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心理学的新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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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绪论(4)

在心理学内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思想最初是由皮亚杰提出,也是皮亚杰理论的逻辑起点。但是,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本身所具有的深刻内涵和理论价值,在皮亚杰那里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挖掘和利用,与我们所谈的主客体相互作用有着很大的区别。具体来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表现在相互作用思想的来源上。皮亚杰最初是研究生物学的,他的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是借鉴了生物学上的适应的观点,而适应就反映了有机体与环境的相互作用,适应的本质就是有机体通过改变自身的结构和功能,最终与环境保持一致。皮亚杰是借鉴了有机体的生物适应,把生物学上的相互作用移植到认识发生中的相互作用,把人的智慧的生成和发展看成生物适应和生物进化的延伸。这种生物学观点和方法向认识领域和心理范畴的转换和类比,使皮亚杰找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理论突破点,也给发生认识论的研究奠定了一个基本的理论支撑点。

而我们理论所谈的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并不是来源于皮亚杰理论,也不局限在他的研究范畴,而是看到了“相互作用”的普遍性,把相互作用看成是自然界最基本的自然法则之一,是具有最高概括性的哲学规律,具有极其广泛的适用性,它不仅存在于自然界的各个层面和角落,也同样适应于生物世界和人类社会。相应的,相互作用的具体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概括性地讲包括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社会性、心理性等多种形式的相互作用,这些相互作用虽然各有特色,但它们都体现出一些共同遵循的规律和模式。我们是把相互作用的普遍原理,用在了心理学领域,并把其作为整个心理学规律的理论支撑和解析心理学问题的一般原则和思路,这样的话,所谓的主客体相互作用,仅仅是相互作用在心理学领域的特殊称谓。而把这一普遍原理及其所代表的方式方法引入心理学,对心理学的研究恰恰是非常适宜的,为解析、梳理千变万化、千差万别的人类心理现象找到了一个准确的观察视角,也为协调和整合各层次的心理规律并构建一个系统完整的心理学理论体系找到了一个恰当的逻辑起点。

其次,表现在相互作用思想的理论内涵和应用范围上。皮亚杰的主要成果就是发生认识论,其最重要的理论贡献就是揭示了人的智慧发生发展的具体过程及其内在机理,或者说是在探究认知结构的形成过程和机制,他的一切思想和具体研究都是围绕这一理论目的来展开的。在皮亚杰那里,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就是为了说明和解释人的认识的起源和发生问题,主要是为了反驳智慧行为的先验论和经验论。在皮亚杰看来,人的智慧既不发端于主观,也不发端于客观,而是起源于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活动,是通过同化和顺应两种机制的交互作用来实现的。因此,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对于皮亚杰而言,仅仅是一种解析智慧发生问题的思想方法和理论工具,能够有效地说明认识的发生和知识的获得等狭隘的认知问题。但是,这一思想或原理的理论价值及其对心理学的特殊意义并没有得到进一步地挖掘和拓展,没有把这一思想当成能够统帅心理学所有规律的概括化程度最高的普遍原理,也没有围绕它构建一套系统的理论体系,来说明和解释人的一切心理现象和行为。

这样的话,皮亚杰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思想内涵及其对心理学的理论意义,与我们所谈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理论,有着很大的区别和差异。

相反,在我们的理论中,我们是在看到了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所具有的高度概括性和涵盖一切的普遍意义,以及恰巧在解析心理学问题上所表现的特殊适宜性,而把这一原理当作整个心理学最重要、最基本的规律,并处于整个规律体系中的最高位置。同时,看中这一原理本身所具有的方法论意义,而把其确定为探究和解析心理现象和问题的基本方法和研究范式,以其来解释人的全部心理现象和行为规律,而不仅仅限于认知与学习的狭隘领域。这样的话,主客体相互作用在我们的理论体系中,不仅是一种思想和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规律和原理,而且是心理学最高的规律原理,同时,它还是广谱意义的方法论,要比它在皮亚杰的理论中重要得多,功能价值和适应范围也宽泛的多,凸显了这一规律举足轻重的特殊地位。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不仅把这一思想当成一个具有广谱意义的大规律,而且当成一个重要的理论生长点,对其本身所具有的深刻内涵和理论价值进行了更深的挖掘和拓展,并紧紧围绕着这一思想构建了一套复杂的概念和规则体系,这样,主客体相互作用就不仅仅是一条具有高度概括性的原理,而是一个有着丰富内涵,有着层次分明的概念和规则体系的理论。只有当其获得实质性的拓展而成为一个有着复杂内涵的理论体系时,它才真正具有深刻的理论解释力和广泛的适用性:不仅能够从宏观上解析人的诸如身心发展、遗传与环境的关系、人的社会化过程等大的问题,而且能够详细地说明解释人在日常生活中千千万万形式各样的具体行为和微观行为;不仅能够解释人的狭义的认知行为,而且能够解释人的广泛的社会行为;不仅能够说明心理过程,也能说明和解释人的个性心理;不仅能够解释行为的技术能力问题,而且能够解释行为的动力问题。而且始终保持用同一套语言、概念和规则,而不用额外附加什么新的概念用语,如此就保证了整个理论的简洁性和规范性,避免了宏观原理与具体规律的脱节,避免了理论的臃肿和松散。从而使得我们的整个理论既有高度概括性的核心原理和规律,也有多层次和适用于不同问题的具体规律,进而形成一个纲举目张的理论体系。

