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心理学的新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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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认知与学习(17)

学习是主体通过与学习对象的相互作用,从而获得个体经验的过程。学习的本质是主体在客体对象的作用下所发生的结构改变。学习既包括主要依靠思维、记忆等认知能力而对新事物的认知层面的把握,如理解了某一概念、公式,知道了某一规律原理的含义,记住了某一篇课文,解决了某一复杂的难题等等,还包括其他技能的获得、习惯的改变、品德的培养等涉及个体结构改变的心理过程,如学会了开汽车、弹钢琴,掌握了待人处世的方法和技巧,改变了毛躁随意的坏习惯而变得稳重和有条理了,看到了某人成功的事迹而以之为榜样加以效仿等等。其中,前者类型的学习,与认知有着大致一样的含义和特征,甚至就是认知本身,而后者类型的学习,就不仅仅是认知,还包括认知后的结构调整和深层改变,认知只是其中的一个过程和准备,同时也是其中的一个成分,一个必要的参与因素。但是,我们不能据此说学习的范畴大于认知的范畴,学习包含认知,只能说认知与学习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两者的关系是复杂的。那么,怎样看待二者的关系呢?

首先,在某些方面和情境下,学习比认知的范畴要宽。因为,在学习的各种形式中,有很大一部分就是要对一些事物和对象实现认知把握,在这种情况下,学习的目的就是要把握事物的各种真相,获得对事物的认知性理解,这时,学习与认知便具有完全相同的意思。但是,另一些学习的类型中,学习的目的不是形成某种认知,而是诸如获得某种技能之类的其他目的,在这种学习的过程中,认知仅仅是一个必要的手段和过程,学习并不是到认知便停止了,学习还包括内容更深层次的内化和主体更深层的改变。可是,另一方面,认知又比学习有着更宽泛的意义和应用范围:学习仅仅指获得新的经验以及由此而导致的结构改变,是人全部活动类型中很小的一部分。而认知则是对事物的反映与觉知,与意识有着大致类似的含义,或者说为人的意识提供基本的技术支持。它不仅发生在获得新的知识经验的认知活动中,还包括日常的各种生活工作中对对象的识别和确认,对主客观情况的把握等各种内容与形式的信息加工和处理过程,但这些认知加工并不都是获得全新的经验,而只是对现实世界的一种知觉把握,是知识经验和认知能力的具体应用,不属于学习的范畴,这种类型的认知活动比学习更具有普遍性,从这一点来看,认知的范畴又比学习的范畴宽。

总之,认知与学习同属于人的智力活动范畴,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相互交叉的概念。它们彼此有一部分是相融的,有着一些共同的特征和属性,而另一部分则是分离的,彼此有着各自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一些情况下,学习的范畴大于认知的范畴,学习的过程包含着认知,认知只是学习的一个子过程,实现了对对象的认知,仅仅是学习的前期准备和初级形式,学习还包括自我在认知的引导和帮助下所发生的更深的结构改变。但是,另一些情况下,认知似乎又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发挥作用,为人的各种身心活动提供基本的指挥、调节与导航,没有认知的参与,不仅是学习,一切活动都无法顺利的进行。

而从更本质上来看,两个概念的区别,主要是由于理论的着眼点和基本的功能定位不同。其中,认知是建立在主体所具有的认识和反映功能基础上的,认知的目的和结果就是反映事物的真相,获得事物的知觉图式,认知活动偏于智能结构或认知功能的表层应用,内在结构及其能力是否发生了改变,不是它所关心的范围;而学习则是建立在主体所具有的适应性功能的基础上的,学习的目的和结果就是促成主体的适应性改变,虽然学习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认知反映的基础上的,但学习所关心的是主体通过学习最终获得了什么,经验体系中增加了什么,身心结构有了什么变化。换言之,学习最关注的是主体内在结构的改变及其所带来能力和本领的增强。

