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京城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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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神奇的“缩骨功”与“指纹”(3)

不战而屈人之兵者,印度兵否?

且不论战争问题,从侦查员的角度,这印度兵继续练下去,基本就是缩骨功的范畴。不过,缩骨功也有局限,那就是有些东西是缩不了的。比如脑袋,能把脑袋变小的倒是有,秘鲁的印加人据说就有这个本事,不过只能变死人不能变活人。这案子只能是活人干的,所以这个技巧就不必考虑了。

缩骨功的极限,就是只要脑袋能过得去的地方,人就能过去。30厘米见方的通风孔,脑袋可以过去,人,从逻辑上说,肯定也能过去的。不过,做这个案子的,肯定不能是个胖子。您让英达来来这个,他功夫再高也不成。崔永元……嗯,要钻中央电视台的窗子大概差不多。算了,咱别一一过筛子了,人家小崔走门口实话实说就能进去,干嘛钻窗子呢?

缩骨功的贼,比较少见,但并不是没有,老侯一直“奢望”自己能碰上一个瞧瞧。所以,老侯问大家有没有人见过一个瘦子。

有人还乱琢磨呢:老侯啊,这贼就算能进去,他怎么能从这么小的窗口把电视、地毯、洗衣机都弄出来呢?说完自己给自己一大嘴巴:人家进去了不会开门吗?还用从这儿钻?这是智商问题。

推测归推测,破案需要的是证据。

证据在哪儿呢?老侯不慌不忙地在楼下转了半晌,终于转回头来,叫一个见习侦查员:“去,把银粉和笔刷拿来。”

银粉和笔刷是用来取指纹的,侯队长准备这两样东西,想取哪儿的指纹呢?

报案以后,已经查过一次屋里的指纹了,那次的结果证明:除了德国专家和来过的友人,侦察员们在屋中只发现了一个男性陌生人的指纹,而且数量很多。

正是这个陌生人的指纹,使侦察员们的思路趋向于外贼作案,因为这套公寓有谁能进出是很容易把握的,不大可能出现某人进去溜达半宿,留下一大堆指纹,德国专家还不知道的事情——推销蒜臼子的小贩肯定没这个本事。

侦察员们判断,这个留下指纹的,很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

要搁现在,这个判断就得打个折扣了:第一,现代的贼也都现代化了,都知道指纹这个东西的厉害,入室行窃经常戴乳胶手套。这种行径很给警察们添堵,老侯他们不大容易有运气找到满屋的指纹,可是,又不能因为这个把全中国卖乳胶手套的都抓起来吧;第二,来中国的外国人多了,而且越来越不规矩,天晓得他会带什么人回来,有哪种特别的取向。单单根据留下指纹不是异性一点,不足以认定来的是贼而不是有什么暧昧在里面。这种事儿还不能问,人家一句“隐私,与案件无关”,你就不大好办。

好在当时的情况还没有现在这样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