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奇缘宁负如来不负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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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离恨天(六)谁之魂魄

许久不见,我喜笑颜开的同他招呼。他眼中却是几分挣扎,几分犹豫,总之复杂的让我莫名其妙。

更加让我莫名其妙的是,他冲我捏了个昏睡诀。

一觉睡到中天日上,我方转醒过来。定了精神之后才晓得,原来并不是中天日上,应当说是“中天日下”颇为妥当。若是我拿这话跟润墨说,他保管要说我没有文化,自己胡乱造词。

不过若是把他也带到我这里来,兴许他就会乖乖闭嘴了。私以为,任谁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云彩上,都会惊吓一阵子。若是再将身下云彩抠出一个洞往下看,然后看见那圆溜溜的大太阳竟然在自己屁股底下,约莫便不仅仅是惊吓一阵子这么简单了。

不过冷静理智如我,自然不会被吓晕。

好吧我承认,我很想晕来的。但是我担忧晕了之后躺不好云头,掉下去被太阳烧成肉脯,只好强忍着不晕。若我所料不错,这里,应是九重天之上,约莫是十一天。

我记得桃君颜从前常说,做神仙的,就是要天上地下都混个五分熟络。他还言带我冥界自驾三日游,后来也是我自己率先被捉到冥界,旅游一圈。后来他又立志定要带我上天庭观光一番,不想今次我又被捉到天上来。所幸我们二人已经决裂多时,然则他下回说带我上阎罗殿走一走,我岂不是……

想到这里,突然觉得他此番与我决裂的好、甚好。我发自内心地感谢他八辈祖宗。

想这些也无非是调剂一下心情,总不能被人绑架时,想些关于撕票的问题吧……私以为自己的心里承受能力并没有如此超群。

不过左右闲来无事,我暂且分析一下那小仙倌抓我的动机,心中也好有个准备。我在东海县上人缘还算不错,近的几条街都知道我是桃花甜品铺的老板娘,待人随和、人品上佳,喜好给顾客打折,而远的几条街,又不太认得我,故而排除有人雇凶仇杀。

再低头看看自己,模样说上的漂亮,但却没有漂亮到需要人上天入地的绑架我。那小仙倌是天上神仙,见过多少仙子仙娥,就说九曜星宫那些星使,各个貌美无比,要绑也该是绑她们。因此约莫也能排除劫色。

至于劫财……九天宫殿里,没听说哪一处开了铺子有东西卖的,劫了财也没地方花。

苦恼,着实苦恼。

我正苦恼着,却见到远处盈盈簌簌飘来一朵云头,上边站了个神仙,那头银发,除却久曜还会有谁!许久不见,我几乎要都要将他忘记了。若是绑架我的幕后主使是他,这就不太好办。我俩交情短浅,且每回见面都是他想把我弄死这样一种怪异的开场白。

他飘进前来,一脚踏下云头来,踩上虚空去。我心瞬间提溜到嗓子,唯恐他下一秒就掉到太阳上摔成风干牛肉。却见他安安稳稳的站定,我方疑惑的拿手探了探的云下,竟原来是一层透明结界。

这九重天外是哪个施工队装修的,竟然装透明地板,这风格也太前卫了。

他果真与我开门见山:“你老实告诉我,红烟的爱魄在哪里。若不说,我便自己来找,到时候你的生死我不敢保证。”

我这条小命,真是捏在自己手里,多一分钟都是万幸。这样一合计,八成是久曜怨恨我将爱魄还给红烟,害得他更加没有机会,故而买凶绑架。此推断合情合理,条理清晰,很有逻辑。

我心里寻思,不如搏一把,试试对他晓之以理:“我当做新婚贺礼送给她了,但是我真的不是故意要拆散你俩,你追了人家万八千年,人家不欢喜你,你又何必执着呢,成全一对有情人不是更好?她幸福,你才高兴。”

他果真被我感化了,同我道:“我便是想明白这个道理,才将你劫到此处。你可知,你给她的那缕爱魄并不是她的,根本无法融进她的魂魄中。菩提用观尘镜观了那缕爱魄的过往,的确是你与桃君颜的记忆不假,再探寻,却没有红烟与桃君颜的过往。”

我寻思寻思他这话,没寻思明白。我抽出的那缕爱魄,是我的爱魄。我的爱魄,又是红烟的爱魄,恒等一下,我抽出的爱魄就是红烟的爱魄。理论上是这样的。

可是现在久曜告诉我,我抽出的爱魄,没有红烟的过往,也不能溶进红烟的魂魄之中。

牛郎的哥哥,牛顿曾说,理论值永远不等于实际值。智慧,大智慧也。

我把这句名言依样说给久曜听,然后,换来一顿胖揍。其实他也没真下手揍我,因为直接弄死我,似乎比揍我一顿来的便当。

他掌心汇聚着千丝万缕的灵力,然后覆在我的天灵上,在我魂魄中一寸一寸搜寻。我绷直了身体,一动也不敢动弹。我担心那灵力跑偏一点儿,把我魂魄戳个窟窿。即使,被人探知魂魄,是一件很痛很痛的事情。

我可能是快要痛死了,所以出现了幻听。我好像听到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一阵云响簌簌。紧接着是一个熟悉的女声,大喝:“住手!”

