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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早开的花儿早凋零(1)

由于对于文学共同的爱好,也由于我们承担的班内职务,我和凌云这个从农村来的“土包子”有了许多接触。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凌云的了解越来越多,彼此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好感,但我们之间仅仅只是相互欣赏而已。

我们没有料到,谣言竟向我们袭来。

到了初三,谣言传到了教务处。于是,我们友情在他们眼里变了质。到今天我都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好好地调查事实真相,怎么那样盲目地相信那些话呢。可那时候,我也已经被风言风语弄得头昏脑胀了,开始把谣传的东西不自觉地往自己身上套。

我主动地拉起了凌云的手,心想,既然他们都传得沸沸扬扬的了,干脆我们假戏真唱,实实在在地爱一回吧。其实,我当时完全是一种反叛心理,我在用自己的行为反抗各方面的压力,维护自己生存的权力。结果我做得太过了,毁了自己。我怀孕了,并且是在高一开学前的体检中发现的。我被取消了入学资格,失去了师、父母和亲友的信任’我好像从万丈高楼落入了无底的深渊。

发白的牛仔裤,黑色的短袖衫,眼前的晓言,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校园女生。然而,从她清澈的眼睛里透出了几分忧郁,一丝与17岁花季极不相称的落寞与颓废悄悄地弥散开来。青春的活力和少年的老成在她脸上不着痕迹地结合在了一起。

她来找我那天正好是八月十五,我们坐在北京广播学院的操场上聊了起来。月光下,她跟我说起了她的初恋,她说,如果不是因为这件事,她现在没准已经是某所大学的一名学生了。

晓言说,事情过去了那么久,她已经没事了,而且满怀憧憬地期望着将来也能到他所在的大学去读书。

我们是单纯的同学之谊

那时我们根本不懂什么是爱情.我们之间一直是那种很单纯很简单的同学之谊。如果没有那些外部的原因,我们可能会成为志同道合的好朋友,也可能会在很久以后成为一对比翼双飞的情侣,但绝对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我和凌云是在初二的时候认识的,他家在离市区很远的一个小镇上,因为成绩优秀,被批准转入我所在的这所市重点中学,并且正巧和我分在一个班。我上学比较早,初二时我才12岁,凌云比我大一岁。

凌云脸黑黑的,大脑袋方方的,个子不高却很壮实。他衣着朴素,整天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校服。最初我对凌云没什么印象,只记得老师向大家介绍他时说:凌云同学小学期间年年全校第一,初一也是全校第一,年年都是“三好学生”,还写得一手好字,作文还得过全省比赛第二名,大家要向他学习。老师说的时候就有人在下面骂凌云“土包子”,奇怪的是,凌云留给我的第一印象却只有两个字:优秀。

后来,对文学共同的爱好使我和凌云有了一些接触,也多了一些了解。

从初一开始,我就一直是班里的语文课代表,我平常喜欢看文学书籍,还跟着爸爸的朋友学了一段时间的诗词,所以语文成绩在凌云到来之前一直是全班第一。而凌云来了以后,我的语文成绩就退居第二了。由于我们班的整体语文成绩一直不理想,所以,老师就让我和凌云一起带动全班同学学习语文。于是,我俩就想各种办法帮大家学语文、写作文。

我俩经常一起到班主任那里去,反映同学们学习中的困难,商量需要帮大家补充哪些方面的知识。我俩还在班里的墙报上开了一个优秀作文园地,展示大家的好作文;还举办语文知识竞赛;搞文学人物猜谜;还在课下开展成语接龙、诗词、名人名言背诵比赛,在我和凌云的努力下,班里学习语文的气氛逐渐浓了起来。

我当时是那种性格开朗、聪明漂亮的城市女孩,学校里从初一到高三(我们学校有初中也有高中)的许多男生,都喜欢跟我搭讪,还经常会有人给我递纸条,请我吃饭,送各种小礼物给我,但是我从来没把他们放在心上。我那时是标准的好学生、好孩子,我无忧无虑地生活着,上学、下学回家、看电视,闲暇的时候写写小诗,看看书。

初二第二学期,班主任任命凌云为班长,我为语文课代表,兼任学习委员。这样一来,我和凌云接触的机会就更多了,我俩经常会因为班级的事情双出双入,时间长了,我俩就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也引起了一些同学的嫉妒和不满。

