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五月的晴天闪了电
当路云一个人孤单地面对那栋需要改建的旧楼,考虑怎样进行她的工作时,不是不怕的。可她又总觉得,天地茫茫,无处可去,最后还是咬牙留了下来。
当然,刚开始时候她做得并不好,一切毫无头绪,今日不知明日事,日子水深火热,但她也胡乱着存活下来,所以真不能小觑人类的生存能力。
算是种进步吧,她学会了很多以前不会的事情。
比如说怎么换灯泡。
怎么通下水道。
怎么和五金店的老板打交道……
就是,暂时还没学会如何忘记。
夜里回暂居处休息,按下电灯开关的刹那光亮间,总会看到明宇的脸。
干净整齐的碎发,浓黑的眉毛,玻璃珠般的眸子,淡漠的表情,带几分讥诮的嘴角。他经常会这样,毫无预兆、猝不及防地出现。路云总是要轻轻拍拍自己的脸颊,对自己说:回来,回来,什么都没看见。
这是场战争吗?战场是感情,对手是思念。路云疲惫,这战争要几时才可以结束?夜里,闭着眼睛想起明宇的时候,心里堆着雪,时已春季,路云仍住在冬天。
有天路云很倒霉,刚被一个不知从哪里出现的流浪汉抢了包包,本身气到不行,六神无主。偏路老爷子因不放心女儿,来看她。见了自家闺女倒抽口凉气,怎么这副德行?
牛仔裤,脏球鞋,一件不知道哪里找来的卡其布外套,头上戴了顶帽子,头发全塞进帽子里,看起来像个离家私逃,流落街头,灰扑扑的小男生,哪里还像路家水灵清秀的二小姐?路老爷子又心痛又着急,扫了眼乱七八糟的店铺,二话不说拉起女儿就往外走,“行了,这工作是人干的吗?咱回家,不受这罪。”
路云手足无措。是想逃跑的,有时候她还想故意做错事儿让老板炒了她最好。可是,真逃了,她还能做让朋友们引以为荣的朋友吗?更何况,也不能不负责任就这样放手不管是不是?固执地不走,“我不要现在回家。”
“不回家?”路爸吼,“不回家你在这想怎样?你会干这活吗?懂又不懂,留在这里你能做什么?”
路爸的态度让路云的拗脾气发作,“对,我是不懂,不懂就要学啊,学得狼狈点有什么关系?我现在回家那这时间的心思不是都白花了吗?我不要回家。”
路爸怒气冲天,又无可奈何,最后钻进小车,绝尘而去。路云被小车尾气那股味道熏个七窍生烟,这会儿没一窍可通了。等老父走后,她猛然醒觉,自己身上没几块银两,忘了跟爹爹借钱。想回宿舍拿存折,才想起钥匙放在包包里,一起被贼抢了,然后,因为连日来饮食不调,她的胃病发作——
总算,她还有把旧伞。那天暮霭沉沉里,淅沥沥下起小雨,路云撑着她那把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的旧伞,跑去药店买药。想不到收藏件旧物也有好处,自己最狼狈的时候,救自己的还是这把破伞。
路云行至灯火通明的小广场,胃痛得她直不起腰。也不管广场的石凳是不是湿的,一屁股坐下去,再没力起来。
程旭晚上不值班就独自出来散步,步行至郊外再慢慢走回来。
四野陇云暗合,细雨如酥,空气里混合各种花朵和木叶的清香。小城有种树叫泡桐,冬日落叶,春日先开花后生叶,花朵淡淡粉紫色,香气极清远。整个春天,只要有泡桐花的地方,空气必定清新芬芳,让人心旷神怡。
路过几乎无人的广场,见有个女孩子撑把旧伞坐在雨中,程旭暗暗诧异,这种老式雨伞现在还有人用吗?不过这样的雨夜干吗坐在这儿?程旭见她捂着肚子弯下腰,似乎很痛苦,忍不住过去问:“小姐,你要不要帮忙?”
