作是“大侠”;而在今天的社会,行走江湖的人可能被称作是“流氓”;流氓就流氓吧,做流氓也要做“中国最好的流氓!”
他怀揣着这样的最高“理想“,兜里装了两张百元大钞,准备去寻求自己的江湖梦。其实那个时候他并不知道自己的江湖在哪里?更不知道哪里才有他要找的江湖。
那年他只有十四岁,少年轻狂,根本不知道外面的天有多大,面对母亲的眼泪,父亲的沉默,他去意已决。他至今还记得临走前母亲对他说过的一句话:“儿子,你真的不上学了?自己可要想好啊,你才读到初二,以后不要后悔。”
那天他心情愉快,大步流星地离开了生他养他的父母和小村庄,头都没有回,一别就是三年。
出了村口他突然觉得其实自己并没有准备好,何去何从?开弓没有回头箭,他盘算着先要找一个地方落脚再作打算,就象古代末路英雄那样等待东山再起,尽管他根本还没有开始。
他心中装着这份悲壮投奔到一个同乡那里和他做起了煤矿小工,每天在漆黑的坑道背煤的时候,他竟然在默背“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他特别喜欢这篇课文,背得滚瓜烂熟,为此破天荒地还受到老师的表扬,老师说他在文学,文字方面很有天赋,那一句表扬激发他背会了不少的唐诗宋词。
攒了一些钱以后,他觉得自己可以初涉江湖了;他辞别了小老乡踏上了去福建的路途,他手里捏着一个早已皱巴巴的地址,但他一直小心地收藏着,那个地方也许就是梦的起点。
他要去找的人是大哥春舞的一个牢友,据说在福建一个沙洲县的地方打下了一片天下。在那里他受到了礼遇,他喊他“大哥”像模像样地做起小弟来,他斗殴时的狠劲很受“大哥”的赏识。“大哥”常常给他零花钱,甚至给他找小姐,把他当成心腹,没有人在乎他是否已经成年,只知道他是“大哥”身边的一个红人。
在他“大哥”被捉进去之前他的感觉好极了,飘飘然以为已经找到了他想要找的江湖。当警察当着他的面把他的“大哥”带走的时候,他经受了人生第一次的打击,因为他将要面临再一次的选择;也看到了江湖真正的险恶是来自于法治,也许他将来也是这样的下场,毕竟只有十五岁,正值花一样的年龄,他不想早早就走上绝路,他的江湖路才刚刚开始。
他想过要早点打开局面不能再在这个小地方混了,他毅然选择闯荡“冒险家的乐园”—上海。
在上海的一年他打打杀杀,东躲西藏,他体会到江湖远没有武侠书中写得那么神奇和浪漫,有的是: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有的是:心飘浮无归宿的痛苦;有的是:居无定所的茫然;他以前以为自己会快乐地行走在江湖,做一个神气活现的“大哥”,做一个中国最好的流氓!现在离这个理想却越来越远。
他的哥哥春舞在他面前又一次被警察带走的时候,这次的打击远胜第一次,这可是他的亲哥哥啊!他甚至想过就此退出江湖,并不是因为英雄末路等待东山再起,而是现在的江湖跟古代江湖无法相提并论,没有滋生江湖英雄的土壤,却有法律制约公众生存的规则。
他决定跟二哥去学厨艺以后总可以混到一口饭吃,二哥以淮扬菜名扬南京,他愿意学当哥的当然愿意教,他以为刚满十六周岁的弟弟终于懂事了,父母从二哥那得到这个消息以后,提在嗓子眼两年的心才算放下。他在南京真的沉寂了一阵,跟哥哥跑各大饭店,做帮手,学手艺。三个月下来他发现自己的江湖梦不但没有淡化却变得强烈起来,他不甘心自己连“大哥”的滋味还没有尝到就消声匿迹,太窝囊!
一天夜里他乘二哥家人熟睡之际偷偷地溜走了,他早在半个月前就看准了一个再次施展“抱负”的舞台—江东门。
他发现这个地方是一个外来人口的聚集地,店铺林立,地痞流氓混杂其中,是一个很理想开展“事业”的风水宝地,而且他已经物色到第一个合作伙伴,在小菜场卖肉的郭锋。他留心观察了几天发现在这个市场没有人敢惹他,他够横,身上有一股子霸气,目光中透出的狠劲,很符合他的条件,而且他相信跟他肯定会一拍既合。
这天晚上从哥哥家“逃”走以后直接就去找郭锋,他知道在哪能找到他,虽然他们不认识但从今夜开始就会成为兄弟。
在一个台球摊点前面他找到了他,剑舞很大方过去拍拍他的肩膀:“来一局,不管谁输谁赢?都由我请!”
