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学心理学的新解说
4586900000080

第80章 行为的动力系统(12)

总之,无论是主观自发,还是客观诱发,都可以促成行为发生的条件,而有行为发生就可能出现冲突情境。而不论是内部原因引起的冲突,还是外部原因引起的冲突,都是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发生的,其本质和发生的根源在于主体的各种结构倾向,都追求兴奋表现、都追求顺应,但主体自身的运行规律、主体的能力限制以及各种自然和人为的客体规定和现实要求的限制,都使得主体常常只能顺应和满足其中的部分,而其他部分则成为这一内容兴奋和表现的干扰与阻碍,成为竞争的对手和冲突的根源。当然,现实生活中,由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导致的所有行为中,并不是都伴随着强烈的冲突和斗争,有许多情况下是十分微弱的。明显的冲突是在特定的条件和情况下发生产生的,是基于特定的主体状态和特定的客观现实而产生的。

更进一步地来看,结构倾向之间的冲突与斗争本质上反映了一种力的作用和效应,行为发生和运行中的难易状况、冲突斗争的激烈程度所反映的是正向力和反向力之间的作用与较量。如果某一倾向或行为的兴奋与表现的过程中,都是支持性因素的作用,不会遇到任何相背因素或反向力的作用,那么,冲突就不会发生。但是,鉴于主客体各种的现实状况,几乎所有行为的发生都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有违主体其他倾向的成分,都难免会有平行兴奋的其他内容参与竞争,都不可避免地遇到来自行为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干扰和阻碍,因此,冲突和对抗实在难以避免。也就是说,在一个行为产生、运行的过程中,如果不是处于全面的顺应状态中,如果不具有绝对的优势使其能够轻易地胜出并稳固地盘居于心理活动的中心,那么,冲突与斗争就是难免的。反过来说,如果行为的发生(选择)和运行,进行的比较艰难、比较吃力,说明一定存在着比较激烈的力的作用和较量。冲突情境可以看成是由于存在着某种对抗性的阻力而使得某一行为艰难的发生和运行。在这一过程中,如果一方占据了优势,冲突就不明显,如果各方势均力敌、难分伯仲,冲突便十分明显,而让弱势倾向占据意识,必然会面临更加激烈的冲突和力的作用。冲突的实质是由于没有一方占有明显的优势,能够轻松地自然显现,而必须经过某种斗争较量才勉强胜出。避免冲突,就是让一方占据优势,让反向的力削弱或消失,让各种内容不要拥堵在意识的门前。因此,单一兴奋就不会冲突,有先有后就不会冲突,强弱分明就不会冲突,分别安排就不会发生冲突,同时得到就不会冲突,只有顺向的力而没有反向的力就不会冲突,多选择就不会冲突,等等。

主体的任何行为都是在各种力的参与和作用下发生和运行的,主体每时每刻都发生着或强或弱的竞争与较量、冲突和斗争,可以说,冲突与较量已经渗透到几乎所有的心理历程中。但是,冲突与较量只是对普遍存在的结构倾向之间斗争的一种一般性描述,现实中,结构倾向之间冲突与斗争的具体形式是极其多样的,为了更深刻地理解冲突与较量的本质及其必然性,我们就需要对冲突、较量出现的场合与情境,产生的原因及其作用的形式,进行更为详细的探求。需要指出的是,有关这一方面的内容是十分杂乱的,很难以一个标准或从某一角度,就能对这些具体形式进行恰当的分类,因此,我们需要从多个层面和角度对其进行解析。那么,冲突与较量都会出现在哪些情境下,哪些心理活动伴随着力的冲突与较量呢?

(1)表现在某一时刻主体的许多欲望需要都处于同样的兴奋状态,都想获得满足,如又困又饿,是先睡觉还是先吃饭,于是产生了冲突。

(2)表现在某些选择或活动本身包含着利与弊,主体的任何选择,既会体验到相应的快乐,又会体验到某种躲不过的痛苦,因而表现为无论是在选择前,还是在选择后以及活动中,都会体验到矛盾和冲突的感觉。

(3)表现在由于对结果的无知,主体既想追求某一目标从而获得快乐,又担心可能出现的痛苦或损失。这种可能的痛苦,一方面是指万一失败而造成的痛苦,另一方面是指即便成功了,但仍可能出现我们预想不到的结果,从而充满焦虑和冲突。