“不要帮忙,谢谢。”伞下的女孩儿扬起脸拒绝。
程旭惊骇,几乎跪到地上去,“不了?”
眼前的路云面色惨白,想是看清楚程旭,诧异,“阿旭?你怎么在这里?”求救,“我要帮忙,帮我去买药,我胃痛死了,还有啊,我没带钱,你先付账,我明天还你。”
这把旧伞,伞下的女子,竟似与他纠缠几世又今生再见,程旭呆怔着,心中千头万绪。旧事悠悠,纷沓而来,不可断绝。想说的想问的几千几百句,话挤在喉咙压在舌尖,偏一个字也吐不出。
路云搞不懂程旭为什么在这里,没心情和力气分析,只把手在程旭眼前晃晃,“拜托,干吗现在发呆?喂,你别告诉我你没带钱就跑出来,真要没有我这里还有——还有一点点钱。”
程旭回魂,扶路云的肩,“你胃痛?要去买药?”
路云点头。
“光买药有什么用?”程旭劝,“我们去看医生。”
“我没钱。”
“我有,来,我背你去。”程旭故作无意拿过路云手里的旧伞,借广场的灯光细看分明。以前怕丢伞,伞柄上标下记号,刻下他姓的偏旁。事隔经年,那记号已模糊不清,但依稀可辨,是个小小的“禾”字。程旭心潮起伏,怎么她一直收着这把烂伞吗?将自己的伞塞给路云,不由分说背起她就走,“用这个吧,真是的,现在谁用这么老古董的东西?”
路云接受了程旭的好意,她好累,伏在程旭背上,“阿旭,你怎么在这里?”
“工作需要,刚调过来。”程旭解释,没提自己被调离的原因。应该也没人和不了提起,过去的事情,大家巴不得她赶快忘记。他问路云:“那你怎么会来这里?不是说你有了新工作吗?你离家出走?”
“离家出走?你想哪里去了?我的新工作就在这里啊,公司新店铺开张,我过来筹备。”路云打了个哈欠,胃还是痛的,或许是因为遇到熟人,感觉上没那么孤苦,所以好过很多。程旭的后背温暖牢靠,路云简直想睡,到底不敢那般过分,忍着下一个哈欠,跟程旭说,“真不好意思,今天晚上麻烦你。其实现在没那么痛了,你可以放我下来我自己走。”
“先这样吧。”程旭语气平淡,不能明白表示自己有多心疼她的狼狈,就用这样平淡的口气,问他最想知道的问题,“喂,你用的伞又土又旧,哪个年月的?”
路云一个哈欠没忍住,还很不淑女地打出来,道:“还是中学的时候,有一天,放学路上突然下很大的暴雨,我没伞,就躲在树下,有个个子瘦高的男生给了我这把伞,自己却淋雨走了。本来,我是想第二天把伞还回去的,可在那条路上等了几天没等到他,我就把伞收起来,想等哪天与他再次偶遇,好把伞还给他。其实希望渺茫,那天雨比今天大多了,我根本没看清楚他长什么样子。伞我舍不得丢掉,一直收藏到今天。我带在身边,是觉得很这件事情很温暖,让我知道,这个世界有那么善良的人。”
这番往事,听在程旭耳里,惹他鼻腔酸涩,眼圈泛红。白云苍狗,流年偷换,一直以为那段曾经的从前,是浪漫美丽的故事,仿佛朵晶莹剔透的雨花,孤单地存活在自己的心中。却原来当年的大雨一直没停,无声地,漫长地,丰盛地,贯穿一生地滂沱在两个人的记忆里。
背上路云又打个哈欠,程旭安慰:“很累了是不是?坚持一下,医院就在前面了。”
路云抱愧,“你放我下来,我自己可以走过去的,你不累吗?”
