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大清第一廉吏于成龙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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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名声大震(1)

一、一跃黄州府同知

由于,于成龙在合州任上表现突出,政绩卓著,并在一些上级贤德官员的义举下,于成龙便很快被朝廷提拔为黄州府同知。

同知是明清时期,知府一级的官职,同知是知府的副职,正五品衔。于成龙便由原先的从五品知州升到正五品同知,便又是官升一级。

这个官职是因事而设,根据一府的辖区大小、事物多少而定,每府一般情况下,设置一到两人,是没有定员的,就相当于今天的市长、副市长的官级,知府拥有与市长一样的权力,而同知相对于副市长。

同知一职,在明清时期,主要掌管一府的盐、粮、逮捕、江防、海疆、河工、水利、军事、安抚夷民等工作。同知办公衙门被称之为“厅”。

当然州衙门也有同知,但是由于受到辖区局限化,知州下面的同知一般为从六品,因为知州也才从五品。如今的黄州已经从清朝时期的黄州府演变成黄州区。

黄州,位于湖北省东部,大别山南麓,长江中游北岸,与鄂州隔江相望。辖区面积五百三十五平方公里,不知道在清朝时期是不是这样的辖区面积,但是,应该变化不大。三面环水,北靠山区,地势为东北部较高,西部以及南部地势较低,为江河冲积地带,以平原为主,丘陵岗地兼有,辖区内多湖泊。

黄州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日照还算充足,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基本上是按照春暖、夏热、秋凉、冬寒的自然规律来的。春季,气温较低,夏天都是梅雨季节,入伏多干旱。在七八月份,盛夏时节,平均气温是在37度以上,但是,当气温最低的一二月份,只有零下四度。所以,于成龙当年来到这里为官还是比较幸苦的,光是这古怪的气候他就受不了,虽然气温波动不大,但是,苦寒、炎热的气温着实让他吃了些苦头。

黄州,于隋文帝开皇五年(585),开始在黄州设立总管府。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改黄州路为黄州府,当时属于湖广行省。到明朝嘉靖四十二年(1563),设置黄安县。黄州府下辖:黄冈、麻城、黄陂、黄安、蕲水、罗田、广济、黄梅8县和蕲州。清朝入关后,沿袭明制,康熙三年(1664),隶属湖北布政司。

无论是在罗城,还是在合州做官,虽然都比现在的黄州府同知的官位要低,环境要比黄州府恶劣,更是穷苦蛮荒之地,而黄州府却是富庶之地,而且这里自古以来就是人才辈出的地方,来黄州府做官当然好。但是,有一点就是升为黄州府同知的于成龙,在黄州地面上仍然是知府的下属,是“二把手”。他担心的是,权力不够大,以后工作起来不顺手,而且会想当的吃力,权力如果没有办法集中在自己的身上,以后但凡有什么军政大事,都要知府先发话自己才敢操作。这样一来,什么事情都要两人商量的话,某些政策的落实难免会有意见上的分歧,如果两人的政见不合,就会造成工作效率的滑坡。

朝廷这样做,开设这样一个官职,无非是分化、牵制地方官员的权力,但是,这是针对贪赃枉法的官员而言,于成龙不一样,他是清官,他更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他做事很少征求上级的意见,一向是独断专行,心中若有良策,便要尽快得以实施。若是,事事都要请教和征求知府的建议,那么政策实施起来,难免会遇到一定的麻烦和阻碍。

于成龙这个同知官职,在黄州处于中间位置,算是黄州的土“宰相”了,在黄州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除了知府他比黄州其他官员都大。

只是这工作起来他不顺手了,有时候难免会陷入两难境地,这是他初到黄州上任时,给黄州友人写的一封信《初至黄州与友人书》,信中这样写道:若夫黄州则不然:居郡丞之位,履文物之邦。署宇严肃,役胥罗列。士民聚观,耳目杂沓。狐裘黄黄者,同寅也;衣裳楚楚者,属邑也。莅斯土者,主尚可布衣而步行乎?仆尚可挑水而运柴乎?为之治其执事,备其伞盖,繁其交际,咸借贷以应。而冷署如冰,下无以为德,上无以为功,五穷环至,应接不暇,如之奈何?此居不苦之地而适为苦者也!

