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言庶女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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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章 香凝之死

花开两头,各表一枝,再说说锦绣那边。

一辆寻寻常常的马车,载着主仆三人往东城门赶,阿日呢,当车夫,赶着车,虽然一宿未睡,不过,这人的精神劲儿可足着呢!

他闲闲的倚车把手前,挥着手上长鞭,车夫架子十足。

这马车,是他花了三两银子买的,半新不旧,银子呢,自然不是他拿着那银票去兑出来的,乃是他的私房钱:

嘿,今儿个要是出去兑银子,那就等于向第一庄上的人说:我就在这是城里,来呀来呀,快来找我麻烦,快把我逮起来呀!

他可不是笨蛋,只有锦绣那个小呆瓜才没有想到这一层。

阿日轻轻扯出一抹笑:那丫头虽然有点心眼,可是这种事情上,她还是考虑的有些不周全,当然了,这也是情有可原的,毕竟才十六岁而已,想他年幼的时候,也犯过傻,天真的干过蠢事,差点就害死了母亲,险些就酿成了大祸。

幸好,到最后,一切还能补救——只是从那时起,他的心境,彻底变了,儿时的单纯一去不回,那最最简单的欢乐也成为了一抹记忆。

人生于一个人来说,那是一个慢慢成长的过程,从最初青涩到后来的圆滑成熟,历经的事儿多了,人的心智才会逐步完善起来。

而现在的她,就像一块不会发光的璞玉,没有惊艳四座的形体,却怀着吸引人的灼灼之光。

他愿守着这样一份质朴,追忆当时的自己,陪她走上这么一段路,也不枉相识一场。

*

当头的太阳光,是如此的热情,晒的人懒懒的想睡,他悠悠的笑着,看着眼前这样一片繁华景象,饶有兴趣的听着沿街的惊乍声。

马车所经之处,两耳灌入的皆是百姓乍舌的议论声。

说的是什么?

无非就是昨夜里的那些惊世奇谈。

看啊,经他们一番大闹,天底下又多了好一些神秘的话题,在人云亦云之下,一切都变的无比的奇玄:

一个个把狂道的徒弟阿金形容成了神人:试问,哪凡人可以赢了那个老神仙,所以那肯定是神人。

他们不知道,这位神人,现如今正在马车里猛吃零食——其实就是一个爱闹腾的小丫头片子而已。

人生,就是这么的有意思,江湖,就是这么的奇迹百生,日子,就是为么的其乐无穷。

阿日看到满大街皆贴着的告示,很多人都在围在看,一张又一张,想撕都撕不光,再度一笑,这些告示,是他让人给贴的,无他,就是想丢人家的脸。

他想了想,吆喝着停了下来,走下去钻进人堆,揭了一张“小报”扔进马车给正在笑眯眯吃零食的小女子看。

“老大,看你看个好东西……”

“咦,谁干的?”

锦绣拎起来,盯着一看,乐死了,有人把第一庄给彻底抹黑了。

阿日呵呵笑,对着当头红红的太阳说:

“谁晓得。可能是狂道。那人性情古怪的不得了,你不晓得吗?”

怎么可能承认是自己干的的好事。

锦绣含了一颗梅子,含糊的点头,一点也不起疑:

“那人,根本就是一个小人!”

阿日又投去一眼,把自己的师父形容成小人,果然是狂道的徒弟。

他落下车帘,扬鞭赶马前,轻轻送进一句话来:

“老大,你的名声,一下子哗躁天下了,有什么感想?”

如今,满天下都在猜测狂道的徒弟,是哪个地方蹦出来的!

“感想?”

锦绣在马车里歪着脑袋里想了想,笑眯眯的想起某些明星得奖时发表的言论,于是便清了清喉咙,有模有样的照着来了一段:

“哦,首先,我得感谢我的娘,是我娘给了我生命,让我得以拥有这样一个可爱的女子身份。没有她,就没有我的今天……

“其次,我得感谢党,是党的领导,得令我快快乐乐、健健康康的读了那些多年的书,学到那么有用没用的知识,养成了我今日这样阳光明媚纯良无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真性情。

“再次,我得感谢那死鬼牛鼻子,是他的摧残,给了我一身不凡的功夫,不管是赌功,还是武功,因为他而更上一层楼。

“再次,我还得感谢那死鬼牛鼻子,是他的跑出来捣蛋,才害我白白受了这一顿皮肉之苦,从此成为人人仰望的大神,下一次遇上他,我一定要好好的,狠狠的孝敬那混蛋……”

阿日听着,吃吃直笑,虽然有些话,他听不懂,但是,最后两段,他分明有听到她在咬牙切齿。

她心里想的绝绝对对不是孝敬——狂道害她失去了十八家赌坊的过继权,爱财的她,一定一定很想扁他。

当然,身为徒弟,想扁师父,那是有点不太可能的,所以,日后见面,她一定会想足了法子去整她。

这个小女子,乃货真价实一小人,有仇必报的:萧何先生,你自己悠着点吧!