“不累。”程旭答。
很熟悉的一问一答,记得有一个天高云淡的秋日,路云任性,冲下大坡,摔破了手,明宇背着她找医生,也是这样说不累。在程旭的背上,路云无可救药地想起了明宇,温柔又霸道的明宇,冷漠又细心的明宇。还以为自己的身体里已经塞满了瓷砖和瓦砾,原来每个不经意,都会不能自控地想起,任是把自己折腾到这般狼狈也不能忘记。
必须要感谢程旭,他找的医生给的药很有用,买来的清粥小菜也很有用,还有,他那看似平淡实则无微不至的陪伴也很有用。
其实,这段日子,他就住在她对面的阳台。可惜路云一路忙得天昏地暗,从来没注意过对面的阳台。而程旭将自己的大多数时间花在医生值班室,疏忽了他宿舍阳台的空间。不过,现在他不会疏忽了。认真说,路云太庆幸,当她的目光越过那几棵泡桐的枝桠,就能看到对面笑出一天晴朗阳光的程旭,她因此而胆气大增,勇敢地留在这个地方孤军奋战,并跟家中报告,她就快拿到大红包了。
程旭和路云的阳台,距离不远,中间隔了两棵高大的泡桐,开着浅紫花朵,春日****的空气中染满幽淡花香。偶尔,路云能在自家宿舍里听程旭喊:“路云,要不要去跑跑?”
为了晨跑,路云简直恨程旭,这家伙根本就是狂人,谁会喜欢只睡六个小时就被叫起来去晨跑啊?跟程旭说:“我不要晨跑了,我要睡觉。”
他不答应,依旧每日如早起啼鸣的大公鸡,不依不饶地吵醒路云。他有他的理由,“不是老早说好,我督促你早起锻炼身体的吗?”
是说好的。
起因,路云上次住院后的第二天,做了大堆检查。检查结果出来,路云血糖和血色素都偏低,胃有轻微溃疡症状,需要好好调养按时用药。路云当时拿着体检报告,发誓说要好好爱自己,要身体健康,要多福多寿,要天天锻炼身体天天向上。程旭就约路云去跑步锻炼身体,路云当然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程旭第一天就半跑半走地把路云带去那片还没插秧的稻田前。看到菜花和紫色的野花,路云兴奋到跳起来。
程旭遗憾,“要是早几天发现你就好了,现在花开始谢了,没初见时候壮观。”
路云扼腕,“原来还有更壮观的时候?那不能错过它任何一点变化,以后你每天督促我晨跑锻炼身体,我一定要坚持看着这块田野是怎么变化的。”路云当时说的绝对是真心话。可是几天后就吃不消了。她不知道程旭是如此坚持这件事儿,甚至大雨天也不放过她。
程旭拎着两件雨披,站在对楼阳台,“到不了,去跑步,起床啦。”声音夹在哗啦啦的雨声里。路云躲在被窝中哭笑不得,避无可避,没完没了地听程旭喊:“到不了,不了,去跑步啊。”唉,拗不过他,起床吧。
早间路上,雨急少行人,路云和程旭脸上都是水,跑得跌跌撞撞。路云又气又笑,问程旭:“我们用不用这么风雨无阻啊?”
“用,用的啊,你不觉得很过瘾吗?”
“过瘾?坦白讲,”路云承认,“是有那么点过瘾。”
“我们可以更过瘾点。”程旭带头,加快步子,跑去那片野花褪尽,青苗初翠的稻田。跑得太快,路云大口喘气,肺里的空气好像全部被挤出来。听程旭对着那大片的绿,放大了嗓门用力地吼叫:“哈啊啊啊啊啊——”
四野无人,狂雨如注,路云用手捶程旭,“喂,你鬼叫什么啊?”
程旭拉过路云到自己身边,“不了,来,你也学我这样,很大声地喊出来,很过瘾的。试一下。”
“我不要,神经兮兮的。”路云拒绝,“我又没疯。”
“偶尔疯下有什么关系?”程旭扭头看路云,“你就陪我疯一回能怎样?”
