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用一朵花开的时间
曾经相见欢,曾经春衫薄,曾经冬衣厚,岁月烟行,那些曾经如凋零的书卷,字迹散落,徒留怅惘。而这怅惘,仍是令路云伤感的理由。
路云本想请程旭吃饭,结果路上见到一对正闹别扭的情侣,她就愁绪满怀,心情低落。
“这么烦恼,是为了那个远在加州的男人?”程旭问她。
路云叹气,“我想说不是,可其实就是。”
程旭舔着一支冰激凌,说:“只是因为失去吧,曾经那么热烈投入地爱过,结果竟好像毫无痕迹地消逝了,于是发现爱原来什么都不是,就觉得无能为力,软弱的想哭。”
被程旭一说,路云眼眶又红红的。
程旭却笑,“你哭啊,哭完还得相信,爱情这事,总是存在的。”
“真的吗?”
“真的真的,吃点冰激凌吧,哭完吃点甜的,你就会觉得活着还挺有乐趣的,还能继续爱,就像从来没受过伤害。其实过日子就这么回事,反正你哭死了,太阳还不一样天天升起?所以不用太较真。”程旭把最后一口甜桶塞进嘴里,指着街口的雪糕车,“那里有卖,麻烦你再买个给我。”
路云眼睛里要冒出来的液体就被程旭的冰激凌给打回去了。必须承认,街口的那辆雪糕车,是很好的失恋者养分补给站。
除了冰激凌,还有钓鱼,程旭说:“带你去钓鱼,碧水潭,那儿除了春天能钓鱼,夏天还能游泳……”
是个很好的计划,但没很快实现。
程旭值班时候接到数名伤患。惨不忍睹,一个头部重创,整张脸看起来都变形了,一个身有刀伤,浑身鲜血淋漓,其余轻伤,但都需要紧急救护。急诊处还有群横眉竖眼,凶神恶煞样子的人横在那里,吼:“把我们兄弟给我治好,死了哪个我们都不放过你们。”
一看就知道,是伙打群架的“江湖人士”,招惹不起。情况复杂,护士找院长和领导,偏偏都不在。头部重创的确实无法处理,程旭检查挨刀的伤患,伤了脾脏,根本不可能支持到市里,程旭当机立断,“送手术室吧,需要马上动手术。”
同事盯着程旭,“你主刀?”
程旭点头,“好。”
通知准备手术室,程旭换好衣服准备进去,手术室外几个人狠狠地盯着程旭,“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抵命。”
程旭道:“为什么我要抵命?手术过程中任何突发状况都有。”
一个脸上有道疤的男子手里晃把刀,咬牙切齿:“突发状况,就是因为有突发状况才要你们医生,要不世界上多你们这群穿白大褂的拿来做什么?”
程旭闭嘴,有理说不清,进去动手术。过程真不顺利,除了护士,没人帮他,还有人在旁边泄气:“要是出了什么状况,不知道我们会不会被牵累。”心思浮躁,连器具都会递错。程旭稳如磐石,遇到递错的器具,他就温言提醒。坦白讲,配合不默契,这样十分辛苦,不过,不会比在怡和实习期间,晚上急诊,连跟三台刀的时候更辛苦,程旭心无旁骛,他只想救人。
真有突发状况,而且层出不穷。伤患需要输血,因为难得有手术,医院配备的血浆不足,程旭恰好是O型血,让检验的同事抽自己的血去配,合用,程旭把自己的血输了300CC给伤患。再没人说话,没人递错器具,一切有条不紊地进行,节奏分明,最后的缝合,程旭自己动手。有护士给程旭擦汗,程旭玩笑,“我们受伤的朋友生命力很顽强,不如把线尾收个蝴蝶结以示对他的嘉奖。”当然,这只是个玩笑。
患者尚未脱离危险期,收在加护病房,麻烦却没结束。刀疤汉子逼迫程旭,“我弟弟没脱离危险,你也不要离开医院。你敢走一步,你身上就多一窟窿。”这般偏激是传来消息,另一伤患送到怡和总院抢救无效,一命归西。
