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刑事侦查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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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犯罪动机、目的的分析(2)

对导致犯罪动机产生形成因素的分析中,还应注意,虽然没有明显的足够强度的因素,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从而产生形成犯罪动机并付诸犯罪行动的情况。因为,由于人的心理活动的相互联系性,人们认识问题的归因性、狭隘性,消极情绪活动的积累性、暴发性等特点,犯罪人会将自己生活中的不幸事件以及各种挫折所产生的消极心态和不良情绪与某种具体的事件发生联系,或将与被害人过去发生的矛盾冲突、积怨,与当前发生的矛盾冲突相联系,从而使某种具体事件成为引发犯罪动机的导火索和催化剂。而这种起着导火索和催化剂作用的具体事件,往往与案件的发生,没有直接的足够强度的因果关系,易为调查排摸人员所忽视,而轻易放过。此种情况,尤其在重特大恶性案件中,更为值得注意。

例如,2003年正月,某地发生的一起爆炸杀人案。案犯就是因为生活中的诸种不如意和挫折积累的消极心态和不良情绪,被被害人过年时的一次催债行为所激发,从而导致犯罪动机产生形成,并很快地付诸行动,造成了爆炸致死4人的恶性案件。而在此案侦查工作前期的调查排摸中,虽然不多数目的债务关系(700多元)已被了解掌握,但由于债款数量较少,加之嫌疑人与被害人又是亲戚关系,案犯并未引起侦查工作足够的重视,只是将其列为了一般嫌疑对象。

另外,前面所说的两起杀人投毒案,其实案犯都存在着生活的不如意以及有关的挫折等引起的一些心理状态和不良情绪,这些都是导致犯罪动机产生形成的重要因素。再如,2003年河南汝州发生的杀死中学生9人,杀伤3人的特大杀人案件。案犯张某(男,21岁)就是在父亲病逝,家庭生活困难,母亲靠养猪供其上学,而其又高考失利,在家待业,感到前途无望的情况下,因某中学学生在楼上将废纸抛下落入其院中,从而引发杀人动机的。

(五)各种变态心理导致的犯罪动机

除此之外,还应注意各种变态心理导致犯罪动机产生形成的情况。各种类型的变态心理者,由于其病理性的强烈欲望必须通过相应的行为才能满足,因而常常导致犯罪动机的产生并发生各种侵害行为。而他们的行为动机荒诞怪异,与常人有很大的不同,难以用常理解释。因此,侦查实践中,在案件具有一定特殊性的情况下,应该首先考虑变态心理者作案的可能,当此种可能被排除后,再行考虑其他可能,以使侦查工作少走弯路。

综上所述,犯罪动机产生形成的因素,既有规律性,又有特殊性,它与案犯的个性品质及其特点,与案犯的认知特点、作案条件、消极的心理状态与不良的情绪反应,与被害人矛盾的远因、近因以及各种情况的心理变态等,都有一定的关系,这些都可能成为引发和产生形成犯罪动机的因素。因此,在侦查实践中,要根据案情特点,全面地考虑导致犯罪动机产生形成的因素,既考虑犯罪动机产生形成的一般规律性,又要考虑其特殊性,不能死板教条和墨守成规。这是犯罪动机分析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之一。

二、犯罪动机外化为犯罪行为的几种形式

犯罪动机产生形成后,或产生形成的过程中急剧被确定,并导致相应行为的发生,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其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直截了当地外化为行为

即犯罪动机生成后,不加掩饰地不经过策划准备地很快地付诸行动。此是青少年犯罪人较为多见的一种动机形式。

(二)互动助长式的外化为行为

即犯罪动机生成后,由于与被害对象的进一步相互作用,增强了犯罪动机的强度,当犯罪动机达到一定强度时,从而外化为行为。此是伤害、杀人、强奸等案件较为常见的一种形式。作案过程中,犯罪人动机的变化升级,也属此种情况。

(三)激情状态下外化为行为

即犯罪人已有某种程度的不满、愤怒等不良情绪和心态,已有报复攻击的心理萌芽,犯罪动机已初步产生,当受到有关事件或情景地刺激后,突然产生激情状态,从而迅速形成犯罪动机并付诸行动。

如1996年武伯欣教授协助内蒙古警方侦破的15年前的女婿杀岳父全家案。案犯黎满诚,就是因为在长期遭受岳父家人的歧视欺辱等因素作用下,于发案当天早晨给其岳父家喂牲口时,被前几日曾因小舅子等人有意将其灌醉而掉入其厕所的茅坑而刺激,突然产生激情反应,从而引发杀人动机,导致杀死岳父一家五口人的。此案,用黎犯的话讲,“当时似乎后边有一股劲在推着自己”。说明了激情状态对引发犯罪动机和发生犯罪行为的重要作用。

