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遇见你,撞上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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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目光穿过那扇窗

程旭的毛衣编织好了,因为毛线放了段日子了,路云担心毛衣会脏,所以干洗过,挂在阳台通风阴凉的地方吹吹风,等晚上去程家看望程妈妈时就带去。嗯!路云打算就挂到程旭的衣橱里去,让程旭意外的看到,忽然地惊喜。

同学会拿回来的相片,三联书屋前的偶遇,路云没有在短信里问过程旭,等见面,路云一定问他,听说就这两天,他就可以回家了。阳台一角的木箱子里葵花含苞,路云惊诧,今年的种子不是自己撒的,路野吗?回头朝客厅喊:“妈,葵花要开了啊,今年我哥种的啊。”

路妈白女儿一眼,“我和你爸种的,今年你和你哥谁想得起来弄这个?”忽又眉开眼笑,把路云带到大盆的兰花面前,指着盆里,“看到这些草没有?鸟窝噢,昨天我发现的,有只羽毛黑黑,嘴巴黄黄的鸟儿在这里筑巢,喜事咧喜事咧……”

花盆里有鸟巢?路云瞪着那几绺干草半信半疑。

下午,天气突变,有雨。路云去程家,找伞,家里没伞了?怎么这样?亲爱的妈妈又出去了,路云找不到备用伞,雨衣放在办公室,所以,只好去拿收藏了多年的烂伞。唉,每次都要靠这件东西来救……

程妈妈有点风湿痛,坐在沙发前用一只手捶自己的肩膀,另一只手摊开路云带来的毛衣看,夸赞:“真不错呢,难为你,第一次就织这么好,线带得很匀呢,这个颜色也好。”

路边,程旭和明宇等车,明宇叫的士,程旭打算走去公车站,程旭说明宇浪费,“你啊,跟子游一样,享受派的,真受不了你们。”

明宇懒得理这只吝啬鬼,径自拦车。忽然又想,这白痴动不动就子游子游的,该不会神经错乱真把子游当没死,还是提点他一下吧。站定,咳嗽声,瞥眼程旭,官方语言:“有件事情一直想说,不过之前怕打扰你工作,那现在时机比较好。嗯,其实对于庄医生和李医生的去世我深表遗憾,你也不要想太多,嗯,节哀顺变。”

程旭笑,眼神情亮,“谢谢你。”明宇放行李上车欲走,程旭拉住,“喂,就这样走很过分吧。”

明宇扬条眉毛,意思是那想怎样?

程旭右手握空拳,轻轻捶在明宇的肩上,顺手给他一个拥抱,“明天早上起来,我一睁开眼睛看不到你,可能会想你的。”

明宇大力挣脱,忙不迭退后坐到车里,冷淡嫌恶的表情,“我觉得脱离苦海,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很难忍受,希望永不再见。”

程旭不以为意,谢明宇外表比心里凶。

关上车门,明宇又放下车窗,自负地对程旭说:“我们都平安地出来了,那继续公平竞争,程旭,我不打算放弃云云的。”

程旭笑不多言,向明宇挥手,“再见。”

回家的路上下着雨,暮色渐浓,路灯昏黄地亮着。程旭家住的公寓区老旧,路灯不漂亮,但是程旭一直觉得熟悉温馨。回来没提前招呼,是想给母亲一个惊喜,下雨天,母亲的风湿痛不知道犯了没有,程旭很细心地替母亲拿了药。

远远迎面而来的女孩子撑着把过时的旧伞,竟是路云,她又来看望自己的母亲。程旭百感交集,对着旧伞和伞下的女子,踱步上前,轻唤:“不了。”很辛苦,似乎是走了千山万水才走到她身边,程旭又长长叹息,“不了。”

猛听那句熟悉的低唤,路云片刻呆愣和惊奇,半截身子木了般傻傻站在当地。程旭瘦了好多,路云琢磨,以后要努力些,把他养胖一点。啊!和程旭还有好多好多的以后,这样想着,眼里,慢慢汪了两泓湖水,淹没了程旭淹没了远近的楼台树影,听程旭说:“我们结婚吧。”