雨帘后程旭的脸,看起来有几分熟悉,隐约,路云脑子里有流光闪过,闪得太快,路云抓不住,怔得在雨里。
程旭笑,有几分孩子气,露一口整齐漂亮到让人嫉妒的白牙齿,脸上还有两个浅浅笑涡,说:“来,跟我一起喊,我的梦想,是做个稻草人。就那样,一直一直站在层层的稻田边,看得见青空坠长星,闻得到十里稻花香。下雨的时候披一蓑烟雨,有风的时候见杨花飞雪。在阳光灿烂的天空下,我可以懒洋洋地晒着太阳。感受我身上的每一寸脉络,在阳光的温暖下变得轻盈、丰盛。我是暖暖的,幸福的稻草人,就可以那样,自由地唱……”
路云震撼,那是自己刻意忽略和忘记的梦想啊,“为什么你会知道?知道这个近乎愚蠢和可笑的梦想?”
程旭答非所问,冲着大片绿油油的稻田,指给路云看,“知道那边是什么?”
“是什么?”路云似被蛊惑,只会顺着程旭的思路走。
“是太阳啊,你只要对着那边用力喊,说不定天就晴了。”
“怎么可能?”
“你试看看嘛。”
路云试了,学着程旭那样乱叫:“哈啊啊啊啊啊啊——”没错,这样喊真的很过瘾。
程旭的声音伴着雨声,响在耳畔,“想喊什么,说什么,都可以。这里没有人,只有你,有雨,有稻田,还有藏在云后的太阳。你可以尽情呼唤,说你最想说的,没人知道,没人听见。”
被蛊惑的路云发泄般对着稻田,狂喊:“谢明宇,谢明宇,谢明宇,我要忘掉你,你不许再出现……”
后来,程旭陪着路云喊:“谢明宇,加利福尼亚好玩不好玩儿……”
或许因为这样的晨跑太过另类,又或者不是第一次在程旭面前狼狈,路云没为自己的失态尴尬,率性之后反而坦然。两人鬼哭狼嚎的嚣叫淹没在一片雨声里,结果,嗓子喊哑了,力气也用得差不多了,冒着大雨往回走,路云忍不住笑起来,“神经病,我怎么会上你的当?用脚指头想也知道喊不出太阳来。”
“那是当然,用喊的就能喊出来,不是想晴有晴,想雨有雨?可以不要天气预报了。”程旭嗓子也哑哑的。“对了,你怎么会知道我那篇作文?”路云好奇死了。
程旭违心,“记得你那时候跟明宇吵架,后来喝醉了,喝醉以后就念叨这个,所以我知道。”
路云大惊,“上次你说,我喝醉以后什么都没讲过。”
“你是没讲过啊!”程旭耸耸肩,“我看不出你那个梦想代表什么,说了和没说没差啊。”
路云苦笑,“也是,这个梦想愚不可及,如果明宇现在看我们两个这般乱叫,鼻孔里肯定哼出一个四声音节,然后说我们戏剧化,而且很无聊。”
“你觉得刚才的无聊和戏剧化能不能让你快乐点,而且郁闷稍减?”前面有车开过来,程旭拉过路云靠边站,避过四溅的积水,“其实,只要能让自己开心,在不给大家造成困扰的情况下,做什么样的梦,用什么方式让自己快乐点减轻压力,是愚蠢或无聊又或者戏剧化又有什么关系呢?”
天光大亮,雨小了些,一家早点档有卖热气腾腾的豆浆和豆花,程旭带路云过去,要了两碗热豆花,程旭只给了路云一匙辣椒油,说道:“不了,早上好,心情好。”
路云被程旭逗笑,笑容下面一片心酸,“阿旭,我想换个梦想,换个可以上档次点的梦想,做个可以让家人朋友骄傲,能以我为荣的女人。”
“哇,你想做撒切尔夫人吗?现在的你够好了,做你的朋友,我就觉得骄傲,以你为荣。”程旭很真诚。
“真会哄人。”
程旭装无辜,“拜托,本人一向忠厚,籍贯老实省实惠县,从来不哄女生……”
路云大笑,“鬼扯!”
