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扎根罗城
广西罗城,是于成龙宦海生涯的第一站。不过,罗城的现况是于成龙始料未及的,很多亲朋好友都说罗城的社会环境动荡不安,生存环境恶劣,但是竟没有想到的是会恶劣到这种地步。就连于成龙这样的农家子弟来了都想走,更何况是前任县令,家境还比他好,别个最后是一死一逃。
所谓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将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这也许是老天在给于成龙降大任之前开的一次玩笑吧。于成龙胸怀大志,来罗城这样的穷乡僻壤当知县,无疑是大材小同、牛刀小试吧。就算现在身陷罗城,是上天的一次考验,当也不用这样考验吧。别人当官是享受,找寻荣华富贵;而于成龙当官无疑是在给自己找罪受。当然,找寻相对落后、贫苦一点的地方做官,正是于成龙的理想地点。这样可以尽展所学,而且只有贫苦地方的老百姓更需要自己,于成龙也并不愿意上环境优美,生态条件较好的地方做官,这样反倒不能顺自己的意。要不然,朋友当初在京城劝他多捐钱的时候,他早就那样做了,多捐了钱自然就有个好去处。现在历经千辛万苦,人已经到了罗城,也没有退步的余地,非旦会承担法律责任,更加会让亲朋好友笑话。
于成龙无奈,只能是咬了咬牙勇往直前,根据罗城目前的状况,于成龙须分为三步走:一是先整治匪患,维护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这样才有可能发展;二是修建交通路线,罗城杂草丛生,树木繁茂,进出县境的道路较少,要致富先修路的道理他还是懂的,只要搞好了交通才能有贸易商的往来,进而发展经济;三是恢复生产,开垦荒地,发展农业。根据三步走,于成龙首先实行了第一步,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谐,他实施了保甲法这一社会制度,保甲法一般是按照集中居住在一起的五家一保,十家为一大保,或者是几家为一保;几保为一甲等。
保长和甲长,就是加强基层的管理,他们就像民兵组织一样,具有防御功能,一旦有匪患入侵,他们就会团结一心,共御外敌。于成龙就是以这样的办法,预防盗匪的。于成龙在罗城首先明正典刑,对那些桀骜不驯或者触犯大清律法的人是绝不手软,所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于成龙的原则是这样的,只要犯法,不论大小都要受到不同程度的惩罚。
距罗城县不远,有一群邻县的盗匪,经常出没于县境,抢夺罗城县老百姓的财产,罗城百姓对于邻县的这伙匪徒是怨声载道,但是又束手无策。
一次,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播种季节,罗城百姓苦于没有种粮,无法下种,罗城地处山区,杂草丛生,很多土地荒芜,加上天灾和战乱,别说种粮了,就连吃的都没有。
迫于无奈,于成龙只好到邻县去借种粮,好在邻县知县和于成龙是旧交,尽管如此,但是于成龙与此人私下并没有多少来往,只因于成龙与该县县令并不是一路人,刚开始的时候该县县令言辞推脱,却不愿与于成龙借粮食,后来该县令与于成龙述说了眼下他正有一件棘手的案子需要处理,苦于胸中无策。求助于于成龙,于成龙一听,兴致头就来了,三下五除二就把这件棘手的案子给了了,对于饱读诗书,阅历丰富的于成龙来讲,只要是他经手的案子还不是手到擒来。这件案子的当事人正是一个高官的亲属,迫于压力该县令是必须在限期内将此案侦破。现在好了,自己才能有限,于成龙帮助他把这件令他寝食难安、茶饭不思都解决不了的案子给结了,他还不对于成龙感恩戴德,于成龙以此向该县令借要种粮,这时候很快就被应允了。