“好啊,我们结婚。”不了没片刻犹豫,眼中泪痕未退,唇边已然挂笑,此刻她心满意足,终于,她的掌纹,又缠绕回自己的掌心。程旭的眼里,有星光点点,那是天堂的色彩,人间的温暖。一时间,路云只觉得安详平静,倒巴不得这般站在雨里过一辈子也好。

程旭握住伞柄,转动,伞柄上的“禾”字安然无恙,程旭指给路云看,“我姓的偏旁。”

也是他吗?大雨里送伞的少年?这次路云没再意外,拉拉脖子上一直挂着的对链,路云明白坠子上何以刻了“禾”字。原来,寻觅又寻觅,他一直在这里,眼中的泪珠,轻轻滑落,“阿旭,你认识我有多少年?”

“最少一百年,你呢?认识我多久?”程旭伸手,替不了擦掉脸上的泪水,同时也意外不了没意外。

路云千头万绪,心事婉转千回,这男人之前什么都没说,只因不想自己因为他长久来的关注而感激,他看似柔和,却委实骄傲,难免耿耿于怀,打压道:“阿旭,其实我不太清楚现在印象里的你是现在的或是以前的。”与至爱分离日久,程旭本是柔情万千,深情无限,这会儿被不了一句玄乎乎的话弄得奇怪,一下子竟意趣全无,望着不了发呆沉吟半晌,程旭干脆结束话题,回到现实,“你出来做什么的?”

路云才想起来,自己下来是为程妈妈买治疗风湿痛的药膏的,程旭拎起地上的旅行袋,说:“那回家吧,药我带回来了。”

隔日,路云早起,见母亲喜气洋洋地在打电话,不是一通电话,是一通一通的电话。听母亲宣扬:“来喝喜酒,来喝喜酒,就是说啊,我家小野要结婚了,呵呵,我也没想到啊,真的太意外太惊喜,我就要熬出头了,还有哦,我家云云喜事也要办呢,哎哟,当然是先嫁再娶嘛!”

“我哥要结婚?跟小令?妈,你没弄错吧?”路云刷牙洗脸又出出进进N次之后,终于等了个空挡,逮住刚撂下电话的娘亲问。

路妈答女儿:“你哥今天大早说的。”又去拨另一通电话,顺便叮嘱女儿句,“你快点梳洗,马上到点上班了,晚上带阿旭回来晚饭。”

哥哥就和小令结婚吗?前些日子小令不是还在为子游伤心?这么快就忘了吗?路云迷惑,抬头看钟,是,要到点了,这个时间阿旭应该也去医院了吧,他说今天回去有事情的,他现在应该在去医院的路上。路云看到了他快快走路的稳健身影,经过一排花木,习惯的路过儿科,啊!儿科,子游!

路云拎起背包,飞速地换鞋,叫:“糟糕糟糕,不行,一定要快一点。”

开门向外跑,差点撞到端了一锅豆浆的路野,这次换路野叫:“你跑什么?赶着结婚啊。”路野满脑子都是结婚的事情。

很久没这样回医院了,闭着眼睛,也能绕过大门,走另一边的林阴路,路边花草交杂,一带篱笆上爬满开着粉白花朵的蔷薇,路过一只长椅,这样走上五十米,从边门拐进去,是位于一楼的儿科。

程旭一路听着小孩子的哭声,笑声,哑哑学语声,慢悠悠地前行,再前一间,就是医生办公室,程旭想,推开门,或者,他能见到子游。他知道子游去了,不过,很奇怪的,很多时候会那么固执地认为,只要出了隔离区,回到医院,经过儿科的走廊推开办公室的门,一定能看到子游束着马尾穿着白色制服的背影,他会转回头,对着自己笑。

汗湿的额角和手心,程旭紧张莫名,几乎是带着等待裁判的心情,推开办公室的门。是有个穿着白制服的背影,可惜他没有束在脑后的马尾。没有马尾也好,程旭近乎错乱地想,可能子游剪短了头发,请让我看看他的笑容。

那人回头,微笑,“程医生,早上好。”啊,不是子游?!居然不是子游?真的不是子游?!