程旭感冒了,没精打采。路云刚从灯具店厮杀回来,拿块湿纸巾擦额头的一层细汗,问程旭:“为什么医生也会感冒?”
程旭闷着鼻音哑了嗓子,“废话,医生是人,是人就会生病。”
路云笑,诈诈的,“那你明天早上一定没办法晨跑了对不?”
程旭气死,难道自己每日费劲巴拉喊这个傻女人起来锻炼身体,她毫不感激反当这是负担?面色不好,抽抽不通气的鼻子,“对,明天不能去了。”心里暗骂句:没良心。
晚上,路云找程旭,很有良心地拎来大篮水果,“喂,你好点没有?说吧,你想吃什么?少爷?我来削皮。”程旭很乐,指指一只奇异果。
路云说:“没问题,少爷。”取刀削皮。
她一定刚洗过澡,头发潮湿的,身上有好闻的沐浴露的味道,程旭觉得自己的鼻子有点通气了。
“阿旭,你有没有碟子放水果啊,这样怎么吃?”
“哦,那放杯子里吧。”程旭把自己喝茶的超大水杯递过去,杯子深,只好用筷子插水杯里的奇异果吃,酸甜酸甜的,竟有点像现下的心境。甜的是现在与不了相守的这份时光,酸的是眼前的女子并不爱自己。
路云心情很好,瓷砖店的筹备期即将结束,她为此唠叨起来不可遏止。程旭安静耐心,听她说话,这样的夜晚,花月春风人如玉,程旭很是满足。他有个颇为很荒谬的想法,就是希望可以搭乘哆啦A梦的时光机,去看看未来的某夜,是不是也像今天这样,吃着不了削皮的水果,闲扯些无关紧要的话题?那时候的自己,是不是也像现在这样欢天喜地?
路云没想早起跑步的,好久没睡懒觉了。早晨六点,她自动醒来去看对面阳台。发现没人叫她,路云很满意,回去继续睡。睡不踏实,过两分钟好像听到程旭在对面喊她,于是又到阳台上去看,没人。路云想难道她幻听?回去躺下,没一会儿又听到……
十分钟后路云起床洗漱,换上运动衣去晨跑。一个人跑到稻田边,大汗淋漓,慢慢活动腿脚,做深呼吸。早上空气太棒了,薄雾轻云,草熏风淡。路云跳两下,对着大片的稻田,练习肺活量,“哈啊啊啊啊啊——”
晨跑完回店里,遇到个卖瓷器的小贩推一车土里土气的青花瓷叫卖,杯碟做工不细致,但路云想到起拿大茶缸子装水果的程旭,叫住那小贩:“老板,果盘怎么卖的?”
程旭去车站途中,路过路云工作的“齐亚瓷砖”,透过临街的大玻璃窗,看见她正招呼工人装灯具,估计她今天一天得全忙这个了。
路云在里面看到程旭,跑出来,“你大早背个包站这儿干吗?”
“我调休了三四天回市里去看看我妈。”
“啊?你要回去那么久?那我怎么办?”路云脱口而出,想想又放心了,“也没关系,今天下午公司会派人过来。”
程旭真是无奈,这话前半段和后半段相差的距离是孙悟空的跟斗——十万八千里。开始还以为不了是舍不得他呢,真是想太多了。
路云哪里知晓阿旭的心思,她事儿还挺多,“帮我看看小令好不好?喂,你每次都说她和子游没事,我就觉得有事。”
“哦,我会去看看。”提到这个,程旭照例心虚。
“反正你不在,单车借我用好不好?”
