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刑事侦查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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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调查访问中的心理学问题

调查访问是侦查工作的重要措施和环节,是发现案件线索、获取有关信息的重要途径。研究调查访问中的心理学问题,在于使调查访问人员明确并掌握调查访问中人们心理活动的规律,以运用调查访问中主客体之间心理活动交往的规律,随时调节自己的心理活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和对策,及时对调查访问对象进行心理疏导,消除其心理障碍,不断改善主客体之间的心理环境,从调查访问中发现案件线索和证据,多方印证和补充已获得的侦查材料,为及时采取相应的侦查措施,破获案件、抓获真凶提供依据。

调查访问中的心理现象极为复杂,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本章仅就调查访问对象的心理特点,调查访问过程中的心理学方法及应注意的心理学问题,对不同对象的访问以及调查访问人员应具备的心理品质等问题予以介绍和分析。

在一般情况下,调查访问对象有报案人、发现人、事主、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及对案件或犯罪分子有所了解的知情群众等。由于他们年龄不同,性别不同,从事着不同的职业,生活在不同的环境之中,有着不同的思想境界、社会态度、认识能力和个性特点,在调查的案件中所处的地位及其利害关系不同。因而,他们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也是不同的。只有对他们进行正确的心理分析,在调查访问中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心理对策,才能更好地实现调查访问的目的。

调查访问实践证明,一般来说觉悟高、法制观念强的访问对象,对犯罪行为及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有深恶痛绝的情感体验,能正确理解和对待调查访问工作,能积极主动地介绍情况,提供线索,不回避询问,敢于正面回答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见解。

觉悟低、法制观念淡薄、调查访问事件与其无关的对象,容易漠不关心,对调查访问缺少正确的认识,没有支持配合的内心动力,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提供情况。有的虽提供一些情况,也谨小慎微,在重要的关键问题上沉默寡言,不愿配合。调查访问中与案件有牵连、有利害关系的对象,由于怕自己的问题败露,内心有负担和精神压力,容易拒不提供情况或提供假情况,蓄意扰乱视线,制造障碍,企图把调查访问引向歧途,从而保护自己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