再有,他说自己纯良无善,那简直就是对这四个字眼的“玷污”。

哈,这丫头,真是有意思。

*

至于小柔和晓波,则面面相觑,完全不晓得这两个人在说什么,感觉神神秘秘的。

****

马车继续往前走着。

锦绣摸摸鼻子,探出半个头往外张望,隐约听到路上的人似乎全在讨论那一局“生死之赌”“富贵之赌”。

马车正好缓缓的走过了第一赌坊,那家显得无比富丽的赌庄今天歇业,门口站满了人,里面还在收拾残局吧!

经昨儿一闹,想必该砸的不该砸的全砸没了,她看到昨儿个那些想逮他们的高手一个个正从里面走来,一脸的垂头丧气,灰头土脸的,感觉特别好玩,不由得冲他们做了一个鬼脸:

嘿嘿嘿,本姑娘就在这里,可惜你们不认得!

那些人似乎也感觉有人在张望,不由得往这边扫视射过,锦绣连忙放下帐子,掩嘴,扑哧而笑,开心死了。

小柔和晓波被笑的有点摸不着头脑。

“小姐,你在乐什么呢?什么哗噪天下!”

“嘻嘻,不告诉你们!”

这事儿,越少人知道越安全,那些人一时之间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马车飞快的往西而去,一路狂奔,夜晚宿于新月小栈,第二日早起继续赶路。

临近傍晚的时候,到了怀庄,这是一处风景奇秀的小镇。

据晓波知道,香凝姓江,家住江家村。

当下,他们先在这个小镇上投了栈,然后向店小二问起有关江家村的方向。

小二一听问江家村,眉露稀奇之色,摸着头上下打量着:

“看公子这打扮,应该是大户人家的吧!啧,真奇了怪了,今儿怎么尽有人问那处地方怎走?”

这话,令锦绣不由的一怔,不由得眯起了眼来:“怎么,今儿个有好些人来问江家村怎么走的吗?”

“可不是,算上你们,已经有三拨人!早上一拨,中午一拨,现在又一拨!都是外头来的,面生的紧!”

“哦,都是一些什么人?”

阿日咪了一口酒,啃了一块肉,一边吃一边问——这家伙一进客栈,就要了酒和肉,吃的那个不亦乐乎,有了钱,摆阔了。

“近中午的时候,是三个长的壮壮的男人。中午时,是一个生的俊俏的不像话的公子带着一个婢女。”

小二回忆着,想到那位公子,眼睛就亮:

“那公子生的可俊了,我们这地方小,从没见过如此风流倜傥的公子爷。所以大伙都议论了一番,这才想到先前便有人打探过那地方!”

*

那会是怎样两拨人呢?

锦绣将这小二打发了以后,就开始思索这个问题,阿日则去了附近的马市,说是要去租两匹马,乘着马车到乡下去,显得太招摇。

没过多久,阿日租来了马,锦绣将晓波和小柔留在客栈,自己和阿日一人一匹马往江家村赶去。

在北京城里,锦绣有骑过马,寒誉带她去玩的。

相形比较,寒誉的骑术那可是了得的不行,而她那点本事,全是他教的,几个月下来,那骑术算不上顶好,但是也说得过去,如今乘上这头高头大马,那感觉完全变了,不像是自己在骑马,而是马在骑她,那个累,没法说了。

阿日这死小子,很帅气的骑在上面,跟在后边,一阵阵吃笑,笑的前俯后仰,全无半点形象。

话说这个人本来就没有什么形象。

“笑笑笑,有什么好笑!”

她黑脸吼,扬着手中的马鞭。

“不不不,我哪敢笑,我对老大的仰望之情,就如滔滔流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这句是她以前说过的,现在,他回敬回去。

说完,扬鞭而去,那哈哈笑声,在蓝汪汪的天底拉长着。

锦绣黑脸,这死小子,分明就在笑话她。

“你给我站住!”

她驱着马追了过去。

*

未到江家村,就看到春麦萋萋的田梗间如溪水一般往西南方向聚拢过去,远处一片油菜地的尽头,有浓浓的烟雾腾空而起,在蓝蓝的碧空里形成一团狰狞的黑烟,层层的向上冒着,大有将整个长空一并吞没的架势。

田埂间,有不少农人抓着水桶往那边赶……

阿日勒住马,眯眼看了一眼,忙飞身下马,拦了一个年长的老汉问:

“这位大叔,前面发生什么事了?”

