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冯国璋公布《禁止与敌通商条例》。规定:凡中华民国人民及在中国领域内之其他人民,禁止与下列之国与人通商:(一)敌国;(二)敌国人及敌国法人;(三)敌国之同盟国;(四)在敌国或其同盟国之占领地居住之人或法人;(五)商店公司之全部或一部由敌人管理,或其他事务隶属于敌人势力之下,曾经主管官厅揭示者。规定并适用假手于中间人之通商。21日,北京政府制定公布《禁止与敌通商条例施行细则》。
全国各界纷纷要求取消中日密约。《中日陆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签订后,以“中日新约”之名披露于报端。全国商会联合会电北京政府,声明全国商人誓不承认中日新约。18日,全国商会联合会24省区代表再电北京政府,表示商民誓不承认,请大总统拒绝盖印,“一面宣布条文,征求国民同意”。同日又通电各省,请速共筹挽回之方,并电北京各国公使,宣布“无论何种条约,未经国会通过;人民不能承认”。19日,留日归国学生致电天津全国商会联合会及各省议会、教育会等,请一致坚决反对中日缔结密约。21日,北京大学、高等师范学校,高等工业学校、法政大学等校学生2000余名举行示威游行,齐集新华门总统府前,举代表段锡朋、许德珩、熊梦飞、邓翔海、刘裕房、刘昂、夏秀峰、朱发祥等13人向冯国璋请愿:《中日共同防敌协定》拒绝盖章;公布该协定全文。示威得到各地学生响应,是为五四运动先声。22日,天津地区中学校以上学生约千余人,前往省长公署要求面见省长,请将不承认中日军事协定之要求转呈政府。23日,全国商会联合会代表吕逵先、安迪生会见段祺瑞,询问《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签字情形。段答事关军事秘密,无宣布之必要,并称协定规定条件,于中国权利无丝毫损失。6月6日,武昌各善堂电请北京政府公布中日新协定内容,以释群疑。10日,安徽留日学生电恳安徽督军及省议会等转北京政府,请废除中日密约。同日,仰光中华商会电请北京政府宣布中日协定内容,并声明誓不承认。7月14日,广州各界人士为反对《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开拒约救国国民大会,发表宣言,成立各界联合会。20日,各界联合会开成立会,宣布“以振兴教育,提倡实业,拥护国权为宗旨”。
公使团询问《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内容。法驻华公使柏卜会见外交总长陆征祥,询问《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内喀。22日,英使馆巴参赞会见外交次长陈,探询中日协定之内容。27日,驻美公使顾维钧电请外交部将中日军事协定之内容转告英、法、美各国,以示友信。驻英公使施肇基亦电请外交部仿日本政府办法,将协定内容通知驻外使节。29日,外交部电驻美、英、法、意各使,告知中日东京换文及陆海军军事协定概要内容。6月8日,外交部将中日共同防敌陆海军军事协定全文抄送驻美、英、法、意公使。
财政部批准撤消华新纺织公司。公司于1915年9月发起,将及三年,仅收商股1.4万元,尚不及1/4,但却领去官股120万元,并擅与外人订约借款,开工无期。财政部以为全失政府设此公司本意,准予撤消,是日,由兼署财政总长曹汝霖派陶湘等接收。
5月19日。《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正式订立。11日,海军部最后修正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协定,抄送外交部核对修改。14日,海军部又将日本海军委员所送之附属文件及我海军委员修正附属文件,抄送外交部。15日,海军部函知外交部,派沈寿为中日共同防敌协商海军委员长。同日,外交部拟就有关中日共同防敌换文与协定之时效文稿,送请国务院转交有关人员互换。是日,由中方委员长海军中将沈寿□与日方委员长海军少将吉田增次郎代表两国政府在北京签字,规定:中日两国海军因敌国势力之东渐,将危及远东全局之和平及安宁,为实行参战义务起见,取共同防敌之行动;协同军事行动,两国所取之地位与利害,互相尊重其平等;在协定开始行动之时,两国当局对于各自本国舰船及官民,在军事行动区域之内,当命令或训告,使彼此推诚亲善,同心协力;作战区域及作战任务,由两国海军当局量各自本国之兵力,另协定之。在协调作战期间,为图协同动作便利起见,还规定:直接作战的军事机关互相派遣职员充当往来联络之任;陆海运输、通信诸事宜,须彼此共谋利便;应量力互相辅助修造舰艇、兵器及军事器具、军需品及其原料;一方可向他方请求辅助可供使用之军事技术人员;两国海军于必要地点各自设置谍报机关,互相交换行动上所要水路图志及情报;互相辅助通信联络,协定共用之军事暗号;该协定及其附属之详细事项,两国均不公布,按照军事秘密事项办理。并规定,军事行动俟适当之时机,经两国海军最高统率部商定开始之;协定俟中日两国对德、奥战争状态终了时即失效力。另附《中日海军共同防敌军事协定说明书》。29日,外交总长陆征祥与日驻华公使林权助在北京互换照会,两国政府承认中日陆军、海军两项《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上海工部局所属清道工人与修理沟渠工人要求增加工资,举行同盟罢工。
