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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现在只想爱你,爱从口难辨(1)

她没有太多的奢望,只希望在最近的地方看着他。痴情的方式有很多,白薇安也算是达到了一种病态。

点点星光随着几声突兀的喇叭声,消失得一干二净,覃天浩攥着手里的方向盘,前方的路况很糟糕,他要是没有及时踩住刹车,恐怕就要追尾了。他没有继续开车,而是快速拨了方向盘,把车开进了视线左侧的露天停车场。

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个空车位,他停好车,趴在方向盘上,闭上眼,心里一阵烦躁。覃天浩忽然意识到时间是回忆中突袭的飓风,将他脑海中所有的温情与怀念搜刮得干干净净。十五六岁的好时光,回不去了。

该死的!他讨厌这种怀旧的感觉。

或许几年前,他逃到大洋彼岸后,就不该再回来。只要他不回来,秋苏就不会做这种离家出走的傻事。

她到底会去哪里呢?覃天浩的拳头正中方向盘中央的喇叭。

现实不是狗血小说,有了不顺心就只能往酒吧夜店这种地方跑,即便是已经成年的秋苏,也不会端着一杯摇曳的鸡尾酒满场子找人堕落,或者一个人默默坐在阴暗的角落里独自伤怀。覃天浩最后在附中附近的手工DIY时光小铺里找到了秋苏,她坐在一架缝纫机前面,认真地掣好台面上用粉笔画好线条的棉布。

店里播放着怀旧的老歌,老狼的声音沧桑中饱含着青春的遗音。

门被轻轻地推开,挂在门框上的风铃被风吹得发出叮铃铃的声音,覃天浩走了进来。掌柜陆尽染出于惯性地抬起头,看到了好久不见的覃天浩,她像是早就猜到他会来似的,恬静的脸上没有一丝愕然。

陆尽染微微向他点了点头,他的视线一怔,眼神中有一丝局促,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他也同样朝她点了点头,算是回礼。除此之外,两人没有过多交流,陆尽染继续低头干活,情绪没有一丝展露。他看着她低下头,看着她头顶的发旋儿,他忽然觉得好像记忆里的每个人都在变,唯有时光小铺的陆尽染,始终那么安静,那么沉默,不喜欢发话提问,只要你不说,她绝对不问为什么。

覃天浩在原地顿了一下,朝着秋苏走去。

“苏苏,你还是孩子吗,多大了,还玩离家出走,告诉我,你现在可以回家了吗?”他走到她跟前,询问的语气一点都不像在对待一个彻夜未归的出走者。

秋苏没有抬头,眼睛始终盯着手上的棉布,淡蓝色的衬衫已经渐渐成型,她说:“再等我一会儿,马上就好。”

覃天浩“嗯”了一声,在布艺沙发上坐下,虽然与陆尽染的距离很近,他们却相互没有答理,甚至连细微的眼神交流都不曾有。

覃天浩环视了店里一圈,发觉这儿的客人依然不多,可以说几乎没什么人光顾,大概与暑假这个时间段也有关。店里有各种与手工有关的商品,十字绣,绸缎绣,以及制作布艺需要的材料,反正都是女孩子的玩意儿,倒是比以前要丰富一些。

他记得几年前,这里每天都有女孩子光顾,她们大多数人不懂针线活,却又想向心仪的男生耍宝,秉着不跟风织围巾,都开始学手工。简简单单的是十字绣,还有人挑战难度亲手缝制手机袋、笔袋,以及一系列可以随身携带的小玩意儿。他也在情人节的时候,幸运地收过几件手工,却都不知道后来丢在了家里的哪个角落。

于是,怀旧地笑了笑,随手抽了一本放在架子上的留言本,本子上是陆尽染给客人做完每一件手工后拍的照片,每张照片的旁边都特意留出了空间,可以用来写制作心得与心愿。覃天浩从第一页翻起,走马观花,窥视别人的愿望与期许,也算是一件有趣的事情。

翻到第几页呢,他没有看到那本子上有页码,但是他清楚地看到了那一页标注的时间,还有他熟悉的笔迹,以及那支笔的颜色,是秋苏的。他记得很清楚。回忆也像一本书,书签藏在脑子里,轻轻一翻就回到过去。

那是秋苏自杀未遂后的几个月,家里的气氛一直处于平和的状态。覃天浩准备初三升学考前的那个晚上,他和张弋相约一起到玩具店买那种市面上当时最流行的考试专用笔,覃天浩走之前被老妈抓住,她往他口袋里塞了一张百元大钞,原以为自己要被当做苦力,还要顺路带回柴米油盐,谁知道妈妈说让他帮忙带几支笔。

“你要什么颜色的笔?”覃天浩问道。

沈红欣扯了扯他的衣服,示意他说话小声点,附在他耳边说:“是买给秋苏的。”

“那她自己怎么不去买?”覃天浩不解,他看着妈妈,“老妈,你是不是又自作多情了?”

沈红欣说,我看她桌上的笔筒里只有黑色的中性笔,我们单位的会计昨天给她女儿买了一套笔,就是那种什么颜色都有的,跟彩色笔似的,但是笔头又没有那么粗的,她说小女生最喜欢这种标记笔了,五颜六色的,在书上做笔记更加容易辨认。

说完之后,生怕他还不理解,又问了一次:“你都听懂了没有?”

覃天浩说:“我懂,可是,老妈,我能抱怨一下吗?”

“什么?”