(四)主动调控式的外化为行为

此种情况是指犯罪动机生成后,在犯罪人的自我调控下,经过较为精心地预谋策划和准备,再将动机外化为行为的形式。主动调控式外化为行为的犯罪动机具有一定的潜伏期和隐蔽性,所支配的犯罪行为,一般都有着较好地预谋策划和准备过程,犯罪人作案时的心理稳定性较好,作案过程中及作案后,犯罪人能较好地调节控制自己的行为,并往往进行现场痕迹地处理或者进行现场伪装,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这是预谋型犯罪中较为常见的一种犯罪动机。

(五)集群状态下外化为行为

集群状态下外化为行为的犯罪动机,是指犯罪人在已有攻击意向的情况下,或攻击动机已初步生成的情况下,由于人们相互间的言行影响和情绪感染等因素的作用,而导致犯罪动机骤然形成并表现为犯罪行为的动机形式。

此种情况,多表现在集群条件下的犯罪行为之中。哄抢、乱打等造成的抢劫、伤人、杀人等案件,多属于此种动机形式所支配。另外,几人共同犯罪的行为,也常见此种情况。

(六)无意识状态下外化为行为

无意识状态下外化为行为的犯罪动机,是指由于潜意识的影响作用,在犯罪人缺乏有意识的犯罪动机和明确的犯罪目的的情况下,而导致犯罪行为发生的动机形式。

此种情况,在犯罪行为中较为少见,但也偶有发生。它多表现在攻击性的侵害行为的活动过程之中。如无意识中造成的物品被损毁,被害人被重创等情况。下面所举案例,是一典型的无意识状态下动机外化为行为的杀人案件,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摘引于此,以供研究。案例:

一、县长被杀

1998年9月22日晚上8点左右,重庆市巫山县县委家属楼在夜色中已是一片通亮,站在邻近的农业局大楼顶部,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住在县委家属楼4层401室蔡军家的客厅。此刻,看着当地电视频道的县长蔡军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他要等这天下午已约好的广州商人登门造访。

8点钟,“笃、笃、笃”,门外传来了很有分寸的敲门声。虽然比约好的时间提前了近一个半小时,但蔡军仍然肯定门外站着的是意料之中的客人。蔡军起身开门,门栓一响,蔡军刚想堆出自己的笑脸迎接客人,不料,门却突然被撞开,一个只露出两只眼睛的蒙面人闯到蔡军面前。

看清来人手里还拿着一支手枪,蔡军大惊。“你是谁?你要做什么?”受惊的县长本能地发出了询问。县长的声音不大,但严厉的质问竞有一种穿击力。

蒙面人身体微微一晃,眼睛闪现出一丝的愣怔。蒙面人失语的片刻,县长趁势再一次高声追间:“你要做什么?”神色稍稍镇定的县长为了威慑对方,便提高了嗓声几近断喝。

这第二次质问的声音刚落,蒙面人刚才那迟疑的眼神已荡然无存。这时,卧室里传来了县长那年轻妻子的喊声。蒙面人左手一使劲,县长便被推进了卧室。

卧室里传来一阵轻微的骚动。蒙面人这时开了口:“你莫动,再动就打你的娃娃!”

看见蒙面人的枪口指向婴孩,躺在床上的年轻妻子赶忙用身体遮住己睡着的孩子。蔡军被逼到了墙角。卧室里没有亮灯,一片朦胧,墙角放着一盆花,蔡军熟知。

蒙面人不再说话,也没有进一步的行动。几个人僵持住了。

床上的年轻女人说:“娃还小,你要打就打我吧!”

闻听妻子开口,蔡军抄起墙角的花盆掷向蒙面人。猝不及防的花盆飞至,蒙面人只来得及抬起左胳膊阻挡。花盆落地破碎的时候,蔡军已经抓住了蒙面人手中的枪。两人的身体还没有扭打在一起,枪膛里便窜出了火蛇,四粒子弹射进了蔡军的身体里。

蔡军一头栽倒。见丈夫倒地,惊恐的妻子不顾一切扑向丈夫,哭声从胸腔中冲出。

此时,那蒙面杀手已经走出了房门,旋即消逝在浓浓的夜色里。

10分钟后,“有人枪击县长蔡军”的讯息,将巫山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变得紧张而繁忙起来。

急救人员赶到现场时,蔡军已经命若悬丝。当时赶到现场的县委王书记一边安慰家属,组织人员抢救,一边查询事情的经过。随后,又让县公安局局长组织人员将巫山县仅有的几个进出口封锁,以防罪犯逃窜。

全县所有警种和警力立即被调动起来。

巫山县公安局巡警田特捷睡觉时总觉得自己的梦特别多。对于那些能够使他觉得轻松、愉快、没有生活压力感的梦,他特别喜欢,但是也会出现一些梦使他变得焦躁不安。因梦的奇特性和不易受意识控制的特点,巡警田特捷对做梦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这天他很早就下班了,回到家他就躺在了床上。晚上11点多钟,田特捷突然被人叫醒,定定心神后,他明白了,是弟弟田闯通知他说巡警队紧急集合。他立即起身穿上了制服。这时,他突然发现自己竟然不记得这一晚做梦了没有,但却有一种梦见自己喜欢的梦后的舒畅感。他无暇细想,赶忙奔向公安局。