于是,于成龙便差人将借来的种粮运到罗城县,只是希望不能就这样错过播种季节,要不然来年罗城县的百姓就没有吃的了。不料,这种粮运到罗城以后,还没来得及下种,就被一帮盗匪给偷去了。于成龙心急如焚,经调查发现这帮盗匪并非来自本县罗城,而是邻县柳城的一伙盗匪。这帮盗匪倒是很刁钻、狡猾,穿梭于两县作案,两县县令都没法把他们怎么样。因为偷盗的是罗城的财物,柳城知县管不了他,但是,这件案子却让于成龙很是棘手,虽然说是偷窃的罗城的东西,于成龙想抓他们也抓不着。因为他深知大清律法,身为罗城知县是不能到柳城县境内逮扑人的,要是这样可就犯了革职杀头之罪。于成龙本想给柳州知府写信,要他出面只会柳城知县进行解决。但是,罗城县距离柳州府衙,还有很长一段路,就算写文书这一来一回也要花很长一段时间,在清朝的时候,交通工具自然不像现代社会这样多种多样,那个时候无非就是牛马和步行,最快的话无非就是皇帝的八百里加急,沿途在馆驿换马。但是这件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弄不好来年罗城百姓又都要喝风了。如果真的这样做,可就算错过了播种季节。于成龙决定还是差人亲自到邻县柳城去知会县令,要求他协助抓捕这伙匪徒。其结果是,柳城县令公然拒绝了于成龙的要求,对于发生在罗城的这件案子,他不但不肯协助帮忙,还有些幸灾乐祸,全当若无其事。于成龙可算是气的吹鼻子蹬脸了,他想天下既然有这样的父母官,这样的狗官,身为父母官全然没有一点父母官的样子。
于是,于成龙当机立断,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来个先斩后奏,即便是冒着杀头、革职的大罪,他也愿意。他迅速的召集了县内百姓,拿上各自的武器,加上县衙的一些兵丁,亲自上柳城县抓人,于成龙将歹徒很快就抓住暴打一顿,本该依法对他们处以死刑,但是于成龙宽宏大量,答应他们只要他们肯交出来粮食,就饶他们性命。这伙盗匪也算是识时务,为了免受皮肉之苦,便很快就他们从罗城抢得的种粮尽数归还罗城百姓。
罗城的老百姓也在当年顺利的播种,种苗长势一片大好。于成龙虽然是讨回了种粮,也出手教训了那一帮子匪徒,但是,柳城知县心里并不舒服,作为柳城知县的他任由于成龙来县内抓人欺辱他的子民,他的面子上是坚决过不去的。于是柳城县令决定上省城桂林上告,当时的广西省城正是在桂林。来到桂林后向他的亲戚广西巡抚金光祖诬告,说于成龙无事生非,带兵上他柳城县胡乱抓人,并殴打县民,还说于成龙贪污巨资修建县衙,还说于成龙威逼老百姓为他打造“衣食父母”的牌匾。
这些话传到金光祖的耳朵里,他是又气又怒,好在金光祖是一个明是非的好官,要不然朝廷也不会将这一省政务交他管理。金光祖一怒之下,快马加鞭赶到了罗城县,看了看新修的县衙,便在大堂上盘问了于成龙。
后来,才知道于成龙之所以深入到柳城县抓人是因为柳城知县玩忽职守,任由歹徒横行,于成龙才出面教训的。还有于成龙修建县衙一事,耗资的巨额款项,原本是柳州知府奖励他的银两,说他在柳城抓匪有功,在罗城政绩斐然,再加之罗城县衙原本就残破不堪,所以,柳州这才拨出巨款让于成龙修建县衙。至于说,于成龙威逼老百姓给自己树立功勋,那更是子虚乌有的,这“衣食父母”的牌匾正是罗城百姓对于成龙的爱戴。金光祖很快了解到了这些情况,才知道柳城县令是在诬告于成龙,只因他气不过于成龙上他的地面上抓人,在柳州府状告不成,这才跑到桂林省府金光祖处。
