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京城十案
477900000007

第7章 神奇的“缩骨功”与“指纹”(4)

不过这个结论让大家有点儿吃惊:这意味着整个搬家行动可能是一个人干的,能一个人就把人家搬得连酒瓶子都不剩下,这主儿难道是个大力士?

老侯这次不查屋子里头了,他关心的是贼怎么上的三楼。

老侯冲见习的小姑娘一指公寓楼外边的排水管:“去,你爬上去,找。”采个指纹这类事儿老侯是不干的,那是见习侦察员的事儿。

官大一级压死人啊。老侯一声令下,人家就得爬上去,大太阳底下一厘米一厘米地查。

不过别以为老侯轻松,真要有个杀人案,弄出个腐尸解剖之类的事情,老侯跟法医作尸检连口罩都不能戴。这在当时叫革命分工不同,现在叫命苦不能怨社会……

为这个老侯开玩笑说警察是社会弱势群体,大家认不认的就各有看法了。

苦心人天不负,小警察上去一通忙活,终于有了结论:排水管上也有指纹,与屋内陌生人的指纹相符!

嫌疑人有了着落,老侯一笑:这回不用担心白吃人家的红烧肉了。

在这里发现指纹说明老侯的想法很对路,的确有人曾经顺着排水管爬上去过。

大家会问:一个月前排水管上的指纹,风吹日晒的,还能保留下来吗?

这有什么奇怪的,指纹留下的是并不仅仅是压痕,还有脂肪之类的残留物,极端条件下考古学家甚至采集过数千年前的指纹呢。当然也要看载体和环境,比如大楼门把手,每天好几百人进进出出、拉拉扯扯,采指纹基本就没什么意义了。

老侯破案,一向极重指纹。

有一个例子。

某天老侯病休,被一个电话叫到了某饭店:部下碰上麻烦事儿了,请侯队长出面帮着说和说和。

怎么回事儿?警察还管说和?

原来当地发生一起盗窃案,某外交官放在一个信封里的若干现金被盗。办案的警官根据进出房间的记录,很快有了判断。应该说这位警官的业务水平还是不错的,但此人作风有些简单粗暴,对嫌疑人上了些手段,却没有拿到证据。

不幸这嫌疑人第一比较滚刀肉,生冷不忌,上手段不起作用;第二还有些特殊的家庭社会关系,案子没拿下来却不依不饶起来。双方发生争执以后,想到老侯在外事口工作时间长,社会关系丰富,故此请他来帮忙调停一下。

老侯来到饭店,很快解决问题。

调停他是没有做的,因为一看这个案子,老侯就觉得其中还有没做的工作。老侯指了那个外交官放钱的信封,告诉侦察员去做指纹鉴定。侦察员没动地方,说侯爷,我们组长已经检查过了,上面没有指纹,估计是嫌疑人擦拭掉了。老侯没抬眼皮,说用加强检验手段,再测。

结果,果然发现数枚模糊的指纹,在信封内侧封口胶上的一枚虽然模糊但依然可以比对,正与嫌疑人相符,有了证据一讯而服。解决了到底谁是贼的主要矛盾,上手段的事儿作为次要矛盾,自然也就好解决了。

事后有人说老侯神,能猜到信封擦过了还有指纹存在。老侯自己倒不这样认为,他说那个信封是欧洲某国政府的专用信封,质量很好,吸收力强,指纹残存可能性大,而犯罪嫌疑人没有前科,盗窃的时候心情紧张,可能导致手指浸汗,会留下较为深刻的痕迹。有这两点,即便作案后擦拭了信封,依然可能有残留指纹的存在。

“这只是一个逻辑问题加一个经验问题。”老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