他动作虽然迅速,但还是最后一个赶到。因为他的呼机坏了,所以,队长只好让他的弟弟叫他。看见同事们已经在等候任务,田特捷左右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县长被人枪杀了”。巫山县出了这么大的事,巡警们个个如临大敌,田特捷也不由地精神一振。在同事们的只言片语中,田特捷了解到杀手是一个蒙面人,身手敏捷,进出县长蔡军家前后不到5分钟。冥冥之中,田特捷突然感觉他好像与那人似曾相识,也很熟悉那人的作案手段,一时间,田特捷心里竞涌起一股要抓住凶手的渴望。

田特捷在巫山县公安局算得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人物,他工作认真,虽然寡言少语却吃苦肯干。他性格内向,却勇敢异常。在一次抓捕罪犯的行动中,一名人贩子拒捕,身捆炸药欲与任何要接近他的民警同归于尽,一时警察与罪犯之间出现僵局。当时,罪犯背靠着一栋三层楼旁,田特捷就在人们正无计可施时出现在楼上,他从三楼跳到二楼,然后从二楼直接就扑到人贩子身上。罪犯一个愣神儿,就被田特捷生擒。还有一次,田特捷碰到几名歹徒寻衅闹事,他面对几把匕首,不躲不闪,拳脚利落地将几个恶棍制服。这些事,使同事很佩服他,也使局领导很赏识他。在以后的一些重大案件中,领导常常会让这个言语不多的年轻人担任一些任务。这晚县长被杀,案情重大,凶犯带枪逃窜使局领导格外警惕,领导特别给田特捷配备了微型冲锋枪,派他一路护送县委王书记。

9月22日午夜,重庆市委书记张德邻下了死命令:“全力以赴,务必破案。”法医及枪弹专家立即全面展开了工作。

枪弹专家对蔡军体内的弹头进行了检测,结果使县委和县公安局领导非常震惊——凶器是警用“六·四”手枪,而巫山县公安局配备的也正好是这种手枪。

9月25日,田特捷接到命令随同大队长成诗建、中队长陈章明去万州区执行任务。自案发以来,田特捷吃饭、睡觉都特别香甜,身心之间有一种从未有过的舒畅感。这种舒畅感在他接到要他去万州区执行任务的命令时顿然消失了。他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登上了去往万州的快艇。艇上,田特捷心神不宁,望着沿途的景色,他不言不语,甚至在同事喊他时竟然手足无措。

快艇到了码头,他们一行3人直奔万州区公安局。这时,成诗建提议:“为安全起见,枪支统一保管。”看见中队长、大队长已先后将枪摘下,田特捷极不情愿地交出了枪。

午饭过后,验枪的结果已经知晓。

坐在办公室的田特捷看到10多名警察向他走来,他心中一惊。“杀县长的人看来是我。”想到此,他回头便对戍诗建说:

“杀蔡军的经过我都清楚。”

至此,巫山县县长被杀一案只用了3天时间便告破获。

此案的侦破过程比较顺利,但是此案的审理过程却出现了波折。因为,田特捷本人是一个非同寻常的人。

二、奇特的心理

“巡警杀了县长!”这使整个重庆市都感受到了此案产生的强大的冲击波。

“田特捷杀了蔡军!”更使巫山县公安局遭遇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从领导到百姓都在关注着此案的隐情和田特捷的杀人动机。

在预审室里,预审人员让田交待作案的经过。一回忆9月22日晚上8点钟左右的情形,田特捷的神情便游离了一下当下的环境,他好像是在翻捡早已封存了许多年的记忆。满脸困惑的田特捷也想竭力搞清楚他自己当时的行为和感觉,几乎是自言自语,他开始了叙述:

“当时,我的耳中有个声音在说:‘敲门、敲门。’我当时想,我开门进去干吗呢?这时,我感觉到一个东西在我脑壳后硬推,我就进去了,就像流水一样,顺其自然,一滑就滑下去了。我出来后,不知道是怎么走到家的,但我一直在想,这个事情是怎么回事?直到别个屋头有人来喊我,我才又接着想,真的有这个事呀?我反正不相信这个事,出了事后,当天我去巡逻、守候,我真的感到确实有这个人,当时我还拿着一支冲锋枪。我送王书记回去时,听别人说那个人好凶残,我当时想,要很好地保护王书记,要把这个责任担当起来,我随时注意会不会有那个人出现。当时我晓得蔡军死了,我到处去问是哪个杀的,我当时的意识很零散,没有一点逻辑性,乱七八糟的!

“曾有人问我,怎么不跑,我当时根本就没想到这件事会同我联系在一起。我搞工作搞了这么多年,看报纸,接触的事情太多,我晓得局里要查枪的弹道,但我没有丝毫的害怕,甚至没有一点儿感觉。我晓得他(蔡军)被杀的经过,但我确实不晓得是哪个做的,到最后查到的枪是我的,而我又能说得出来是怎样的经过,我就不得不相信是我搞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