程旭僵硬地回个笑容,机械地退后,走去自己的外科。子游,他真的离开了,这样的绝情,连再见都没说一声。在隔离区,拼命撑了两个多月的程旭,崩溃在怡和医院的走廊,心如刀割,积压多日的泪汹涌。

胸外科的主任见到程旭倍觉亲厚,“阿旭阿旭,你回来太好了,咦,你怎么了?见到我干吗哭?”程旭无语。门外踉跄着闪进来满头是汗的路云,大口喘着气,经常晨跑不是没好处,外面塞车,路云半路下车跑来的。这次她跑得很快,是想挡在程旭前面,请他不要经过子游住过的地方。可是,这个城市,这座医院,对程旭来说,留着太多往日痕迹,路云根本挡不住让程旭不受伤。

是冲到程旭怀里去的,忘乎所以,路云哽着喉咙,“我发誓,我会好好地学做菜,手艺练得像子游一样好,我会学吉他,我会好好唱歌,我会冲奶茶,我会博览群书,偶尔也给你拽文,我不种花只爱猫,要是有办法,把我的灵魂换成子游的也可以,阿旭,你不要哭了好不好?”

程旭只管摇头,抱着路云,泪流满面,痛哭失声,谁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时。今年的联欢会,谁来抱着吉他,自弹自唱?

程旭路云这一哭,哭湿了怡和几多医生的手帕纸巾。套段张爱玲《倾城之恋》的台词,一场瘟疫颠覆下来,许多人死去和痛苦,独独成全了一个糊里糊涂的路云,让她认清自己的心意,抓住了自己想要的人。这个世界多少有点不可理喻,不知道何为因,何为果,若非如此,程旭和路云之间,或不知道还要拖到几时去!

程旭说要去买礼物拜访路家,偕同路云逛商场买礼物,嘴里唠叨的事情却与求婚无关,路云说的是兄长和小令,“你看嘛,我哥很奇怪,为什么不多给小令点时间少给点压力,现在小令心情不平复,作决定会草率会冲动啊。”

“我觉得很好啊,我对他们有信心。”

“为什么你会有信心?我总怕他们结婚没三个月就离婚,小令任性,我哥没责任心,这是错误的决定。”

“错有错的美丽。”

“美丽?苍天啊。”路云鬼叫,“万一离婚了你还来说美丽?”

“不是的。”程旭心平气和,牵着路云的手,问她:“我们假设,如果两年前你做了错误的决定嫁我,现在你会不会后悔?那个时候,你并不爱我。”

“我不会后悔。”路云思索片刻给出答案,“可小令和我哥跟我们不一样啊。”

“有什么不一样呢?”程旭指指前面几个戴口罩的人,道:“不了,你觉不觉得,其实生命很脆弱,旦夕祸福,无法预测,我们永远不知道,下一秒等着我们的是什么?所以,有时候,一些事情想做就去做,不要总以为有的是明天和机会。很可能一个午觉醒来,这个城市就倾塌了,从此那些熟悉的面孔和声音就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既然我们永远无法预知未来,只好不浪费时间,好好把握现在。不了,我很后悔,没在两年前向你求婚,虽然那时候,你一定不会答应。”

路云又要哭了,嘴巴硬不饶人:“你不是应该后悔没在一个下着大雨的下午撑把烂伞送我回家吗?”

程旭浅浅笑,温柔流转,没预兆地突然低头,大庭广众下,吻住路云的唇。隔壁柜台有试用的数码摄像机,对着大厅,连着十来台大大小小的电视,接吻的画面无意间摄录成十来个特写。在路云和程旭身后回放,每个镜头里都读得到那份甜蜜,是路云想要的甜蜜。

不是不感慨的,从前,路云想在明宇身上要求得到百分百的爱情,无果,当路云已经不希冀白百分百的时候,程旭却给了她百分百的爱情。

一吻结束,路云面上绯红,程旭说:“不了,毛衣昨天我试过,很合身,你手艺好棒。”

