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写这本书的初衷是应书商之邀,为了迎合市场,但也不完全是这样,我之所以会选择写于成龙是因为他是一位清官,受百姓拥戴,是希望将他的这种廉政思想发扬光大,传承下去,从而影响后人,造福于世人。
这古往今来,为我所熟知并有一定影响和名声的清官有包公、海瑞、于公以及谭公等人,但是,唯有包公和于公的故事更能让我耳熟能详。包公虽清廉,但不如于公;海瑞、谭公亦不能比。包公素来以铁面无私、公正廉洁闻名,海瑞、谭公也重在断案公正,不惧权贵,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待罪犯是一视同仁。尽管,他们几位都是谦谦君子,断案如神,也相对清廉,除了朝廷的俸禄之外,从来不多拿百姓一分一毫,不会收刮民脂民膏,更不会收受贿赂、贪赃枉法。他们为官一天就是为了替百姓做主。包公、海瑞、谭公虽然铁面无私、公正廉洁,但是,说到清廉之名还是于公稍胜了那么一筹。
于公虽然大器晚成,但是他依然不怨不恨,一心为民。自入仕以来,为官二十余载,这二十年来,虽然官是越做越大,从正七品县令坐到了两江总督、兵部尚书从一品的位置,但是他没有过上一天好日子,官越做越大,日子却越来越清贫,甚至一年到头不知肉味,这二十多年来于公的主食便以粗糠、青菜为食,人称“于糠粥”、“于青菜”。
既然做了高官必然会有厚禄,那么,于公的俸禄都去了哪里呢,他将朝廷发给他的俸禄绝大多数都捐给了灾民,自己留下一小许的酒钱。于公后来做到了从一品兵部尚书等职,他饱受皇恩,可谓是声势滔天,作为汉人能受到康熙皇帝如此恩宠,实属古今罕见。尽管如此,于公并没有恃宠如骄,还是一如既往的恪守廉洁之名,为百姓伸张正义、平冤昭雪。于成龙并没有像其他一品大员那样,携家带口,在哪里做官,家属就跟到哪里,让家属跟着自己享福。于公却没有那样做,为官二十几年来,从来都是孤身一人,一家几十口人都留在山西永宁老家。他出仕之前,就已说明心志,此行不以温饱为志,以天下苍生为念。所以,家属跟着他上任,不但没有清福可享,还会跟着受累。并且,这二十几年来,也几乎没有给家里人稍过什么钱,所领的俸禄都给了灾民,家人生活也相当的窘迫、清苦,拮据的生活并没有消磨于家人的意志,他们还是一如既往的支持于公、举家之力力挺于公。
于公只是在就任两江总督之前向康熙皇帝告老还乡回乡葬母,回过一趟山西老家,那个时候的于公已近垂暮之年,身体一天不如一天。他对康熙皇帝说,自古忠孝两难全,他说他将自己的余生都给了朝廷、给了皇上,但是,分身乏术,却没有办法尽孝,现在母亲已然去世,他希望能够告老还乡、回乡葬母,尽到一个为人子应有的本分,康熙皇帝恩准了。于公就那一次回了一趟家,也是他人生的最后一次,两年以后,便死在了两江总督任上,死时还是一个人没有家人相伴。于公将他的后半生都献给了百姓,孤注一掷,做出了最后的牺牲。可以说,他的廉洁之名当永垂不朽。于成龙死后,两江境内街行罢市,康熙皇帝为他更是痛哭流涕,试问,自古以来有几个清官享受过如此殊荣和待遇。他被康熙皇帝誉为“天下廉吏第一”,康熙皇帝这一空前的评价不知道是出于何意,究竟是康熙朝当朝的天下第一廉吏,还是将古往今来的官吏给一票否决了,于成龙是古往今来的天下第一廉吏。
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康熙皇帝把于成龙推到了历史的制高点,于公此生的功绩是康熙皇帝充分肯定的。我觉得我为于公写传是值得的,他纵横官场二十余年,足以羞煞那些为官一世,却未能造福于民的官吏。对于一个官吏,无论他是真清廉也好,假清廉也罢,但至少清廉了那么一回,就算是假清廉,但至少也要做做样子给别人看,有时候假清廉也能造福于民。
本书着重写了于成龙四十五岁以后,在官场的这二十几年,包括他为人处世的原则、恪守本分的天职、为民请命的胆魄,最值得宣扬的是,他的政绩,和他对政务的看法。有关他政绩方面的书有《于清端政书》等,上面记载了他为官多年的经验,还有他清廉之事迹,都是值得我们后人来学习的,我觉得彪炳青史的不仅仅只是他这个人,他的事迹、他的清廉能值得发扬和传承下去。
于公的一生是伟大的,是此生无悔的,是为了天下苍生做出巨大贡献的,他的精神应当世世代代传承下去,为世人树立起一个坚实的榜样,他是百官之楷模,更是千古一吏。希望他能不被世人遗忘,于公的一生应该受到更高的褒扬。谨以此书献给天下读者,希望能唤醒那些尚在为恶、欺诈百姓的贪官污吏,多为百姓做主,为天下人谋福祉,这样一来,无愧于天地、无憾于自己,更对得起头顶上的那顶乌纱帽。
代言
201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