在场的几个医生护士的脸都白了,刚刚赶来的院长和外科主任喝得醉醺醺,站立不稳,满面茫然。程旭无奈:“好,我不走,我亲自照顾他。”就这样,程旭如同软禁,被留在外科病房一个星期。医院里为此人心惶惶,院长怕事情闹大,没有上报。
程旭不以为意,电话里跟子游提及,子游在那边跳脚,大骂:“你管他死活,不会全送来这边,他死了就死了。”
程旭靠在桌前吃他的中饭,笑,“才怪,你也就这么说说,真遇到这样的事情你和我一样。”
也有警察来过,不过是问刀疤汉子两句话,人就走了。
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程旭并不清楚,他也不多问,安之若素,只管照顾好他的病人,亲自打针换药。
医院出了这样的事情,一向与程旭不和的姜医生自然不放过打击程旭的机会,流言菲菲,说程旭是个是非精,走到哪里哪里就倒霉,到处闯祸,出风头,逞英雄。
不过这次,整个外科和手术室却全对程旭竖大拇指,那天晚上的值班医生和护士为程旭说话:“要是我们医院多几个程医生这样的是非精,我们欢迎。人家那是真的叫救人,出风头也要有本事的,不是谁想出就能出。”
路云太多天没和程医生晨跑,总觉得浑身不得劲儿。听闻程医生那儿出了点乱子,过去探望,却被手术室一个叫曲霞的护士挡架。外科那边的加护病房暂时成禁区,怕节外生枝,院长不让闲人入内,路云只好不停地给程旭电话和短信。
程旭也不让路云去看他,安抚:“我暂时不能带你去钓鱼,因为没洗澡,身上有味道,鱼会被吓跑。”
路云心内焦急,“你会一切安好?”
程旭继续安抚:“当然。”
路云不放心:“你保证?”
程旭笑,“我保证,向河里的鱼保证!”
尽管程旭语气轻松,路云还是很担心。听说那些人手里有刀,她怕伤患有个三长两短,程旭真的会挨一刀。
晚上睡不着,路云想起程旭,脑子里是些凌乱的片段和镜头。
在子游那里举着酒杯祝她快乐的程旭。
与明宇争执后给她递毛巾的程旭。
揍了明宇一拳的程旭。
在稻田边背诵自己作文的程旭。
背着自己看医生的程旭……
不仔细想,路云都不会发现,原来,他为自己做过那么多。
程旭和刀疤汉子混几天,觉得他不是坏人,应该说,是个奉行暴力会解决一切的好心人。他爱护弟弟,晚上弟弟多痛一点,他就要求给注射止痛药,很难搞。程旭最累的就是要说服他,止痛药不能乱用。所幸,患者的情况越来越好,终于,刀疤汉子给程旭放行,“喂,你可以走了。”
程旭笑笑,“你现在放心了吗?”
“放心了,其实早就放心了,我以为你会求我放你走,可你连提都不提。”
程旭故意,“我害怕,你有刀。”
刀疤汉子大力拥抱程旭,“你怕我有刀?哈哈!大概你是最不怕我的了。谢谢你,程医生。”
程旭就跟他摆摆手,离开呆了近一个星期的外科病房,他回宿舍第一件事儿是洗澡。身上真的有味道,为什么那个刀疤汉子不怕他身上的味道?程旭揪起自己的外衣闻闻,皱眉头,他可不能这样去见不了。
去钓鱼!这是程旭第一次用摩托载不了。微风拂面,白云浅阳,满目青山,春已将尽。落了泡桐,开的就是女贞,黄绿细碎的花朵藏在叶底,街道山路上,都浮着一层女贞花的香气,郁结如网,伸出手,却又摸不着。
路云坐在程旭的摩托车后面,抬眼看,目光穿过飞掠而过的树梢,上面是湛蓝湛蓝的天。
一带清流,水面光点无数,山痕水迹,云朵在山顶缭绕。程旭不太熟练地放饵,抛钩,架竿,边做还自己笑。路云用程旭拿来挡风的牛仔外套蒙在头上遮太阳,忽然想起,这件外套十分眼熟,灰绿的颜色,粗糙的质地,穿在身上安稳舒适的感觉,是路云喜欢的那种,好像初见程旭,他用的就是这件外套。
慢慢地,路云恢复了一些旧日爱好,听音乐,淘碟片,看小说,关于男女俗爱的。
