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心理学的新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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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主体结构(3)

在心理学的发展史上,对主体结构的解剖分析,对各亚结构、成分的分类和展示,历来就存在着很大的纷争,不同的学派、理论有不同的模式,如冯特的构造主义中的元素还原分析,行为主义的刺激-反应联结链的集合,弗洛伊德的无意识理论中本我、自我、超我的划定,卡特尔的十六种人格要素等,都是对主体结构的某种研究和解析方法,这种众说纷纭、流派纷呈的状况,虽说表现了心理学的不成熟,但客观上增强了人们对主体结构的认识,深化了对人类心理现象和行为规律的理解,同时也构成了心理学发展史上独特的风景。但是,究竟哪一理论更准确地解析了主体结构,更深刻地揭示了人性的本质呢?我们认为,就目前而言,还没有哪一理论能够说服其他各种理论而具有一统天下的优势,都有各自的强项和弱点,在心理这个黑箱变得彻底透明之前,这种多理论模式共存的现象恐怕还要长期存在,这些理论中的许多内容其实换一下形式或经过某种改装便可以被我们利用。因此,对主体结构我们不准备提出什么新的解析方法,而是本着兼收并蓄的原则,辨证地看待现有理论之间表面上的巨大差异,注重其内涵、实质的相通之处,也就是说,侧重于对现有内容的协调、整合和梳理,在吸收各自理论的优势和精华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增进对主体结构的认识。

我们对主体结构的研究,是基于这样一个公理性的假设,整个理论的研究思路和方法便是以此为出发点。这一基本原理假设:如果存在着某种条件,把某一事物完全隔离、封闭使其处于某种“休眠”或静止状态,那么,它的特征和属性便处于潜抑状态而无法表现出来,它的存在形式、它的发展过程只能处于某种可能性中,因而这一事物也就根本无从或无所谓被认知。

只有这一事物在与其他事物的联系中,在其动态的运动变化中,它的特征和特性才能流露和显示出来。但是,事物绝对的封闭和静止是不存在的,事物总是处于与其他事物的广泛的联系以及由这种联系所决定的相互作用中,事物的特征和特性总要随着这些广泛联系和相互作用而不断地获得某方面和某种程度的表现和显露,事物就存在于展示和表现其特征特性的过程中。因此,对事物特征和本质的把握,不可能通过某种天才的想象和先验的直觉就能做到,而只能从其与其他事物的广泛联系中,从动态的运动和变化过程中,从其功能特性流露、表现的各种现象中加以理智的推理和推断,这是任何科学研究的基本途径和基本规律。我们对主体结构的研究也是基于这一基本前提的。

我们前面谈到过,心理学的基本任务在于从某种层面揭示主体的结构特点以及相关的特征、属性,而这些特征和属性只有在主体与其他事物的联系中,在与环境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在其特征与属性流露和表现时加以把握。行为也好,活动也罢,不过是主体这种高级物质的功能和特性,是主体结构动态的存在形式,对主体结构的认识只能通过对主体流露、显现其本性的方式——意识与行为活动的分析加以间接地把握。因此,在我们这个体系中,对主体结构的内部组织我们不准备预先做一种假定,对各种内存也不做菜单式的系统表述,而是通过主体的行为表现,通过主体在与不同客体相互作用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功能属性,从主体结构动态的存在方式中,从主客体的相互关系中,尽可能地发现更多的主体内存以及这些内存的组织方式,渐进地累积对主体内部结构的认识,达到既解释了心理现象、行为规律,又洞察了主体的内部构造的平行与同步。总之,我们在研究中应始终注意认识主体结构与解释行为这两者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

