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历史年鉴之1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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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国运纪事1904年(14)

12月19日。因慈禧太后七十岁生日,部分革休官员被赏给职衔。慈禧太后70岁生日随班祝福的革休人员,经军机处开列名单,所有开列各员,除另有余罪业经开释及军台新疆释回人员外,五品以上的照原官降二等赏给职衔,六品以下的赏还原衔,已有职衔的赏加一级。

12月20日。因俄国波罗的海舰队东来,清廷下令沿海各省戒严。

上海道袁树勋致电外务部,报告周生有被杀案交涉情况。

12月21日。外务部电复署两江总督周馥、上海道袁树勋,告之已照会俄驻京公使,要求交出杀害周生有的凶犯。

清廷严催各省将应解边防固本等银饷,年内解清。

12月23日。江苏镇江江堤决口。江苏镇江荷花塘一带,荒地绵延数千里,几年前有外国人在这里修筑马路,建立商店,才变得繁华起来。本日傍晚,江堤突然决口,决口长约半里,宽至八九丈。正在岸上搬运货物的挑夫来不及逃避,有数十人被卷入水中。马路两边100余家商店皆被冲倒。水中所停的船亦遭覆顶之灾。因为天黑,受灾人员和货物均无法抢救。第二天当常镇通海兵备道兼镇江关监督郭月楼赶到现场时,商店中所存的价值数十万元的日用品已经付诸东流。

12月24日。李经羲奏准打击会党起义办法。广西巡抚李经羲电奏称广西会党起义,这儿扑灭那儿又起,实因会党人数枪支太多。只有诱战设计,严断接济,不歼自灭。这个办法以多夺会党枪支为上,有能夺获会党枪支者,给予奖励。枪支全数缴验,不准留营。存枪编号烙印,如有购枪冒奖,及虚报失枪,旋冒称得枪,与夺获匪枪藏匿不交者,严查正法。清廷命岑春煊、李经羲按照所陈各节,认真办理。惟民间团练快枪,留以防匪,应如何分别查存,以免兵勇差役藉端讹诈骚扰,仍着该督抚等妥筹办法。

12月26日。岑春煊奏报收复被会党占领的广西罗城的作战情况。两广总督岑春煊奏称,八月初三日(9月12日),会党攻陷三防,前敌各军,被会党阻隔。岑春煊适在庆远属之济字营,前往援助。会党欧四白、毛七等率2000余人围攻罗城县城。署知县李泽先率练兵出外防剿,众寡不敌,死伤过半。十四日(9月23日)早,会党由城东南隅攻入,罗城失陷。当时龙济光所带各军,尚未调集,即先率两哨及余卒200人,星夜驰赴罗城,自十五日(9月24日)夜战至十七日(9月26日)辰刻,夺回城外潘、罗两村及砚山、狮子山。而会党增援的不下七八千人。龙济光督队昼夜苦战。二十二、三日(10月1日、2日),调济营及庆防副中营陆续赶到。至二十六日(10月5日)黎明,收复罗城县城,会党出东门逃往小长安。龙济光派李济先入城安抚百姓,一面派兵尾追,一面自率士兵绕到小长安之前,截住会党去路。岑春煊接报,派右江营务处道员王芝祥,督率成字营、铭字营、熙字营、柳防营,前去援助。九月初三日(10月11日),各营汇合,在罗城、融县、柳城交界处的王村一带,与会党交战,会党死300余名。次日又分路进攻,分统成字营守备刘成贵,追会党至融县、罗城交界处的牛鼻河,会党死共百余人。济字营攻破小长安会党集中地,至此会党大败。此次苦战旬日,清军损失约百余名士兵。若不奖励异常出力各员,无以鼓励士气。请将委署右江道统领济字营花翎盐运使衔贵州补用知府龙济光,免补本班,以道员留于广西补用,并赏加二品顶戴。附生蒙锡庥、杨汉,均以巡检分省前先补用。分统成字营补用守备刘成贵、管带济字前营补用守备龙得胜,均免补本班,以都司尽先补用,并加游击衔。管带济字选锋营千总白萧禄,帮带千总白志诚,均免补千总,以守备尽先补用,并加督司衔。帮带济字右营把总纳顺洪、管带济字副中营把总李文富,均免补把总千总,以守备尽先补用,以上9名请保文武,清廷批准。