再去见明宇,路云买了各色茶叶,茶包甚至花茶。她等在医大附近,明宇下班会经过的路边。医大附院旁边的建筑物被拆了,听说是要建一个大的传染病房。路云站在废墟旁,拎着一大袋茶叶茶包,对着一地的瓦砾和瓦砾下面挣扎出翠绿的一株植物发呆。把废墟消灭,重建大厦,是需要点儿时间的吧。

“你怎么在这里?”明宇在对面车站盯了路云三分钟后,指望她先发现自己的想法破灭,上前询问。

路云吓了一跳,猛回头。

明宇道歉:“对不起,吓到你。”

“没关系,我因为有话跟你说,所以到这边找你。”路云发现,明宇看起来和程旭一样,瘦了一大圈。不过路云不能很感性地关心这些,明宇一向认为这种说法暧昧俗气,像长剧对白。

看着路云,俏丽的马尾,自然下垂的几绺刘海,明媚的眼睛,粉红的唇,明宇没来由觉得悲伤。那年初夏,路云就是这样,穿过半个城市,来找他。有风吹过,路云的连衣裙被风吹得裙裾轻扬,似欲随风而去。明宇说:“和上次见面时比,你瘦了好多。”

路云低头,鼻腔酸涩,她缓慢坚定地开口:“明宇,阿旭向我求婚,我答应了,我们近期会结婚。所以,明宇,我来跟你说再见。”

“看着我的眼睛。”明宇不相信,“云云,你已经不爱我了吗?”

路云凝视明宇的眼睛,清楚重复,“是,我已经不爱你了。”

明宇胸口被什么捶了一下,很痛,他再也无法伪装平静,“他哪里比我好?”

“他没你好。”路云承认,“他冲动傻气,不够有才情,不是最聪明,他不会八面玲珑,不懂经营之道。可是,我就是最爱他,最想保护他。其实,我没有选择他,是他选择了我,老早就选择了我。”

“他没我好,你还选他?还最爱他,愿意保护他?”明宇脸都快气变形了,“这个理由你让我怎么接受?云云,有没有更好的,让我输得心服口服的理由?”

“没有什么理由。”路云无措地搓搓手,说,“明宇,其实,看着你的眼睛时,我仍然会为你心动。可我知道,留在你身边,我怕我会变成一直以来我讨厌的样子,我可能会越来越不喜欢自己。时间越久,越会觉得活了那么多年,好像被谁骗了似的,我不想要这种感觉,这样的成长,会让我枯萎。你懂吗?”

又来了,明宇好崩溃。每次他都很怕路云认真讲事情,她越认真,他越摸不到头脑,只得很认真地哀求:“云云,拜托!这次不要跟我扯那些有的没的,说点儿我能听懂的好不好?”

这就是明宇啊,路云笑,“我是说,王子殿下,你应该等你的灰姑娘,我是公主哦,我得跟牧童私奔去了。”

“云云……”明宇嘘口长气,闭上眼睛,以手抚额,快晕过去的样子。

“好了,说正经的。”路云把手里一袋茶叶茶包交给明宇,“什么茶叶都有。可能你未必喜欢喝,不过拿来闻味道也好。偶尔兴致来了,换个口味调剂一下,或者能换个心情。其实,世界上没什么难喝的茶,每种味道都很美好。”

“谢谢。”明宇木然接过。

“我要走了。”路云说。

明宇冷淡镇定,没有表情,没有言语。他还是受伤了,路云想,可他是如此出色的男人,没理由不幸福。

“明宇,珍重。”路云微笑与明宇相别,那笑容映在明宇眼里,灿烂一如天边朝霞。她与他错身而过,此后,她的一切,与他再无关系。

路云走几步,又再回首,望着明宇渐行渐远的背影。她记得初见明宇,是在一家咖啡馆的落地窗前。她很不情愿地前去相亲,却意外见到一个王子。他穿着件米白色暗条纹衬衣,黑长裤,头发不长不短,打成时下流行的薄碎发,春日的阳光透过玻璃窗照在他身上,他目光幽深,神情安静,整个人清朗得不像话。

路云头一次,因为贪看王子,而忘了干掉面前碟子里的水果蛋糕。

那是很美丽的从前啊。

失去你,我要这些茶香何用,富丽堂皇的味道,只会让我更痛苦。

明宇路过废墟,这样想着。机械地又走回医院,明宇路过同事,问好,微笑,闲扯几句,心头呻吟:云云,失去你,我要这些茶香何用?

