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近代历史大事详解—经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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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吃饭还是要钱”——农村公共食堂的兴办和解散(2)

在中央的号召和催促下,农村公共食堂在1960年春季再次进行了整顿:一是调整食堂工作人员,坚决撤掉所谓反社会主义的富裕中农。如河南的信阳、洛阳、许昌三个专区,清洗各类不纯分子或调换不适合的管理、炊事人员28000多人。这里所谓“不纯分子”、“不适合”的人,主要是指富裕中农。二是再次收回社员的自留地作食堂的菜地。三是实行统一用粮、指标到户、实物到堂、凭票吃饭、节约归己的原则。不难看出,在这次整顿中,大办食堂的“左”倾错误更加发展了,公共食堂越来越纳入阶级斗争扩大化的轨道,其结果是农村公共食堂更加增加了。据河北、山西、陕西、甘肃、山东、江苏、安徽、浙江、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四川、贵州等十四个省的统计,参加食堂的户数达到农村总户数的88.9%,参加食堂的人数占农村总人数的88.6%。

1960年下半年,国民经济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局面。为了解决社员的生活困难,11月,中央要求“各地应当争取在今年内把食堂办好”,并且提出了“书记下伙房,政治到食堂”的口号。12月,中央在批转河北省的一个报告中强调“食堂是当前农村中阶级斗争的尖锐所在”,要求“把安排生活和办好食堂提到阶级斗争的地位上来。在“政治到食堂”、抓食堂就是抓阶级斗争的思想指导下,1960年底,有的地区农村公共食堂又一次进行了整顿。如河北省委抽调了14万名干部下乡,对18万个食堂大力进行整顿,“清洗了坏分子”,“撤换了徇私舞弊的炊管人员”,采取“粮、菜、代(食品)混吃的办法”安排了社员的生活。

综上所述,在整顿农村公共食堂的过程中,我党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左”倾思想没有根本转变,硬是坚持公共食堂制度,并且提出和执行了不少脱离实际、脱离群众的政策,严重影响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从而加剧了国民经济的困难局面。

农村公共食堂的解散

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通过了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会上,毛泽东重申全党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切从实际出发,希望1961年成为一个实事求是年。会后,党中央和毛泽东及各中央局、省委的主要领导人,组织力量,亲自深入基层进行系统的典型调查。农村公共食堂是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1961年3月,中共中央在广州工作会议上,讨论和制订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农业六十条》)。由于当时对食堂的情况还不十分明了,加上有的农村基层干部“不同意完全把食堂吹掉”,因此《农业六十条》仍作了这样的规定:“在一切有条件的地方,生产队应该积极办好食堂”,公共食堂必须真正实现自愿的原则,根据具体情况和具体要求,可以办全部人参加的食堂,也可以办一部分人参加的食堂,可以办常年食堂,也可以办农忙食堂。在居住分散或者燃料困难的地方,也可以不办公共食堂。社员的口粮,可以分到食堂,指标到户,节约归己,也可分配到户”。很明显,《农业六十条》对于办什么样的食堂,以及社员是否参加食堂,给了社员选择的自由。

广州会议后,中央和各省主要领导人继续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从4月1日到5月15日,刘少奇到湖南长沙、宁乡两县进行调查,他发现“食堂没有优越性,不节省劳动力,不节省烧柴。”认为“这样的食堂要散,勉强维持下去没有好处,已经浪费几年了,不能再浪费下去。”刘少奇向当时在长沙的毛泽东通报了情况。4月下旬至5月下旬,周恩来到河北省武安县伯延公社作调查,他向当时在上海的毛泽东报告说:“绝大多数甚至于全体社员,包括妇女和单身汉在内,都愿意回家做饭”,要“解决如何把食堂散好和如何安排好社员回家吃饭的问题。”3月26日至5月5日,朱德到四川、河南、陕西进行调查,在他给毛泽东的信中反映,陕西“群众说食堂有五不好:1.社员吃不够标准;2.浪费劳力;3.浪费时间;4.下雨天吃饭不方便;5.一年到头吃糊涂面。”河南禹县干部说:“在食堂问题上,费了不少力,受了不少气;挨了不少骂,作了不少难;食堂办不好,生产受影响;领导还叫干,群众有意见。”据朱德在豫东地区的调查反映,“允许群众回家做饭不到1个月的时间,浮肿病即下降40%至50%。”4月,胡乔木到湖南省韶山公社进行调查,4月14日在他给毛泽东的报告中写到:“从群众反映看来,大多数食堂目前实际上已经成了发展生产的障碍,成了党群关系中的一个疙瘩。因此,我们认为,这个问题愈早解决愈好。”报告说,食堂问题之所以成为最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它同工分值降低、社员收入减少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直接联系在一起,又在群众的每天生活中引起许多不便。分别说来,(一)办了公共食堂以后,砍柴、种菜、煮饭都占用劳动力,生活用工往往占生产队全部用工的1/3~1/2,因而大大降低了农业劳动的工分值,直接影响了劳动的积极性。(二)食堂不利于发展养猪等家庭副业,粪肥减少了,生产队的农业收入和社员家庭副业收入都减少了。(三)食堂烧大柴,破坏了山林,同时又减少了灰肥(因为大柴灰少)。(四)由于食堂实行供给制,许多辅助劳动力本来可以劳动的不劳动了。(五)很多社员感到吃饭“不自由”,粮菜难于调剂机动,而社员和食堂工作人员之间以及社员相互之间的纠纷增多了。(六)基层干部在领导食堂方面,往往要比领导生产花费更多的精力。在这种情况下,大多数食堂势在必散,而且散了并不是什么损失,反而对整个工作有利。4月26日,中共中央根据毛泽东的意见转发了这个报告。

中央领导同志的实地考察和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为正确解决农村公共食堂问题奠定了基础。1961年5、6月间,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工作会议。会议期间,毛泽东在谈到公共食堂问题时说,我们党内有许多人是唯心主义,我们有时也是唯心主义的,例如食堂,没有调查,只听人家的,下面反映的情况很多不真实,就是没有听取群众的。会议以调查所得的大量材料为依据,讨论和修改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通过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这个文件规定,办食堂“完全由社员讨论决定”,“实行自愿参加、自由结合、自己管理、自负开销和自由退出的原则”,对不参加食堂的社员“不能有任何歧视”,“社员的口粮不论办不办食堂,都应该分配到户,由社员自己支配。”至此,党纠正了用行政命令大办农村公共食堂的“左”倾错误,各地农村在贯彻执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的过程中,有领导地停办了公共食堂。对此,农民十分高兴。

深刻的启示

恩格斯曾经说过:“伟大的阶级,正如伟大的民族一样,无论从哪方面学习,都不如从自己所犯错误的后果中学习来得陕。”农村公共食堂的兴办和解散,给了我们深刻的启示:

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一定要以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为基础。我国农村人口多,底子薄,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很低,农业劳动生产率不高。1960年,每一个农村人口只有320斤粮食,2.9,斤植物油,2A斤猪肉。单凭这样的物质基础,要办好公共食堂,实行供给制,把农村人口的吃饭问题统统包下来,是不现实的;人们的生活方式不应当强求一律,生活问题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绝不能简单地采取行政命令的手段,要求全体农民在公共食堂吃一样的饭菜,过一样的生活,这是行不通的。

历史的教训,现实的经验,都告诉我们,只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一切从实际出发,才能把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引向胜利。

(沈家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