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花之我们没有明天系列:姹紫千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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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1)

只是一眨眼的工夫,已经过去四年。

他离开了小城,带着孩子搬往少年时的家乡小镇山枫。在那里盖起一所很大的别墅,带花园,在里面种各样的花树。养起一只大狗,给它盖了一间电视上的小屋,但狗不住里面,习惯睡在别墅的木质走廊上。孩子已经五岁,喜欢和大狗一起玩,会带着它去和别的小朋友显耀。故乡的人,大多是已经不认识。除去一些以前的亲人,还有曾经的小学同学,基本上是一个不认识。而且,那些认识的人也不时常来往,除偶然遇见才打一声招呼。小镇的人不知道他离开之后的过往,大家相安无事,平平静静地生活。

他和隔壁的一个老人相处得倒是很好,老人年轻的时候是跑船的,到过的地方比他多,经过风雨。他与他聊得来,时常一起喝酒。老人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儿子也还孝顺,都到外面去工作,每个月给他寄钱来。女儿还在读大学,一年回来两次,他见过,是个泼辣的女子。老人的妻子一早就走了,他一个人住在乡下,大儿子时常叫他去城里。他不去,知道去的话会让儿媳妇不满,还是一个人快活。

他在此处本来就有地产,是父母留下的,只是他离开了多年,所以被几个亲友分了。于是,他寻到他们,说要自己耕作。那些人有些不愿,有的说自己种了果树,有的说可以给他一点钱。他坚持要要回土地,那是他父母留下的。亲友其实是有一些怕他的,因为他们还记得这个男子少年时做的事。他在少年时,可是这一带的恶霸,甚至还打死过人。而且,从他的父母死去之后,这些所谓的亲人,没有一个对他伸出援手。所以他其实并不把他们当成亲人。他在这世界上,已经一无所有,只剩那个女孩为他生的那个孩子。为了那孩子,他回到此处,开始安静的生活。他想要给她幸福。他觉得自己有这责任。

池塘也要了回来。他时常带着孩子去池塘边看日落,钓鱼。孩子顽皮得很,想男孩一样,拉着大狗的耳朵,大声说话。不愿走路,骑在他的脖子上,抓他的头发,欢喜地笑。他喜欢看这孩子笑,觉得幸福。他知道,这是老去的象征。的确,他是老了。短短四年,带着这孩子。他可以说是一下子老了几十岁。精神磨损得厉害。可不是,一个大男人,带着一个小女孩。小的时候,换尿片,洗衣服,喂她吃东西......尝尽苦头。但他都走了过来,耐心地待着孩子。她是他的生命的延续,是他接下去的生命的全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