记得以前刚和明宇相恋时,路云以为明宇和自己一样喜欢酸溜溜的散文,于是,就念段关于星星的文字给他听:“远远地欣赏也是我的冷漠,远远那颗星闪烁的也许是冷漠,如果有云梯而上,摘下那颗星,摘下的也是冷漠……”
当时明宇合上路云手上的书卷,有点不耐烦地表示,这段文字浅薄幼稚。
而路云的喜好总是关乎男女俗爱,实在不够深刻。
再次捧起闲书猛看,路云有种很痛快的酣畅甚至是解气的感觉。终究,仍然不明白什么叫深刻,想,自己可能这辈子无法变得像明宇那样深刻,无法成为他的骄傲。
路云坚持每日晨跑,偶尔,程旭连上晚班后比较辛苦一样也会陪她,下大夜班后骑单车与她同去,再用单车载她回来。适度的运动,坚持用药,路云再没胃痛过。
路云面色红润,轻盈如燕,健步如飞。站在店内,套双粗跟皮鞋,双腿笔直,身段灵活婀娜,穿件与地砖同色制服,头发全部拢到脑后,束高高的马尾,露出光洁细致的额头。涂淡淡的唇蜜,笑语嫣然,整个人竟似从一块晶亮剔透的瓷砖里分割出来的一样,拿店员的话说,很有质感。
忽地就言语玲珑了,有客户来购买瓷砖,本来只是想铺设客厅,路云巧舌如簧,让人家无论客卧,全都用了地砖。遇到难缠的客户讲价钱,路云也跟着视钱如命地计较,都是升斗小民,路云也要过日子,跟客户告饶:“您少压点价好不?让我提成高点,我可是攒嫁妆呢。”路妈妈知道了,骇笑,女儿竟也有今日。
不再忌讳说起谢明宇这个名字。路云和程旭聊天,“以前我知道他没错,错的都是我。现在想想,我也不觉得自己有错,错的是时间。我们在不恰当的时候遇见,如果我是现在遇到他,或者相处的方式会不一样,我会懂事点,不让他那么辛苦为难。不过,如果不是有和明宇相处的那一段,或者今天的我也不会改变,我依然是在幼儿园给孩子们讲童话的路老师。”
程旭说:“我没看出来以前的你和现在的你有什么不一样,你不过是换个工作。”
路云觉得,程旭真的是个很宽容的好人。
人处在宽容的环境里,也会相应地放松一些,不再强迫自己一定要记住什么或者忘记什么,因为发现,顺其自然是件很舒服的事情。当明宇的眼睛再从心底浮现的时刻,路云试着去面对。不逃避,其实,也不会怎样,没有好像中那么痛。人生中有很多痛苦,有时候像是自己吓自己的。只要不害怕,日子就能过得平静而沉淀。当然,现在如果不是刻意想起,明宇也不会特别地出现,只要把一切交给时间,所有的伤痕都可以慢慢变浅变淡,熟悉的面孔,曾经的快乐,真如云烟。
学着种花,小小月季栽种在花钵里,程旭在对面阳台上笑她,“看你那花开的,眼珠子似的小。”路云不怕,她有耐心,等花慢慢长大慢慢艳丽,等往事渐渐消散渐渐隐退。她不要不快乐,她要活得最好,不是快乐着活给谁看,日子,时间,心情都是自己的,她不要辜负自己的似水流年。
县城的生活节奏不快,时间变得漫长而恬淡。
晚上有月亮的时候,隔着阳台中间的几树苍绿泡桐,路云可以听到对面程旭房间传来的口琴声。
口琴的声音有点特别,很像站台悠远的火车鸣笛声,淡淡的凄凉,像送别的码头。年轻的自己,站在码头轻轻挥手,送别自己的青春时光,送别自己的单纯无忧,还有想送却送不走的爱怒情愁。
有时候程旭吹路云喜欢的《到不了》,他技术不够好,吹得有点点跑调,路云在自己的卧室里面轻轻笑。
程旭上次的手术虽然成功,不过开始并没获得院长的肯定。院长被吓倒,他认为程旭在找麻烦。可是,这个被贬的小医生还有几下子,渐渐地,来县城医院来看病的病人就多了,限于设备条件,大手术不能做,小手术还是难不倒程旭的。外科的同事愿意和他同台操刀。手术室的护士说,看程医生动手术,过程如一首动人的歌曲。他是那么流畅自然地做每一个步骤,有突发的状况,他不焦急慌张,小心处理,不动声色间,状况灰飞烟灭。
