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那些年写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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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这年华祭奠城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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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13日,我十七岁生日,曾鹏彧用修长的手指将我埋在大大的毛衣领中的双下巴抬起来,眼中带笑地说“陆珺琦,其实你瘦了的话一定是个美女,到时候我一定追你。”

雪花打在脸上,丝丝的凉意浸入皮肤,我却感觉双颊烧得厉害,仿佛那层厚厚的脂肪燃烧起来了一般。

下一刻,他却拿开手,拍了拍我的肩膀,故作遗憾地加了一句“可惜你永远也瘦不了。”

我恼极,扯下书包就向他砸去,因为书包太沉而力道又太小,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了自己的脚上。他本欲闪躲,见状微微一愣,过后忙上前问我有没有伤到。

我差点儿被他那副过于关心的样子感动得热烈盈眶。就在眼泪即将夺眶而出时,我才反应过来他询问的对象并不是我,而是那个质量远远比我小得书包。

这简直就是赤裸裸的侮辱。

“你去见鬼吧!”我撑着起身,然后拖着本就丰腴,被羽绒服撑得更显臃肿的身体一瘸一拐地往家走,就像打了败仗的士兵落荒而逃,狼狈无比。

在回家的路上,我对天发誓:我朱仙仙一定可以瘦下去,然后再在曾鹏彧向我表白后,十分潇洒地跟他说:“Sorry,Idontloveyou。”

可事实证明,大多数时候在冬天发誓就像排放汽车尾气一样,冒一股白眼,然后什么都没了。

2怀揣者一颗少女心的金刚也会受打击

那天之后,我在医院呆了两个星期,曾鹏彧拿着据说是国外进口的苹果来看我时,被我惨白的脸色吓了一跳,甚至在没人时悄悄问我是不是那日回家在路上遇上了什么变态狂。

我啃着被他削过之后仅剩二分之一的苹果用我的眼睛冲他翻白眼。

然后他自顾自地咧着嘴乐,问我为什么那天排练时台词说得好好的却突然暴走,却在吃了我的又一记白眼后,闭嘴不语。

是了,那天他说的都是台词,我们的确是在排练小剧本《“胖纸”的悲剧》。可天杀的我就是莫名地紧张。

原因很简单,因为我喜欢他,从很早很早以前就开始了。

可悲剧就是,我和剧本中的女主角陆珺琦一样都是女金刚,身材魁梧到连动物园里的真猩猩都自愧不如。

我,朱仙仙,身宽体盘,霉女一坨,暗恋青梅竹马从小一起光着腚长大的曾鹏彧十年之久,却始终像个鸵鸟一样不敢见人。

就在我吃完了苹果晕晕欲睡时,曾鹏彧变戏法般的拿出一个黑色的小盒子,就像戒指盒般大小。

在我的诧异中,他解释道这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本来想那天排练时送给我的,谁知我跟打了过期鸡血一样愤愤离去。

我当然知道那盒子里不会是戒指,却还是在拿到的那一刻手指轻轻地颤了一下,就好像突然被人注射了吗啡。

我满怀着一颗少女的心打开盒子,却在看清是什么之后,心灰意冷地圆满了。

里面根本什么都没有,只有盒底的一行红色的字迹:

小猪仙,减肥吧!

还真是刺眼呢。

3当爱情出现,即使目标无比遥远,也会义无反顾

曾鹏彧这棵铁树开花了,开的却不是我这朵霸王花,而是隔壁班的班花许琪佳。

当他面色怀春的向我叙述他是如何如何发现她那种不寻常的美的、是如何如何深陷这段暗恋中无法自拔时,我莫名的很淡定,淡定到要入定成佛了。

“你喜欢那样的女生?”我直视他,目光灼热。

“当然,又温柔,又美丽,你看那柔弱的样子,简直就是林妹妹。”

