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刑事侦查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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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现场勘查失误的心理分析

现场勘查失误的心理分析,是指参加现场勘查的人员由于心理方面的原因,而造成勘查失误的分析。这些原因是:

一、认识障碍造成勘查失误

人是通过认识过程才对客观事物产生认知,并将有关现象和因素予以联系,从而认识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参加勘查的人员在对犯罪现场的认识过程中发生了错误,这就不能正确地认识和掌握现场情况。错误的感知、记忆和思维,必然造成勘查失误。

(一)感知障碍造成的勘查失误

现场勘查中的感知障碍,是指参加勘查的人员由于感知能力差或因其他因素的作用而使感知出现问题的现象。由于感知障碍,使勘查获得的现场信息不客观准确,这就造成了勘查失误。如对现场的观察受习惯或经验的影响,用主观的认识代替对客观事物的观察,得出了错误结论;或观察缺少敏锐性,反应迟钝,不能从隐蔽和掩盖着的犯罪心理活动显露出来的蛛丝马迹发现问题;或观察的目的性不强,不能长时间反复观察,发现不了犯罪物证痕迹等,这些都是造成勘查失误的心理原因。

(二)记忆障碍造成的勘查失误

现场勘查中的记忆障碍是指参加勘查的人员不能快速准确地记忆与勘查有关的情况。对勘查案件具体任务和要求记忆模糊或记忆障碍。在实地勘查中不能灵活地运用所学的勘查知识和经验进行操作,造成勘查失误。如勘查人员缺少记忆的敏捷性,不能根据勘查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记住或回忆起有关事物,甚至记错、回忆错,这就容易造成勘查失误。

(三)思维障碍造成的勘查失误

现场勘查中的思维障碍,是指参加勘查的人员在大量的有关勘查情况面前,不能用多种思维方式,辨别真假,推论未知,得出结论。由于思维的消极性、狭窄性、浮浅性、呆滞性和混乱性的影响,阻碍着正确的思维活动。难以发现和正确认识现场上的痕迹物证,即使发现了,也分辨不清真实与虚假、暴露与隐蔽,不能全面认识现场中的各种现象及其形成原因和本质属性,这就容易造成勘查失误。

二、注意品质不良造成的勘查失误

勘查人员注意品质不良造成的勘查失误,是其在现场勘查中注意分散,不能把注意力集中到要勘查的目标上,并保持紧张和稳定,不能根据勘查需要,合理地分配自己的注意力,并随着勘查进展不断地调整和转移注意力,致使勘查要获得的痕迹物证被遗漏,或获取的痕迹不全,印迹不清,无侦查使用价值,或使用价值不大,造成勘查失误。

(一)注意缺乏集中和稳定造成的勘查失误

这是指勘查人员在现场勘查中,不能把注意力高度集中到要勘查的目标上,并在一段时间内保持强度不变,而是容易被其他事物干扰,使注意力离开勘查目标,被别的事物吸引过去。勘查在注意分散的情况下进行,自然容易出现失误。如:勘查中遇到事主、被害人痛哭、控诉和恳求,周围群众的议论和喧闹,领导人不当的指挥和催促,现场周围的机械或交通工具的噪音,恶劣气候条件,混在群众中的犯罪分子以种种方法转移注意方向,以及勘查人员疲劳和精神不佳等,都能使勘查人员分散注意力。注意力一旦分散,勘查难免造成失误。

(二)注意缺乏广阔性造成的勘查失误

这是指勘查人员在勘查中不能在同一时间内注意更多的勘查对象,注意范围小,把要勘查的对象遗漏了一部分,或根本没有注意到,造成了勘查失误。如:现场巡视时,只注意到全场的一部分,没有注意全场的各个角落,结果应勘查的目标却没有勘查到,造成了勘查失误。

(三)注意的分配能力差造成的勘查失误

这是指勘查人员在勘查中,不能根据勘查需要,在同一时间内,把注意力分配到两个或几个勘查对象上,结果顾此失彼,造成了勘查失误。

(四)不善于调整和转移注意力造成的勘查失误

这是指勘查人员在勘查中,不能根据勘查进展的需要,随时调整和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从一个勘查对象到另一个勘查对象上,造成了勘查失误。

三、消极情绪、情感的影响造成的勘查失误

情绪、情感是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体验。参加勘查的人员对勘查事物的态度体验好坏,直接影响着勘查效果。积极的态度体验,对完成勘查工作有着促进作用,它是获得勘查成功的重要条件之一;消极的态度体验,则是降低工作效率造成勘查失误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责任感不强造成的勘查失误

这是指参加勘查的人员,对勘查工作缺少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精神,没有意识到自己所进行的勘查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敷衍塞责和掉以轻心的态度对待勘查工作。结果,造成了勘查失误。如:勘查指挥人员对所要勘查的现场不问细情,不作充分的准备,盲目地投入勘查现场。既缺乏统一指挥,又无严格的分工,勘查混乱,各行其事,互相干扰,甚至人为地破坏了现场原状,使原有的痕迹、物证降低或丧失了使用价值;遇有两地相交处发生的案件,互相推诿,贻误勘查;平时不注意勘查业务学习和训练,发生案件临时应付;现场保护人员缺乏责任心,不能有力地防止无关人员或畜禽入出现场,不注意避免各种气候条件对现场痕迹物证的破坏作用,使其失去勘查价值;勘查人员接到勘查指令后,拖拉疲沓;勘查中马虎从事,对细微的痕迹物证漫不经心;缺乏耐心,急于返回,匆匆结束等,都是缺少责任感的表现,它是造成勘查失误的重要心理原因。

(二)情绪紧张、急躁造成的勘查失误

这里讲的情绪紧张,是指参加勘查的人员不适应或不完全适应现场环境,勘查中情绪的紧张度过高,由此引起认识能力减弱,反应迟钝,动作缓慢,勘查能力得不到正常发挥,应该发现的痕迹物证没有发现,应该处理好的情况没能处理好,或顾此失彼等而造成勘查失误。

情绪急躁则是缺乏耐心,急于求成,结果欲速则不达,造成勘查失误。

四、意志薄弱造成的勘查失误

意志薄弱造成的勘查失误,是指参加勘查的人员意志薄弱,怕苦、怕累、怕危险而造成的勘查失误。如遇到犯罪现场危险,贪生怕死,畏缩不前,不敢认真勘查;遇到犯罪现场肮脏,勘查困难,就躲躲闪闪,草率从事;遇到复杂现场,有畏难情绪,行动迟缓,失去勘查良机等。勘查人员意志薄弱是造成勘查失误的重要心理原因之一。

五、能力差造成的勘查失误

能力差造成的勘查失误,是指参加勘查的人员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搞好勘查的能力,造成勘查失误。如勘查领导者缺少指挥才能,接到报案后,不能及时组织强有力的勘查人员班子,调动可以利用的勘查器械和交通工具,迅速赶赴现场,失掉勘查时机;勘查人员缺少必备的知识技能,面对犯罪痕迹、物证发现不了,或发现了又提取不下来;现场保护人员虽主观愿望是要保护好现场,但方法不当,却破坏了现场,这些都是造成勘查失误的心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