这确实让于成龙很为难,来黄州做同知,工作不但施展不开,而且有功劳会记在知府头上,有罪过、有差池,便会直接算在同知身上,成为上级官员的替罪羊。所以,做官要么做最小,天高皇帝远,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行,落得个自由自在。要么,做到最大,不过再大也大不过皇帝,坐到丞相的位置上,只有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才是最安全的。丞相大概除了皇帝能够有权罢黜和处刑外,天下再无一人能够惩办了。于成龙这样的官职既不高,也不低,处在中间才叫一个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甚是苦恼。同知,这一地方官职,被雅称为“司马”。一般与通判相互协助于知府办公,由于分工不同,于成龙很少待在黄州城,绝大多数时间是驻扎在黄州属下的麻城县。当时的黄州是匪盗猖獗,甚至泛滥成灾,于成龙的主要任务也就是缉捕“盗匪”。后来,也许是在缉盗事务上小有成绩,便顺带兼理了“黄汉捕务”,也就是黄州府和汉阳府两府的缉盗事务,全落在了于成龙一人身上。不过,这个任命是朝廷为他专开的,权力辐射两府,能者多劳嘛,朝廷也是看到了于成龙在这方面的专长。

由于,于成龙在黄州府属于二把手,被当地官民称之为“于二府”,于成龙在黄州的表现,让老百姓尝到了甜头,有时候还被黄州当地百姓亲切的称之为“青天于二府”。

自古英雄绝大多数都是草寇出身,都是发迹于贫苦农家或者奴隶之家,正因为他们从小受到精神折磨、现实摧残,所以,才会走上梁山做好汉。正日打家劫舍,但是,他们中间的一些匪盗还是挺有义气和豪情的,打家劫舍不是劫得普通人家,而是劫的豪强富绅、贪赃枉法官员之家,这就是江湖传言的杀富济贫、伸张正义。

而黄州府自古以来英雄辈出,也正符合了这一潜力和特质,尤其是明末清初,经历了战乱的黄州府,很多良民为了自保,才不得已建立了武装,无奈,这武装一发不可收拾,现在太平了他们的势力却逐渐得以扩张和发展。这些武装起来的草寇,在当时号称“蕲黄四十八寨”,势力范围辐射各地,堪称雄视。虽然,这些势力表面上归顺了朝廷,但是,他们实际上是在阳奉阴违,表面上服从朝廷的统治,纷纷下山并金盆洗手,从此为良民。但还是常常暗地里勾结起来,打家劫舍,成为地方隐患。

于成龙在黄州缉捕期间,领悟到了很多经验,并利用此经验,破获了很多盘踞在此的江洋大盗,和一些历任官员们都十分棘手的案子。这里简单的陈述于成龙当年在黄州同知任上破坏的几件具有深远影响的案例。利用酒杯破案。由于于成龙刚到黄州府上任不是很久,对于当地的情况并不是很了解,盘踞在黄州地面上的盗匪究竟是怎样一个情况,他不甚了解,也不知道该要如何下手才好。

于成龙断案如神、心细如尘,稍微有点风吹草动他都能从中嗅到腥味。通过他对案情的仔细了解、推敲以及观察,发现衙门的捕快汤卷神情诡异、行踪更是诡秘,看他的样子倒是很有可能与盗匪勾结,达成某方面的利益。苦于于成龙没有证据,不好对汤卷采取行动。而汤卷此人常常背着官府与匪徒达成不法勾当,所以,心思特别的细腻,对于任何事情都格外的小心谨慎,调出他的卷宗,基本上没有出现过闪失,更无法从他平日的生活中看出丝毫的蛛丝马迹,可以说他将事情做得是天衣无缝,很难让人发现。然而,是人他总会有缺点,志在千滤必有一失,再聪明的人也会有糊涂的时候,难免会露出破绽。所以,汤卷也不例外,他最大的缺点就是贪杯。于成龙也是个嗜酒如命的人,正好与汤卷共饮,他将汤卷请过来一起喝。

于成龙当时在酒桌上,笑着对汤卷道:“本府没有别的爱好,就是喜欢喝两杯,可惜一直找不到能喝酒的酒友。听说你酒量不错,咱们结为酒友如何?”