(4)表现在某种活动既有动力支持,又有阻力的干扰和阻挠,从而使活动在力的较量与冲突中运行。

(5)表现在面对若干种诱惑和好处,由于拿不准哪个价值高、利益大而发生冲突。

(6)表现在面对难以逃避的损失和伤害,拿不准哪个损失小、伤害小而发生冲突。

(7)表现在面对各种方案,搞不清哪个正确,哪个更有可能成功而发生冲突。

(8)表现在高价值但低成功率以及低价值但高成功率之间,无法决断而发生冲突。

(9)表现在面对同时施加的众多的客观要求,主体无所适从,从而产生冲突。

(10)表现在主体被强势倾向所占,而试图以弱势倾向替代,从而产生冲突。

(11)表现在学习一种新东西,培养一种新习惯的具体过程。因为这一过程,本质上也是与过去的习惯和定势,与不断涌动着的各种可能的错误倾向和操作作斗争的过程,最后,使得正确的逐渐地占据优势和上风。

可见,冲突与较量会在各种情境与场合中出现,也会表现出多种的方式和形态。例如,既可以表现在行为的选择上,也可以表现在行为的实际运营上;既可以表现在行为的发生和运行中各种自然本能力的直接较量上,也可以表现在认知的参与和帮助下,掺杂着理性和意志的各种力的较量;既可以表现在不同内容之间的较量,也可以表现在同一内容的各组成要素之间的较量;既可以表现在主体结构倾向内部,也可以表现在主体与客体之间。另外,单一因素和标准的较量,多种因素、多种比较标准融在一起的较量;表层上直接的活动、直接的兴奋内容的较量,深层里支持因素及其意义的较量;意识阈限之上的较量,意识阈限之下的较量。以及力上的较量,利上的较量,理上的较量,操作技术上的较量,倾向意义上的较量,认知上的较量,情感上的较量,价值观上的较量,思想、观念上的较量,行为、行动上的较量,更有所谓主体与客体的较量,理性与本能的较量,义与利的较量等等,都是对冲突与较量的内容和形式的描述。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冲突与较量有着多么丰富多彩的具体形式,可以毫无夸张地说,主体的各种心理活动,主体在生活中的时时处处,都广泛地存在着冲突与较量,只不过这种冲突与较量有时表现的明显一些,有时表现的弱一些。

另外,我们再来看一看心理学中的冲突理论所涉及的三种冲突模式的划分:趋趋冲突,避避冲突,趋避冲突。其中,趋趋冲突反映了两种都有诱惑力的选择,得此即失彼,这种选择的原则是本着两利相权取其重的原则;避避冲突反映了两种都要回避、躲避的选择,选择时本着两害相比取其轻的原则;趋避冲突反映了两种选择任择一种都会有得有失、有利有弊。冲突理论中所谓的趋趋冲突,避避冲突,以及趋避冲突,其实本质上是一个意思,都反映了两种选择所涉及的利弊得失之间的权衡比较。而且,上述三种冲突模式都有着共同原因和内在本质,这就是,任何一种选择都不可能是完美的,都必然是有得有失的,躲得了这个,躲不了那个,所以,才产生了冲突,才造成了选择上的困难。

总之,不论冲突表现为怎样的形式,出现在什么样的场合,都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和本质,这就是,它们都是由于不同的主客体内容竞相兴奋,试图控制主体、占据意识,从而使自身的功能特性得以显现。但是,由于主体的结构特点以及客体的制约和限定,常常只能使其中之一或部分得以实现,由此便引发了冲突与斗争。在这些冲突与较量中,有的是短暂的交火,有的是长期的拉锯战;有的非常的猛烈,有的则是微弱的;有的是明面上的较量,有的则是暗地里的斗争;有的很容易分出胜负,有的则难分伯仲和高低;有的经过较量其中一方会获胜,有的则是各方妥协、形成一种新的倾向;有的是一方占据了上风,另一方彻底退出竞争,有的虽然一方占据了优势,但另一方作为对立面,始终起着减力作用,或者间歇性地搞小动作、拉后腿、起干扰作用,等等。总之,冲突与较量发生时,会表现出各自的特点和特性,情形都不会是完全一样的。

既然冲突与斗争广泛地存在于人的各种心理活动中,而冲突和斗争的结果又导致了某一内容的兴奋和显现(包括发生和运行),因此,搞清楚其中所遵循的原理,对于理解人类的行为,对于驾驭和控制各种冲突情境,对于削弱和消除各种恶性冲动的力量,激励并加强各种有益倾向的兴奋,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冲突与较量的结果,就会导致某一内容的胜出,但是,某一结构倾向为什么会压倒其他的结构倾向从而凸显出来,某一内容为什么能够战胜其他对手而成为占优势和统治地位的力量,从而左右并控制我们,这其中是遵循着一系列规律和原则的。总的来说,依据的是强度律,强度相对高的就能够获胜,但是,究竟如何认定内容的强度,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要看冲突与较量的具体情境和内容,也就是说,衡量强度的指标是多元化的。

