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乱了套,不在他的思维可以理解的范畴。他突然觉得自己是跌进了爱丽丝曾进去过的奇妙世界,不可思议。
不能理解,所以,他决定不再去想。一向如此,对于把脑袋想出窟窿也不能理解的事,他从来不去想。他只是要让自己活得简单,自在。
从南街坐公交车到北站,花了一个小时。
下了车,他坐在路边给灵打电话:老婆,我回来了,你们在哪呢?地下室,还帮我打包带了好吃的,对我这么好啊。干脆我以生相许好了。
他往地下室走,虽说已经给大脑下了命令,说什么也不许想,可它还是忍不住要想。这是不可能的,坐车坐了一个多小时,昨夜才走了那么一会。难道我遇见外星人了?太离谱,说出去都没人信、、、、、、
不要想。他再次发出命令,已经走进停车场。找到小门,打开,走下去。黑暗一片,眼睛一时不能适应。他站着不动,等着眼睛复原。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句话流行可不是一两年了,记得小时候写作文的时候时常用,还因为它得过老师的夸奖,心里那个美啊。小时候常想,到底是谁发明了这句话呢,真是太有才了。又到一个清晨,终于还是不知道是谁发明的,且,已经对这句话厌倦,觉得它也只是一句无聊的话。甚至觉得这话并不很对,为什么不对呢?这是相当复杂的问题,所以就拒绝往下想。
彪子洗脸刷牙,把创可贴盖在鼻子上的伤口,蹲在椅子上吃饭,不理会笑得抽风的小露。方城又开始喝酒,他宣称自己失恋了,抱着吉他用喝酒喝得嘶哑的嗓子唱单身情歌。小露这回是忙上了,笑完这个笑那个。可过了一会,小露突然不笑,开始到处找灵。灵在浴室洗衣服,很多的衣服,彪子的,灵自己的。小露找到她,哭了,跑过去抱着她,说,嫂子,不要走,我爱你,我们都爱你。灵一时不知所措,任她抱,用手摸摸她那头染成冰紫色的长发,我在的,不要哭,不要哭,眼泪比珍珠珍贵呢。
方城唱得正兴起,手机却在口袋里震动起来。他停下,接起。喂,谁啊?我怎么知道你是谁,不说是吧,不说我就挂了。分手?哼,我怕你啊。方城跳起来,大吼。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是傻瓜,******,女朋友被人上了,我还要给他打工。你不用说了,也不要哭,是我自己瞎了眼。是我的错。我不要听。
方城挂断手机,丢到沙发上,喝酒,唱歌,流泪。是了,四年了,爱了四年,付出多少,换来的却是这样一个结局。难道爱情真的抵不过那么一点钱。
彪子不和他说话,吃饭,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