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国运拐点:中西精英大对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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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做狐狸,还是做刺猬?——从苏格拉底和商鞅的生死看中西文化DNA的差异(3)

商鞅这种为变法赴汤蹈火的精神,是与他坚定的信念分不开的。在一部气势磅礴的春秋战国改革史上,由平民崛起之法家,遭旧贵族之倾陷而死者,不乏其人。如吴起之乱箭穿身于楚,韩非之被杀于秦,皆其典型。韩非所谓“智法之士,与当涂之人,不可两存之仇也”,讲的就是改革者与保守势力的尖锐冲突。在这些冲突中,改革者个人处境的险恶,这些法家人物并非不清楚。然而他们始终认为软弱妥协、畏首畏尾、明哲保身,改革就迈不开步伐,最终只能半途而废。这种执着的信念使他们不畏凶险,毫不动摇。其舍身救世之热诚,如精卫填海,至死方休。

诚如学者鲍鹏山所言,商鞅是一位令人敬、令人惜、令人怜的人物,同时也是令人惧、令人恶、令人恨的人物。为了秦国,商鞅真正是到了把良心都献出去的地歩。他把自己的名誉、人格都丢弃不要了。当一个人对一种政治实体皈依到“无己”的地歩,悲剧也就幵始了。因为人类毕竞还有更基本的安身立命的原则。这关乎着人类的尊严、价值、幸福的根基,是一切一时的政治需要所不能取代和凌驾的。

励精图治的秦惠文王不是一位庸君,他也并非不明白商鞅对秦国的一片耿耿忠心。他要灭掉的是一个曾羞辱过他而现在已无大用的商鞅,一具仍然活着的政治尸体。

是“革命烈士”,还是替罪羔羊?

那么,商鞅真实的历史形像到底如何?商鞅悲剧的始作俑者,可以说正是他自己。苛毒、愚民和好战,这才是商鞅治国思想中最本质的特征。

电视剧《大秦帝国》中,商鞅拥有崇高的节操和坚定的信念。为了秦国的变法大业,他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大仁不仁”。意思是说,法是大仁,这个大仁却显得非常不仁。因为法治以冷峻著称,不近人情。正是这个不近人情的法能够给人带来真正的大仁。他再三强调要以法治而不是人治实现天下公平正义,一国之事不能决于一人之口,而应以刑法为准绳。

这里的商鞅俨然在几千年前就成为近代法制思想的先躯,似乎我们的老祖宗早就得以依法治国之精髓。殊不知彼法非此法,正如该剧浓墨重彩渲染商鞅变法如何强国富民,却绝少表现其“法”如何苛刻毒辣一样。

商鞅的著名论断是:杀人不为暴,赏人不为仁者,国法明也。这就是说:依法处决罪犯,不是暴政;无视法律,滥杀无辜臣民,才是暴政。法律之外滥行赏赐,不是仁政;依法赏赐,才是仁政。这一论断,无论从历史实践看,还是从当代文明理念看,都是成立的,都是难以推翻的。但是,这一论断潜藏着一个巨大的缝隙———法有恶法、良法之分;所谓恶法,就是将国家统治方式推向罪恶行为的法律;譬如希特勒的种族歧视法,导致了整个国家机器的种族灭绝罪行,就是恶法。商鞅制定的诸多法律,无疑就是这种影响深远、孕育暴政的“恶法”。他使一个落后的秦国变为一个强大的秦国,更使一个愚昧的秦国走向一个野蛮的秦国。自商鞅之后,秦法的恶法律条,将秦帝国的统治方式一步步变本加厉地推向残暴罪恶。