迎面来的实习生客气地给明宇让路,问好,微笑,明宇路过道谢,心里叹息:云云,失去你,我要这些茶香何用?

谁要留下这些缤纷的色彩味道来衬托我的冷清?明宇路过垃圾桶,恨恨地把茶包茶叶丢了进去,继续漫步在一片荒芜,走前一段,又反悔,跑到垃圾桶边,还是舍不得,真是舍不得,可是可是,绝情的女人,如果你舍得下我,我何苦非要你不可?明宇对着垃圾桶里包装得精致无比的茶叶盒子筒子满心痛楚。

他路过一个女人的温暖和眼泪,给自己留下漫无止境的寒冷和孤单。

掉头又走,爱情这个游戏果真无聊好笑,谢明宇堂堂顶天立地的人物,竟被爱情耍得团团转,以后,若再信了情这物事,明宇重誓,谢字倒了写。

程月学成回国了,从机场接她回来的时候,大大小小一共七个箱子。程月没辜负自己的期望,她没有豪情万丈地出去,归来空空行囊。程旭和路云加路野一起,对着箱子瞠目结舌。程旭亲密地搂着程月,“姐?这可就是衣锦还乡?”

程月辩解:“有一件行李不是我的,我替人带回来。”

“姐,那也有六件行李啊。”程旭笑。

程月替别人带的行李是件望远镜,她不想答应,怕出了问题又要赔钱。可明宇的同学左拜托右拜托,说托运不安全,会碰坏零件,程月只得带了回来。

回家里,程月第一句话是:“金窝银窝都不如自己的狗窝好,我还是最爱家中的木板床。”当然,最高兴的是家里有了新成员。程月仔细打量路云,不无惊讶,“阿旭,我从来不知道,像你这么笨的孩子可以娶这么漂亮的太太。”

程旭龇着口白牙戏说:“那是因为这个城市最笨的那个被我碰到,好运多多。”

程月约了明宇在餐厅见面,交接给他带的东西。上次见明宇是在加利福尼亚的学生公寓,程月拿那颗完美无缺的蓝宝石戒指给明宇,明宇在灯下对着戒指微笑,程月没见过他笑得那么好看过,似乎他未来的幸福甜蜜就在眼前了,接着他笑容收敛,“你会不会藏了真的换了假的给我?”

程月一口咖啡喷出来,几乎被呛死,手里有刀她会直接拿刀砍过去。

明宇慢悠悠喝咖啡,“开个玩笑,何苦那么大反应?”他感谢程月帮忙,所以送香水一瓶。

程月拒绝香水,“这个对我没用。”甜而温柔的笑,“ALEX,麻烦折现。”没有比现金更安全的东西了。

程月没料到明宇拿到戒指第二天就不再教Rebecca书法,天下伤情皆一般,碧眼美女借酒烧愁,在PUB哭诉,“我就那么没魅力?该死的ALEX多看我一眼都不肯。”其实,左右看Rebecca,都是个有魅力的小狐狸,反正她小姐不过是找个看得入眼的男人,谈场好聚好散的恋爱,是男人都不应该拒绝啊。之前,程月不懂ALEX为何效仿柳下惠,视诱惑如浮云。现在想想,大概是因为那个蓝宝石戒指的受领者,住在他心里的女人,程月感叹,那女人,算好运。

谢明宇准时前来,依旧斯文淡漠,笑的时候也感觉不到温度。程月递给他磁碟和厚厚一叠资料文件,“望远镜下次拿给你或者你亲自去我那里取,比较重,再说我刚才去研究院不方便拿。”

明宇答应,道谢:“辛苦了,我去你那里取吧。”拿过侍应生手里的菜单,研究,“想吃什么?这顿我请。”

明宇叫了一桌子菜,程月劝阻:“可以了,我们两个人吃不完啊,这么浪费不好吧,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人吃不饱穿不暖呢。”

明宇冷冷道:“我浪费是我的事情,没理由我吃饭的时候还要想想索马里的难民?”

