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心理学的新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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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认知与学习(2)

我们知道,人类的身心结构与其他物种的生物结构,是有着巨大的、多方面的区别和差异的。其中,智力上的差异、认知能力上的差异,便是这众多差异中最为重要的表现之一。换言之,不同物种的遗传基因和生物结构决定了该物种特殊的“认知结构”及其知觉世界的方式,也决定了该物种认知与学习能力的高低。因此,对于人类而言,这种特有的区别于其他物种的认知结构,以及与之相适宜的加工信息、感知世界的方式,首先是遗传赋予的,是人类特殊的大脑神经结构决定的,不具有人类的遗传物质,就不可能具有与人类一样的智慧,也不会采取人类那样的加工和处理信息的方式。并且,这种由遗传决定的差异,不仅表现在不同的物种之间,也存在于同一物种的个体之间。这种由遗传资质所导致的主体认知能力和认知方式的差异,我们可以从人们在各种认知与学习活动中的实际表现,轻易地获得太多的证据。当然,主体从父母那里只是继承了认知结构的先天基础,这种由遗传所赋予主体的特有结构,起初只是一种接收与加工信息的装置和硬件,是认知结构的雏形和物质基础,其具体的能力大都处于混沌和未分化的状态,远不是我们成人后的形态。只是在后来与客体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在知觉与理解的学习实践中,在不断地获得“经验软件”的支持下,主体才逐渐开启其智慧的潜能,才使得认知结构得以发挥其功能作用,得以显现其存在的价值。在这一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主体依据和凭借其遗传结构所赋予的尚处于萌芽状态的天赋的感知与加工能力,与认知对象进行着特殊的交流和互动,使得主体从前处于潜抑状态的功能获得启动和释放,并逐渐表现出一系列现实的操作功能。而操作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手段、策略、步骤等,则受着具体的认知活动的引导和制约,是主体根据认知活动的客观要求,以自己特有的结构倾向依时顺势地产生、变化着自己的操作,以期符合认知活动的实际需要,于是,人的各种认知技能和加工技术便在形形色色的认知活动中逐步地形成和表现,主体的认知能力也在这些活动中得到不断的拓展和完善。

随后,这种同时包容了先天与后天、遗传与经验的复合结构,便作为主体一方参与到对新事物的认知与建构中。于是,主体认知结构便在与认知对象所进行的相互作用的认知实践中,在不断变化和增长的认知活动的客观要求的引导下,得到有效的充实、丰富和发展。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不难发现,对于认知结构的先天形式,我们恐怕很难去进行探究,而对于它的生理基础,也不是我们要讨论的范围,我们所能做的和所关心的,只是从机能的角度,从主体现实的各种认知活动所要求和需要的主观条件,以及由此主体所表现出的认知方面的功能特性,来推断主体认知结构的内部组成和工作原理,这就是我们解析主体认知结构的原则,也是我们研究许多事物的基本方法。具体来说,我们不论是对主体认知结构进行解析,还是对主体其他内部成分进行探究,都不能凭空进行猜想和臆断,只能从它们参与现实活动的种种表现中,从这些功能本领的展开与流露中,来间接认识它们的结构和组成,认识它们的功能和特性。反之,如果主体结构是完全封闭的,不与任何事物发生相互作用,其结构特性便无从表现,我们也就失去了认识它的条件和机缘。换言之,离开了主体所从事的种种活动及其在活动中的具体表现凭空构想,我们所得到的信息便是虚妄的、不真实的。例如,我们认识一个新的物种的功能特性,不可能不通过观察和研究就能够先验地得知,必须深入地考察其在各种生活场景中的实际表现,如饮食喜好,生活起居,择偶和繁殖的状况等等,才可能逐渐了解其生物特征和生活习性。同样,认识人的功能特性,也必须依据同样的原理:通过人在生活实践中的诸如跳跃、攀爬、跑、拿东西、做手工活儿,以及各种体育项目、杂技等动作类的活动来认识人所具有的动作能力;通过人感知和认识外部世界的各种活动,以及人在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中的种种表现,来认识人的记忆能力、知觉能力、语言能力、抽象思维能力;通过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选择和趋避反应,来认识人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人生理想、性格等等。换言之,我们要想欣赏一幅绘画,必须具有起码的视觉能力;要想评价音乐,必须听力正常;要想自如地跳舞、爬山,必须具有健全的肢体;要想完成微雕技术,必须掌握足够精细的手的运动技巧和其他相关能力;要想把所见所闻表达出来,必须有言语表达能力和相应的概括能力等等。也就是说,人所从事的活动或所能完成的活动与人特有的功能本领,与主体结构的功能特性是有着相依相随的密切关系的:一方面,不同的活动需要主体特有的功能本领,没有这些功能本领的支持,这些活动便无法展开和进行,而这些功能本领具备的程度与水平,决定了活动进行的难易,决定了活动的完成水平;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考察这些活动,通过这些活动的结构和组织,通过这些活动对主体的特殊要求,通过主体在这些活动中的表现和完成的水平,来间接认识主体的功能特性和结构组成,检测主体上述这些条件具备的水平和状况。