一般来说,哪个对、哪个正确,哪个获胜;哪个更有理、更符合规律,哪个获胜;哪个利益大,哪个获胜;哪个伤害小,哪个获胜;哪个占有时间上的先机,哪个获胜;哪个拥有最直接的支持,哪个获胜;哪个拥有更多更大的支持,哪个获胜;哪个重要,哪个获胜;哪个急切、势头猛,哪个获胜等等。在实际中,人们会根据不同的问题情境采取不同的标准和对策。有时以这个标准,有时以那个标准;有时是单一标准的比较,有时则是综合各种标准而采取的妥协之策;有时是无意识地依循规律,被主客体的各种因素综合决定、限定为某一特定的行为,有时则是有意识地综合主客体的各种影响因素,人为地加以判定和评价,最后确定行为所依循的具体标准。

(二)关于行为选择的一些问题

在实际中,结构倾向的竞争与较量、冲突与斗争,充分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表现在行为的选择上,其次表现在行为的实际运营上。

主体时时处处都面临着选择。主体每时每刻的行为表现,其实都伴随着多种可能性,只是其中某一种倾向由于相对于其他倾向所具有的优势,使其得以兴奋,进而成为主体现实的行为表现。这其中自然伴随着或强或弱的较量与冲突,这种较量与冲突的结果,就使得主体有意或无意地选择了某种行为。也就是说,在冲突与较量中,主体在多种可能性中确定了某种特定的内容与形式,使得某一具体的内容得以兴奋、得以胜出。因此,可以说,主体的任何兴奋,主体的任何行为表现,都是选择的结果,没有选择,便没有行为的发生。这其中的原因其实很简单,既然主客体的各种因素使得主体经常性的面临各种内容竞相兴奋,争夺意识空间的情况,而主客体又不允许它们同时兴奋,因而不可避免地发生较量与冲突,同时也逼迫主体不得不做出有意无意的取舍。所以,选择就其本质而言,是冲突与较量的必然结果,也是冲突与较量最为典型和明显的形式。

选择是由各种冲突情境引起的,选择的过程就是从各种可能的兴奋内容中确定具体的一种,其实质就是对各种竞争对象和备选方案进行抉择的过程:例如,(我们做一件事)是快点还是慢点,是竭尽全力还是适当用力,是接着干还是停下歇歇,是继续坚持还是放弃;(学习时)是先背英语还是先做数学,是先做难题还是先做简单的,是坚持学还是先休息;(处理人际关系时)是发火还是克制,是反驳还是沉默,是接受还是推让,是自己直接表达还是找中间人传话,话需要这样说还是需要那样说等等。类似的选择,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几乎时时处处都能遇到,其内容与踪迹遍布人的所有活动领域,是数不胜数的。但是,尽管如此,花样繁多的选择仍是可以划分为多种概括性的类别的。由于选择发生在各种冲突情境中,所以,选择可以依据问题的性质和冲突情境的不同而进行相应的划分。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待选择的问题:

(1)无意识选择,是指没有经过明显的冲突和较量,没有经过明确的比对,某一内容自然占据了优势和上风,就完成了对该内容的确认,从而使得该内容轻松胜出。

(2)有意识选择,是指面对明确的冲突情境,主体对同时出现的方案进行比较、鉴别并加以取舍的过程。这种选择一般有着相对清晰的选择和评价标准,同时经过了明确的认知过程,是在理性与意志的参与下进行的。

(3)倾向上的选择,是指行动方案的选择标准主要涉及了行为价值的比较、利益的权衡,涉及了行动直接间接的动力大小的问题,是这些内容的冲突较量,导致了选择的发生。

(4)技术上的选择,是指行动方案的选择标准主要涉及了行为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比较与鉴别,这里更需要认知因素的参与,需要各种相关知识作为评价和决策的依据,凡是合理性、可行性和现实性更高的行为将被选择和确定。

当然,现实生活中,这些选择有时是彼此相融的共同出现在一个复杂的选择过程中。

主体所面临的选择情境是复杂多样的,所涉及的因素和选择的标准也各不相同,有些选择简单而容易,有些则充满了复杂的冲突和较量;有些立刻就能做决定,有些百般权衡也难以定论;有些选择所涉及的问题线索明晰、结果明确,有些则是因素不确定、结果不明朗;有些是单一因素、明确标准的比较,有些则是多种因素、模糊标准的综合权衡等等。总之,主客体各自的实际状况决定了选择的问题和类型,也决定了选择过程的具体状况,其中就包括选择的难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