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莫言讲演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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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检察题材电视剧创作刍议(3)

检察题材与公安、法院题材有相似、甚至是交叉之处,在某些电视剧中,公检法三家往往同时出现,但作为检察题材的电视剧,自然应该以检察院的业务和检察官的生活为主。

枪击、车战、擒拿、格斗等激烈对抗的场面在检察题材的电视剧里当然可以出现,但不应该成为重点。我们的重点应该放在文戏上,应该展示我们的检察官与罪犯的智慧的和人格的较量。并通过展示这种较量,表现出检察官高尚的人格、广博的知识和迷人的风采。

不久前我们在重庆召开的反贪题材创作座谈会上与重庆一分院的綦江塌桥案和张君案的两位主诉检察官有过接触,听他们介绍了他们起诉这两个案子的情况,与会者都被这两位检察官的人格力量所打动。检察官在办理这两个案件的过程中,表现了令人钦佩的高超素质。他们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对谈的精彩程度,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力。把他们的对话原封不动地搬进电视剧,就是精彩的台词。

因此,我觉得,要想创造出检察题材的电视剧精品,创作者必须下去,从丰富多彩的检察生活中汲取营养,在检察战线上日以继夜地勤奋工作着的检察官们,是创作者最好的老师,一个个曲折、复杂、匪夷所思的案件,是闭门造车者挖空心思也想象不出来的素材。

贴着人物写,跟着生活走。多年前,老作家沈从文在西南联大教授写作课时,曾经对他的学生说:创作如果有什么诀窍的话,那就是贴着人物写。沈先生讲的是小说做法,但对于电视剧剧本的创作者,乃至电视剧的导演和演员,这句话同样有用。那就是,导演要贴着人物拍,演员要贴着人物演。

法制题材的电视剧之所以少有精品,关键的问题就在于创作者的目光往往被案件本身所吸引,他们用大量的笔墨和镜头表现的是犯罪过程和破案的过程,而忽视了电视剧乃至一切文学作品最根本的任务:塑造人物。当然,紧张惊险的情节和激烈的对抗动作,是法制题材电视剧吸引观众的重要原因,如果没有这些因素,所谓法制题材,也就跟一般的社会生活题材没有什么区别。我的意思是,法制题材的电视剧中的紧张、惊险、曲折、复杂,不应该是目的,而仅仅是手段。最终的目的还是要塑造出个性鲜明的“这一个”。就像人们一提到工人阶级马上就会联想到王进喜,一提到县委书记马上就会想到焦裕禄,一提到和平时期的解放军战士马上就会想到雷锋一样。检察题材的电视剧的最重要的任务,我想就是应该塑造出一个检察官的形象,让人们一提到检察官,马上就能联想到这个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