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学前游戏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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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学前儿童游戏教育的组织与实施(1)

内容摘要

教师在学前儿童的游戏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章着重从教师在游戏中角色转变的角度,阐述了教师作为设计者如何为学前儿童创设安全有效的物质游戏环境和轻松愉悦的心理游戏氛围;教师作为设计者如何科学制定幼儿园不同层次的游戏计划和具体的游戏活动方案;教师作为观察者如何通过观察全面有效地了解儿童的游戏发展水平;教师作为指导者如何选择合适时机介入儿童的游戏活动并给予科学、合理的指导。

教师作为评价者如何在游戏活动进行中或结束时,对幼儿的游戏行为进行评价或引导幼儿进行自评以及幼儿之间互评。

教师只有在游戏教育的不同阶段做好自身角色的转换,才能有效发挥教师在游戏教育中的作用,以保证学前儿童游戏教育的顺利开展,促进学前儿童游戏活动向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学习目标

1.理解学前儿童游戏环境与条件创设的基本原则。

2.掌握室内游戏环境创设的基本要求。

3.掌握户外游戏环境创设的注意事项。

4.学会制定游戏教育实施的计划。

5.学会设计具体的游戏活动方案。

6.理解观察在学前儿童游戏活动中的意义。

7.会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观察方法并合理运用。

8.学会在实践中运用学前儿童游戏活动组织与指导的策略。

9.掌握游戏活动中评价的方法。

游戏是幼儿的基本活动,但是只有在教师的帮助和指导下,才能有效地发挥游戏在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的价值。教师通过创设游戏环境、制定游戏计划、对游戏进行观察并有针对性地对儿童的游戏行为进行指导来保证学前儿童游戏的顺利进行。因此,教师在幼儿游戏活动过程中不断地调整着自己的角色,并发挥着多重角色身份的作用。总的来说,教师大体上经历着“设计者——观察者——指导者——评价者”的角色变化历程。

【第一节】学前儿童游戏环境与条件的创设

教师作为游戏活动的设计者,首先要为幼儿设计良好、健康的游戏环境。游戏环境是指为儿童游戏活动提供的条件,包括物质环境和心理环境两个方面。物质环境主要是指幼儿园各种人工或非人工的游戏空间和场地、游戏材料、游戏时间等;心理环境是指活动中的人际关系及心理氛围,包括师幼关系和儿童与儿童之间的同伴关系以及宽松、自由的游戏氛围等。为学前儿童创设良好的环境及条件是科学、全面地开展各类游戏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创设游戏的环境及条件,实质上是教育者将教育意图客体化于环境之中,以潜在影响和间接方式引导儿童的行为和活动。

一、游戏环境与条件创设的基本原则

实施和开展学前儿童游戏,首先要考虑环境与条件的创设问题。只有具备良好的物质条件和精神氛围,并处于最佳的身心状态,儿童才能够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项游戏活动,游戏活动的开展才更加丰富多彩、活泼生动,从而更好地发挥游戏的教育作用,实现学前教育的全面发展目标。环境与条件的创设,既要考虑各种环境和条件的提供,又要考虑环境与条件中各因素的关系,以最大限度地发挥环境与条件的综合的整体效能。

(一)安全性原则

游戏环境和一切设施必须排除危及儿童身心安全与健康的危险因素。除必须注意活动室光线、色彩、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外,特别要注意物品摆放的位置是否合适,活动中的材料对幼儿是否容易造成伤害,如易拉罐制作的炊具有没有尖锐的角等,安排的场地空间是否会使幼儿感到压抑,它们之间是否会互相干扰。另外,还要教育幼儿不接近危险品,如电插座、电线等。保证儿童安全是创设游戏场地的第一基本原则。

(二)主体性原则

幼儿园的环境创设必须以幼儿为主体,创设幼儿熟悉、喜爱和积极投入的环境,让幼儿感觉到自己是环境的主人,并能主动参与到环境的布置中去,并从参与过程中获得知识,促进幼儿认知能力和操作技能的发展。

(三)启发性原则

游戏环境创设的内容应能刺激幼儿的好奇心,引起他们的求知欲。儿童是其自身能力发展的探索者,他们总是寻找挑战,以提高自己的技能和能力系统。为此,游戏环境和条件的创设应当能够促进儿童知识经验的积累,应当为幼儿提供各种不同的游戏机会,激发其对周围事物的兴趣与探索的欲望,使富有吸引力的、挑战性的游戏环境,满足儿童发展的需要。

(四)可变性原则

幼儿园游戏场地要具有多功能性,教师可根据活动的需要,在不同的场地、时间起到不同的作用。如同一活动区域可以同时是语言活动或认知活动的场地;积木区的大型材料需占用较大的地方,可以临时扩大场地;天气晴朗时可把表演、美工等活动安排在户外进行;设置这种可变性强的游戏场地,可让幼儿参与到更为广泛的学习活动中去。