就目前而言,在心理学理论范畴内,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思想已经成了一种广泛的共识,心理学各个方面的具体研究,都有意无意地在这一基本的逻辑框架下进行。但是,这一思想除了在皮亚杰那里为探究人的认识能力发生发展的具体规律提供了有效的理论支持外,在随后的心理学发展历程中,在心理学的大多数领域,这一思想并没有得到彻底地贯彻执行和继续深入广泛的发展,人们对这一原理的理解仍然是相对粗略、简陋和空泛的。许多情况下,人们虽然在谈一些问题的时候都提到这一原理,但实际上仅仅是把它当作一种泛泛而谈的理论口号,当作一个与具体规律相脱节的抽象的大规律,只是在诸如身心发展的原因和动力、人与环境的关系、社会化的过程等一些大的宏观问题时能够发挥其特殊的解释作用。或者仅仅把其当作一种研究和解析问题的方式方法或理论范式,知道分析原因、解析行为需要从内外、主客这两个方面来展开,需要同时兼顾两个方面的特殊作用,并没有把这一原理具体化、技术化和理论化,没有把它与心理学其他的规律进行有效的联系和贯通,从而使得这一原理所具有的丰富内涵和理论价值远远没有被发现和开掘,其本身所具有的深刻的承载力和应用范围也大大受限同时也大打折扣。而事实上,主客体相互作用原理对心理学的研究,对心理学理论的宏观构建,对梳理纷繁复杂的心理学现象,都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是心理学规律原理真正的“纲”,是心理学理论的灵魂。

其实,主客体相互作用思想及其所演化出来的解析问题的方式方法,与一些被广泛认同甚至已经成为公理的哲学思想以及人们看待和解决问题的一般方式是不谋而合的。例如,中国古代的阴阳,矛盾,内外因,二分法,辩证,天人合一等思想,本质上都是这一思想和原理的体现。我们通常在探究任何事物的原因,都有意无意地本着这一思想,从影响事物发展变化的两个方面来展开,如主观客观,内因外因等等。因此,主客体相互作用原理,实际上是一种哲学思想,它确立了一种研究和解剖事物的一般方法和理论范式,本身具有方法论意义。

就本书而言,它是我们把主客体相互作用原理技术化、理论化的集中体现,所有的理论阐释都围绕着被我们奉为心理学最高规律和中心法则的主客体相互作用原理而展开,并将其演绎为一个结构井然、层次分明、协调统一,既有很强的说明解释力,又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的规律和法则系统——主客体相互作用理论,并力图用这一理论来解释人的全部心理现象和行为活动。具体来说,本书的理论阐述部分共包含七个章节,其中,前四章重点阐述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基本原理,构建主客体相互作用理论特殊的规则和法则系统。后三章则把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原理向实践和解决问题的层面进一步的拓展,用这一原理梳理和解释心理活动所涉及的最重要的三个方面:认知与学习问题(行为的技术问题),行为的动力问题,行为的控制问题,从而把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原理进一步的具体化,为说明解释和解决一切心理现象和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当然,要达到这一目标,仅仅靠主客体相互作用原理及其配属的一些法则和说明解释显然是不够的,还需要融汇大量的心理学现成的理论成果,得到各个分支领域的具体规律和具体法则的支持,它们更详尽地揭示了各个微观领域或单独项目上的具体特点和规律,能够更有效地解释各专门领域的具体问题。但所有这些,都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原理的指导之下,都必须纳入到主客体相互作用的理论框架下去展开,都必须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原理的包容和统摄下,否则,仍然难以摆脱冲突、松散、零碎,各理论流派各有所长、各行其是的局面。因此,本书所阐释的主客体相互作用理论,其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包容力和统摄性,能够把现有的心理学原理和规律都纳入到其逻辑框架之下,并与其他心理学理论和流派保持了最大限度的协调和融合,这一点,我们可以在以后的理论阐述中更清楚地看到。

总之,本书所极力推崇和倡导的主客体相互作用原理,以及为其提供支持和帮助的其他规律和法则,包括在此基础上而展开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范式,为心理学走向统一的努力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启示和研究思路。虽然我们个人的理论水平和认识能力有限,但我们仍然敢于大胆地预测:把主客体相互作用原理奉为最高法则,把其他所有的心理学规律都纳入到其统帅之下并各就其位的研究取向,是心理学走向整合的必然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