哦,原来你一直喜欢林妹妹,原来你从来不喜欢女金刚。

我有了一个无比远大的目标,就是完成从女金刚到林妹妹的这一历史性转变。

这以狗血著称的世界,终于把我逼到蛋疼却永远无法太阳他母亲。

我因为进行史上最伟大的运动——跑步而晕倒后,替我收拾书包的同桌在我书包的夹层里发现了那个蓝色的手掌般大小的本子。

当他在好奇心害死了无数只猫后,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朱仙仙对曾鹏彧图谋不轨时来已久。

藏在那么隐蔽的地方还能被无意中翻到,我同桌那厮的眼镜绝对是纯粹用来装文艺的。那还不如在我出院后戳瞎那双发现JQ的眼睛。

只是还没等我出院,曾鹏彧就来了,身后还跟着手臂包扎着绷带的许琪佳。我瞟了瞟他的手上,没有发现任何买的东西,倒是许琪佳那双泛红的眼睛像极了两枚新鲜的樱桃,勾起了我的食欲。

我吐吐舌头。朱仙仙,你真恶心。嫉妒心果然是会害死人的。

“坐。”我靠在床上,冲两人微笑。

4是不是只有在只能放弃而别无选择时,才会有勇气说喜欢。

曾鹏彧是来兴师问罪的,却在我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时无比悲悯地看我。

我仿佛成了世界上最最需要可怜的人,这种感觉让我该死的难过。

“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你,但你喜欢她。”所以我不甘心。

我何止是不甘心。但我那天仍是没有将泼到许琪佳身上的热水换成硫酸。因为我只是从水房打完水后碰巧看到她和别的男人拥抱。

我讨厌她,讨厌她在接受了曾鹏彧之后还和前男友纠缠不清。

就在我走下病床,扬起的右手即将打在许琪佳那我见犹怜的脸上时,毫不意外的被一只有力的大手握住。

“够了。”他看着我,眼神痛苦。

曾鹏彧,其实你比我更可怜。

《“胖纸”的悲剧》终是没有在班会上开幕,因为作为编剧和女主的我因为身体原因办理了退学。

我就是个悲剧。

可悲剧不只我一个。

其实曾鹏彧很早就知道许琪佳那朵花和无数公蜂关系暧昧,可他从来不挑明。他怕挑明了真相,便会失去她。

就像我即使用了十年,也不敢说出那份喜欢早已变成习惯。

不说,依旧是朋友;说了,或许就是路人。

但昨天早晨,当我又一次见到这新生的太阳时,医生下了病危通知书。所以在他拉着许琪佳来找我时,我才会说出“我喜欢你。”其实还是有些不准确,因为不知何时那喜欢的浓度早已饱和,变作了爱情。

再不说,便真的再无机会。

5一只在森林中迷失太久的困兽,在知道结局后,停止奔跑。

从我五岁那年被确诊为骨癌并开始注射激素起,我就注定了再无法瘦下去。

因为年龄太小无法手术,在长期的化疗和药物的折磨下我的身体逐渐恶化,早已十分脆弱。所以我才会在被书包砸了一下后就住进医院,在围着操场跑了不到一圈后就昏倒在地。

都是因为你,曾鹏彧。你真让人讨厌。

我被推入手术室的那一刻,那天拉着许琪佳摔门而去的曾鹏彧站在手术室的门口冲我大喊“小猪仙,我喜欢你!”

刹那间,我泪流满面,再也控制不住。

曾鹏彧,不是因为你说喜欢我,而是因为在我或许即将离开这世界时,你却选择了骗我。

你永远不会喜欢我。只是把我当很好很好的朋友。

从前是,现在也是。我一直都知道。

我在后悔那天母亲打电话是我为什么要醒来,如果我不醒来,就不会听到她带着哭腔告诉你我隐瞒了的病情以及要你来见我的请求。

我不怪母亲,因为她只是希望通过你将那万分之一的可能增大一点。可我怪你,怪你给了我这最后一丝带着愧疚和施舍的希望。

曾鹏彧,无论从手术室出来的时候我是生是死,我都不希望再见到你。

因为,我不想爱你了。

我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