罗城在经过了于成龙的一番精心整顿之后,焕然一新,较比之前的荒凉景象,明显繁华了很多。这些都表现在于成龙勤于政事,金光祖看了看罗城的景象,不禁一阵感慨,对于成龙更是赏识有加,刮目相看。罗城经过于成龙的一番治理,社会生产得到了大大的发展,境内也很少再有匪徒出没。罗城治安得到初步缓解后,于成龙接下来便是练兵修路,发展交通,抢修县路。声势也都逐渐浩大起来,柳城西乡的那些少数民族的首领,无一不是闻风丧胆,纷纷遣人来罗城乞和。他们也愿意讲之前在罗城抢夺的粮食、牲口、财物尽数还给罗城百姓,并发誓永不再侵犯。并希望罗城也对他们多多体谅,每年十月以“犒赏”的名义,赠与他们牲畜、布料以及酒水。这样一来,便很快的缓和了两地百姓的关系。要说那个年代,谁也不愿意出来打家劫舍,充当盗匪,只是由于生活所迫,他们也是被逼无奈。加之这些年,百姓遭受改朝换代的战乱之苦,生产和生活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百姓衣食不着,这才占山为王,为祸人间,他们这样做也是想不被饿死,找到一口饭吃,于成龙还是能够体谅他们的。
在老百姓的眼里,于成龙是个酷吏形象,但是他又爱民如子,因此很受罗城百姓的拥戴。于成龙很是亲民,旦逢老百姓家里有婚丧典礼的时候,于成龙都尽量抽出时间去参加,并备上薄礼和献上祝福,这些都表现出他的亲民爱民,老百姓也为这个丝毫没有半点官架子、官僚主义的于成龙甚是喜爱。
长此以往,老百姓也将于成龙当成是自己人,一旦县老爷生疮害病,老百姓就会前赴后继、争先恐后的到县衙去看望于成龙。于成龙如此受罗城百姓拥戴,完全可以看出他在罗城百姓心中的影响。每年征收赋税,作为罗城知县的于成龙,这也是他的主要任务,这是必须向朝廷上交的,由于刚刚发展起来的罗城,朝廷自然对罗城百姓有所减免,但是,遇上丰收之年,赋税还是免不了的。
缴纳赋税,各方官员有一个耳熟能详的名头叫“火耗”这个“火耗”官府虽然是名正言顺的收取,是朝廷允许的,但实际上这一政策,让很多贪官污吏有了可趁之机,最后,这样银两都到了一些中饱私囊的官员们自己的腰包里面。还愣说是朝廷的指令,官员们就是这样欺上瞒下的,肆无忌惮的榨取老百姓的血汗,其实,这个“火耗”被官员们贪污的钱财最后都成了这些赃官们贿赂上官的不义之财,成了他们升官发财的仕途保障。虽然,“火耗”是朝廷允许的,但是于成龙却不愿意这样做。一方面,他觉得作为父母官,收取“火耗”,那是在压榨老百姓的血汗,另一方面,罗城刚刚在于成龙的治理下有了一点起色,生产生活也得到稳步发展,绝不能在这个时候多生事端,老百姓刚刚有了口粮,又要换成银两上交官府,这样对老百姓的损失很大。当时的官府在收取赋税的过程当中,都有过一些歪风陋习,朝廷有个规定,就是要交的银两一定要是银锭,将收来的一些碎银,用高温溶解后,再制作成银锭。很多官员称,银锭在铸造的过程当中会流失一部分,于是官员们就向老百姓再加收数目不定的银两,以作“火耗”。除此之外,他们还习惯在砝码升斗上做手脚,以求尽量多收一点,达到自己中饱私囊的目的。
于成龙在收税的过程当中,不再墨守成规,他提倡征收赋税过程中,公开透明。他并且将收取赋税的地点定在了县衙的公堂上,以求公正,要知道这大堂上可悬挂着“明镜高悬”四个字。为了防止县衙差役们贪污,于成龙是亲自坐在了县衙公堂上监督整个收税的过程,丝毫不容懈怠和马虎。于成龙并命令差役们写好收据,交给百姓们作为依据。称银两和粮食的砝码斗升,都以户部同一制定标准为准,绝不侵犯老百姓的任何利益。