“你何必去想难民?”程月讽刺,“爱国点,你只要想想自己住的城市里有人为三餐奔波就好了。”

“为三餐奔波的人是他没用,这个社会给每个人的机会均等。”明宇瞥眼程月,刻薄地说:“你什么时候变得有慈悲心?做这样的姿态是分人的,唐僧可以,耶稣可以,你不可以,因为样子实在做作。”

程月压着心头的火苗,保持风度,优雅地吃掉面前一盅乌龙茶香鳗,道:“同理,装酷也分人的,木村拓哉可以,周润发可以,你装酷就很罪恶,身段不合,东施效颦。”明宇牵牵嘴角,算是回个微笑,表明他懒得计较,他不屑和不相关的人浪费唇舌。

明宇对面前的食物没兴趣,坐在那里玩弄着一只打火机,倦怠,疏离,无所谓。他大多沉默,长睫毛垂着,眼睛不知道看什么地方,只不过他风度很好,对程月也不算太冷落。与在美国的时候相比,他显得心不在焉,意兴阑珊。

虽然明宇没食欲,程月却吃得很尽兴,天崩地陷了也是食字为大,没什么事情可以让程月失去好胃口的。临别前明宇再次客气地道谢,程月给了他家里的地址,方便他来拿望远镜。

程家在整理新房,程妈妈欲把自己住的那间大些的卧室让出来给儿子媳妇用,结果这个主意被路云善意地否决,哪有还没进门先把婆婆赶出原来房间的?所以,程月回国后,就忙着和妈妈一起,把旧房子修饰得像新房子。

程月喜欢自己未来的弟媳,现在这样没太多心计、简单、善良、宜家宜室的女孩子不多,能进程家门是程家的运气,所以,爱屋及乌,程月铆着劲对路云好。平时不爱花钱的她把在美国攒的那些银两大方地用在路云身上,还订了件华丽的婚纱给路云。午后时光,十八道金牌令箭发出去,把路云和弟弟召回家,让路云换婚纱自己看。

明宇偏巧赶这个时间来敲门,他来拿望远镜,前去开门的是程妈妈,明宇礼貌地问:“您好,我找MOONY程。”

“摸你程?”程妈妈重复一句,看着门外模样漂亮的年轻人,怎么他说话自己听不懂?回应:“这里没有摸你程。”

听到声音程旭跟过来,瞪着门外的明宇,吓坏,半晌,“你认识我姐?!”

明宇也吓坏,“Moony程是你姐姐?”

程旭点头,世界真是小。

明宇苦笑,“我来拿令姐帮我从加州带回来的望远镜,我同她是在加州留学时期的邻居,她住二楼,我四楼。”

“哦,是这样啊——”程旭好意外,让了明宇进来坐,“你等一下,我姐在房间里。”程旭没说姐姐在房间里是陪路云换婚纱,怎么说呢?

程家客厅扑面而来的是一团喜气,满坑满谷的大红喜字砸进明宇的眼里触目惊心,还有新的家具,被面,床单,各色包装盒子,糖果,衣物……程家在准备办喜事,给谁办的?程旭和路云?明宇怔在那里,被充斥在周围的热闹繁华压迫到无法呼吸。

有扇门打开,出来身穿婚纱的路云和程月,她笑得灿烂无比,裹在一团轻烟素雾里,美得像朵流云,叫程旭:“阿旭,你觉得怎么样?”

她曾经是我的新娘。明宇悲哀地想,知道她会嫁给别人,可是蓦然见她穿着婚纱,新郎不是自己,仍然如中重锤,落差甚大,原来眼睛看到的和好像中的感觉,不一样。

路云抬头看到明宇,笑容凝固在脸上。程月看着明宇见到路云后倏然变白的脸,不明所以,又似有所悟。程旭是了解的,他知道他的伤痛。如果今天自己的位置与明宇互换,此中依然,这一羽孤单,细思量,凄凉是一般样。客厅里除了走去里间接电话的程妈妈,四个人心思各异,面面相觑。

明宇眼深如井,直视路云,“不要指望我恭喜。”明宇任性地不给祝福,说话声音空空的,“不要给我喜帖,我不会去喝你的喜酒。”

可以的,不给祝福,不喝喜酒,都可以,路云知道明宇不开心,可是她也知道不能对他的心情表示怜悯和歉意,因为他是那样骄傲的谢明宇。

程月迅速分析情况,自己的弟媳,难道是蓝宝石戒指的受领者?应该戴蓝宝石戒指的女人,嫁给自己的弟弟,戴了白金戒指,有点亏,对不对?

