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区域经济发展难点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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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区域经济发展的政府行为(3)

只有加快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才能逐步缩小地区差异,实现地区间的协调发展。但是由于欠发达地区地域辽阔,国家经济实力有限,在欠发达地区实行全面推进式的开发显然是力所不及的。应该借鉴一些国家在实践中取得成效的“据点开发方式”和培育“增长极”的做法,在欠发达地区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具体作法上,应结合对中西部资源富集地区的能源、资源重点开发,按照国家的生产力布局总体目标设立一批国家重点开发区,由国家统一规定优惠政策措施体系,对企业投资的空间指向加以引导。

3.对特殊困难的地区给予特殊的政策扶持

一般来说,在一个国家,某个时期内总会有一些特定的地区由于自然区位条件或结构变动等原因而处于特殊困难的境地,需要国家给予特殊的支援。从目前情况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趋势来看,中西部贫困人口较集中的贫困地区,以及一部分区域经济缺乏活力、失业和城市贫困人口增加的老工业基地地区是迫切需要政府给予特殊政策扶持的两类地区。

不论是在欠发达地区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还是对特殊困难地区的发展进行扶持,都离不开国家的政策投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主要从扩大对外开放和吸引外资的需要出发。针对特区型地区设计了包括财税减免在内的优惠政策体系,对于促进特区型地区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国面临着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任务,在财政税收体制上应尽可能以规范化作为目标。但是,政策的规范化不等于政策的一刀切。为了实现地区发展战略的目标,仍然需要有各种政策手段的配合。这类政策手段应由国家统一设计,在特定的地区有选择地实施,以达到“雪中送炭”,实现地区协调发展目标的目的。

4.对一般竞争性投资的空间指向进行引导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其重要含义之一就是,国有经济应从一般竞争性领域向战略性领域集中,政府的投资主要起到保证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及对其他各种经济成分的投资进行引导的作用。从协调地区发展的角度来看,一些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通过投资于基础设施和大型资源开发项目:对民间部门投资的空间指向进行引导是政府实现其地区政策目标的重要政策手段。

5.鼓励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促进跨地区企业集团的形成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不仅生产什么、生产多少,而且在哪里进行生产都属于企业的自主经营决策范围,政府只能通过改善投资环境等手段来对企业的投资活动进行引导。但是在我国,由于政企关系的改革尚未完成,目前大部分企业的经营决策受到了地方政府的强力干预。地方政府从自身的考虑出发,如果与本身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往往对企业的跨地区的投资、企业联合或兼并持反对态度。其结果,不仅阻碍了生产要素的流动和合理配置,还使中央政府的希望通过引导企业投资的空间指向来达到地区政策目标的愿望无法成为现实。因此,加快政企关系的改革,减少地方政府对企业的投资经营活动的干预,促进跨地区的企业集团的形成,既是实现生产要素的空间合理配置,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国民经济的总体效率的需要,更是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也是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前提设计的地区政策的手段和措施能够切实有效的重要条件。

当前一个值得注意的倾向是,很多地方政府都在推行“以我为主”的“大集团战略”,只允许本地区的企业兼并外地的企业,或者在本地区的企业中硬性搞“拉郎配”,把本地同行业的企业简单组合到一起。这种做法,完全违背“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企业集团”的方针,实际上还是在阻碍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重组,对于地区经济的发展也是不利的。在企业的联合、兼并等资产重组过程中,地方政府应该做的不是行政干预和“拉郎配”,而应是清除人为的障碍,创造必要的环境。

还应当指出,对于以企业为主体的生产要素跨地区流动而言。当前仍存在着一些制度上的障碍。例如,由于银行的贷款额度实行分地区管理,那么总部在甲地的企业到乙地去投资时就会面临两地的银行都不愿提供贷款的尴尬局面。类似地,由于对跨地区投资的企业的税收的归属问题缺乏明确合理的制度安排,也是造成各地区在企业的兼并重组过程中力争“以我为主”的客观原因之一。对于这些问题,都应该在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的过程中尽快加以解决。

6.建立健全以地区开发为目的的政策金融

若干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地区开发金融作为一种为地区政策服务的政策性金融,它通过对欠发达地区的产业开发提供贷款支持来弥补欠发达地区的资金缺乏,从而达到促进地区经济实力的增强,缩小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的政策目的,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政策手段。鉴于我国目前一方面面临着协调地区发展的迫切需要,另一方面财政能力所能允许的地区间财政转移支付以及中央政府的基础设施投资对欠发达地区倾斜的规模都很有限,及时建立和运用地区开发金融这一有效的政策手段是十分必要的。

另外。在支援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上财政与银行应合理分工。银行按照保本经营的原则对项目进行审查和贷款投放,对于无利或亏损,但对于地区发展而言又不可缺少的项目由财政采取直接投资或对贷款进行贴息的方式进行支援。中央的财政转移支付中应当有一部分用于对地区开发金融贷款的贴息,这样既可以扩大地区开发金融的运用范围,又可以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7.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空间上的全面推进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体制因素在地区发展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以特区型经济为突出代表的沿海地区的经济高速发展,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可以归结为市场经济体制的率先建立。而老工业基地地区的困境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旧体制的束缚。今后,东北老工业基地、中西部内陆地区的地方政府应在促进本地区的经济体制的根本转变上做出更大的努力,以消除旧体制桎梏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缩小与沿海地区在市场机制发育程度上的差距。同时,中央政府在推进改革的时候。不应当一律采取首先在沿海地区试行,然后再向全国推广的做法,造成人为的政策梯度。有些体制改革和体制创新上的问题可能是内陆地区、边境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地区所独有或更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适应这种需要的改革举措就应当首先在这些地区率先施行。

8.在地区政策体系中贯彻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可持续发展观是人类在认识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的重大进步,已经成为当今世界考虑发展问题时的指导思想。我国已经把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正式列入“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中。因此,国家的地区政策体系中必须体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中央在协调地区间的利益关系时必须以有利于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为目标。

河流的上游与下游地区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一般而言,河流的下游地区经济比较发达,而上游地区地处山区,经济发展较下游地区落后。但上游地区的水土保持和污染治理的如何,对于下游的水环境质量、人民生活乃至生产活动都会发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对于这种环保工作的实施主体与受益主体的不一致,就需要通过设计合理的地区间利益补偿机制,使上游和下游地区之间在费用负担和受益上达到相对公平并有利于双方的发展,以实现整个流域系统乃至全国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