一身布衣的老汉指着那边,声音急急的道:

“失火了。大江家失火了。大兄弟没看到吗?哎,真真是可怜,听说,一家人全烧死在里面了。大江最近摔坏了身子,瘫在床上,她老婆呢,因为要去救男人,被那木梁砸下来生生就砸死了。唯一的女儿不知怎么就睡死在房里,竟烧成了一团焦碳……”

老汉连连摇头,脸上尽是痛心遗憾之色:

“那姑娘好好在大户人家当丫头,这番里回来行孝道,没想竟发生了这么悲惨的事……”

阿日听着立即眯紧眼,与神色一凛的锦绣对视了一眼,两个人迅速往那里又扫了一圈,那浓烟冲天,看来火势挺大。

于是,他试探着问了一句:

“哦,就是在柳州锦家做丫环的香凝吗?”

“就是就是!如花似玉的姑娘,就这样没了!”

老汉连连摇头,忽然意识到什么,冲他们多瞅了几眼:

“两位打哪来呀!怎么知道人家姑娘在锦家做婢女!”

阿日立刻眉头一皱,神情显的甚为凝重的道:

“哦,我们是锦家的,小姐让我们来看看香凝家怎么样了,平常用顺手的奴才,走了一个,其他人使上去不太方便。所以才遣我们过来,原是想将香凝带回去的!没想到……怎么会这样子?”

又聊了几句,老人先往那边去了,说什么如今江家人都没了,都没一个人做后事的,他这是村长,得去替他们安置一下。

阿日站在原地,瞅着那冉冉升起的黑烟,那似刀片般锋利的浓眉,挑了一下,身后锦绣下马走了过来,没转头,低低的道:

“看来有人比我们先到了!”

“杀人灭口?”

锦绣微拧眉头,手上缠着马缰,稳着自己的身子。

“嗯!有可能!”

阿日点头,此刻的他脸上尽是肃然之色:

“香凝会一点功夫的,也是芷嬷嬷教的,芷嬷嬷在府里,只教了三个人功夫,六小姐是一个,香凝是一个,晓波是一个。她们三个人当中,香凝学的最好,最认真了。听说那因为她是芷嬷嬷的远房侄女,芷嬷嬷教的也特别上心。多年练武,警觉性必定极高。怎么可能会被烧死在房里?除了灭口,不作第二个想法。”

今儿个那两拨人,估定全是来找她的吧,换而言之,她的死,绝绝对对不是单纯的失火。

“喂!”

锦绣叫住他,瞄着现在这个神清气爽、满脸卷胡子、没半分酒意的少年,身上穿着一件全新的黑青色长袍——他说今儿个刚刚买的,她给他银票,他兑了银子后,第一时间就去买了这衣服,至于旧衣裳,临走的时候,才洗掉。

此刻,他腰际梆着一根宽宽的腰带,酒袋吊在上面,刚刚那一手插腰,一手照在眉头上探看的姿势相当有范儿。

她冲他露出几丝丝似笑非笑,笑里全是深意:

“阿日,你这小子,真是越来越机灵了……”

言下之意就是,你小子真是深藏不露。

阿日回头露齿一笑,牙白白的,被夕阳照的直反光:

“老大,什么叫近墨者黑,近朱者赤?咱跟了这么一个英明伟大的主子,耳薰目染,当然会变机灵了。您说是不?”

他挥挥手,向前边行去。

锦绣敛笑,深深的瞅着:她可不觉得是自己影响了他——这家伙,哼,她估摸着,有可能比锦狐狸还难对付!

重点:他怎么比她还要热络查这件事?

其思路怎就那么拎得清?

嗯,管他呢,只要他没有坏心,又何必在意这人心怀什么心肠。

她把马缰往柳树上一系,紧跟了过去。

**

一片青竹林后,三进三出的屋子已经烧了一个精光,绵绣走近时,余烟依旧冲天,不过大火已完全被熄灭,零星有几点火星子在那里垂死挣扎,漫天的尘埃在风中飘零,久久不散。

在这个村子里,大多数村民都姓江,皆属一脉同枝,就是远近族关系,大家看到这大江家一家三口遭了这样一个大罪,一个个站在那里黯然失色,眼泪汪汪,一副难过样。

一个小小的菜园子,聚着三群人,三具被抢出来的尸首横陈在地面上的。

边上木桶、木盆之类可以盛水的容器东倒西歪的滚了一地,地上全是水渍,人们在叹息,在低语罪过罪过,偶尔有哭声传出来。

锦绣挤进第一群人群,看到一张破席正盖在那具尸首上在,半露的手臂上,尚冒着一缕缕青烟,手上一片焦黑,空气里充斥着一股子焦肉的味儿,叫人依约觉得作呕,而看那骨架似乎是个男人,不是她找的人。

她立刻转身往第二群人堆里钻,看到阿日先她一步钻了进去。

这一次,她看到的应该是一个中年妇人,身上衣物烧掉了大片,粗布衣裳,头发焦毛,脸上上盖着一件衣服,隐约能看到那脖子被梁柱压断的痕迹。

“哎哎哎,你们谁呀?”