得到于成龙的青睐,能与于成龙共饮,汤卷也感到万分的荣幸,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自然是不甚欢喜,便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于是,两个人在酒桌上是开怀畅饮、把酒言欢,很快酒也喝得差不多了,于成龙觉得该是进入正题的时候了,面对醉酒熏熏的汤卷,于成龙道:“本府知道你精明强干,忠诚可靠,是个捕盗的能手。以后你要帮着本府破案,立了功,本府一定好好提拔你。”

汤卷是酒醉心明,表示感谢。

于成龙看出了汤卷的戒心,于是便进一步对汤卷敞开心扉,开怀痛饮,长此以往,汤卷便对于成龙卸下了戒心,认为于成龙还是很信任自己的。所以,再到后来的时候,由于汤卷卸下戒备以后,便开始与于成龙真正的开怀畅饮,于是便常常喝得酩酊大醉、不省人事。于成龙正好借着酒劲向汤卷打听关于盗匪的事情,不料,汤卷的口风依然很严,于成龙不曾从他口中得到半点关于盗匪的消息。汤卷最终找借口给敷衍、搪塞过去了,看来于成龙是遇上对手了,汤卷与于公的酒量是旗鼓相当、不相上下。

一天,汤卷在于公那里喝醉了,离开后,于成龙便换上便衣,紧跟其后,看见汤卷随着进了一家酒店。于成龙跟在后面,尽管汤卷很精明,但是他并没有及时发现。进了酒店以后,便又和一群来历不明的人继续喝酒,便借着酒劲大肆吹牛,他从身上掏出一个册子,呈现在大伙的面前,并指着册子上的人名道:“某某是会养爹娘的,我要好好照顾他……某某是爹娘指望不上的。”

这些话于成龙都躲在一旁听的真真的,所谓的会养爹娘,是指那些捕快行贿,不会养爹娘的,就是指那些不行贿的捕快,这正是盗匪的名册,是汤卷犯法的铁证。紧接着,第二天于成龙继续请汤卷喝酒,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可能是他觉得跟于成龙慢慢很熟悉了,开始在于成龙面前说话也口无遮拦。这一次,不同往常,醉酒后的汤卷对自己勾结盗匪的犯罪事实是供认不讳。并详细的向于成龙汇报了作案的过程,包括如何杀人,如何勾结匪盗的事情都全盘托出。

于成龙见他开始胡言乱语,并断定他喝醉了,于是便问道:“听说你的衣袋中藏有盗匪名册,能不能拿出来给本府看看?”

汤卷猛然惊醒,他大概意识到失态的严重性,便矢口否认。于成龙便差来衙役,强行的搜查汤卷的身,果然从他身上搜出了那本名册。于成龙打开册子,看见册子上面记载的黄州匪患情况甚是详细。

于成龙宽宏大量本想就此饶恕汤卷,决定不追究他的过失,但是此人事败后,依然是死不悔改、桀骜不驯,便不得已将汤卷给抓了,便对他严厉斥责道:“你这样的行事,不可能在人世立足了,不如早早回去。”

汤卷便吓的连连磕头求饶,道:“小人一向就在官府安身,不知该回到哪里去?”

于公很认真的道:“回黄泉路去!”

汤卷彻底崩溃了,便乞求道:“小人虽然该死,但家里还有老母。请大人开恩,让我回家看看老母再死吧!”

作为地头蛇的汤卷,平日里是作威作福惯了的,哪敢轻易将此人放回去,那岂不是放虎归山,迟早会酿成祸患。但是,于成龙待查了汤卷的资料后,知道他家中却有老母,于是慈悲的于公便拿出一两的奉银,差人送到了汤母手中,最终汤卷是难逃一死,此人虽然天性不良,但是,还知道孝顺母亲,可见良心未泯,于成龙只好给他留了个全尸,要汤卷自行了断。

于成龙拿到盗匪的名册以后,便按照名册上面记载的人,进行一一逮捕。待这些匪徒抓获到案以后,未经过于成龙的审问,便都一一招供,这些出来混社会的,还真是义气,真叫一个敢作敢当,一个个都是铁铮铮的好汉。