因广西罗城、三防失陷,有关责任人员受处分。将武匡军统领调粤差委四川补用直隶州知州王瑚、督带铭字营守备符开铭、管带熙字右营守备马汉,从宽一并摘去顶戴,留营带罪立功,以观后效。武匡军第二营队长周茂林、管带炮队外委沙瑞忠,不避锋镝,临阵捐躯,署理三防主簿古桐保,被俘不屈,大义懔然,并为会党破腹,死时极惨,以上3员,均交部照例议叙,以慰忠魂。

12月27日。清廷予故太常寺卿间国华,于安徽省城及湖南湘乡县原籍建祠。

因广州湾法国货仓被焚,驻华法使向清廷索赔银10万两。

上海道袁树勋命保甲总巡朱森廷再募100名警察,拟于明年春分派各局当差。

12月28日。清廷派出使美国大臣梁诚会订中美和衷条约。

刘仕旺被革职。贵州护古镇补用总兵刘仕旺前因游匪窜扰,防守失利,经吏部议处,以降调处分。又由于他前带安义右营,缺额甚多,领发饷银又有藉端克扣的情况。刘仕旺被清廷革职。刘回原籍后,清廷命湖南巡抚派员押解赴贵州归案审讯,勒追侵款,从严惩办。

12月29日。中英在北京签订《互寄邮件暂行章程》,共12条。

12月31日。雷萨尔照会外务部,称“周生有案”应按俄律办理。在照会中,俄驻华公使雷萨尔硬将此案与《苏报》案联系在一起,“可见上海道或据平常习惯遵听日本之令,或凭该处新闻纸之运动而应其要求。该道应知目下各报纸蛊惑人心,系由充各异端会之头目、日本人及上海公共租地之洋人而出。查《苏报》一案,该处之工部局不但保护谋反之犯,且准其在工部局监内仍出该无法之报。”以此为借口,不将凶手交华官按清律审判。“俄卸兵装舰艇上之官兵等照约章享用各理权,并应按照俄国律例惩治,并无一国准将其所属之人按照中国律例治罪者,此人人所知办法。”所以“该水手应行治罪,然须按照俄国军律办理。”且“本国驻上海总领事官已奉本国国家之命不得将被告水手交出归华官办理”。

本月。《扬子江白话报》在镇江创刊。杜课园主编,其前身为本年5月在上海创刊的《扬子江》。《扬子江》出了几期以后,因文言文销路不佳,因而于本月改为白话,这就是《扬子江白话报》。该报为月刊,每月望日出版,内容有社说、学问、新闻、闲谈、小说、文苑等栏目。该报对列强侵略和清政府的腐败甚不满,对下层群众也表示同情,但却不赞成革命,而赞成君主立宪。1905年8月出至第9期停刊,1909年12月由杜课园的友人凌探原、成觉民等人发起,以《扬子江白话丛报》的名义又出版了一期。

广西起义军首领陆亚发遇害。

台湾高山族人民袭击苗栗洗水坑日本警察。

台湾新竹蔡清琳等在台湾各地秘密组织“复中兴会”,积极准备推翻日本殖民统治的武装起义。

两广总督岑春煊奏请开办广东官银钱局,发行纸币——官银元票,分1元、5元、10元三种,资本100万元,是为广东官办钱庄之始。

本年。章太炎著作《书》删革重印。章太炎于1902年将《书》删革重编,于本年铅字排版重印。《书》原刊本出版于1900年,删革后的《书》与原刊本大不一样。义和团运动后,章太炎的思想发生变化,与梁启超改良派的“忠君”复辟思想作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他几次遭遇追捕,革命之志始终未变。在日本时,得到孙中山的启发,并在孙中山的支持下,参加了支那亡国纪念会。并认真钻读日本和西方资产阶级哲学、社会学书籍,从中寻找学理。因此,重印本《书》是章太炎经历革命实践,经过反复琢磨进行删革的。删革后的《书》由日本东京翔鸾社出版,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重要的作品。