他总是一边从助手手中接过适时递来的剪子、镊子和各种特殊用途的手术针,一边细声细语地同病人说着话,从不管病人是不是能听见,“现在,我要把与你不合作的阑尾切除了,你以后吃东西要注意了知道吗?”这样的程旭,是温暖、清澈、吸引人的。
有次,程妈妈来看程旭,路云恰巧去找程旭,程妈妈见了就问儿子:“这就是路云?”没来由的,程旭和路云的脸就红了。
县城的许多人都认识了常常走在一起的程旭和路云,俨然把他们当成一对。两人都会否认,但也不会因此而故意疏远,他们用最自然的没有丝毫压力的方式相处。
程旭的论文发表了,会第一时间与路云和母亲分享喜悦。
路云生意赚了,也会跟程旭讲讲。
偶尔,程旭拿读书时候的趣事出来和路云聊聊。某次,为了练习缝针的技术,去买块连皮带骨的猪肉回宿舍,拿了镊子夹子,在猪皮上穿针走线。
又某次,检验科大大咧咧的阿姨去给一个病人抽血做化验,可是那位老人的手指却扎不出血来,原来老人已经停止呼吸了。大家把这事情当笑话说,却被院长一顿狠批。
院长批评大家的麻木和冷漠,要求医生要有冷静的头脑和悲天悯人的胸怀。
路云想,或者,程旭一直被怡和的院长影响,所以,他活得认真。
医院的后院有小小的空地可以打篮球,程旭经常玩,偶尔也教路云。
路云运动神经不发达,经常会摔跤。
打完了篮球,他们在球架下坐着,喝点水顺顺气。
转眼入夏,走在街上,猝不及防,就会有栀子花的清香棉花般飘落,深深树阴里,有长长的蝉鸣,云影在树后飘过,就洒过雨滴。路云撑着新伞去修那把收藏多年的旧伞,伞柄断了。她却不知道,这把伴随她多年的旧伞里藏了两个人共同的秘密。
在突如其来的大雨后,小令透过教室的玻璃,看楼下树底的两个人。
带伞的子游半边衣服被淋湿了,没带伞的素渔倒是身上干爽。素渔从包里拿出块手帕,递给子游,半侧过身去,缄默无语。即使是这般的沉默,在小令看来,也有几分紧张,那埋在中间的沉默是座活火山,偶尔在地震,常常在冒烟。
小令在残留的烟里看到,龙龙病房,睡在床边素渔身上的蓝外套,龙龙手里的小玩具,芒果布丁,和子游约会的星期三,还有他们的偶遇,K厅过来搭讪的男生,问:“你是哪阕小令?”
回转头,小令懒洋洋地笑。倦了,不是小令,不是小令,且莫回首,别去休提。拍拍手掌,小令对乱糟糟的小朋友们喊:“来,我们唱歌好不好?还有五分钟就下课咯。”
放暑假的第一个星期三,小令邀请路云和程旭来验收她学习京剧的成果。京剧是小令春节后学的,有段日子了,她说死党不在,着实寂寞,所以学京剧解闷。
这天,子游当然在座。文化宫小小的舞台,小令没上妆,套件青绿绉缎团花帔,宽衣水袖,清秀雅丽。路云不懂京剧,小令曾经在Q上与她谈起过,她学的是程派,最是缜密缠绵,低回悠扬,幽远婉转的唱腔。子游却在电话里跟程旭说,小令适合唱武生,却硬学了花旦。
胡琴咿咿呀呀地拉着,和着夏日的蝉鸣和阳光,唱曲的完全走了板。那是段程派有名的《麒麟锁》:“春秋亭外风雨暴,何处悲声破寂寥。隔帘只见一花轿,想必是新婚渡鹊桥。吉日良辰当欢笑,为何鲛珠化泪抛?此时却又明白了。”
小令唱得分外卖力,声如裂帛,高亢入云,听她慷慨豪迈,何曾半分幽远婉转了?子游背手低吟:“风萧萧兮易水寒,这等激昂,我当是铜琶铁钹唱大风。”
小令继续唱大风:“世上何尝尽富豪。也有饥寒悲怀抱,也有失意哭号啕。轿内的人儿弹别调,必有隐情在心潮……”操琴的师傅很不高兴很不高兴,最后不是小令跟着调走,而是琴师追着小令跑。
跑完了调,路云在下面鼓掌,小令下来,路云拥抱她,笑,“你京剧的造诣与唱K的功力不相伯仲,一般出色。”
子游送小令一枝玫瑰。
程旭只笑不说话,每次见子游和小令,他的傻笑多过言语。
子游提议:“我们去吃一顿吧,去哪里好呢?吃什么?”