那么,究竟该怎样从各种心理现象和行为表现中提炼、抽象出主体结构的内部成分呢?这就要看主体的结构成分与行为类型之间存在着怎样的关系。首先,主体的行为可以看作是流动着、变化着的主体结构,行为是各种主体内存同时或继时的兴奋所致,每一种行为都可以从主体结构的内部成分中找到依据,找到相应的对应物。例如,从主体对于音乐的感受性上看出主体结构中有关音乐方面的亚结构的素质和水平,从日常行为中可以看出主体气质、性格方面的特性,从主体对待各种对象的态度及其选择性反应上可以看出主体价值观方面的特性等等。但是,并不是说,行为与主体成分存在着简单的一一对应的关系,相反,行为与主体内存的关系是复杂的,每一行为、活动往往不是主体某一单元或亚结构单一的参与和发动,常常是多种因素的共同参与和综合协调:一种行为活动往往同时与若干主体内存发生关联,同时,多种行为又常常受同一种主体内部成分的影响,是它的具体化和情境化表现,如许多行为都受同一种个性因素或需要等动机因素的支配。上述原因就造成了从行为活动中推测主体之结构组成的困难:或类型不全,或纲目混杂,或过于笼统,或过于具体,或与多种项目发生纠葛而不知所属等等,许多理论在对主体结构进行解剖时都不可避免地出现上述问题。但是,行为活动必定是由主体结构发动和控制的,因此,对于主体内部成分的描述总是与外显的行为活动类型分不开的,在术语的使用上也常常保持着高度的相关,对主体结构这一暗箱的解析和认识,只能通过其表现出的各种心理现象和行为活动来间接获得。总之,对主体结构的分解和对主体内部成分的列数是一项很棘手的工作,因而,也注定了对它的研究不能急于求成,只能循序渐进。

基于目前心理学的现状,在本章中,我们不要求全面地列数和清楚地表述出主体的各亚结构、成分,也不要求对其组织方式做出彻底的说明,但是,我们起码要知道主体结构大致有哪些单元、成分、因素,主体行为库和信息库中都包括哪些内容,主体结构可指称哪些要素等等。例如,我们需要知道,主体结构是一个异常复杂的生物结构,是由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分解的,由形形色色的亚结构以极为复杂的方式整合而形成的统一体,日常生活中经常提到的性格、智力便是主体结构的一个具有整合特性的比较大的亚结构,某种特定的习惯、特质,某一需要,某一观念,某种特定的知识和技能,也是主体结构的组成成分等等。但是,要对主体结构进行系统的、纲目分明的划分,我们还很难做到,目前的心理学也拿不出一套完全科学的分类方式,把主体结构清清楚楚地展示出来而被所有人接受和认同。而这一目标正是我们工作的方向,在适当的时候,我们会在对现有的各种分析方法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总框架下,展开有关的讨论,提出我们的解析图表,但是所有结论都应该是开放的尝试性的,是可以争论和探讨的。在本章中我们不去系统地做这一工作,我们只是大致知道主体结构主要的和常规的成分就可以了,重点放在主体结构的综合特性,以及各种亚结构的共性特征上,如强度、可改变性等,以及各亚结构、成分之间的关系上,如上下位关系、平行关系,以及协调一致与对立相悖等不同性质与种类的关系。做这种“简单”的处理,并不是避重就轻,也不是回避问题,而是一种现实的理性选择。因为,我们并不是为解剖而解剖,为分类而分类,所有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理解人性和解释行为,这样做并不影响我们对主体结构的整体认识以及对行为的解释能力,而是避开了许多无谓的争论,把短期内解决不了的问题放在以后时机成熟时逐步解决,把重心集中到对理解人性及解释行为真正有作用的方面。

总之,主体结构是一个异常复杂的系统,对它的分析和解剖也注定是一项异常艰难复杂的工作,每个人都可以以自己的经验和体验对其进行描述,不同的研究者和理论家也可以以自己的视角和理念对其进行解剖,所有这些,离我们完全客观而中性地揭示这一结构的真实面貌,还有不小的距离。

但是,只要我们有正确的研究思路,通过长期的累积,通过人们的共同努力,这一“黑箱”一定会变得透明。

五、主体结构的组织特点及功能特性

下面,我们将要探讨的是主体结构究竟有哪些功能属性的问题,弄清楚这些,可以增加我们对人性的理解与把握,也才能真正有效地解释人的行为。

心理学研究探讨的是人的心理现象和行为活动背后的规律,而这些现象及其动态表现的本体来源和支撑的基础正是人特有的身心结构,只有真正地了解与把握这种结构各个方面的特点和特性,才能够有效地预测和解释人的行为。而作为人的化身与代表的主体结构,一方面它承载了作为人的共性特征,同时它还兼有灵长类动物、哺乳类动物、脊椎类动物乃至最原始、最早期的动物与生物特征,了解人与其他动物共有的特征属性,把人放在自然界生物群落的大背景中去考察,可以使我们更深刻地认识人的最基本也常常是最本质的内涵,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把握人这一生物进化史上最高级的生物所具有的语言、抽象思维、创造性等高级的功能和属性。