罗城的老百姓倒是心知肚明,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中;都知道于成龙是个清官,平日里的日子也过的比较清苦,于是,百姓们纷纷自主发动给于成龙送礼,这些礼品不一,有的送鸡鸭、有的送粮食,还有送山货、美酒的。老百姓知道送钱给他,一定会被拒绝,只好送些副食品给他,以作报答。于成龙还是不愿意收下老百姓的这份心意,坚决要退还给他们,老百姓不肯死缠烂打最后让于成龙勉强的收下了一壶酒的钱,这个钱就算是罗城百姓的请客了。
有一年,于成龙之子于廷翼来到罗城他的父亲,老百姓闻讯,那于大人家里一定是缺衣少粮,这才派于廷翼来罗城找于成龙,百姓当然是从直观上感受到的,毕竟于成龙在罗城是那样的清廉自律。老百姓纷纷凑足了份子钱来到于成龙处,找到他准备把这些钱交给于廷翼,但是,还是被于成龙给拒绝了。还以儿子长途跋涉,带上这些钱会很累,会变成累赘,并谢绝了老百姓的好意。
罗城为官期间,于成龙总结出来的道理:“时法令太严,有犯必杀;情谊为重,婚娶丧祭民间之礼,一概尊重其习俗。罗城之治,也应该这样。”
从这段话中,可以肯定的是,于成龙坚持:“法令虽严,但莫过于情义。”的原则。
他执法虽严,但是因人而异,对于一些桀骜不驯、屡教不改的匪徒,他自然是杀人不眨眼,不会动丝毫的恻隐之心;相反,如果是那些普通老百姓犯下的小错,他是能够宽以待人的,对于那些尚存善念的人是可酌情而从轻审判的。于成龙正是这样为官的,他来罗城赴任不久,已经将罗城的社会秩序打理的是井然有序、井井有条。
二、断案如神
封建时期的县、州官与二十一世纪的现代官员不同,现代官员如:县长、市长,他们只是负责全县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总宪,全县社会各行各业笼统起来管理,他下面还分设劳动局、公安局、民政局、工商局、法院等机构,他们只需定时、如实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即可。
比如,调查杀人凶手和逮捕犯罪分子,这些工作只需要公安局和法院执行即可,县长只需要督促和监督他们的工作,不必参与其中。古代社会就不一样了,作为县令、知府这样的地方父母官,他们为当地老百姓出力是义不容辞的,因为他们有这样的责任和义务。县令不光是要管理一县的经济、文化和政治,还包括全县的漕运、典刑等。老百姓若有案子,上县衙或者州衙告状,县令和知府还是必须受理的,而且还亲自审理,那个时候虽说各衙门都有捕头、捕快,但是他们只是负责抓人,还是受县令的指示。由县令签署逮捕令,捕快就犯罪嫌疑人抓回来以后,还需要县令亲自审理,判刑以后,再由县衙里面主管监狱的官员拘押。所以,县令不仅仅只是一县之长,还兼任着法院院长、审判员和公安局长等多职。
罗城县地处广西,又是夷汉混居之地,向来争强斗狠,割据势力,谁也不肯相让。这些人往往会为了一点鸡毛蒜皮、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大打出手,甚至以凶器相对导致死亡。于成龙到罗城之初,经常有命案发生,就连这仇恨也有家族遗传因素,父传子。父亡,就是父债子还,有种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感觉。
由于于成龙为官清廉、公正,深得民心,很多少数民族的首领也愿意听命于他,但是,却有些冥顽不宁的顽固子弟,依然不肯罢休。于成龙一连发出若干告示,他们还是一意孤行、屡教不改,矛盾日益加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