总之,不同的行为活动,需要主体具备不同的能力,具体需要主体具备怎样的个人条件,取决于活动的组织、结构和类型。对于一项特定的学习任务和智力工作来说,主体必须具备特定的信息加工与处理能力,而且必须按照工作或任务的客观要求进行特定的操作和运作,否则,这一工作或任务便无法顺利地完成。换言之,认知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功能储备,才能完成相应的智力任务。我们正是通过各种认知活动的客观要求,通过人们在其中的作为和表现,来间接认识主体认知结构的内部组成及其功能。

但是,要确切地表达主体认知结构所具有的功能本领,能完成和胜任哪些特殊的认知操作,哪些方面是强项,哪些方面是弱项,恐怕并非易事。只有在学习和解决问题的具体实践中,看一看认知活动的客观要求是什么,主体都进行了哪些操作和运作,那么,这些操作和运作所依托的便是主体认知结构现实所具有的功能和本领。当然,不同的任务和问题,由于它们所具有的特殊结构和属性,完成它们所需要进行的加工操作也必然是极其多样的,而要成功地完成认知任务,认知结构必须容纳和具备这些功能和本领,这是客观之必需。然而,现实中,主体很难预先完全具备这些现成的功能本领,这些客观所要求的新的操作动作,主体通常只是具备它们的基础或潜在形式,很多情况下,主体都是在与认知对象的相互作用中,受问题的客观导引,利用已经掌握的功能本领,适当地加以演变和具体化,或不断尝试新的认知操作,最后才找到了新任务所需要的特殊操作,这些新的操作动作,进而被存入主体的认知结构和经验库中,成为主体新的功能和本领,主体认知结构也便因此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

正如我们上面所讲,详细地列数主体具有哪些具体的功能、本领,主体都能进行哪些操作动作,储备了哪些经验和策略是困难的。但是,对于认知结构的一般构造及其内部储存,我们还是可以大致或粗略地知晓的。下面,我们就简单地谈一下认知结构所具有的内部组成。

我们知道,学习与认知的本质,是主体按照认知活动的客观要求、参照认知对象的本来面目,在心理场中、在主体现实的认知结构中建构与客体对象相对应、相一致的心理图式的过程。这种建构,其实和土木建筑一样,必须使用特定的建筑材料,必须采取特定的建筑工艺和操作手段,短缺了哪一样,哪一样具备的不充分,都无法实现对事物的完整建构,也就无法达到我们认知与学习的目的。因此,主体认知结构的构造和组成,形象地说,就是各种用以构建新的认知图式的五花八门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工艺。如果采用更为科学和专业化的用语,那么,建筑材料就是指我们的知识和经验体系,而建筑工艺则是我们常说的加工手段和认知策略。所以,主体的认知结构,我们通常把它分成两个部分:其一,就是与客体世界相对应的多种多样的经验图式;其二,就是获取经验所需要的各种加工手段和认知策略。但是二者只能相对地加以区分。