商鞅厉行法治,这本来无可厚非。但他用法过峻,刻薄少恩,鄙弃仁义,从一个极端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商鞅主张刑九而赏一,轻罪而重刑,十分迷信刑罚的威力。他口头经常念叨的是这样一段绕口令般的治国经:“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威生德,德生于刑。”(《商君书·说民》)他甚至公然宣称:“行罚,重其轻者,轻其重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此谓以刑去刑。”简直就是引蛇出洞,故意诱导人民犯法,然后重罪治之。在“以刑去刑”思想的支配下,商鞅用刑实在过滥,打击面实在过宽,“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全国上下一片怨声载道。其求治之心过于急切,使“百姓斋栗,不知所措手足”,高压之下把全国老百姓都搞得手足无措了。而对于国内的人民而言,其法虽不敢不守,但其人从不觉可亲;对于其他诸侯国而言,也同样对秦国“畏其强而不亲信也。”

变法一天天初见成效时,商鞅也开始一锨锨地为自己挖掘坟墓了。

“连坐法”等酷刑一出台就曾遭到上下一致的反对。其实一开始除了个别权贵人物和守旧势力外,大多数人并不反对变法,但他们不能忍受过于严酷的刑典之法,以至于民怨沸腾。但商鞅却用更加严酷的刑罚来压制人们的反对声音。据说他在河边审讯犯人,因杀人如麻竟然使清河变成了血河,其残忍令人发指,老百姓敢怒而不敢言。大权在握,生杀由己,使他不能清醒地看到变法中用刑过严带来的负面效应。可以说,除了秦孝公外,谁都有可能成为他酷刑下的牺牲品,致使他权力愈大而支持者愈少,两头不讨好,四面皆敌人。人们一方面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变法带来的胜利果实,一方面对商鞅的残忍刻薄咬牙切齿。

后人论及商鞅,也常指出其“虐戾”的特点。司马迁就曾说他“天资刻薄人”,《战国策·秦一》也说他“刻深寡恩,特以强服之耳”。故《盐铁论》一书除了说“商鞅峭法盛刑,以虐戾为俗”之外,更有一段堪称精到的商鞅死亡原因总结:

“今秦怨毒商鞅之法,甚于私仇。故孝公卒之日,举国而攻之,东西南北莫可奔走,仰天而叹曰:‘嗟乎,为政之弊,至于斯极也!’卒车裂族夷,为天下笑。斯人自杀,非人杀之也。”

商鞅如此“虐戾”而重刑,在人们心理面上投下了深深的阴影,也给他自己的命运带来死亡的凶兆。

就在秦孝公临死前不久,与商鞅当年一同在魏国作门客的好友赵良往见商鞅,指责他“刑黥师傅,残伤民以峻刑,是积怨畜祸也”、“南面而称寡人,日绳秦之贵公子”,这样任意而为“非所以为寿也”。赵良推心置腹地告诫他:“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劝他把仁德与刑名结合起来,不要用刑过滥过严,不要草营人命。他还警告商鞅,如果你只是一味贪图荣华富贵,而不管老百姓的死活,那么一旦秦国的国君不再信任你,那么身亡族灭就“可翘足而待”。最后还劝说提醒道,你的处境已“危若朝露”,欲想延年益寿,何不归还受封之邑,到鄙野之地去灌园种菜,过隐居生活?

面对赵良的忠告,商鞅置若罔闻,只知一往无前,不知思谋后路。他永远是一个充满自信冷傲的人。变法之初,商鞅跟甘龙辩论时说:“高人之行者,固见非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敖于民。”一个人的操行如果出类拔萃,肯定遭到俗人的非议;一个人如果有独特的见解,肯定遭到俗人的诋毁。这话虽然说是打消秦孝公变法的顾虑,但是也不难看出商鞅以“高人,独知之虑者”自诩。在他的眼里,众多的百姓和百官只是变法的操作机器、木偶,他才是操作人。

不少人中豪杰的内心很孤傲、冷峻。他们站在众人所不能及的高峰上,既蔑视周边的一切,又希望周边的人物重视他、力捧他。所以,这种人,很难讨好他,却很容易伤害他。变法开始后,有上千的秦国人反映变法不便;十年后,秦国大治,这些人又跑来为变法唱赞歌。商鞅却说:都是些扰乱教化的刁民,充军边疆。这折射了商鞅的孤傲心理:我所做的肯定是对的,是好的,用不着评价我。