(三)知识与能力

在教育与教学中,经常有关于教学的目的或重心是传授知识还是培养能力的话题,其实,这种争论是无多大意义的。了解了心理学中知识和能力的含义,这一问题其实是不言自明的。

人生的目的在于发展自己的生命,满足自己的需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是,人生的种种目标的实现和价值体现,绝不仅仅是想想而已的事,它需要主体具备一定的资源和条件,需要完善的本领和能力,需要符合客观要求和规则的操作和运作。而这些条件绝不可能生而有之,主体也不可能天然地迎合和符合规律,因此,需要主体在其生存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按照环境的要求雕琢、塑造自我,完善、充实自我,以利于自我结构倾向的展开和人生价值的实现。而教育的本质和目的,就在于通过有计划、有目的的社会影响,把客观要求和社会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传授给各个社会成员,使其能够承担社会所赋予的必要的责任和义务,胜任相应的社会角色,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

因此,凡是社会所需的,对人的发展有利的,都可以作为教育的内容和学习的对象。知识也好,能力也罢,都是人的发展所必须具备的,都应该成为我们学习的对象和充实的内容,原则上都应该获得良好而均衡的发展。事实上,人们在获得各种知识的同时,其学习所赖以发生的各种能力以及与该知识相关的专业能力,也必然会或多或少的得到强化和提高。但是,知识和能力毕竟是有差别的,知识是人们对于事物的属性和联系的认识,是客观事物的主观反映,对于主体来说,是一种具有使用价值的客观资源和工具,而能力则是人获取知识营养的技术手段,也是可以通过特定的知识或知识的学习而获得增长和强化的东西。一方面,没有能力的支持,客观的知识就不可能被主体吸收内化,从而成为自己的东西;另一方面,不通过知识的学习,能力的培养也没有了操作的对象,能力的发展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能力的培养与发展也就成了一句空话。从根本上来讲,培养人的能力始终是最重要的,有了强健的能力,各种知识都可以被我们更加容易的吸收和利用,进而成为我们活动的工具和实现目的的手段。但是,片面地强调能力而忽视知识的学习,也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因为,能够在实际中为人们提供各种帮助的,仍是形形色色的知识和经验及其具体的应用。而且,能力的形成与发展也离不开知识,能力是知识技能进一步概括化和系统化而形成的高度整合性的心理结构,是通过对知识和技能的广泛迁移和应用获得的,这一点,无论从狭义的专业能力而言,还是从广谱意义的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来说都是如此。因此,在实际中,二者既要分清主次,又不能片面地强调一面而有所偏废,而要保持协调适度的同步增长。

但是,人们在实际的学习和教学实践中,由于某方面的欠缺和失重,使得在学习的过程中,往往只是获得了客观知识的增长和收获,而主观能力的提高却往往被滞后,由此,大量的出现所谓的“高分低能”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我们教育理念的错误,即片面强调了知识的学习,而忽视了能力的培养;另一方面是我们教学手段和学习方法的落后,使我们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没有获得能力的同步提高。

学习的本质是人按照某种社会要求进行结构改造和更新的过程。学习知识的过程,是主体通过一系列的加工操作,把属于客体范畴的知识转化为主体的内部成分,进而使学习主体发生顺向于环境要求的结构改变。显然,在这一过程中,发生改变的不仅仅是主体增加了某种新的知识,学习过程本身也使主体发生了某种改变,这里所指的就是学习过程所凭借和依赖的认知加工本身对主体操作结构的改变,当然这种改变可能是被动的,可能只是一种副产品。也就是说,在主体与学习对象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在消化吸收知识的过程中,其实已经在借助主体认知结构及其相应的功能了,这些能力本身随着活动的进展必然会发生一定的改变。然而,在我们学习知识的过程中,往往对学习与思维的具体过程重视的不够,没有刻意地去对这一中介过程予以特殊的分析、反省和总结,这样,虽然我们获得了某方面的知识,但对于这一过程中所依赖和凭借的东西、所进行的加工操作却缺乏认识和了解,使得这一学习的过程随着学习的结束和知识的获得而很快地烟消云散,致使这一过程中所使用的思维方法和认知策略等许多宝贵的经验图式没有得到有效的明确、强化和巩固,无法转化为主体认知结构中稳定的成分,无法在后续的学习实践中被有意识地应用,而这便大大限制了每次学习所可能获得的收益,也使主体失去了提高学习能力的机会。由此,也便造成了我们虽然经过了无数次的学习,但最有价值的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没有获得同步的提高。即便在这一过程中也有能力方面的收获,但是,往往局限在狭义的具体问题的解决办法上,无法获得广谱能力和深层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