具体来说,认知结构中的经验部分,是主体在以往的生活历程中通过与各种客观事物的相互作用而逐渐内化来的,是主体对客观信息的心理表征和记载,它通常以两种形式储存在我们的长时记忆中,这便是认知心理学中所说的情景记忆和语义记忆系统。所谓的情景记忆,是与个人生活中的特定的时间或地点相联系,具有自传体性质的生活事件,包括我们日常生活的耳闻目睹的各种事件、事物、个人经历、周围情景等各种信息,是各种感觉和知觉映象的综合,它们是个人生活生动的实况记录。而语义记忆是一个人所掌握的有关字词或其他语言符号、其意义和指代物、它们之间的联系,以及有关规则、公式和操纵这些符号、概念和关系的算法的有组织的知识,是经过提炼和整合的带有抽象和理论意义的知识体系。另外,以上的知识和经验还可以相对地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其中,陈述性知识是回答“是什么”的问题,是表征事物的属性、特征和关系的,而程序性知识则是回答“怎么办”的问题,是表征某种活动的操作规则和程序的,二者之间又有着密切的联系。程序性知识通常是以特定的陈述性知识为基础和背景的,是对陈述性知识的演变、转化和应用,由此形成的产生式系统,便成为与陈述性知识相配套的各种专业技能,它们与陈述性知识的有机结合,便成为针对不同领域并且具有特定智力功能的知识与技能系统。而这些用以表征客观事物真相的或具体或抽象的知识、经验及其相关的专业技能,在我们认知新的事物、构建新的认知图式的过程,就成了必不可少的基础部件或条件,没有它们的支持,对新事物的认知是不可能的,这是事物本身的构造和相互关系决定的,也是人的认知特点和心理规律决定的。例如,对乘除法的理解必须有赖于对加法的理解,对牛顿力学的理解,必须先掌握加速度的概念,对句子的理解必须依赖于对单词的理解,等等。现实当中,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独特的知识结构和经验储备,它们作为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射,有着极其丰富的内容,代表着我们对客观事物的知觉、理解和把握,每一单元的知识、经验,都有其独特的结构和属性,都对应着某种客观存在,都是客体图式的主观摹本,都是符号化的事物真相。例如,这些反映事物结构、属性和关系的知识包括:正反比关系,相互依存关系,平衡状态,不规则运动,倒U形分布,内因和外因,过程和结果,本质决定现象,结构决定属性等具有普遍意义和规律性质的图式、规则,以及开会,谈生意,吵架,办公室,游乐场等具体事物的图式等等。相应的,这些知识在主体的认知活动中,会根据认知的实际需要适时地激活并发挥它们各自独特的作用。例如,可以为我们认知事物提供事实和现象;提供可遵循的上位观念、法则;提供基础部件、元素;提供可比较、可衬托的对象或背景资料;提供类似的解决样本等等。主体正是凭借和依赖这些异常丰富的与客观世界相对应的主观经验,来认识新的客观事物的。如果这些旧有的经验图式与新的认知对象或活动的结构成分存在着某种一致或相关,就可以被搬运到新的认知建构中,从而减少了新对象的建构数量,使新的认知变得容易。而一旦没有它们的支持,新的建构将会由于基础元件和素材的缺乏而无法进行,至少会进行的比较困难。

另一方面,在我们把这些具体的经验和抽象的知识转化为主体认知结构的过程中,一定有意或无意地采取了一定的手段和策略,经过了一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了某种形式的信息加工和心智运算,否则,客观的东西是不会自动地进入主观世界的。因此,认知结构除了各种经内化的客观经验外,就是操纵这些经验的加工手段和认知策略,这些构成了认知结构更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心智技能,它们是一些认知能力的组合,是各种加工动作和模式的集合,是真正具有心理色彩的内容,是人们从事智力活动的武器和条件。

但是,要确切地列数和表征我们所具有的各种心智技能,就目前的研究水平还存在着很大的难度,这是因为,主体在学习与认知中的各种操作,都是在认知活动的具体实践中,依托其天赋的功能特性,根据认知活动的客观要求而采取的具有不同功能、特性和结构样式的加工操作,由于客观问题的复杂性,认知要求的多样性,使得认知活动从内容到形式上几乎有着无限的种类,所要求的动作的格式,活动的轨迹,有关的方式方法等都会有很大的差异和不同,仅给这些操作动作命名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要把它们全部列举出来,并且依不同的功能特性清晰地、层次分明地表述出来,依然存在着比较大的理论上的难度。因为,我们很难寻找到一种纯净的、基础的、需要单一操作的认知活动,在实际的认知中,工作的复杂性常常使许多操作相互叠加、彼此纠缠,一项操作常常包含着另一些更基础的操作,一项操作的进行往往需要其他操作的支持或协同,同一操作还被在不同的层面反复和重复地使用,而且作用也不同,有时是整个认知活动的主导性操作,有时只是其中的一个部件,所有这些,都使得我们分离出单一的操作更加的困难,也使我们认识和了解各种操作及其功能意义充满了困难。对此,我们只能相对的加以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