天崩地陷的时刻终于到来了。秦孝公二十二年(公元前338),孝公患重病,自知不起,乃召商鞅至病榻前,打算把君位让给商鞅,商鞅不敢接受。不久,孝公驾崩,太子驷即位,史称秦惠王。新君即位后,商鞅自知形势危急,当即辞去官职,告老还乡,企图离开政坛,摆脱危局。但变法有方的商鞅此时却表现出政治上的幼稚天真:在严酷的专制政体下,挪动一把椅子还要流血,何况你商鞅搅起的是一场漫天风暴?玩政治不是玩过家家,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公元前338年春,秦孝公死,厄运如赵良所料降临在商鞅头上。对于秦惠王而言,商鞅的治国思想他已悉数掌握,秦国的改革工作已到了“狡兔尽走狗烹”的时候了。那么报当年“一箭之仇”便是自然之事。在他的两位教师的策划下,他们“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先按照商鞅的鼓励告密之法检举商鞅谋反,迫使商鞅出逃,最后被逼无奈拿鸡蛋碰石头,仓惶之中举兵谋反,最后落得个鱼死网破,正好坐实了自己的罪名。他逃命之时,到处碰壁,可见其平日为政之失人心。无谋反之心却有谋反之实的商鞅,被秦惠文王名正言顺地处以车裂之刑,而且按照“连座法”,他的家人九族,无论男女老幼无一幸免——而秦惠文王所用之刑法,没有一条不是商鞅亲自制订的。昔日权倾一时杀人如麻的秦宰相,就这样用自己制订的最残酷的刑罚,葬送了一世英名和荣华富贵。而更可悲的是,商鞅虽然惨遭车裂,灭族无姓,而竟至“秦人不怜”。

奇怪的是,商鞅虽然被害,但“秦法未败也”(《韩非子.定法》)。秦惠王不但没有废除商鞅生前所制定的变法方案,反而踏着他未干的血迹,果断清除所有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将商鞅之法立为万世国法。秦自孝公以后成为法家的天下,以推行商法为代表的法家主宰了秦国的政治。秦惠文王果然很聪明,他深知商鞅变法已经使秦国国富兵强,他比他的父亲更需要商鞅的变法精神。所以他虽然车裂了商鞅的肉体,却决不会车裂商鞅的思想,相反他更要用商鞅的变法维新来实现霸业。无论谁继承王位,都会维护新法,因为维护新法就是维护自己,就是维护家天下利益。这样,商鞅下出最后一步大棋,就是以一己之生命赌秦国万世之强盛,赌赢氏家族之万代兴旺。司马迁在其名著《史记·秦本纪》中写商鞅之死是:“……因以为反,而卒车裂以徇秦国”,道出了他“身败名裂”的真实原因。“以徇秦国”,用语千斤。他是为维护其变法事业为秦国而牺牲了自己的生命的。

于是乎,荒唐的悖论同时出现了:苏格拉底为了祖国追求真善美的理想,而他的祖国则用死刑酬答了他的贡献,成全了他的哲学;而秦惠文王用商鞅法典中最严酷的车裂之刑来制裁商鞅,也正是对商鞅变法思想的认可与肯定。

历史上,思想家往往失意,政治活动家亦常以身殉法。苏格拉底和商鞅的死都是悲剧。悲剧在于冲突双方都有存在的理由,又不可调和。于是苏格拉底用自己的身躯托负起这个伟大的冲突,托负起自由人格的责任与使命。对苏格拉底而言,他的事业就是他的精神,他的精神必须通过他的事业发扬光大——他如果真正热爱雅典城邦,就不容许最神圣的理想被丝毫亵渎,他因此十分自觉地走向死亡。

而商鞅的人生结局则悲凉得多。今天人们虽然歌颂商鞅的改革勇气,凭吊他对历史进程的巨大推进力,但也无不感慨他的悲剧命运。他的悲剧不是变法的失败,而是滥用酷刑,物极必反的结果。变法成功使他不能正确地看待自己,从而导致他把美的事业部分地扭曲为丑,而这些丑又反过来成为反对势力彻底撕破他美的人生的口实。