我好像也出现了幻觉,我怎么看着眼前忽忽悠悠的飘来一个自己。久曜将手掌撤回,天灵的瞬间清明让我一个踉跄,跌下云去,趴在透明的结界上。饶是早就知道掉不下去,猛地这样一跌,也将我心吓得抖了几抖,这一抖,就抖明白了些事。

忽忽悠悠飘来的,不是自己,是红烟。那句“住手”也不是幻听。

红烟看我的神色,氤氲着说不清的情绪。她将我扶起来,语气里透着些许凄凉:“你不要怪姻缘府的主簿。是我让他想办法将你带上天界来。若是我亲自下界去,并不能将你带上来,只好差了他去。”

我并不关心,她同那小仙倌有什么故事,这些事同我又有什么关系。我只关心,她将我捉到这怕人的九重天上,到底所为何事。若是为了爱魄,我着实是冤屈。

她默了默,而后似下定了决心,同我道:“我捉你来,只是想要一碗你的心头血。”

我一听,腿一软,又跌回地上。

“你给我的那缕爱魄,并不是我的。所有人都以为爱魄是会跟随最爱的人,所以所有人都把你当做是我的爱魄炼化而生。却原来,并非如此。君颜的魂魄是我用凡人的魂魄拼凑缝合而来,而你,是那些魂魄碎裂的一丝碎片,脱离了他的魂魄,然后被他以灵力炼化出的无垠之魂。

我很抱歉你为了一个误会,将属于你自己的爱魄抽出来送给我。我没有爱魄,可是我仍然想要爱我所爱之人。所以我想自私一回,借用你的爱魄。予妤还欠下我一个请求,于是我请求她将你的爱魄缝合进我的魂中。她却告诉我,因你爱的执着,爱魄顽抗,需得要一碗心头血做引子。

我知她心中所想。她必定是以为这样说,我便会不忍心,会放弃这想法。但是她却不知,这已经成了我的执念。不过一碗血而已,成全了我,也成全了君颜。你那样爱他,也希望他可以与自己爱的人在一起罢,你连抽魂之痛都可忍受,又有什么不能承受的?

我会帮你炼化一个神识,重新塑一个仙根,而你只需要给我一碗血。”

我想起从前桃君颜说过一句玩笑:“你是我的魂。”也不知若他得知事情真相,我竟然真的是他的魂,他会作何感想。

太阳在身下火炎炎的烧,将我烧的浑身阴冷,怪哉。

红烟这样冗长的一番话,我全部消化理解是有些困难,须得自己提炼总结其中心思想。大约是两层意思。

一是,我的爱魄,竟然真的是我的爱魄,可是我把当做是红烟的了。大家都这样当做。

二是,红烟终于知道,我的爱魄不属于她,可是她还是想要。顺便还想要我一碗心头血。

这有点儿让人难过,不过左右也不是不能接受的。我爱桃君颜一场,原来并不是因为他人之故,即使最后结局并不圆满,也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若是因了我的爱魄,教他圆满起来,更是大有意义。

反正我已有陶林了。没有爱魄,我照样爱上了我想爱之人。一碗血而已,予了她何妨。虽然抽魂时,我因为桂老儿的酒免于遭受一番疼痛,不过想来我应该是承受能力颇为强劲的人。

就在即将要点头时,我看见一个许久不见的人。他白衣霜华,淡雅脱尘的模样依旧。那容貌与我有些相似,与红烟也有些相似。经历了尘世四年洗礼,我已经长到二十岁模样,他却没有一丝一毫岁月走过的痕迹。我恐怕再也不能喊他老桃了。我觉得,再过十年,他可以喊我老桃。

他走近了。没有看我,只揽住红烟。他说:“你有无爱魄,我都可以同你在一起。你根本不必那样麻烦。”

我看清了他。然后听见自己胸腔中碎裂的声音。抽魂、取心头血,疼痛也都不过如此罢。

我心痛,并非因为他是桃君颜,也并非因为他在我面前,对红烟说出了那样的情话。而是我终于理解了,那一直被我认为荒谬之极的“退路”理论。

陶林曾说,白墨予是我的退路。

我看着桃君颜腰上,那只红艳的同心结,再低头看看自己腰上那一模一样那一只。

可笑。兜兜转转,我爱上的人,从未变过。但我并不埋怨他欺骗我。

可是我亦明白了。

原来我只是他的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