“为什么你从来没想过给我买?”覃天浩故意撒娇,沈红欣还没从他的话里反应过来,他就钻进了电梯门,对他妈说,“总之买笔剩下的钱,我没收了。”

沈红欣笑了笑,覃天浩发现即使每个月都少不了往美容院跑一趟的母亲眉角也有了藏不住的皱纹,果然,电视上某个品牌的眼霜没有骗人——女人的眼睛不会说谎。

在文具店里,覃天浩寻觅了好几排货架,才在一个写着特殊可爱字体的指示牌前面,看到了妈妈想要的那种笔。他随便挑了一支,在纸上试划了几笔,好事的张弋把脑袋也凑过去,饶有兴趣地研究覃天浩到底在搞什么鬼。

“这是小姑娘没事瞎涂鸦的彩笔,你折腾什么?难道你想给批卷老师一个惊喜?”

覃天浩不和他瞎闹:“是给我妈买的。”

“哇,你妈现在这么非主流?”

“她给秋苏买的。”

“你妈这个后妈当得可真称职啊,你是她亲儿子,都没见她这么疼你。”张弋颇有些感慨,忽然脑袋里灵光一闪,双手支在货架上,笑眯眯地看着认真挑笔的覃天浩,说,“对了,你那妹妹秋苏现在怎么样了?开始心理治疗之后,情况有没有好点?”

“谁知道呢!”覃天浩说,“只要不再跟我玩自杀,就谢天谢地了,现在白天我们不在家的时候,就让保姆寸步不离地守着。我觉得她也差不多想通了吧,要是想死的话,早死了呢,你想啊,要是你真的想死,难道不会想尽一切办法让自己得逞?”

张弋把这话咀嚼了一番,评定道:“有道理。”

“好了,走吧。”

结算完购买的文具,回家的路上,两人又把话题扯到了第二天的中考上,期许可以一起考进同一所高中,然后把初中三年所经历的种种再感慨了一番。

张弋说:“我才不在乎什么名校不名校,我最想我们乐队不解散,可以一直搞下去,搞出个名堂,出人头地。”

每次张弋谈到乐队的时候,眼睛都会放光,覃天浩羡慕他的理想可以庞大到未来,笑了笑,应和道:“要是那样就好了。”比起张弋,他总是缺少了一些霸气与自信心,这也是为什么声线绝佳的他,把乐队主唱的位置推给了更善于表现自我的张弋。张弋希望有一天能将他们的乐队推上真正的音乐舞台,而他更愿意仅仅沉醉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这就是区别。

快到家的时候,覃天浩问张弋:“现在时间还早,要不要上我家坐坐?”

张弋摆手:“你老把那秋苏说得跟三头六臂神出鬼没的妖怪似的,我明天还不想缺考呢,等考完了再说吧,到时候让你后爸做那个酱烧排骨,好久没吃了,可馋死我了!”他夸张地发出吸口水的声音,一脸没心没肺的笑容,和覃天浩道别后,吹着口哨回家了。

覃天浩不知道那天自己怎么那么煽情,忽然叫住张弋,说:“臭小子!明天……加油啊!”

张弋回过头,从他的鼓励中回过神来,心领神会地笑了笑,说:“你也是。”

那天回家后,覃天浩把笔交给妈妈,妈妈怕自己给秋苏会被拒绝,就对他说:“再帮妈一个忙,你帮我拿进去给小苏吧!”

覃天浩也有点怕秋苏,问道:“叔叔呢?”将近一年了,他还是没有改口。

“老秋今天值夜班,天浩,你送进去吧。对了,就说是你顺便买的。”

覃天浩抱怨道:“我说你就是自找麻烦,这有什么好担心的,她不要的话,送我不就行了。”说着,抬脚走到秋苏的房门前,轻叩了几下,回头对站在自己房门口一脸期待的妈妈使了个眼色,做口形:“你确定她还没睡?”

“没有,在里面看书呢,刚刚我给她送过牛奶了。”

果然,下一秒,房门就打开了,覃天浩连忙摆正了自己站立的姿势,她不说话,只是笔直地站着,低头把视线定在他手中的果冻笔上,他挠挠头,把另一只手上的七色果冻笔递给她,补充道:“给你。”

秋苏没有立马接过去,低声问:“为什么?”

覃天浩加快了挠头的速度,他可没想过送东西给人还要说理由的,用余光瞟向他妈想求助,谁知道妈妈竟在关键时候离场了,于是,他瞎掰了一个:“就是看着觉得不错,就买了,店主说现在女孩子都喜欢用这种笔做笔记,我看你桌上没什么笔……”

她半天没吱声,也没接过他手里的笔。

他好奇:“怎么?不喜欢?”

她抿了抿干涩的嘴唇,轻咬了一口,然后,摇摇头。

这时候,沈红欣出场了,覃天浩眼看着妈妈热情地抢过他手里的笔,塞进秋苏的手中,笑吟吟地说:“傻孩子,喜欢就收下啊,这是天浩的一片心意。”

秋苏的动作僵在那儿,但笔已经紧紧地握在手中,只是她的头始终埋得很低,低得覃天浩只能看见她不断颤动的睫毛,长长的,翘翘的,像洋娃娃。

她什么也不表态,难道要这样站一夜吗?覃天浩刚想开口先行告退,谁知道下一幕发生的事情,让他心头一惊。秋苏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似的从眼睛里跌出来,瘦弱的肩膀也跟着颤动起来。

覃天浩相信妈妈也被吓到了,一下子不知道从何开始安慰,情感表达能力薄弱的她,只是一个劲儿地问秋苏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秋苏一边摆手一边吸鼻子抹眼泪,过了好一会儿,她缓过气来,抽噎着说:“我……我没事,谢谢你……谢谢你们……”说罢,抬起头看了他们一眼,又迅速地埋下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