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莫言讲演新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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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检察题材电视剧创作刍议(4)

这样的人物首先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而不应该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神。这样的人物身上集中地体现了检察官的高尚人格和优良素质,但是又具有他的鲜明的个性;他是检察官的代表,但他只是他自己。这样的人物决不是十全十美的偶像,而是一个有个性甚至有缺点的具体的人。他在生活中决不是无往而不胜,他甚至屡遭挫折,但他总是能够战胜困难,或者是即便失败了也保持着失败者的潇洒风度。他的思想并不是永远高尚,他与我们一样,有时也会产生卑下的感情,但他总是能够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保持着他的高尚。这样的人物出来了,一部电视剧也就站住了。而要写出这样的人物,除了要求创作者本身有对人生和社会的深刻体验外,还要求创作者深入到检察官的生活中去。要想贴着人物写,首先要和人物贴在一起生活。贴着生活是贴着写的基础。

贴着人物写,并不仅仅是指剧中的主要人物、正面人物,反面人物、次要人物也要贴着写。我们必须避免将反面人物脸谱化的倾向,要把犯罪嫌疑人当人写,写他们的情感世界,写他们作为一个人的正常的感情,写导致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社会原因,甚至要写出他们思想深处的未泯的良知和他们身上的可爱之处。这样,才能使人物真实可信,才能使观众从这些人物身上,得到更为深刻的启示。

直面人生,正视现实我在从事检察题材电视剧创作中,感觉到处理公检法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一方面,如果不在公检法系统里设置坏人,剧情的紧张程度势必要大打折扣,但如果要设置坏人,那这个坏人是设置在公安局还是设置在法院亦或是设置在检察系统自身,都是颇费斟酌的。如果设置在公安局和法院,势必会让左邻右舍感到不快,如果设置在检察系统,那自家人也不会高兴。近年来公安系统和法院系统拍摄的电视剧中,多有对检察系统的不恭和嘲弄之处,已经引起了检察官的不满。但如果我们检察系统制作的电视剧也对公安系统和法院系统进行还击,势必引起更大的不快。

我认为,对于公检法系统的坏人和阴暗面,没有必要回避,如果是剧情的需要,就要放手来写。因为现实生活中,已经出现了像李纪周这样的身居高位的坏人,你即便不写,老百姓也知道,而如果我们写了,非但不会为公检法抹黑,反而会由此显出一种敢于正视问题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当然,最后的结局是必然的,那就是所有的坏人都应该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