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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实事求是地分析客观情况,正确规定党的任务和政策(2)

第一,根据中国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客观情况,提出新民主主义的一般纲领。

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这两篇著作中,从中国是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本国情出发,反复阐明了我们党在整个新民主主义阶段上的一般纲领。《论联合政府》重申了这个一般纲领,并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进一步作了发挥。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和《新民主主义论》中,毛泽东同志指出,由于中国社会是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中国革命的敌人主要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革命的任务是为了推翻这两个主要敌人的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革命的动力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是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的同盟军。所以,现阶段中国革命的性质不是社会主义,而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这种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在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已经由旧民主主义革命转变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根据这种国情,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进一步说明,在抗日胜利之后,我们建立的国家制度,既不应该是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封建的、法西斯的、反人民的国家制度(这种制度恰恰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所要攻击的对象);也不可能、不应该是纯粹民族资产阶级的旧式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因为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在政治上、经济上都很软弱,而以中国共产党作为领袖的中国无产阶级已经登上政治舞台并显示了自己的强大能力);也不可能实行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因为现阶段中国革命的任务还是反对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中国社会经济的必要条件还不具备)。这就是说,根据国情,这三种制度都是不适合的,而唯一适合中国国情、符合中国大多数人民根本利益的国家制度,只能是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即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这个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政治,就是推翻外来的民族压迫,废止国内的封建主义的和法西斯主义的压迫,建立一个联合一切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的政治制度,其政权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新民主主义的经济,由国家经营、私人经营和合作社经营三部分组成。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新民主主义国家所有;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实行“耕者有其田”;保障不是“操纵国民生计”,而是有益于国民生计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自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发展以共产主义思想指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这些,就是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一般纲领或基本纲领。这个一般纲领,同我们党的最高纲领相比,它还只是一个最低纲领,而我们将来的纲领或最高纲领,则是要将中国推进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去的。但是,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必须分两步走,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党的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左”右倾错误,都是由于违背了中国的国情,弄错了中国革命的性质,才使革命遭致挫折。这从反面说明,只有在彻底搞清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才有可能正确地提出和确定我们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一般纲领,指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

第二,根据抗战末期的客观情况,提出了新民主主义的具体纲领。毛泽东同志重申了我们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一般纲领之后,着重阐述了我们党在同一阶段的具体纲领。

毛泽东同志说:“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及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非到过程完结之日,是不会消灭的;但是事物发展的长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情形又往往互相区别。这是因为事物发展过程的根本矛盾的性质和过程的本质虽然没有变化,但是根本矛盾在长过程中的各个发展阶段上采取了逐渐激化的形式。”在整个民主革命阶段,人民大众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这一根本矛盾没有改变,革命的性质没有改变,因此我们党的新民主主义的一般纲领是不变的。但这个大阶段中矛盾在各个发展阶段上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因此我们的具体纲领、具体政策就应该有所变化。

毛泽东同志指出,抗日战争末期的客观情况:一是日本侵略者还未被打败;二是中国人民迫切需要团结起来,实现民主的改革,以便团结一切抗日力量,彻底打败日本侵略者;三是国民党政府分裂民族团结,阻碍这种民主的改革。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把一般和个别结合起来,提出现阶段的具体纲领和具体任务,才能适应变化了的客观情况的要求。为此,毛泽东同志在《论联合政府》中提出了十条具体纲领。十条具体纲领中最重要的是取消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八年抗日战争的实践反复证明,正是国民党蒋介石集团的法西斯独裁、一党专政,破坏了中国民族的团结,导致了国民党战场的失败,妨碍着中国人民抗日力量的动员和统一,使中国长期处于落后、贫穷、软弱的状况,广大人民陷于水深火热的痛苦之中。只有迅速结束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建立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中国才能得救;否则,一切都无从谈起。

在论述具体纲领时,毛泽东同志提出了一个历史唯物主义的著名论断:“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这一论断,深刻阐明了我们党的具体纲领的实质是反映当时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是为发展生产力服务的。我们的政策完全是建立在中国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的,因而是完全正确的。

第三,根据三种地区的不同情况,提出实行具体纲领的不同任务。我们党提出的具体纲领,是当时全国人民的共同斗争任务,是带共性、普遍性的东西。但是,由于我国政治、经济的发展不平衡,革命的发展也不平衡,因此在不同地区就有互不相同的特殊情况,要求我们在实行具体纲领时必须分别对待。

在国统区,仍然是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独裁统治,人民没有任何民主、自由可言。在那里我们的任务是:大力发展被压迫的一切阶层、党派和集团的民主运动,并把分散的力量逐渐统一起来;继续执行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为着实现民族团结,建立联合政府,打败日本侵略者和建设新中国而斗争。

在沦陷区,日本侵略者还在统治着,人民沦为奴隶,处于被摧残、被掠夺、被侮辱的境地。在那里,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组织地下军,准备武装起义,一俟时机成熟,里应外合地消灭日寇,收复失地。为此,必须有大批工作人员到沦陷区去工作,在那里执行最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政策,对一切伪军、伪警、伪组织和汉奸提出警告和劝说,进行分化瓦解。

在解放区,早已实行了民主改革,建立了地方性的民主联合政府,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聚集了巨大的抗日力量。这里的主要任务则是巩固和发展抗日力量,在军事上发动广泛地进攻,扩大解放区,缩小沦陷区,在政府、军事工作中继续同党外人士和一切抗日民主分子进行很好的合作;大力提高工农群众在抗日和生产中的积极性,努力学会做经济工作,积极培养大批工作干部,特别注意扶助本地人管理本地的事业等等。

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所以能够正确地提出这些纲领和任务,是由于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相互联结中,着重地把握矛盾的特殊性,坚持了一般和个别相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科学方法。我们党关于新民主主义的一般纲领,就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牢牢把握中国的特殊国情、分清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不同革命过程之问的区别和联系的基础上提出的。我们党在那个阶段的具体纲领,是在着重把握民主革命阶段的根本矛盾在其发展的现阶段即抗日战争即将胜利这个阶段的具体特点,在一般纲领指导下提出的。至于对三类不同地区提出的三类不同任务,又是在着重把握抗日战争即将胜利这个阶段上不同地区的矛盾的特殊性所提出的。总之,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在提出一般纲领和具体纲领的过程中,自始至终都把一般和个别结合起来,抓住辩证法的精髓,一步又一步地、一层又一层地深入客观事物的内部,精细地分析事物内部的矛盾及其特点,这就保证了党的纲领和政策能够正确地反映客观实际的要求。这种建筑在科学的方法论的基础上的思想路线,是我们在任何时候从事任何工作都必须坚持和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