有人看到阿日掀开来看,出言喝问。

阿日回头凉凉一瞟:

“官府查微服查案的,大兄弟,有意见不?”

那中年男子眼里露有疑惑之色,但还是立即闭嘴退了开去,这是命案,自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锦绣心下直乐:这人,真是能编,能唬人——

她跟着凑上去看,阿日却立即把衣服放下,浑身一抖,惊悚往后一跳:

“我的娘啊,太恐怖了!”

惊惧的表情丰富极了,令边上其他人都骇跳了一下。

他别理别人,转头时对着她嘻一笑:

“别看,看了会做噩梦的!”

锦绣可不是吓大的,没犹疑一下,就拎起了那衣裳往里面瞅。

这一瞅,背后不由得森森的直冒寒气,连忙将衣服盖上往后退,直直了撞进了一个厚实的怀里,那人扶了她一把。

“叫你别看,你非看!有种就别逃!”

阿日无奈的声音传进了耳朵:

“走了,去哪边看看……”

手被人拉了过去,锦绣哎哎哎的叫了几声,人已叫他拉着走了好一会儿:叫嚷声,面生的皮相,引来村民一阵观望:

两个大男人手拉手,怎么看怎么怪!

对滴,这番出来,她又改成男人模样了,不过,没易容。

锦绣也觉得怪,连忙将这小子甩开,踹了他一脚,他嘻笑的避开,两个人一起往第三堆人群里去。

那边围着的多数是年轻人,有男有女,一个个都露着怜悯的神情,另有几个呜呜呜的哭泣声,是几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可能是和江香凝交好的同村姐妹,看着人家被烧成了碳人,一个个难受的哭了出来。

一块布帛,湿淋淋的贴在尸首身上,勾勒出了一个娇小的身形,整个身子被盖住了,只露出一双已被烧的快见骨头的小脚,一只被烧的乌黑的脚镯在布帛底下半隐半现……

四周渐渐暗了下来,浓浓的焦肉叶儿,如阴魂不散的冤魂一般,盘在这已成废墟的园子上空,残阳一收,春风渐冷,一阵阵毛悚悚的感觉便扑天盖地的袭来。

锦绣刚想查看一下,那边有个村民叫嚷了一声:

“衙门里来人了!”

田埂上便有一行四五个衙役在地保的陪同下往这里来,围观的人开始自觉的散开。

锦绣低下头往那女尸的脚上将那个铃铛拽了下来,抬头正好和阿日的目光了撞了一个正着,那小子深一笑,冲也竖了一下大拇指,立即拉她往隐蔽的树荫角落里退,自然而然和官府里的人错开。

待走远方松手,锦绣匆忙往河岸边去,将那个黑咚咚的物件往水里清洗了一下,现出了其本来金铿铿的光华。

对,是金子做的,做工很考究,绝对不是寻常百姓人家能戴得起的,虽然只是一个寻常的铃铛,没金属丸,发不出声音的,但上面,不仅打刻着一些精巧的花纹,而且还落着名字。

“宛!”

她洗了又洗,看清那是一个“宛”字,不由得立即瞪大了眼,回头惊错的看那已叫人抬了去的尸首:那被烧死的姑娘难道不是香凝。

阿日就在身边,看到她那惊呆的模样,瞟以一眼,伸手将那个铃铛抢了过来,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字,神情却是平静的。

“给你看一样东西!”

他从怀里掏出一块焦布:

“刚刚地上捡的!”

锦绣抓过一看,好像是一块罗帕,上等的雪锦做的,烧了大块,绣着盛开的芙蓉花,上面绣有一个:“宛”。

很明显,是同一个人的物件。

她的惊讶又深了几分。

这人若不是香凝,那香凝人呢?

还有,那被烧死的人会是谁,看这料子和镯子的质和做工,分明来自富贵人家,绝对不是香凝这样一个小丫头能用得起来的。

若说这是别的千金小姐送的话,就越发的奇怪了,在锦府里,可没有那么一个闺名里有“宛”字的小姐。

谁想杀人灭口?

又是谁在调查香凝?

这一场李代桃缰,是蓄意,还是巧合?

这事儿,迷雾重重,越来越玄奇了。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