小令未脱她那件青绿团花帔,拈那朵玫瑰,打眼角斜视子游,“今儿个晚上你没别的事情了?”
子游道:“没有。”
“每个星期三晚上固定倒出空来累不累?”
子游端着茶碗,从茶碗上端的边沿看着小令,默然两秒,“不累,已经习惯。”
旁边的程旭额角渗汗,路云心里隐隐生寒。
小令直视子游,淡定平静,“你的习惯要不要改变?龙龙要上小学了,或者你需要换个小学老师做女朋友?”
路云不明其意,“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和庄子游可以结束了。”小令口气平淡,撕手里那枝玫瑰的花瓣。
子游笑了,那笑容宛如那日K厅的初见,温雅柔和,“小令,谢谢你。”
“谢我放过你?”
“不是,谢谢你成全我。”子游站起来,隔着桌子去亲吻小令的额头,宽厚一如兄长,“你会过得很好,对不起,遇到你,是我的错。”
站直身子,子游头也不回,渐行渐远。小令的眼里有亮亮的水光。居然,他没叹息,没挽留,没牵挂,飞得迫不及待,如同离了笼的鸟。
“什么叫成全?”路云脸发白,抓住小令的手。
“李素渔。”小令清楚地念出那个名字。
程旭手心里都是汗,“他并非故意。”程旭笨拙地,似在为好友辩解,也似在安慰小令,“他是喜欢你的,只是喜欢和爱总差那么点。他尝试爱上你,奈何力不从心。”
“你知道?你全知道?早就知道?”路云激气,对程旭怒目而视,“你知道居然可以瞒到现在,于心何忍?”“我不能失信于子游,我答应他保密。”
“那你就可以欺侮小令,对朋友不义。”
程旭为难又沮丧,看着泪水泫然欲滴的小令,满怀歉意,“小令,对不起,我只是觉得,这件事情不应该由第三者来告诉你。想哭就哭出来,哭出来就舒服多了。”
“没什么——”小令继续撕玫瑰,目光牢牢地看着桌面,“该哭的也哭过了,这场分手,一年前就在做准备,准备得太久,事到临头,已经麻木。”
路云没小令准备的时间长,所以她比小令气子游落跑,她宇宙爆发般,一肚子鸟气全撒到程旭头上,“哭什么哭?到这个分上还指望我们能舒服?想怎样?要看哭到号啕或是绝望晕倒就去电影院,我们这会儿有这心情也没这义务请你看戏,你最好和你那损友一起消失。”
程旭无奈,“不了,你不讲理。”
路云冷笑,“我从来都是不讲理,你大可去找讲理的来讲。”
“好吧,那我先去找个讲理的。”程旭揉揉额头,不跟路云生气,“我先走了,你陪小令。”程旭去追子游,他现在绝对也不好过。
小令手里的玫瑰已经粉碎。路云强撑了笑容提议:“我陪你去唱K好不好?”