我们知道,不同的结构有不同的特征和属性,生物结构必有不同于非生物结构的特征和属性,生物体尤其是动物体最基本的存在形式和固有特征就是从其内部组织、器官到整个机体都是“活的”,是以某种特殊的方式运动和兴奋的,运动和兴奋的结果便表现出该生物的特殊性状,不同的内部组织和成分的兴奋对应着不同的性状及性状的具体表现。就人的个体发展来看,从其受孕的那一时刻开始,便开始了独特的生命之旅,此时的受精卵也便成了主体结构的最初形式。这一受精卵承载了从父母双方获得的遗传信息,这些信息以某种生物化学的形式印刻于受精卵这一特殊的生物组织中(遗传信息就体现在特有的生物结构和生物组织中),这一拥有巨大信息储量的生物载体——受精卵,便在其熔铸了巨大信息的生物结构的驱动下,开始了把这些微缩信息和潜藏信息现实化和具体化的过程。

纵观人的一生,在生命的各个时期,尽管其主体结构在不断的变化,尽管其行为表现的种类和花样令人眼花缭乱,但我们仍可以从诸如饮食、睡眠、性、知觉、思维、言语、社交等众多的主体表现中看到其中共性和不变的东西,即人所有的生理和心理表现都是主体结构决定和发动的,都是主体相应的组织、器官、系统等具体内存的兴奋所致,运动和兴奋是生物体同时也是人类主体最基本的存在形式和固有特征。生命体一开始就是一个为维持其自身存在而自主运动和兴奋的“有机大分子”,以自身特有的结构而与外部世界保持着复杂的相互作用,进化到高级阶段后,虽然演化出了可以发明电灯电话、登月旅行、信息网络的使用等高智慧行为以及为了信仰慷慨赴死、为了远大目标而委曲求全等或高尚或理智的行为,但其本质仍不过是生命体运动与兴奋的新的形式而已,是生命结构进化到高级阶段时萌发和衍生出的新的高级的结构枝杈,它们和最初简单的原始结构具有一样的共性,即在适宜的场合和情境下产生兴奋,这种兴奋的外显形式便是人的各种行为。

因此,生物结构最基本的特性便是它的可兴奋性——生物结构在表现其特征、属性时便兴奋起来,生物结构在兴奋时便表现出其特征、属性。运动、变化、兴奋,是伴随生物个体一生的最本质的固有特征,生物个体就是以运动、兴奋为存在形式,以特定形式的运动与兴奋显示其存在的。就人的主体结构而言,不管人的生理、心理现象有多么的复杂,其本质也不过是主体相应内存的兴奋,是相应内存因兴奋而占据并控制主体所致,人的意识流、行为流便是不同的结构倾向同时或继时的兴奋所形成的兴奋链。但各种内存为什么会兴奋,兴奋的内容是什么,兴奋的强度如何,在多选择的场合下,为什么有些内存比其他内存更容易兴奋等等,许多问题还需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可见,主体的各内部成分中,尽管差异巨大,但都有可以兴奋的特点。

然而,主体如此复杂的行为表现毕竟不是只用一个“兴奋”就能解释得了的,主体内部各具体组成成分的特点才是解释行为特异性的关键。那么,主体的各内存都有什么特点呢?对于主体的各种内存,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表述其特点,如有的是先天就有的,有的是后天获得的;有的属于生理性范畴,有的属于心理性范畴;有的是人所共有的特征,有的则是该个体所独有的特征;有的是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有的则是时时变化的等等。总之,主体结构倾向是先天与后天,生理与心理,可能性与现实性,动态与静态,能力与动力,稳定性与可变性,理性与非理性,共性与个性,现有功能与潜在功能,本原与衍生,生物性与社会性,有意识与无意识,重要与次要、主干与枝节,概括化品质与细节行为,良性与恶性、积极与消极等的统一。这种众多特征和属性的具体内存集于一身的特点决定了主体结构注定是丰富多彩的,同时也决定了主体的行为表现之变化万千。下面,我们就从中选择几组重要的组织特征,来看一看主体结构复杂多样又丰富多彩的功能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