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近代历史大事详解—经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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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 脚踏实地——大兴调查研究之风(2)

就在这次汇报中,田家英建议中央搞一个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被采纳了。后来,毛泽东在广州会议上提到这个工作条例的由来时,是这样说的:“我是听了谁的话呢?就是听了田家英的话,他说搞条例比较好。我们在杭州的时候,就找了江华同志、林乎加同志、田家英同志,我们商量了一下,搞这个条例有必要。搞条例不是我创议的,是别人创议的,我抓住这个东西来搞。”

2月6日,毛泽东在听取田家英等人的汇报时,提出一些重要的意见。现根据我当时传达的记录,将要点记载于下:

一、怎样克服“五风”改变面貌问题。问题主要是“五风”,瞎指挥。除自留地、蔬菜地外,再留3%的土地归小队(按:即后来的生产队)机动使用,可以多种多样。

二、退赔问题。要决心赔,破产赔。谁决定的谁退赔。要使干部懂得,剥夺农民是不行的。这种作法是反动的,是破坏社会主义而不是建设社会主义。 三、自留地问题。几放几收,都有道理。两个道理归根是一个道理——还是给农民自留地。要把反复的原因向农民交待清楚,基层干部要在反复中取得经验。作对比,就有了理论上的根据了,再反复,搞下去就是饿、病、逃、荒、死。

四、起草一个工作条例。规定公社三级怎么做工作。调查时,看看坏的,也看看好的,不然就钻牛角尖。(田家英着重汇报的是和合生产队的情况,这是一个工作差的队。毛泽东是针对这一点讲的。

五、规模问题。和合生产队太大了,是否分成三个,或者把小队当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变大队,明升暗降。小队变成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几个小队悬殊大,拉平分配,破坏积极性。基本原则是增产。

六、食堂问题。按群众要求办事,可以多种多样。单身汉、劳力强没有做饭的,要求办常年食堂,多数人要求办农忙食堂,少数人要求自己做饭。这个问题要调查研究一下,使食堂符合群众的需要。30户中有5户要求办常年食堂的,那就要办。养猪的要求在家里做饭,是可以的。总之,要符合群众的要求,否则总是要垮台的。

七、干部手脚不干净的问题。百分之三四十的贪污面,百分之七八十的手脚不干净。统统撤掉不行。处理要按群众意见办,群众允许过关的就放过,不允许的就撤职。

以上这些,大体反映了毛泽东当时对人民公社以及农村政策问题的一些基本看法,有些是已经明确了的,有些是正在酝酿之中。后来他又听了湖南、广东等调查组的汇报。这就为广州会议的召开和主持起草《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六十条”)作了准备。

2月21日,田家英和我遵照毛泽东的指示,离开杭州去广州。23日,三个调查组在广州会合,准备起草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起草工作一直是在毛泽东的指导下进行的。2月26日起草委员会召开会议,主要是确定条例的框架和基本内容。出席会议的有;陶铸、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廖鲁吉、赵紫阳、邓力、许立群、王力、王鲁,我也参加了会议。从27日起,进入具体起草阶段,主要由廖鲁言、田家英、王鲁、赵紫阳分别起草。

3月10日,由毛泽东主持的“三南”会议在广州开幕,参加会议的是中南、华东、西南三个大区的中央局书记和各省市自治区书记,主要讨论公社工作条例和农业问题。与此同时,由刘少奇主持的“三北”(指华北、东北、西北三个大区)会议,在北京召开。

3月31日,毛泽东在“三南”会议发表重要讲话,主题是反对两个平均主义,即人与人之间,队与人之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这是他根据三上调查组的调查得出的一个基本思想,成为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核心和基石。