有人私下里说,凌云是转校生,竟然当上了班长,还整天和我在一起,一定有问题。但当时我俩并没有在意这些流言蜚语,我们觉得我们没做什么不好的事情,身正不怕影子斜,而且不是还有那么一句名言么,“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周六周日,有时候我在学校办墙报,凌云也常和我一起干,每次忙完,凌云都会到学校门口的书店里去。开始我以为他是去买书,后来我才知道他是去给人家帮工。凌云见那个书店周末人多,老板忙不过来,就恳求老板让他到书店帮忙。老板看他老实可靠,就答应了,报酬是一周两天30元。

这样,凌云就有了“一份工作”,一周五天的饭钱和零用钱也就都有了。

我本来就喜欢看书,这下就更常往书店跑了。一方面我的确想看书,另一方面也想帮帮凌云的人气,因为我一去书店,准有一堆男生在后面跟着去。

后来,我常常在书店等凌云下班,他下班后,我俩会聊会儿天再回家,谈谈彼此看书的收获,在跟凌云聊天的过程中,我渐渐了解了他的家庭。

凌云家在农村,他是家里的老大,父母是农民,收入菲薄。凌云家供凌云到市里上学很吃力,况且凌云下面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也都在读书。当初凌云不愿到我们这所学校来,他怕父母的负担太重,但是是望子成龙的父母硬是把他送到了这所学校。凌云家着实没钱,初中三年,凌云从没买过新衣服,除了学校的校服,他所有的衣服都是亲戚穿剩下来给他的。

凌云住校,每周日下班之后骑自行车回家住一晚。有一天,凌云下班晚了,自行车又坏了,眼看天都快黑了,回不了家了,凌云准备回宿舍。我一看表,已经7点多了,学校的食堂肯定关了,就给家里打了电话,跟爸妈说请他到我家吃饭。我爸他们同意了,凌云却死活不去,最后我以翻脸相威胁,他才肯去。那天晚上,我们去我家吃饭。大家都很高兴,我爸很喜欢他,说他和自己年轻时差不多,叫我以后经常带他到家玩。从那以后凌云就成了我家的常客。因此,关于我俩的谣言更多了起来,有些人开始制造麻烦,还有人传话给他:要想安心上学就不要和我在一起。

晓言停顿了一下,月光下她的眼睛里有亮晶晶的东西闪烁,言许间还有些许怨恨。她问我:“你相信不?我其实一直把凌云当好朋友看,根本没想过谈恋爱,更没想到别人会那么想。”

后来,有些人就开始在学校造我俩的谣,说我和凌云谈恋爱,说我经常带他回家,还说我俩早就一起睡了。当时,我们都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还像往常一样交往。可是后来,事情就越来越糟糕了。

我们是谣言的受害者

如果一个人经常被公安局叫去问话、调查,别人还会当他是好人吗7在父母和老师的双重压力下,我变得越发的极端。慢慢地我发现了他许多的优点.我也觉得自己真的是喜欢上了他,与其什么都没发生过.却被别人污蔑的乱七八糟.还不如实实在在地爱一回!

到了初三,谣言竟然传到了学校教务处和班主任那里。

其实,班主任早就听说了,只是一直不相信我俩真的会谈恋爱。当教务处老师跟我们的班主任说了以后,班主任把我和凌云叫去谈话,问我俩是否确有其事。我们没有谈恋爱当然不能承认,我们用各种事实来说服他,他终于相信了我们。但是,谣言依然不断地传到教务处那边去,教务处的老师就三番五次地找我俩谈话,开导我俩讲“真话”。最后,他们在我们班找了两个同学了解情况,那两个同学原来是班干部。在凌云来了之后,被选了下去。我真觉得教务处的老师没脑子,那两个同学是在凌云来了之后,才被解除班干部的职务的,他们正想找机会报复凌云,怎么可能说凌云一句好话呢?而且好像他们还是谣言的制造者呢。调查结果可想而知,老师们坚定地相信了谣言,并向学校做了汇报。

当时,还有一个让老师们怀疑我俩谈恋爱的原因,那就是,我俩的学习成绩同时在下降。其实,我俩成绩下降的真正原因是:那年春天,凌云的妈妈得了重病。当时凌云的妈妈住在市医院,凌云的爸爸在家照顾棉田和两个孩子。凌云每天放学就往医院跑,很少有时间做功课,我也经常帮他照顾妈妈。然而,老师却把这跟谈恋爱联系到了一起,大做文章,弄得我俩有口难辩。其实,当时学校里谈恋爱的也不少,只是因为关于我俩是,所以他们就特别地关注。到今天我都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好好地调查事实真相,只是一味盲目地相信那些造谣者的话呢。

