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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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达特茅斯,我的大学:夜探“兄弟会”

我的室友Lisa是个彻头彻尾的Party Animal(派对动物)。在她的屡屡盛情邀请下,我终于按捺不住好奇,跟随她一起走进了兄弟会,参加每个周末夜晚都会在那里如期举行的疯狂Party。

兄弟会(Fraternity)和姐妹会(Sorority)是美国大学里的学生社团,名字由希腊字母组成,比如Alpha Chi Alpha或者Kappa Kappa Kappa。在许多美国人的心目中,“兄弟会”几乎可以和精英俱乐部画等号。众多的美国总统和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大学期间,都曾经是兄弟会的成员。

一如其他常春藤盟校,达特茅斯也有20多个兄弟会和姐妹会。超过40%的男生和接近30%的女生都参与其中。

那天晚上,Lisa带我去的那家兄弟会名字叫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还没走近那幢三层的白房子,我就已经听到震耳欲聋的音乐声。迈进大门,一层是乱糟糟的客厅,二三层据说是兄弟会成员的卧室。只有门厅处古老的木地板被地下传来的噪音震得嗡嗡作响,很显然,地下室才是兄弟会的Party所在。

沿着被人群挤得水泄不通的楼梯,我和Lisa艰难地走向地下室。空气中,酒精、汗水混杂着呕吐味道的恶臭扑面而来,我捂着鼻子,几乎窒息。

地下室的面积不算太大,却像压缩罐头一样挤满了学生。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瓶啤酒,随着音乐左摇右摆,借着酩酊大醉高声吵闹,又或者是和身边同样醉醺醺的女生大肆调情。那副情景,很有些古希腊遗风。

Lisa像回到家一样,随手抓起两瓶啤酒,将其中一瓶塞给我,一边亲热地和那些老资格的“派对动物”又搂又抱高声尖叫地打招呼,一边把我介绍给大家。不知道是因为“子墨”的发音太奇特,还是因为周围的环境太嘈杂,任凭我贴在他们的耳边大声叫喊,Lisa的朋友们始终都说不清我的名字。其中一个南方口音的男孩还和我开玩笑,说有一个啤酒品牌叫Zima,不如从此就叫我Zima,而不是Zimo。

从名字都能联想到啤酒,难怪有人说,没有了酒精的兄弟会就不再是兄弟会了。

可想而知,这样的Party让来自古老东方的我意兴阑珊。一个多小时后,我独自逃离了。初冬午夜的校园里,不时有酩酊大醉的学生歪斜着走过,大声叫喊着,为冰冷的空气增添了一丝热度。我深深地呼吸,空气冷得刺骨,却透着清新。看来,我是注定要成为此时此刻的校园里少有的清醒之人了!

而那次夜探兄弟会,也成为了大学4年里我唯一一次走进兄弟会地下室的难忘经历。

不过,Lisa还是一如既往,在每个周末花枝招展地奔向各个兄弟会,不到凌晨三四点决不撤离。她常常为我的保守感到惋惜,就像今天,我为不能吃辣椒的人们感到惋惜一样:天底下最好的美味怎么能就这么错过呢?

的确,很多美国学生都和Lisa一样,认为参加兄弟会、姐妹会是走向成熟和拓展交际的必修课,否则,就不会被同辈所接受,也不会被视为一个真正的男人或女人。

1997年冬天,作为摩根斯坦利的分析员,我和几个达特茅斯校友一起回到母校去招聘毕业生。同行的Andrew和John是我在公司最铁的哥们儿,还恰巧曾经是同一个兄弟会的成员。陪伴他们故地重游,5年后,我又一次走进了兄弟会的地下室。

不是周末,地下室空旷,冷清,虽然不那么刺鼻,却依旧弥漫着曾经令我窒息的气味。

Andrew和John望着不曾改变的家具和摆设,回忆起多年前他们为了加入兄弟会,不惜种种代价做出的疯狂举动。

几乎每个学期,兄弟会都有Fraternity Rush,也就是招收新会员。在严格的挑选过程中和神秘的入会仪式上,新会员免不了遭受老会员的“折磨”,被迫灌下几加仑的水,在零下20多度的天气里裸奔……

被别人捉弄过、也捉弄过别人的Andrew和John拉着我玩起了乒乓球。作为兄弟会里最流行的游戏之一,这里的乒乓规则和我们熟悉的比赛规则大不相同:弧旋球拉得再刁钻,大力抽球再凶猛,一律都是英雄无用武之地,因为球网的两侧各摆放了一个纸杯,里面盛满了啤酒,只有将小小的乒乓球精确地打入对方那侧的啤酒杯内,才算赢得了比赛。而输球的那一方,自然要灌下整杯啤酒,以此作为惩罚。

也许是我渐渐熟悉了美国文化,也许是投资银行的工作让我和身边的同事不分国籍不分你我地打成了一片,大学时从不肯挥拍上阵的我,居然兴致勃勃地与他俩玩起了乒乓游戏。当然,前提是如果我输了,只需要喝下半杯啤酒。

那天,酒精第一次在我身体里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恍惚之中,我好像终于明白了这样一个地方为什么会让Lisa流连忘返。只不过,我的领悟和理解迟到了整整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