反对两个平均主义,在今天看来,似乎没有什么了不起。但是,我们对待任何一个问题都不能离开当时当地的具体条件。这个问题,浙江调查组没有提出来,湖南调查组没有提出来,广东调查组没有提出来,其他众多的调查组都没有提出来,尽管各个调查组都各自提出了一些好的、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而这个思想是由毛泽东根据大量调查材料概括出来的。它使人们思想豁然开朗,不能不对他的高度概括能力和善于抓住问题本质的洞察能力表示钦佩。当然,他提出反对两个平均主义,既受当时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也受他自己主观认识的限制,所以还是不彻底的。但无论如何这是一个重要的进步,它是党在一段时间内解决农村问题的指导思想。

3月14日,“三北”、“三南”两个会议合并召开,在广州继续进行。3月15日,工作条例经过修改,写出第二稿。第二天,送给毛泽东。当天下午3时,毛泽东召集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廖鲁言谈条例问题,决定将条例发给会议讨论。会议共讨论了两天,有一个争论的问题,就是关于是否以生产小队(即后来的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会议没有作出结论。

3月15日,刘少奇在中南、华北小组会上有一段插话。他说:(一)对“五保户”实行部分供给制,实际上是社会保险,农民是赞成的。但其余的统统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多劳多吃。活劳动转化为死劳动,劳动力就是钱,就是物资。所谓经工作越作越细,就是要节约劳动时间,提高劳动效率,所以加班加点一定要给钱。(二)搞家庭副业、自留地,这是经济民主。刘少奇这段话很重要,蕴含着深刻的思想。这表明当时刘少奇已经对平均主义的供给制持否定态度。

3月19日,开始修改工作条例第二稿,吸收每一个大区一至三人参加,华北是陶鲁笳,西北是白治民,东北是冯纪新,中南是王延春、赵紫阳,华东是林乎加、薛驹、魏文伯,西南是黄流。胡乔木向起草组传达了毛泽东当天中午的谈话。根据我当时的记录引证如下:

这个条例怎么样?没有危险吗?农业问题抓得晚了一些。这次一定决心解决问题。第二次郑州会议,问题解决得不彻底,只开了三天会,而且是一批一批地开,开会的方法也有问题。庐上会议本应继续解决郑州会议没有解决的问题,中间来了一个插曲,反右,其实应该反“左”。1960年上海会议对农村问题也提了一下,但主要讨论国际问题。北戴河会议也主要是解决国际问题。“十二条”起了很大作用,但只是解决了“调”的问题,没有解决“平”的问题。12月中央工作会议,只零碎地解决了一些问题。农村问题,1959年即已发生,庐山会议反右,使问题加重,196(年更严重。饿死人,到1960年夏天才反映到中央。

3月22日,中央工作会议通过《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同日,党中央发出《关于讨论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给全党同志的信》,要求各地对条例进行认真讨论,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切实解决人民公社中的问题。

3月23日,中央工作会议最后的一天,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认真进行调查工作问题给各中央局,各省、市、区党委的一封信))o这封信是胡乔木代中央起草的。信很长,别的内容人们大概都忘了,但有一句话比较不容易忘记:“在调查的时候,不要怕听言之有物的不同意见,更不要怕实践检验推翻了已经作出的判断和决定。”通过这封指示信的时候,毛泽东把田家英请到主席台上,坐在他的旁边,田家英一面读,毛泽东一面解释。最后,毛泽东专门对《调查工作》(即《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作了说明、讲解和发挥。当天晚上,毛找田谈话,指示把调查工作延长到5月,再到江苏去调查20几天,搞三个点。后来,我们没有去江苏,而是继续在浙江调查。

广州会议是一次重要的会议,用毛泽东的话来评价,这是公社化以来中央同志第一次坐下来一起讨论和彻底解决农业问题。广州会议的主要成果就是制定了人民公社“六十条”。

“六十条’集中了广大群众和干部的意见和要求。但是,它是不是正确?是不是符合实际?行得通行不通?还有一些什么问题需要解决?这就需要再拿到群众中去征求意见,放到实践中去检验一番。这就是毛泽东历来倡导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