这是个糟糕的提议,小令木然反对:“不了,以后,我都不会去唱K了。”
小令真的没去唱K,她要求去PUB喝酒,“我们两个真的有那么差劲吗?前脚后脚地失恋,来,我们打扮打扮,看看有没有男人上来搭讪。”
路云并不觉得喝酒是个多好的主意,有男人上来搭讪又怎样呢?所有的荒凉绝不会因为有人搭讪就变回繁华和灿烂。不过失意的人总是会做些毫无道理不知所谓的事情,路云随了小令,就和她去打扮打扮,跑去PUB。
晚饭时间,PUB里空落落,小令和路云坐下,酒保拿了酒单来,还没看清楚,灯闪了闪,四周就陷入一片黑暗,停电。裹在黑暗里,深一脚浅一脚地向门口挪,小令哀叹:“不了,你见过比我更倒霉的人吗?”
路云携了小令,“今天还没有,刚不是听说整条街都停电了吗?你当一定有人比你更倒霉就好了。”
“不了,你真会安慰我,”小令话音未落,被门框绊倒,路云伸手欲扶,重心不稳,整个人倒在小令身上。两人没急着起来,坐在门框上笑个前仰后合,路云掩嘴,“为什么我们一定要在停电的PUB里玩叠罗汉?回家在床上玩不好吗?”
小令道:“好,我们回家去叠罗汉。”说着话,语音忽然哽咽,竟赖在门口哭了起来。路云伸手,揽住小令的头拥住,心下悲凉,无言安慰。
感觉有人走过来,一束火苗亮在黑暗里,持着火苗的手腕上有款意大利翡冷翠的银手链,精致不乏粗犷和浪漫,幽暗中闪烁的面孔俊秀帅气,刘海下的浓眉微皱,一双桃花眼惊诧地看着路云和小令,“两位小姐,干吗坐在这里?”竟是路野?!
“哥,为什么你在这里?”
小令兀自哭泣,“野店,怎么是你来搭讪?”
路野刚和一个瑞典美女和平分手,原因是路野要喝酒瑞典小姐要听戏,所以分道扬镳了。然后路野就捡到了妹妹和小令,那另找地方继续喝吧。哭完了的小令千盏不醉,和路野闲侃:“上次去你店里,听你的伙计说你喜欢一个有夫之妇,怎么一下子又换瑞典小姐了?”
“人家老公孩子热炕头去了嘛。我孤家寡人实在寂寞,所以继续谈无伤脾肺的恋爱。”
小令莞尔,“厉害,万绿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你这身功夫怎生修来的?传授我一二,下次乱石崩云,我亦可颜色不变……”
路云不喝酒,她要冰果汁,小令直喝到凌晨一点胃里冒酸水,终于喝茫了。
路家兄妹送她回家,小令再次哭起来,头昏脑涨地靠在路野身上,一边哭一边数他的手指头,含混不清,“大拇哥,二拇弟,中王,三立……”完全神志错乱,不知所云。
路野早已是千杯不醉的海量,清醒依旧,拿纸巾给路云让她替小令擦眼泪,顺手揉揉小令的短发,“不错,这傻妞还知道哭,能哭出来就行,”念叨妹妹,“你那会儿不知道哭,光买贵得要死的化妆品,花那么多银子最后还生病,这年月谈恋爱谁像你那样用那么大力气?最后还把自己流放去那个鸟不生蛋的地方。”
路云不以为意,反驳兄长:“不是啊,哥,我那地方鸟生蛋的,还特多,你要不要去看看?”
“切,诓你哥去看鸟蛋?少来,耽误我游戏人间。”回头,路野用好听的男中音柔声去哄小令:“乖,不要哭了,今后化悲痛为力量,把气出到跑步机上,帮我看看店,成全我点时间去约会。”
小令揪着路野的衣襟,哭得天昏地暗,“我不要成全不要成全不要成全。”眼泪脂粉全糊在路野的红T恤上。
路云叹气,这年月,真真该学路野,身如流水行云,笑傲江湖载酒,泪成灰骨化石的才遭天谴。
在城市里的另家PUB,子游喝啤酒,程旭喝冰水,他只能喝冰水。与子游拼酒是自寻死路,都喝多了怎么回家?所以程旭一口冰水对子游一杯啤酒。
两名帅男,一个斯文儒雅,一个冷峻疏朗,在PUB里太过养眼。终于有艳丽的女郎痒得难耐,晃过来,晃过去,晃到旁边,眼风笑痕里流溢着暗示,坐定到程旭身畔,“请我喝杯酒如何?”
