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阔端与萨班凉州会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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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萨迦班智达致蕃人书》述评(2)

其次,体现了当时蒙古对西藏政策的正确而有效。阔端与萨班以和平谈判达成西藏归顺蒙古的协议,代替了以武力解决问题,一封书信的作用可说胜过千军万马,使蒙、藏双方避免了一场战争的耗损和破坏,这无疑可称为上策。阔端扶持萨迦派,命其代理西藏事务,萨迦派也从而取得了在西藏各教派势力、各地方势力中的领导地位。西藏各种势力集团在承认萨迦权威地位的前提下,接受委任官职,主动交纳贡赋,并积极与蒙古统治上层加强联系,从而保证了西藏的局势稳定,人民安居乐业,这也自然可称为蒙古治藏政策之有效。这一政策后来为忽必烈所采取和沿袭,更足以证明其有效。当然,蒙古对西藏这一政策,也并非阔端一人之独出心裁,如前所述,这是自成吉思汗、窝阔台汗、贵由汗以来的既定方针政策,阔端的不朽功绩则在于将其正确地执行和成功地实现了。蒙古对西藏政策之所以正确,就在于它符合当时西藏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不是凭空想象或主观臆断。当时之西藏,新兴封建农奴主与宗教势力紧紧结合在一起,各地方势力之间的攻杀争夺与各教派势力之间的明争暗斗,使西藏分裂割据的局面,更加复杂化,各教派势力之间不相合作,“自扫门前雪”的态度和行动,在1239年多达那波(亦称道尔达)领兵入藏已充分暴露出来。多达那波在拉萨北面由于遭到噶当派部分武装僧人的抗击,而以武力攻占了热振寺,屠杀了数百僧众,继又烧毁了杰拉康寺,而位于此两寺之间的噶举派达隆寺,位于拉萨河上游的噶举派止贡寺,均未参与抗击蒙古军,也均未受到蒙古军的袭击。西藏境内这种不相统属,谁也不管谁的局面,跟金朝、西夏、南宋、大理都不相同,因而也就不能用同一办法对待。此其一。西藏虽然很难动员和组织起全藏性的大规模抵抗,但是西藏地域辽阔,气候高寒,地形复杂,单凭武力征服,也不是件容易事。成吉思汗当年欲假道吐蕃返回蒙古的计划未遂,何况阔端统领的仅是蒙古西路军,兵力不及其祖父,不可能一举取胜。

即使各个击破,一部分一部分征服,也很难长期驻兵占领下去。因此,阔端没有采取他规复陇右、攻取四川的老办法。此其二。在西藏访寻、物色一位有权威性有代表性的人物,加以扶持和利用,使其成为统治西藏的代理人,可说是当时最切实有效的方法,属于最佳方案。所以,他派多达那波领兵入藏,在热振寺和杰拉康寺事件后,多达那波立即开展了与西藏僧俗各界的广泛接触,频繁交往,以及其后表示的尊佛、修寺行动。藏文史料记载蒙古军队焚寺杀僧后,“心生痛悔,而供施许(多)金银以修复嘉(杰拉康)寺。

中殿名香特以修复;‘达’佛殿未能修复;嘉札佛殿修复其主要佛像释迦牟尼,而很好地作了开光法事。”《嘉木样谢贝多吉年表》也有同样记载。出于喇嘛之手的著作,只能将多达那波的行动解释为“心生痛悔”、“忏悔”等,根本不知道多达那波肩负的重大秘密使命。今日探讨多达那波领兵入藏问题,更不该过于纠缠焚寺杀僧,或在这件事上大做文章,而应该着眼全局。当多达那波在西藏查访、了解到后藏萨迦派势力较强,萨迦寺法主“萨迦班智达学富五明,具大法力。”

在全藏声望高,影响大,而且萨迦派还直接控制着当地政治和经济权力的情况以后,及时派人回报阔端,并建议“王如其请,遣使迎之”。阔端接此情报如获至宝,1244年即派多达那波为金字使者给萨班送去了“邀请诏书”和礼物,诏书中又是催促“尽快前来”,又是授权“管领西方之僧众”,既以“派遣大军前来”相威胁,又以“为佛法及众生着想”动其情。可谓考虑周密,迫不急待。此其三。

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政策,按客观规律办事,加之积极努力地实施,这便是蒙古成功地解决西藏归属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然,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萨迦班智达致蕃人书》,其意义不只这些,这是仅就主要方面总结了以上两条。