说到底,商鞅的命运悲剧是中国封建王朝历史上,所有权臣加能臣型的改革者们共性的悲剧:王安石受贬、张居正掘坟、六君子喋血……无一不是这种悲剧的重复。其根源在于个人权力与专制君权必然的冲突:权臣必招君王忌,能臣多结周遭敌,再加上改革者自身的缺陷、改革方案的缺陷、改革实施过程中的缺陷叠加起来,往往使改革变成一场短暂狂欢的焰火,轰轰烈烈地开始,悄无声息地结束。人亡政息的大幕苍凉落下之后,唯有千古褒贬、人评说。

而如果沿着苏格拉底和商鞅生活的时代背景,追溯他们最初的人生轨迹,就会发现,他们的悲剧远远超越了个体生命,而成为国家命运的缩影。无论生如夏花怒放般壮美,还是死如秋叶飘零般无奈,都蕴藏着一种先天注定的无奈和必然。

二、一位是逃避世俗的哲人,一位是追求功名的贵族

苏格拉底和商鞅生活的时代,家国动荡,秩序混乱,中西方社会都处于震颤嬗变的大转型之中。苏格拉底和商鞅都想通过自己的政治和思想的实践,实现社会秩序的合理化。然而,由于不同的历史传统和文化积淀,他们的立身处世、思想行为又迥然不同:苏格拉底毕生探索灵魂,商鞅至死崇尚功利——更重要的是,他们留给后人的,是两份南辕北辙的精神遗产。

“我如果参加了政治活动的话,那我早就没命了”

苏格拉底的整个一生,都用自己的言传身教关注灵魂、培养内在的“善”,象逃避瘟疫一样逃避财富、权力和名誉,始终过着一种贫寒而审慎的哲学生活。正是对世俗功名的淡漠,才能让他保持人格的尊严独立;而有了人格的独立,才保证了他思想的自由深邃。

苏格拉底的出身并不高贵,父亲是位石匠,母亲是位接生婆。他父亲子女很多,收入微薄。苏格拉底小的时候,长得很不起眼,凸眼珠、狮子鼻、身材笨拙。小市民夫妇对于小苏格拉底,唯一的希望是他长大了能做个具有好手艺的石匠,凭着雅典人对雕塑的偏爱,今后不愁没有饭吃。

苏格拉底没有辜负家人的期望,他确实成了个好石匠。据说在希腊阿克洛城的人口,有一群象征三美神的雕像便是他的杰作。为了维持生计,他不免要雕刻石块,但更多的时候干起了雕刻人的灵魂的行当。苏格拉底这样解释自己的选择:“我的母亲是个助产婆,我要追随她的脚步。只不过我是个精神上的助产士,帮助别人产生他们自己的思想。”

大隐于市的苏格拉底,一生只醉心于他的哲学。在今天所有的历史记载上,苏格拉底直接参与的政治事件少之又少。按克鲁特斯《苏格拉底,人与神话》(第164页)的说法,与苏格拉底直接相关联的主要政治事件只有四件:一是他曾三次参战;二是公元前406年作执行审判主席时反对把打了胜仗的十位将军处死;三是公元前404年“三十僭主”执政时被禁止教授修辞学;第四件就是他被处死。正如学者叶秀山先生在《苏格拉底及其哲学思想》一书中的评价:“苏格拉底主要是一个文化人物,是一个哲学家,他的主要工作是研究哲学问题并引导青年认识真理。”而柏拉图的《申辩》篇也明确记述道:苏格拉底是自觉地不参与政治的,他声称自己的天职就是研究哲学。

在后来的法庭申辩中,苏格拉底讲到自己很少参与政治的原因:一方面自己得罪的人太多,另一方面他这样说:

“我如果参加了政治活动的话,那我早就没命了,不会为你们或者为自己做出什么好事。请不要因为我说出了真相而生气,事实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如果刚正不阿,力排众议,企图阻止本邦做出很多不公道、不合法的事情,他的生命就不会安全,不管在这里还是在别的地方都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