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哥哥们对夜总会有过什么样的期待,可是夜总会的观众和罗斯福高中的观众很不同。和我们一起表演的是低俗的喜剧演员、调鸡尾酒的风琴手和脱衣舞女。我在那里见到的越多,母亲就越担心我是不是和坏人混在了一起,过早知道了一些孩子不该知道的事情。她其实不用担心,只是看一眼脱衣舞女并不会让我惹上麻烦,一个9岁的孩子能有什么麻烦!不过那真是一种糟糕的生活,夜总会使我们更加坚定,要往上游走,离那种生活越远越好。
生活中第一次完整的表演始于“乐吉先生”那里,每晚5次,每周6晚。如果可以,父亲会在第7个晚上给我们在城外找点事情做。我们干得很卖命,酒吧里的人对我们也不错。他们像我们一样喜欢詹姆斯?布朗和萨姆还有大卫,而且,我们比较特别,不喝酒、不吵闹,因此他们感到惊讶,也很高兴。我们还有一个好玩的事情: 唱乔?泰克斯的《苗条的大腿和身段》(Skinny Legs and All)。我们一起唱歌,唱到中间某处我下台到观众中去,爬到桌子下,拉起女士们的裙子看。我爬过的时候人们朝我扔钱,然后我开始跳舞,我会把刚才扔到地上的美元和硬币都搜集起来,塞到夹克的口袋里。
我们开始在那儿演出时其实不紧张,因为已经有了和才艺秀观众打交道的经验。我时刻准备着出去表演——唱歌、跳舞并乐在其中。
我们在不止一家有脱衣舞女的俱乐部演出。我曾站在芝加哥某个舞台的侧翼,观看一个叫玛丽?露丝的女人。那时我肯定有10岁左右了。这个女人脱下她的衣服和底裤,扔向观众。男人们捡起来,用力闻,尖叫着。我和哥哥们全都看到了,而且必须接受这种事情,父亲却毫不在意这一切。我们接触了很多做这种表演的人。他们在音乐人更衣室的墙上开了个小洞,正好对着女洗漱室。因此可以从那个洞窥视,我也窥视过,对这件事至今都印象深刻。那个圈子里的人太疯狂了,他们经常在女卫生间的墙上开小洞。当然我肯定我和哥哥们也为了谁能看那个洞打过架。“让开,轮到我了!”就这样,推开对方以便给自己找个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