程旭不肯,他又不认识她,“我不能请你喝酒,没见我一直喝冰水?”
子游呵呵地笑,拢拢长发,嘴角牵出完美的弧度,“小姐,他不能请你喝酒,因为我们今天刚注册,他是我合法丈夫,只能照顾我喝酒。”艳女郎的眼风笑痕不见了,悻悻而去。
程旭再给子游叫扎啤酒,“喂,别光喝不说,你以后打算怎样?”
子游打个酒嗝,“兄弟,我不知道,我只想喝酒,醉里乾坤大,壶中日月长。”
被小令的事儿闹的,路云失眠。上网想找个彩色大片来看,忽然想起,她有太久没开自己的旧信箱,点进去看看,爆满。除了广告信件,还有小令写给自己的。看看日期,还是去年冬天的,那时候自己弄丢了恋情,现在轮到小令。
有封信件很有趣,自己生日那天寄到。
信中主要内容是说他现在很好,功课虽然繁重不过还能应付。接下来就猛谈加利福尼亚秃鹫,羽毛接近黑色,翅膀上有白色的线条,黄颜色的秃头,红颜色的头颈的一种鸟。八十年代中期,野生的加利福尼亚秃鹫剩下不到二十四只。为了加以保护,所有栖息在野外的加利福尼亚秃鹫都被捕捉进来,放到保护区里去抚养……
路云迷惑,谁啊?来封信件,专门谈加利福尼亚的鸟?是寄错了的吧?可是信件开头写着:“云云,你好。”熟悉的朋友,应该叫她到不了。
信件没有落款,只是最后祝她生日快乐。
寄件地址,“ALEX,”哪个ALEX?
自己有认识的朋友在加州吗?
路云鼠标轻轻点着,删除那些没用的邮件,有吗?有的,明宇?谢明宇?!
滑动的鼠标停住了。
这个意识让路云大脑有两秒的空白,重新点开那封信,把字一个一个地重新吃进眼睛里,努力地消化。如同学术报告般的内容,每个冷静没有差错的标点,平静后无法揣测的表情和思绪,看不出字面有悲喜和想念。
路云笑了,眼角笑出一颗泪珠,原来自己生日那天收到过一只加利福尼亚秃鹫。相信,即使是在收到信的那天,一样看不清楚送礼物的人,隐在加利福尼亚秃鹫后面的脸。
应该回信,无论是表示一种成熟的人该有的成熟态度,还是出于一种礼貌。
路云打开写字板:“明宇,你好,我今天才看到你的信件。信箱很久没用了,生日那天我在培训,我换了工作。”
敲字的手停顿,路云迟疑,和明宇说换工作吗?或者他会否定卖瓷砖的工作,如同以前并不喜欢自己教小孩子。
应该也不能说自己想念他,又拼命地希望忘记他。
更不能写得有情绪有温度,明宇不喜欢儿女情长,他一向把抒情和矫情等同。
似乎也没办法搞笑和幽默,这会儿的自己搞笑不起来……于是,路云也来做报告。
她问明宇对京剧了解多少,小令最近在学京剧,是程派的……
路云知道明宇一定对京剧没兴趣,如同自己并不喜欢加利福尼亚秃鹫。
路云对自己家楼下的流浪狗更有感情,可是她无法和明宇谈流浪狗,明宇信奉的是强者定律,这个世界适者生存,对人对狗都没必要给予太多的同情心。
那么除了京剧路云没办法谈别的。
如果,是说如果,明宇再来信,不知道内容是不是和澳大利亚的袋鼠有关,那么,下次,路云会找资料和他说说非洲的河马或者峨眉山的猴子。
明宇不喜欢在夏天参加聚会,可是如果大家都去自己不去就很奇怪,所以,勉为其难地跟去,加州夏日的太阳非常毒辣,幸亏房间里有冷气。明宇找个地方坐定,亮出招牌的温文笑容,与物理系的同期讨论融资和股市,尽量小心不泄露自己的百无聊赖。
听对面的MOONY与邻座的学长斗酒,“你个大男人还与我们女人计较?当然这杯你全干。”
“现在男女平等。”
“才怪,谁要男女平等啊,我喜欢不平等。”
“MOONY小姐,你喜欢不喜欢现在都平等啊。”
“可是我喜欢不平等,学长就是高我一等啊,来,你干杯,我随意。”