既然,他们都供认不讳,接下来便是处决了,于成龙将认罪的重犯绑成一串,统一带到歧亭镇的一处广场上示众。

紧要关头,于成龙还是发了慈悲之心,给这些罪犯留了一条活路,于公对在场观看的老百姓道:“这九名罪犯,都是绿林巨盗,罪在不赦。但本府慈悲为怀,再给他们一次机会。若有本地官绅百姓为他们作保,保证以后再不为盗,本府可以当场释放。若保释后再次犯法,则罪犯与保户一同治罪。现在,谁愿意出来作保?”

于成龙考虑到一方面这些人都还比较义气、都是好汉,另一方面出来为匪的基本上都是出自普通老百姓;所以,于成龙才开出这样一个法子。在场的有几名罪犯,在亲朋好友的担保下当场释放,还有几个没有人愿意替他们担保的,只能是处刑了。于公为了杀一儆百,充分的展现官府对匪患的打击决心。为了大肆震慑匪徒,于成龙想出了一个别出心裁的办法,就是挖一个大坑,将这些罪犯全部活埋。

并在坑上垒砌了一个大坟堆,在坟堆上树了一个碑,碑上写着:“黄州府二府于成龙瘗盗处”,几个大字。

这一消息,很快在黄州地面上是不胫而走,于成龙不仅杀一儆百,成功在黄州树立了威信,也更好的为百姓做好了表率,让百姓知道了他除贼的决心,也大大的震慑了那些尚在作恶的盗匪,想必那些尚未被拘捕到案的匪寇听到于成龙的威名,那必然是闻风丧胆。于成龙的清正作风,也很快为他赢来了名声,百姓称之为“于活埋”。

百姓对于成龙的铁面无私,是又敬仰又畏惧。还有一次,于成龙既然为了调查一批杀人越货的匪寇,既然以身犯险,深入到匪寇的窝点。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是读书人惯用的计策,但是,于成龙不光是有计策,还有胆量,孤身一人,不带一兵一卒,混进贼寇盘踞的古庙。他装作乞丐,躺在了匪寇盘踞的古庙门前,并以贫病交加的痛楚在门前呻吟、喧闹,以此招来了古庙里的匪寇。

于成龙的乔装之术倒是也到家,神似也酷像了一老乞丐,因此,庙里的匪寇并没有对其怀疑。这些贼寇,虽然是杀人放火,作恶多端,但是,他们并不是乱杀人,杀的都是贪官污吏、不肖子孙,而且多出自绿林,还是比较讲义气的,这可能是出来混社会的人的共同特征吧。于成龙陈述了自己的遭遇和命运以后,这伙贼寇的匪首,便开始同情他,并希望于成龙能够加入到他们的组织,做个出谋划策的军师,于成龙当时在混进贼窝之时,化名为“杨二”。

匪首看到于成龙谈吐不俗,也相信他是个落魄商人,便对他照顾有加。并同意将打劫来的财物拿出一份子分给于成龙,于成龙顿时觉得他并没有为这伙人做什么,平白无故拿钱,怕惹人非议,硬是不肯接受,有句话叫做,吃人嘴短、拿人手软,于成龙担心如果接受了他们的恩惠,那么,处于情面便不好拿他们归案了。于成龙在古庙卧底期间,摸透了匪徒的人数、实力以及周围的环境以后,便借着上茅厕的机会,趁机逃了出去,迅速召集衙门里的捕快们冲进古庙,将藏匿在破庙里的一干匪寇全部拿下,带到了衙门。

于成龙就这样不费吹灰之力,将为患多年的匪寇一网打尽。直到将匪首带到了公堂之上,才知道这个他甚为信任的”杨二”,便是于成龙,匪首感到大吃一惊。当时一脸的煞白,变的目瞪口呆了。尽管,这些人是罪大恶极,按照朝廷律法,于成龙是非杀他不可,但是,又碍于情面,曾经在破庙里面受他们的恩德,于成龙都无法释怀,要对自己的恩人下杀人,不免有些不忍。而且会落下骂名,天下人会说于公是无情无义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