“好啊。”程旭拿钥匙给路云。
“可以帮我带几张CD回来吗?我跟小令说好了,她会拿给你的。”
“嗯,没问题。”程旭等着,看看路云还有没有别的要求。
路云还算懂礼数,“等你回来我请你吃饭,嘿嘿……”
程旭咬着嘴唇笑,带点宠溺,用手揪揪路云绑在脑后的马尾,“算你还知点好歹。”
车来了,程旭跳上车,回头朝路云摆摆手,殷勤叮咛:“再见,一个人当心点,按时吃药,不要吃辣的,不要偷懒,每天晨跑。”
路云胡闹:“嗨!生死有命,不用嗦。再见。”往店里走,走几步猛又回头对着班车上的程旭喊:“喂,阿旭,我今天早上有去晨跑啊。”
春日早晨的风里传来不了娇憨清脆的声音,程旭没探头出去看她,坐在座位上,手撑着下巴,望着窗外的深绿浅绿,浮云白日,微笑。是谁说单恋是种自找麻烦的游戏呢?程旭觉得没什么不好。他只管爱她,她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有回应也好,没回应也好,程旭不着急,他有的是耐心。现在时间尚早,有花的,无花的季节,管他风往哪里吹呢?他相信只要坚持着他的坚持,他就会等得到他的刚刚好,不是到不了,而是没完没了。
加利福尼亚的雨季很长,长到让明宇以为,太阳睡到海里再也无法升起了。他没出去,上网杀时间。
明宇所谓的杀时间,不过是查些关于天文和医用的资料。曾经,明宇每天会去查自己的邮箱,看看有没有路云的信来,不过最近已经放弃了这个期许。路云生日那天,他给路云写了封信,也没说什么,不过随便谈谈自己的近况,说句生日快乐。虽然明宇想说的很多,可是手指敲击键盘的时候只写道:这里天气尚好,闲扯的内容是加利福尼亚秃鹫。
其实明宇也不确定路云会不会喜欢这种几近绝种的生物,或者这个内容可以讲给幼儿园的小朋友们听呢?他不知道路云已经换了工作。
那封信应该不算情书吧,明宇不知道一封正规的情书该怎样写。记得以前,路云说过,很想看到邮箱里有明宇给她的信,明宇不屑为之,怎料到自己真会写信,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可是他的信没回音。
异乡的雨夜十分寂寞,有同学邀请他去PUB一起喝杯酒,明宇拒绝了。酒那东西,往肚子里灌得越多越寂寞。以前,明宇的同学说明宇是强者,基本上,明宇从来不会觉得寂寞或者孤独。可这会儿,听着窗外的雨声,明宇孤独,不过明宇不承认自己此刻无边的孤独感是因为牵挂一个人。只能说,是因为加州的雨季太长太久,雨水太多。
门铃的声音划破一屋子的寂静,明宇开门,门外的程月半干半湿地站在那里,“嗨,ALEX,你在啊,我来还钱给你。”
“哦,MOONY,请进。”明宇客气地把程月让进来,“喝点什么?咖啡好不好?”
程月拿手帕擦脸上的雨水,“随便。”
明宇替她端咖啡过来,“外边雨很大吗?等我拿块毛巾给你。”
程月摇头,“哦,不用,这样就可以了。”从挎包里拿出信封,“喏,说好分期给你的,这里是这个月的,估计再两个月你可以买新的望远镜了。”
明宇端起咖啡,浅啜口道:“其实不用这样急的,我已经买了新的望远镜了。再说拿现金不是很不安全吗?你可以等手头宽裕的时候把账一起转进我户头就可以了。”
程月也喝咖啡,吸口气,很香,坦白告诉明宇:“我喜欢现金,感觉很好。”
明宇坚持,“这是习惯的问题,其实这样既不安全也不实用,平时购物用卡不是很快吗?”
程月保持沉默,跟这个油头粉面,看起来优越感十足的家伙谈现金和现金的感觉如同与夏虫语冰,程月从来都不喜欢这样的人。抬眼看窗户前那架崭新的望远镜,只好换个话题,再不喜欢也不能白喝人家的咖啡啊,问:“你天文系的?”
“不是,我学医的。”明宇随手取过桌上小竹筐里的面包,撕了外面一层皮,他晚饭没吃饱,问程月:“你呢?”