明宇在心里冷笑,这样的女人明宇见得多了,最是可恶。男人大度了不计较,她们把男人当傻瓜。不上当计较了,她们又嫌弃男人没风度。吃饭购物钱账分摊,出门行李自己拎,还没涉险江湖,先购置了软猬甲,练了金钟罩,自诩已经刀枪不入,任是情天恨海放在眼前也不为所动。还没付出已经在计算成本,你约她出门她预算已经开好。再多的学识再高的学位也隐藏不住骨子里的色厉内荏张牙舞爪。总觉得自己什么都能搞定,她们说这个世界上的男人都是猪,私下闲谈的内容又离不开男人,嘴里挂着,心里吊着,眼里瞟着。
斯坦福艳阳的午后,明宇无可救药地想路云。路云是傻丫头,她会陪自己做些她没兴趣的事情,帮自己抄她看不懂的资料。夏天的太阳下,不去接她,经常的,是她穿过半个城市来赴约。他很少哄她,不算体贴,她从不计较,只一心一意,义无返顾,毫不设防地投入那场恋爱。这个世界,再无人像路云那样对自己好。明宇想路云,想她澄净如水的容颜,柔如春风的笑容。
有同学叫明宇:“ALEX,怎么不和MOONY喝酒?你们好像是同个城市的是吗?以前见过没有?”
明宇浅浅笑,“之前没有。”对程月举杯,再无多言,一杯满干。
程月盈盈随意一口。她不会跟明宇这种无趣的人浪费口舌说笑斗酒,那个面孔精致的男人是株骄傲的水仙,骄傲到极致的自恋。这样的男人,斯坦福大把大把的。他们都把自己当个人物眼里除了自己没别人。他们要的世界,谁都要围着他转。他们要的女人,上得厅堂,入得厨房,没学问他们当你是白痴,有学问的他们又嫌意见太多。听话说你软弱没主意,不听话就皱起眉头说你不够贤良淑德。爱这样的男人是自讨苦吃,他们瞧不起女人,女人的付出他们看不见,权当是理所当然。再高学历的包装也藏不住他们骨子里的自私自利,嘴角是斯文的微笑,肚子里鄙夷的讥诮,冰寒铁石的心眼。
程月当明宇是透明,谁去理会一只沙文猪?还是只虚伪的沙文猪,打赌他根本不喜欢这样的聚会,强撑着应付众人,谁稀罕来着?懒得理会明宇,程月自顾自吃喝玩乐。
聚会结束,明宇开车回公寓。隔壁同学的音响开得超大声音,十分聒噪。明宇倒杯茶,如果十分钟后还是这样吵闹,他就去交涉。去邮箱看看,隔壁的女声唱首歌曲,没过分难听,“我的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一个人过一天像过一年,海的那一边,乌云一整片,我很想为了你快乐一点,可是亲爱的,你怎么不在身边?”有那么一刻,明宇被那句歌词击中。
邮箱里有封信,地址来自于他思念的国度,明宇很意外,是路云写来的。
准确说,信的内容像份关于京剧流派和特点的小报告。
路云只说她很少开旧信箱,所以没及时回信。
明宇从那句“我很好”里,猜测不到她有多好,好到哪种程度。小令去学京剧?明宇对小令和京剧都没兴趣。咀嚼屏幕上那些没情绪的标点字眼,路云的音容笑貌,居然一点都琢磨不到。为什么只说小令和京剧?事隔半年,上封信里自己具体写什么明宇记不太清楚了,不过,肯定与京剧无关。
叹口气,明宇回信,随着邻室的音乐,明宇手指无意识地敲,“这里的空气很新鲜,这里的小吃很特别,这里的lette不像水,这里的夜景很有感觉,在一万英尺的天边,在有港口view的房间,在讨价还价的商店,在凌晨喧闹的三四点,可是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再叹口气,明宇把那些字删掉,自己可是疯了?这些字看起来特别的莫名其妙,听着邻室音乐,对着京剧报告,时间过了五分钟,再过十分钟,又过十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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