“够爽!”郭锋喜欢这种开门见山的方式。一局之后他们好象就成了多年不见的好朋友,在一个小酒馆互诉没有实现的理想,席散之后两人在郭锋的暂住房内结拜为“生死”之交,剑舞取名“左龙”,郭锋取名“右龙”,剑舞以身上刀伤的数量胜出做了比他大四岁郭锋的“大哥”。
从此江东门这个不太平的地方,被他俩搅得更是天翻地覆,他们要的就这样的效果,这样的轰动,几乎每天都有店铺被砸,路人被抢的消息……闹得人心慌慌,不久左龙名声鹊起,吸引了不少曾和他一样有江湖梦的轻狂少年围拢在他的身边,他们的“天龙”会以狠、准、快,成为新生代的帮会,与“光头”帮平分了江东门的天下。
剑舞一直没有忘记做中国最好流氓的“理想”,他常常对小弟们说:“我们在这个地界上有三个不准,一不准,打老人;二不准,打女人;三不准,打小孩。我们还有三不抢,一不抢,打工的:二不抢,要饭的;三不抢,老人的。”
剑舞算不上是大流氓,但是他是一个与众不同的流氓,他是一个爱读报,爱看书,写日记,写文章的流氓。这让小弟们对他更是刮目相看,在一群流氓加文盲的混混中间,显然他是“博学多才”。他还会弹吉它,画画,写得一手漂亮的字……这一切都给他的江湖威望加上了重重的砝码。
最与众不同的是他出众的相貌,一米八的个头,古铜色的皮肤,挺拔的身条,儒雅俊朗的外表,天然的羞涩,眼睛里泛出柔和笑意,几乎没有人会把他和“流氓”联系到一起。
他常常被误认为谢霆锋,或者古天乐,他所到之处成为女人目光捕捉的对象,有的时候去迪吧,他还会遭遇胆大女子的非礼。他对欢场的女人天生没有什么兴趣,他觉得她们根本配不上他,不仅仅是因为他长得英俊,是因为他心中早有勾勒好了爱人的形象和标准。
他在读了旧上海滩黄金龙的发迹史后,他也想找一位像“桂姐”(帮黄金龙发迹的黑社会代表人物)那样可以帮自己的女人,但不要她像桂姐那般打打杀杀,只要做他心灵的舵手就好。她最好是受过良好教育,有较高的智商,有主见有想法的人;不要太漂亮,只要看上去清清秀秀的就可以。最重要的一点要很爱很爱他。对他的过去,现在,未来都完全接受的人!
他想成为中国最好的流氓,还要这样的一位女子和他共同成就,这几乎成了他的另外一个理想;所以他对品行好,有学问的女人有很深的敬意。
从十八岁开始他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有好女人,有良家妇女,有欢场小姐,但他的第一次他却给了一个比他年长十岁的河南籍女子—宋风娇。
他和她是在他跟二哥学手艺时候认识的,那个时候她是一家饭店的服务员,她是那个饭店模样长得最端庄的一个,不少厨师都喜欢她,可是她偏偏喜欢和剑舞套瓷。剑舞见了她就跑,天不怕地不怕就是怕女人,他觉得和女人亲近是一件令人毛骨悚然的事。
事隔两年在茫茫人海中有人惊奇地大喊一声:“晓舞!”他才一下子觉得久别重逢可以让人生出诸多的感慨,会让人一下子亲近起来,他被宋风娇眼中渴望感染了,大吃大喝了一顿之后醉意朦胧中相拥而卧,她的身上有一种妈妈的味道。
他是妈妈抱着长大的,他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被人宠,被人亲近,在那一夜他不再是处男了。
听很多男人说,不是处男的那一天是应该庆祝的,因为变成了真正的男人,可是剑舞却没有一点点的兴奋,甚至不愿意任何人提起这件事,他内心深处藏着一个传统的理想,想把自己的第一次留给妻子,也想妻子的第一次给自己,这样才公平。他在心里把那一夜抺掉了,把宋风娇也从心里抺掉了。
现如今在他身边的路艳艳是洗头房的小姐,无论她怎么的挑逗他,他都不会和她做爱,他不是嫌她是一个那样的女人。和不爱的人在一起他的身体没任何反应,之所以和她在一起,又把她看得比较重,是因为他的几个小弟被抓进去以后,是她通过局子里的熟人弄出来的。
她愿意对他好,在他的身上掐掐摸摸就当作是一种报答吧,可是他却听不得她“老公!老公!”的叫。特别是“雨晴”事件以后,他听她这么叫就觉得更刺耳了。
过去了二十多天了,她还好吗?他心中的“她”当然是韦薇雨晴,他现在以“想休息休息”为理由把大部分要做的“事”都交给了郭靖,成天若有所思睡一会醒一会,吃一顿喝一顿…浑身上下就是觉得不得劲。今天的阳光很好,他把雨晴的车子推到院子中央修理起来,他的手很巧会做不少的手艺活。该换的,该配的,他都让小弟们准备齐全,今天修一点明天修一点,害怕一下子修好了,没有事做了似的,今天全部完成了。车子重新漆过,是大红色很耀眼,他觉得这个颜色一定很配雨晴。
他喜欢骑自行车瞎逛自由自在的那种感觉,他飞身一跃骑上车溜弯去了;下午的阳光没有那么扎眼温和多了,不知不觉竟然骑到了雨晴住的医院,她应该还在这医院吧?既然来了就进去看看吧,远远地看她一眼也好。
进了医院自行车被勒令停到停车处去了,他先到住院部的后花园里溜了一圈,不敢离她的病房太近,万一被那个小护士看见就糟了。前后花园里散步的病人还不少,他蹓蹓跶跶漫无目的,他不知道就是雨晴现在迎面过来他能认得出来吗?现在的肿肯定消了,也不知道她现在是什么样?
边想边走一抬头正巧看到一个三岁左右的小男孩摔倒在前面的草地上,他赖在地上不起来,任他的妈妈怎么叫他,他就是不起来,一个自转轮椅的女子靠近了小男孩的身边,手放在头顶上装扮成老虎状,大叫了几声,吓得男孩爬起来就跑,把他的父母,周围的病人逗得开怀大笑。
当她的脸转到他正面方向的时候,他看到了还留在她脸上的笑容,好熟悉!“我认得!我认得!她就是雨晴!”他的心怦怦跳得急促起来,甚至不敢正眼看她,他们离得有五六米远,他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她的脸,她的一举一动。
原来她是这么美的!圆圆的大眼睛,圆圆的脸,一张典型的娃娃脸,再配上孩子般纯真甜美的笑容,不知道有几人能不动容?
“韦小姐!韦小姐!该做物理治疗了!”他一惊,那不是那位小护士的声音吗?快逃!掉过头就跑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