(五)整体性原则

儿童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游戏场地也应当是整体联系的,能够将环境中多方面的影响因素加以合理配置和组织建构,形成活动的动态与静态、身体与精神的最佳结合,发挥教育影响的综合整体效应。按照创设游戏场地的基本要求,游戏场地不应该只是发展儿童体力的场所,而更应该是发展儿童想象力、自信心和创造精神的场所,应该成为对儿童进行全面发展教育的重要场所。

二、游戏物质环境的创设

(一)室内游戏场地的创设

在托幼机构中,室内游戏环境涉及班级的室内全部环境,包括活动室、寝室以及楼道、走廊等。研究表明,过于拥挤的环境会增加儿童攻击性行为发生的可能,降低儿童的社会性交往活动的频率,使旁观、不主动参与活动的儿童人数增加。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建设部1988年颁布的《城市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试行)》中有明文规定,如果活动室与寝室分设,活动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4㎡。如果寝室与活动室不分设,则活动室面积应为90㎡。按每班30名幼儿计,每名幼儿应占3㎡(包括家具、设备占地面积)。

1.室内活动区设置的基本要求

为高效地利用和发挥室内游戏环境或场地的教育功能,室内游戏活动区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第一,根据各类游戏活动的教育功能与特点设置活动区。

教师要在认真分析各类游戏教育功能的基础上,结合学前儿童发展实际,设置有利于其身心全面发展的各个活动区。有的教师在安排幼儿自选自由游戏时,提供了绘画区、粘贴区、泥工区、编织区等,这些均是增进幼儿操作能力、培养美感的美工活动类型,仅设置此类活动类型显然比较单一,不利于幼儿全面的兴趣与能力的发展。教师在设置活动区时,还要考虑各类活动的特点及其适宜条件。例如,美工区、语言阅读区、科学区等应设在光线明亮、比较安静的位置,积木区场地要宽敞些,以方便幼儿的建构活动。

第二,游戏活动区设置应体现层次性和渐进发展性。

首先,应根据儿童年龄特点和实际需要设置活动区。小、中、大班活动区的设置各不相同。譬如,小班幼儿刚从家庭进入幼儿园,活动区设两个“娃娃家”,可以使幼儿感到亲切适意,从而较快适应幼儿园的生活;益智操作区提供的材料应体积较大,同类材料数量较多,地毯的提供能够便于幼儿的活动操作,同时又使幼儿感到轻松舒适,有益于激发良好情绪。

其次,教师还要注意有计划地逐步投放或更换游戏材料,变换玩法,不断激发儿童发展的新需要。例如,中班教师随着幼儿游戏能力的增强,将益智操作区体积较大的积塑更换下来,增添数学天平、魔方等。

第三,游戏活动区的设置应巧用空间,因地制宜。

教师应根据本班活动室场地条件,因地制宜地设置活动区。如,可充分利用室内墙边、四角设置活动区,门前、楼道的场地在保证安全和不妨碍幼儿交往的情况下也可加以利用。教师可依本班实际条件,考虑安排若干固定的活动区,还可根据需要临时设置可变动的活动区,或是将各区材料、位置大致固定,活动空间则可随时调整。如室内空间场地较窄小的,可将积木区或美工区等的位置和材料固定放置,活动时在依需要,搬开桌椅,腾出空间,开展游戏活动。桌椅不应成为负担或限制活动的因素。

第四,赋予环境一定的自治因素。

在创设自选游戏环境时,教师还要注意探索并赋予环境一定的自治因素,发挥环境的暗示、引导作用,规范、协调和控制儿童的行为。例如,在一些需要限定人数的区域设有相应的标记,如小脚印、小帽子等,引导幼儿自动调整人数;小班玩具架有相应材料的标记,指导幼儿按类收放。与此同时,结合环境的创设,注重引导幼儿建立和执行游戏规则。例如,小班图书区墙上布置了两个娃娃一起看书的形象,暗示和引导幼儿要共享材料,安静认真阅读。自选游戏环境的创设并不意味着一切均有教师创设,可以考虑将环境的创设作为教育的过程,作为教育活动的组成,引导儿童与教师共同参与创设。

第五,整个室内游戏环境作为一个动态系统,实现整体优化,发挥整体效应。

设置活动区时,还需要考虑各区域及其活动之间如何相互适应和协调的问题。为此,就需注意调整各活动区的相互关系。在设置活动区时,教师需依各活动区的特点和所需条件,进行整体、系统的规划和布置,对室内的游戏环境或场地的整体结构作科学、合理的创建。这是设计室内环境创设工作全局的关键性环节。

2.室内游戏活动区的整体规划与布置

室内游戏活动区的整体规划与布置是游戏区设置实现整体优化、发挥整体效应的核心要求,也是创建合理有效的室内游戏环境最关键的环节。教师在具体规划和合理布置众多区域时需要考虑以下几点:

(1)各个活动区之间的界限性

所谓界限性即各活动区要划分清楚,界限明确,便于幼儿开展活动和教师进行管理。在划分界限时,除了考虑美观、漂亮之外,更要从教育的角度出发来设计。活动区之间的界限有以下三种形式的划分:

其一,平面界限的划分。教师通过地面的不同颜色、图案或质地来划分不同的区域。如在娃娃家里的地面上刷上温暖的红色,在积木区的地面上铺上地毯等,让幼儿看了一目了然,很快就会记住不同的区域。

其二,立体界限的划分。教师运用架子、柜子或其他物体隔离划分出不同的区域,形成封闭或开放的空间。需要注意的是,教师运用的隔离物不可太高,最好适合幼儿的视线和高度,以便他们能够清楚地辨认区域,也便于教师及时观察,控制幼儿在各个活动区中的活动。在清楚划分各个区域的同时,还要注意在活动室内留出足够的便于幼儿进出的通道,保证活动区活动的顺利开展。

其三,悬挂不同标牌或装饰物。教师可以用写有相关活动区的文字、图片或装饰物帮助幼儿区别各个区域。

(2)各活动区之间的相容性

所谓相容性是指在布置活动区时要考虑各个区域的性质,尽量把性质相似的活动区安排在一起,以免相互干扰。美国学者布朗把活动区的性质描述为静态、动态、用水、不用水等特性,并据此把活动区归为下述四大类:

静态、用水——科学观察区、手工区、美工区

动态、用水——玩沙区、玩水区、娃娃家区

静态、不用水——图书区、数学区

动态、不用水——音乐区、益智操作区、积木区

(3)各活动区之间的转换性

所谓转换性即教师在考虑划分各个区域的同时,也要考虑幼儿可能出现的将一个活动区内的活动延伸转换至其他活动区的需要。如幼儿在娃娃家的角色游戏活动,可能会延伸到积木区;幼儿在科学区活动可能会延伸到美工区,如幼儿在科学区观察了金鱼以后,可能就想把金鱼在水里游的情景画出来。因此教师应该预见幼儿可能出现的延伸活动,在活动区的设置上尽量满足了解幼儿的兴趣和需要,并及时调整活动区的种类和数量。

创设优良的室内游戏场地是以游戏活动区的设置为核心的,当然游戏活动区的设置还要与室内其他空间甚至室外场地或空间相互配合、协调,从而营造出一个和谐的适宜的游戏活动大场地。

(二)户外游戏场地的创设

户外游戏场地是儿童户外活动的场所。儿童在户外游戏,可以经常接受空气的温度、湿度、气流的刺激和阳光的照射,呼吸新鲜空气,能增强对外界环境的适应能力,加强机体的新陈代谢,促进生长发育。儿童在户外奔跑追逐、攀登钻爬跳跃,使身体基本活动能力得到锻炼,可以提高身体活动的协调性、灵敏性、柔韧性等。户外游戏活动对于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幼儿园工作规程》规定:在幼儿园,儿童每日户外活动的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不得少于3小时,高寒地区在冬季可酌情减少。

1.户外游戏场地的种类

由我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规定:“托儿所、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应满足下列要求:一、必须设置各班专门的室外游戏场地。每班的游戏场地面积不应小于60m2。各游戏场地之间宜采取分割措施;二、应有全园共有的室外游戏场地,其面积不宜小于下列计算值:室外共有游戏场地面积(m2)=180+20(N一1)(注:180、20、1为常数,N为班数,乳儿班不计)。”

户外游戏场地从结构特征上可分为以下几种:

(1)传统的游戏场地

传统的游戏场地的基本特征是在平坦的地面上安放一些固定的常规运动设施,由于注重器械和设备在使用寿命上的耐久性和维修的方便,因此器械和设备往往是铁制的,而且是不可移动的,如秋千、滑梯、攀登架、跷跷板、转椅等。每种设施功能单一,各设施之间缺乏有机联系。这种场地多引发儿童的运动机能性游戏,有利于儿童的动作和大肌肉运动能力的发展。

(2)创造性游戏场地

创造性游戏场地一般经过一定的设计和规划,提供多样化的游戏设施,旨在引发儿童多样化的游戏经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创造了多功能组合性的运动设施,即把各种单一功能的运动器械组合成一个整体,使之产生有机联系;铁制器械改为木制、塑料制,既减少了危险性,还激发了儿童的想象力。第二,这种创造性游戏场地上安放了可移动的设施和器械,形式多样,每种设备有多种用途,比如,三轮车、小推车、可移动的平衡木、沙箱、可滚动的轮胎、大纸板箱等,儿童可根据自己的想象来使用它们,引发的多为想象性游戏。第三,开辟了自然区域,如池塘里的游鱼和蝌蚪、种植角和动物角,展示一些自然生物。儿童在创造性游戏场地上活动,大大增加了想象性、合作性,提高了游戏的层次性。

(3)冒险性游戏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