关于《致蕃人书》的深远影响,首先当是西藏自此成为祖国不可分割的领土。西藏地方与中原王朝正式建立政治隶属关系,确切地说是发端于阔端与萨班“凉州会谈”及《萨迦班智达致蕃人书》,元朝正式将西藏纳入了中央王朝统治之下,实行了有效的管辖和治理。《致蕃人书》中明确而郑重声明萨迦派已带头归顺了蒙古,并赢得阔端宗王的欢迎和信任,萨班叔侄三人,均受到优待和照顾,“对我之关怀更胜于他人”,“彼对八思巴兄弟尤为喜爱”。阔端已授权萨迦派代理西藏政教事务,“汝可教导汝吐蕃之部众习知法度,吾当使之安乐!”“若能遵行命令,则汝等地方各处民众部落原有之官员俱可委任官职,由萨迦之金字、银字使者召来彼等,任命为吾之达鲁花赤等官”,“惟望汝等众人齐心协力,遵行蒙古法度”,“吾等之长官俱应以上好贡品,遣人与萨迦之人同来”等等。这种政治联系与政治隶属关系,奠定了忽必烈统一中国后中央对西藏地方进行行政管辖的基础。元朝建立后,西藏地方正式成为中国的一个行政区域。萨迦派领袖八思巴被封为国师,领总制院(后改宣政院)事,总掌西藏政教大权。“蒙古的薛禅皇帝(忽必烈)治下有十一个行省。虽然吐蕃三区不足一个行省,因为是上师的住地和佛法弘扬之区,所以还是算作一个行省奉献。”

元朝政府派员到西藏清查户口,确定赋役,任命官职,设置驿站及驻军等等,同中原内地各行省一样进行管理。

西藏地方从蒙古汗国至元代正式成为祖国不可分割的领土,在各种书籍和文章中虽然有“西藏是元朝版图的一部分”,“元代西藏地方正式成为中国的领土”,“西藏地方归入元朝版图”,“西藏在元代才被纳入中原王朝的统治系统”等各种提法,但实质并无分歧,都是要说明中国的行政区域、中国的西南边疆,从此正式固定下来,中国完整的领土从此不可分割了。前面章节中也多次论及,西藏归入祖国版图不是偶然的,这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另外,还需指出的是,“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一部分”、“西藏从来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等提法,都不够科学和严密,“自古以来”或“从来”都太空泛和含糊,看不到历史发展的漫长过程,看不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形成和发展,因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经过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这个过程既包含多元民族一体化的过程,又包含多元区域统一化的过程。藏民族归属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自然也不例外。

继元朝之后,中原各王朝和历届中央政府,都对西藏行使着完全的主权,都把西藏地方划定为一个行政区域。

从而可见,发端于阔端与萨班的“凉州会谈”及《萨迦班智达致蕃人书》的影响,可谓久远矣。

其次,元朝与西藏以宗教为纽带的政治联系,为其后的中原各王朝和历届中央政府所沿用。阔端与萨班的政治、宗教联系及结合,解决了西藏归属问题,迈出了西藏统一于中央王朝的第一步。蒙古通过萨迦派对西藏行使主权,萨迦派作为蒙古代理官员,从而位居各教派势力和地方势力之上。元世祖忽必烈对藏传佛教的推崇,影响了有元一代的政治。1260年,萨班法位继承人八思巴被“尊为国师,授以玉印,任中原法主,统天下教门”。1264年,元朝中央设总制院,以“掌天下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治之”,命八思巴领总制院事。1270年,八思巴“升号帝师大宝法王,更赐玉印,统领诸国释教”,“帝师之命,与诏敕并行于西土”。帝师也成为有元一代定制,每位皇帝都有帝师。萨迦派在西藏与元朝之间的这种政治纽带作用,可谓是再紧密不过的了。明朝起初在河州(今甘肃临夏)设立西安行都指挥使司,统辖全国藏族地区,后又改设朵甘、乌思藏两个行都指挥使司,朵甘行都指挥使司管辖范围,大体上包括今甘肃、青海及四川甘孜、西藏昌都各地的藏族地区,乌思藏行都指挥使司管辖范围,即今前、后藏地区。元末那位摄帝师喃加巴藏卜,1373年躬自入朝,“改摄帝师为炽盛佛宝国师,仍赐玉印”,帝师之制遂废。至于帝师后人或其他僧人遣使入朝请封号,明廷也只给予了“圆智妙觉弘教大国师”、“灌顶国师”一类封号,“并赐玉印”。明太祖朱元璋也是旗帜鲜明地要利用藏传佛教安抚吐蕃,“沅武初,太祖征唐世吐蕃之乱,思制御之,惟因其俗尚,用僧徒化导为善”。明朝与元朝不同者,是在西藏采用“多封众建”的政策,不像元朝独重萨迦派。永乐帝对具有实力的各教派首领,均赐封号,先后共赐封了三个大法王和五个王,三大法王中,以噶玛噶举派的大宝法王地位最高,王的地位次于法王,高于大国师或国师,五个王各有分地,分管着各地的辖区。除大法王、王、大国师、国师、禅师等僧官外,还有一些西藏上层僧侣入朝,请来委任官职,明廷也都分别予以任命,使其成为中央政权的直属官员。此外,明朝对于经过赐封的各级僧俗上层人物,都确定了朝贡关系。清朝建国之初,封授达赖、班禅两大黄教(藏传佛教格鲁派)人为领袖以宗教和地方行政的职权。达赖、班禅的“转世”,必须得到清帝的册封,乾隆皇帝以后的“金瓶掣签”制,须由驻藏大臣代表朝廷,主持“坐床”仪式。清廷提倡和保护黄教,目的仍在于“绥靖荒服,柔怀远人”。乾隆皇帝说的“兴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所系非小,故不可不保护之”,也是清王朝的一项既定政策。关于达赖、班禅两大活佛系统的转世“灵童”认定,主持“坐床”等,历届中央政府一直沿承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