《崇实报》在重庆创刊。该刊是由法国天主教传教士古洛东发起创办的教会刊物,周刊,每年出50号。其发行完全依靠教会系统,除在重庆发行外,四海省内各府厅州县天主教堂都为之代售,中国教士王泽溥曾任该刊主笔多年。其内容可分为三大类:对中国政治的评议;国内外和四川地方新闻;宗教宣传和教务活动的报道。这些内容贯穿着一个中心思想:反对中国革命,维护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和中国的反动统治。因有教会财力支持和良好的印刷条件,故从1904年至1933年,29年间从未中断,且能按时出刊,目前见到的最后一期是1933年第34期。终刊时间和原因不详。

秋瑾创作长篇弹词小说《精卫石》。第1回开头有4句唱词:“爱国情深意欲痴,偶从灯下谱弹词;已教时局如斯急,无奈同胞懵无知。”原稿共6回4册,现存3册。这是一部以争取男女平等倡导妇女独立自由为主题的小说。

滇越铁路开工修建。滇越铁路(昆明—河口),全长464.2公里。1898年清廷同意法国修筑自法属印度支那(今越南)至中国云南的铁路,1903年10月29日中法签订《滇越铁路章程》,由法国铁路公司据此兴建。

香港设立火烛馆。火烛馆名为专业救火组织,包括馆长共5人。发生火灾时,动员街坊人士一齐动手,由火烛馆的人员指挥。1911年,添置了摩托灭火车、机动抽水机、救火梯等,消防队伍才逐步扩大。1924年在中环建立了消防局。

中国与列强在长沙签订《长沙租界租地章程》。本章程的订立日期及订立人不详。1903年10月,日本在与清廷签订的中日《通商行船续约》中,要求中国在《续约》批准互换6个月以内将长沙开为通商口岸。《通商行船续约》于本年1月交换批准。5月,长沙即设关开放,首任长沙关税务司是英国人夏立士。夏立士勘测了长沙北门外沿江地段,并拟了长沙通商租界章程。在此基础上,长沙地方当局与各国驻长沙领事签订了本章程。全文共16条。章程签订后,英、美两国很快在租界内租地造屋。不久,日本要求在租界内保留一地段为日本的专管各界。长沙的开放和租界租地章程的签字,使帝国主义势力进一步深入到中国南方腹地。

中英在九江签订《庐山草地坡等处议订租地条款》。

中英在上海签订《太平洋商业公司沪岸接线合同》。

中国与各国在广州签订《广州口船只停泊起下货物章程》。

中朝在吉林签订《新定划界边防条约》。

广州设邮局。开始时称大清邮政(民国后改称中华邮政),设于靖远街口。清廷委托海关税务司赫德兼管,设局长1人,由中国人担任,实权落于“总办”法国人铁士兰之手,邮政主权为帝国主义所窃取。

广州将弁学堂成立。地址设在广州北横街,以李湛阳为总办,周善培为监督,训练仿日本军制,聘日本人为教官,成立步、骑、炮、工、辎五个兵种的学兵营。李济深、邓铿等曾任学兵营排长。

广东一归侨被江门关外国检查员踢死。广东新会七堡乡人梁某,在外洋打工10余年,积攒了一笔钱后坐船回国。当船行至江门关等候检查时,关上一外国检查员要求梁某开箱检查。梁某害怕歹人发现箱中钱款,便用英语要求等人散后再开箱,遭到检查员拒绝,2人发生争执。这个“洋人”一怒之下,竟将梁某踢落河中淹死。同船的中国人极为震怒,一下子聚集起数百人跟这个检查员理论。可是外国人在中国享有治外法权,结果此案仅以凶手偿银3000元了结。《东方杂志》为此发表评论说:“本年自有佛山车站洋工枪毙华童一案,以四百五十元了之,接踵而有黄沙车站一案,又援引前例了之。今梁某之死,虽补置三千元,而甫入国,遽遭惨毙。人命至重,不数月而三案递起。……呜呼!华人之命,岂真轻如毫毛贱如牛马耶·吾不禁为吾华人掷笔一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