“我学生物。”程月看着明宇的动作,蓦地记起,大使馆外那个吃面包只吃面包芯的家伙,难怪那天在楼下撞到他的时候觉得眼熟,原来他和自己来自一个城市。对面的明宇正把一截面包芯塞进嘴里,小竹筐推到程月面前,程月婉拒:“我不饿。”继续喝咖啡。这厮虽一脸虚伪的假客气,人品很差的样子,但冲泡咖啡的手艺真不错,害程月不喝完都不想告辞,继续闲扯:“又不是学天文的,干吗买望远镜?”
“爱好。”明宇百无聊赖地吃了块面包,他不喜欢外国的食物,又懒得自己动手,事实上他不会烧菜。
可明宇的无聊看在程月的眼里就是副让她看不下去的死相,“这个爱好有什么用,又不能当饭吃。”或许因为不喜欢眼前这个精致优雅的花花公子,程月索性不客气,大放厥词,“拿望远镜看天空对生活有帮助吗?一点建设性都没有。”
明宇有点震惊,从来没人对他的爱好表示微词,表面不动声色,很好修养,“爱好就是爱好,没什么道理好讲的。MOONY平时有什么爱好吗?”
“我?没什么爱好。”程月爱钱,不过这个爱好不适合跟眼前的ALEX说。喝干杯子里的咖啡,站起来,“谢谢你的招待,今天晚上打扰了,我还有事,先走了。”
明宇送她到门口,极为绅士地为她拉门,“不用这么客气,欢迎有空来坐坐。”
程月临出门向明宇要了账号,“下次还是转账给你好了,方便些,再见。”还是转账吧,她一点都不想再和这家伙喝咖啡,虽然他咖啡冲得不错。
关上房门,明宇去洗澡。这样无聊的夜晚,被一个无聊的女人评断自己的爱好无聊可真够晦气,得把晦气洗掉才行。明宇不喜欢程月,不喜欢她眼里带了点戏谑的精光,不喜欢她锱铢必较的刻薄,不喜欢她一副随时打算上阵厮杀天下舍我其谁的气质,虽然偶尔那样看起来蛮精神的,可明宇第一次见到她时就不喜欢。
一个月前他从邮局拿家里邮寄的望远镜回来,因为怕路上有损伤,所以明宇在邮局就拆下包装检查了一遍。百密一疏,因为懒得再包装,那样抱回来。接着,被从楼上赶死般冲下来的程月把望远镜撞了个稀巴烂。望远镜是精密的东西,明宇的望远镜尤其精密,许多零件他是自己组装的,一旦撞坏很难再找到合适的配件,所以明宇脸黑黑,当程月跟他道歉的时候,他就翻检着无法复原的配件,说:“讲点比道歉有用的。”
程月安静下来,跟明宇对视两秒,“多少钱?”
明宇说了个价位,程月不接受,“先生,你应该把折旧打进去吧?”
明宇告诉她:“没有折旧,配件是新的。”
“你口说无凭,又没有发票,再说撞到你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你也没看路对不对?对不起,我不能按照你说的价位赔偿。”
明宇不喜欢和女人争执,再说看程月的打扮想她可能不太富裕,打了个七折。程月没想到这人还很干脆,她要赶时间上课,所以也干脆了一下,“我叫MOONY,住二楼,我没办法在最近一个月内还清欠款,三个月分摊可以吗?把你的地址和姓名告诉我。”
明宇掏出纸笔写给她:ALEX,四楼A。
程月回到房间,洗澡,睡觉。想到刚才四楼A那厮问她爱好是什么?真有点为难她。她爱钱,只爱钱,取之有道的那种钱。赚钱是程月今生唯一的目标。撞坏别人的望远镜是程月人生中的意外,她必须要把她最爱的银子拿去给别人,程月本已十分心痛。若那个拿了她钱的人可爱点也就算了,偏又是个不尊重食物,十分虚伪十分可恶十分自以为是十分骄傲的人物,简直十恶不赦。程月这辈子最讨厌此类人种,所以,决定以后把这个ALEX当透明。程月寻思,自己呆的那个城市明明好山好水,人民勤劳可爱,怎么能养出ALEX那样的败类呢?百思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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