你可以想象,如果一个人经常被公安局叫去问话、调查,别人还会当他是好人吗?班主任和教务处的多次问话给那些无聊的造谣者制造了一个把柄,于是,他们越发地添油加醋,到处宣传了。

到了初三下学期,我俩的事已经成为学校的一大新闻,从学生到校长,没有一个不知道的。加上我们是重点中学,严令禁止学生恋爱,所以学校领导对我和凌云很是失望,一直想给我俩处分。

更糟糕的是,谣言传到了我俩各自的家里,学校还请了我和凌云的家长去学校。

在我们交谈的过程中,有几个大学兴高采烈地从我们面前走过。我发现晓言看到他们的时候,目光中有淡淡的羡慕和悲哀。我的心猛然一痛,沉重的惋惜爬上了心头。如果不是这场早亦,晓言也该和他们一样在大学校园里快乐地成长。

凌云的父母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他们本来相信自己的儿子,但又经不住太多的谣言。他们审问凌云,凌云当然说没有;他们去学校见了老师,老师说得也含含糊糊,于是他们就半信半疑了,叫凌云好好向学校认错,重新做人。

我的父母是机关干部,他们平常很少管我,这次却下了死命令:和凌云断绝来往!我不服气,跟父母争执了很久,还是没拗过他们。最后我们达成了协议:如果我考上高中,就允许我和凌云继续交往;否则就不准再见面。

当时,我感觉被推到了情感的绝境,没有人理解我,更没有人认为我是无辜的。我只能走到凌云那里,一方面是为了寻找感情的依托,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用行动来抗议他们。

如果最初我爸我妈能听进去我的话,相信我的清白无辜,我肯定不会那么极端,更不会和凌云同居。

那时侯,我已经被风言风语弄得头昏脑胀了,并且开始把谣传的东西不自觉地往自己身上套。比如,我渐渐觉得自己老上书店就是为了和他约会;我带他回家就是要让爸妈相看;我经常跟他一起是因为我喜欢他等等。

慢慢地,我也更加仔细地观察起凌云来:他有责任心,能吃苦,有能力,心眼又好,为人老实,有上进心,又有才华。后来,我从凌云身上看到了许多美好的东西。

有一次,晚自习时停电了,有几个痞子同学不让大家点蜡烛,还趁着黑暗欺负女生。凌云第一个站了出来,点燃了一支蜡烛,放到了讲台桌上。当时那一群痞子同学叫他把蜡烛吹了,还有人向他扔铅笔、烟头。凌云很镇定,站在讲台上一动不动,还请大家各就各位,不要乱走。好几次,有同学跑上来吹灭了凌云的蜡烛,凌云都迅速地重新点燃蜡烛,一直在讲台上守着直到来电。因为这件事,我开始从心眼里佩服凌云。我为凌云骄傲,并把他当作心目中的英雄,开始觉得自己真的是很喜欢他!现在想想,这个应该不是爱情吧。

还有一次,周末,凌云从书店下班的时候,发现自行车没气了,再仔细一看,气门芯被人拔掉了,我当时和他在一起认定是那些人干的。当时天已经快黑了,而我那天碰巧又没有骑车,修车的也已经收摊了,我怕凌云回家太晚不安全,就劝他到我家去住,反正我爸我妈都在,他们看着呢,还能怎么样?他说什么也不肯,说别人越是诬陷我们,我们自己越来谨慎小心,气得我直骂他傻。后来我看见班主任老师的自行车停在学校门口,就给凌云出主意,说干脆咱把班主任的气门芯拔下来,安到你的车子上,再到传达室借个气筒打打气。反正班主任家离学校近,推着回去也就一会儿功夫。可是凌云还是死活不同意,说那样他心里不踏实。最后,他愣是推着车子回了家,第二天早上,凌云跟我说,昨天晚上他整整走了两个小时才到家。虽然我当时恨不得把他骂个半死,可是我从心里却更觉得喜欢他了,喜欢他的诚实、他的正直。

我越发现凌云的优点,越觉得凌云挺亏的。他和我什么事都没有,我们甚至连手都没拉过,却被别人污蔑得乱七八糟!后来随着父母和老师的阻挠,我对他的感情愈发强烈,有时候我甚至想,就算我们真的有什么,那又能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