5月21日。段祺瑞分电曹锟、张怀芝、张敬尧、吴佩孚等,解释《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
5月22日。外交部就是否公布中日协定与日本磋商。外交部电令驻日公使章宗祥以协定签字后,外间不明真相,谣言颇多,令与日本外务省妥商共同宣布时间。23日,外交总长陆征祥面请日驻华公使林权助勿将协定内容向各国披露。28日,章宗祥电告外交部:日政府决定30日宣布部分有关互换文件,“应请中央政府于同一范围内同时宣布。”29日,外交部电章宗祥请与日本洽商同时宣布东京换文及军事协定事,并同意于30日宣布所换文件。30日,陆征祥与日使馆参赞船津晤谈,约定于31日双方同时宣布《中日共同防敌协定》东京换文内容,惟日期仍标为5月30日。同日,日本外务省发表3月25日东京换文,并声明除共同防敌外,未附任何外间所传之条款。
5月24日。财政部就闽省募集地方公债事复电闽督李厚基:“尊处若能指定用途,悉数拨充军用,自当援案准募。”
5月25日。湖南前敌南北军代表举行停战谈判。南军赵恒惕部和北军吴佩孚部双方代表于湖南末阳公平墟举行停战谈判。27日,徐树铮自长沙抵衡阳安抚吴佩孚,许以补助军费及授予孚威将军,吴答应完全服从调度。同日,曹锟、张怀芝、王占元、李纯、陈光远、赵倜联名电请北京政府对西南取和平解决方针。29日,两湖宣抚使兼攻湘鄂援军第一路总司令曹锟以“养病”为名,率第一路总司令部全体人员离武汉回天津,并于6月3日将该司令部设天津河北中州会馆。30日,湘鄂援军第二路总司令湘赣检阅使张怀芝返回山东。同日,北军第十六混成旅冯玉祥部占领湖南常德北鳌山。6月1日,湘督张敬尧电北京政府要求“早日息争谋和”,并派衡阳道尹林树藩与南军磋商和议计划。2日,徐树铮从前方返抵北京往晤段祺瑞,建议加紧笼络吴佩孚以离间曹吴;段深以为然,旋即与吴直接通电,以示优异。3日,全国各省议会代表在南京开预备会议,宣言吁请南北双方罢兵,称“双方误会之点以及争执条件,不妨明白宣示,听全国人民之公断。”4日,梁士诒、朱启钤、周自齐等主张调和南北,推徐世昌出面斡旋。6日,徐世昌应梁士诒等之请,出面斡旋南北调和,由天津到达北京,随即力倡调和冯段之说。同日,南军占安仁、茶陵,并次第占祁阳、常德、耒阳。7日,张敬尧电请北京政府挽留曹锟、张怀芝,“以维各路军事现状”。同日,北京政府参陆处命令吴佩孚代行攻湘鄂援军第一路总司令职,节制所有第一路军队。8日,奉军司令孙烈臣到长沙,奉军支队长张景惠电徐树铮,谓粮草告匮,菜蔬断绝,请严饬整顿。同日,张怀芝回到济南。9日,吴佩孚师败退衡山。13日,南军退出湖南常德。14日,冯玉祥旅占常德。18日,冯玉祥部攻占汉寿。
5月28日。吉林江林业局与日商签订合办华森制材公司合同。由漾江林业局长陶昌善与日本大仓洋行、王子制纸会社代表日驻吉林领事深泽暹在北京签字,公司代办代表人为江林业局,日本合办人为森恪,商定资本额200万日元,双方各出一半,负责采伐制售等事业。公司每年出12000日元为该林业局经费,从纯利中提取2.5%呈交农商部用作造林经费;纯利其余部分双方均分。
5月29日。西原龟三第六次访华。日外务大臣后藤新平电驻华公使林权助称:帝国政府为进一步密切日中两国经济关系,决定:(一)给予北京政府吉、黑两省森林金矿借款约3000万日元,吉会铁路借款约2000万日元;(二)由日本借款设立炼钢厂,聘用日人为会办、技师长;(三)由日中银行参加成立铁路资本团。日政府派西原携带方案第六次来华交涉,是日抵北京。31日,西原电日大藏大臣胜田,报告同曹汝霖会商情形,提出为维持(中国)现在政局,本年内至少希望达成7000万日元的借款。8月7日,西原龟三离京返回日本。
广东香山警卫军统领袁带因奉省命调往赣北不从,是日与接防的卫沙军、护沙军大战,占据县城,对省宣布独立。经省派兵镇压,6月6日,袁带退出县城。
5月30日。日本要求赔偿西南战事损失。日驻华公使林权助照会外交部称日本船舶及臣民之身体财产在西南乱事中损失为数不少,经严密调查,开列清单,要求赔偿。旋外交部答复现在战事尚未结束,未便置议,俟将来查明再办。
英驻华公使朱尔典称接陕西传教士报告,陕西地方设局征收地租奖诱种烟,破坏禁烟条约,向外交部提出抗议。外交部电饬陕西督军陈树藩、省长刘镇华查照禁阻。
5月31日。湖南发生严重水灾。据湖南督军兼省长张敬尧报告,24日至25日,大雨如注,山洪暴发,省河漫溢,长沙、株洲、澧陵、湘潭、湘阴、湘乡等县,沿河皆被水灾。是日,冯国璋令财政部拨银三万元赈灾。
本月。《教育杂志》介绍蔡元培整顿北京大学新气象。出版北京大学日刊,设立大学储蓄银行、大学消费公社、成立雄辩会、书法研究会、画法研究会、体育会、音乐会、讲演会等会社,并请学有专长的教师担任讲师。
河南安阳开设同泰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由袁乃宽等出资开办,经营棉花、棉纱、油粮、毛皮、实业押款及矿务工厂,资本50万元。
裕津制革股份有限公司在天津成立。资本100万元。
第六届华北运动会在保定举行。
英国利用宗教策动阿吉和卓与买迈铁力汗发动武装叛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