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区域经济发展难点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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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区域经济发展的政府行为(2)

地区发展的理论和众多实践都证明,仅仅依靠市场机制是难以实现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的。更为一般地说,在经济发展的效率性与公平性的问题上,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发挥的作用是在效率性的领域,而公平性则是市场“失灵”的领域,对于维持必要的区际公平这一地区发展的重要目标来说也不例外。关于区域经济发展的极化和扩散理论表明,在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之间存在着资金、人才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发达地区集中,发达地区的产品因其生产效率较高而在市场竞争中驱逐生产效率较低的欠发达地区的产品的极化效应,同时也存在着发达地区的先进技术向欠发达地区扩散、发达地区的发展扩大了对欠发达地区农矿产品需求的扩散效应。但特别是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极化效应的作用较之扩散效应的作用要强,因此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地区差距将趋向扩大。只有在政府有能力采取恰当和有利的政策手段之后,才有可能使扩散效应的作用力大于极化效应的作用力,使地区差距趋于缩小。从很多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来看,政府也都是通过地区政策体系来实现协调地区发展、缩小地区差距的目标的。

我国的地区政策,在经历了改革开放之前在指导思想上强调均衡发展、但在实践上从属于国防需要的阶段,和20世纪80年代在指导思想上更多地从属于国家的经济赶超战略、在实践上更多地从属于国家的对外开放政策的阶段以后,进入90年代以来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解决区际公平问题,开始有了较为独立的政策目标和政策内涵。“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提出就是一个标志。我国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纲要中专设了题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章,指出要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提出了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的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因此,在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根本性转变的过程中,赋予“区域协调发展”以合理的内涵,探讨如何有效地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区际公平问题,就成为地区政策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

全面深入地认识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是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基本前提。从我国目前的国情以及地区发展中所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出发,我们认为.区域协调发展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促进国家总体发展目标的实现

由于我国目前仍是一个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比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又面临着激烈的国际竞争,因此在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上还不可能像有些发达国家那样把公平放在第一位,而必须是效率与公平兼顾。区域的协调发展同时也应该促进国家经济总量和人均GDP的增长,供给结构与需求结构之间的协调,产业结构的升级,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质量的改善,都有利于国家现代化的实现。

2.逐步缩小地区间居民生活福利水平的差距

地区差距是一个受到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对其必须有一个全面的认识:(1)地区差距的形成是历史的、地理的、人文的、区位的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2)地区差距要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逐步缩小。在目前的中国,还必须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得更快一些,以起到带动落后地区发展的增长极的作用。(3)缩小地区差距的重点应放在缩小居民生活福利水平的差距和社会发展水平方面的差距之上。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提高民众的生活福利水平。从国际经验来看,消除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几乎是一个不可企及的目标,而通过恰当的政策手段逐步缩小地区间居民生活福利水平的差距却是比较现实的。(4)在目前的中国,使贫困地区尽快摆脱贫困,使5800万人口能够过上温饱的生活是迫在眉睫的任务。

3.促进地区比较优势的发挥,形成合理的地区分工布局

从生产要素的空间配置来说,只有各地区按照各自的比较优势合理分工,形成规模经济和获取比较利益才能实现增长方式的集约化,而各地区搞“大而全”、“小而全”,重复引进重复建设则必然使资源的低效益占用和消耗增加,这是一种最大的粗放,也必将使区域经济的效益和速度都受到影响。

4.消除地区壁垒,建立全国统一市场

地区封锁曾是我国地区发展中的一个严重问题。经过多年的各方面的努力,地区封锁的状况有了一定程度的环节。但是,由于政企分离的改革尚未完成,地方政府作为经济利益主体的色彩过浓的问题还没有根本改变,各种形式的地区封锁措施依然存在。阻碍着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这种状况使得商品和生产要素不能自由流动,资源的配置效益受到影响。建立全国统一市场是实现地区协调发展最重要的基础条件之一。

5.加强区域之间的协作

区域间的横向经济联合与协作有利于资源的有效开发和资金、技术、人才的合理流动,是各地区共同发展的需要。地区之间的协作要以企业为主力,要尊重市场原则。但同时政府在地区协作中也不是无所作为的,政府应该起到积极推动和科学指导的作用。

6.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可持续发展战略已成为全人类共同的行动纲领,它包括如下内容:(1)实现代际公平。所有的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要以不损害后代人满足自身需求的能力为前提;(2)投资于自然资本,即将一部分经济资源从其他用途转移到保护和改善自然环境。同时还应投资于旨在补偿自然资本的枯竭和减少的技术创新等活动;(3)强调经济增长的质,而不是经济增长的量,应避免单纯依靠扩大资源的消费来增大经济的总量,要以尽可能低的资源消耗来达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目的;(4)建立公平的分配原则,实现发展的公平性,消除贫困。

(三)政府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的作用

在明确了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内涵之后,接下来的问题就是。政府应该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中起什么样的作用?我们所面临的重要前提是,我国今后一个时期的国民经济仍将保持中速以上的增长势头,根据国际经验,在这个时期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差距将呈扩大的趋势。另一方面,我国将在2010年之前逐步实现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与此相应,政府的职能将从生产型转向服务型,主要依靠经济手段来对经济活动实行宏观调控。我们认为,在这种背景下,国家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所应发挥的作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关于地区发展的法律体系

世界银行1997年的“世界发展报告”中把“建立法律基础”放在政府的基础性任务的首位。这是因为,市场经济同时也是法制经济,政府对于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的干预需要有法律作为依据和保障。我国目前在地区发展立法上仍处于空白状态,必须尽快着手填补这个空白,以便为政府实施地区政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换一个角度看,如果地区政策仅仅停留在抽象的政策表述上,诸如“优先安排项目”、“实行投资倾斜”、“加大支持力度’’等等,那么就给具体实行时留下了很大的主观随意性和讨价还价的余地。只有以严肃而又严密的法律条文将中央协调地方利益的方式和方法予以明确的界定,才能使地区政策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

2.在欠发达地区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以带动欠发达地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