明宇吸口气,走到程月面前,“我来拿望远镜。”

程月安静地把装望远镜的盒子递给他,明宇嘟哝句谢谢,心情差,差到不想掩饰。他不愿意和程月多话,并且不愿与她有联系和纠缠,他只希望以后再也不要见到和程旭路云有关联的人,不要!

再凝视路云一眼,明宇的眼里浮了层水雾,闪着几星脆弱的光点,想说再见,可惜喉咙里哽着大硬块,那句再见,竟无法出口。这间喜气洋洋的屋子,明宇呆不下去,没有道别,退出。外面的阳光好刺眼,明宇眼里那层水光,在阳光下融化成一滴晶莹的水珠,他的灵魂失控。

“ALEX,ALEX!”后面追来程月,“我帮你叫车,你搬着东西不方便。”

“不用。”明宇看都不看她,绕过挡在身前的程月,抱着望远镜独自前行。从今后,明宇的生活里只有望远镜和星星。

程月惊在当地,因为明宇眼角那颗泪珠,老天啊,他居然会哭?!

程家的客厅,程旭站在窗口,看着远走的明宇,对路云说:“他很难过。”

“我知道。”路云靠在阿旭旁边,“可是我想,一切会过去的,他是好人,一定会幸福。”

程旭拥路云到怀里,抵着她的额头,说:“是的,就像我们一样。”

窗外,明宇的背影已经看不见了,路云知道,明宇会越走越远,淡出她的生活,了无痕迹。而今后的自己会很忙,忙着吸收新事物,忙着做阿旭的好妻子,忙着做好媳妇好女儿,可能,还会忙着做个好母亲。

当然,路云还没忘记那个赌约,就是程旭许下的那顿海鲜大餐。那天,路云去程旭宿舍等他下班,顺便帮他整理东西。他的宿舍有段日子没住人了,很乱。还堆着些子游的东西,CD,书籍,包括外套。程旭说要好好收着,想子游的时候,就穿他的外套去上班。

用一下午时间整理好杂务,开大窗户,雨后的空气干净清爽,路云烧壶开水,冲奶茶,用从子游那里学来的方法。煮好的奶茶倒进杯子,放好晾凉,程旭说五点钟回来。等他回来,凉凉滑滑地一杯喝下去,一定很舒服。

随手翻阅一本杂志,静静看一段句子,“他给了我整片的星空,好让我自由地来去,我知道我享有的是一份深沉宽广的爱,在快乐的角落里。才能从容地写诗、流泪,而日耀的园中,他将我栽成一株恣意生成的蔷薇,而我的幸福还不止如此,在他强壮温柔的护翼下,我知道、我知道啊我是一个受纵容的女子。”

啊,我就是个受纵容的女子啊,路云对自己说。在这个安静的午后,白窗帘被风鼓起,一波一浪地在窗前荡来荡去,空气里有着开水沸腾过那股特别的水蒸汽味道,混合着茶香奶香,闲闲地看一段文字,等自己心爱的人,幸福无形无状,不过如此,路云想流泪了。

门口钥匙声响,是程旭,大着嗓门:“我回来了。哇,跑得好热,有没有凉白开啊。”

路云没说话,坐在窗前,听着程旭的声音,眼眶湿润。程旭走来,径自灌奶茶下肚,似有所觉,低头看路云,“你怎么了?”

路云擦擦眼睛,问:“阿旭,你从来没对我说过‘我爱你’三个字是不是?”

程旭脸红,支吾:“对啊,对,没说过,那个……”

路云上前,环住程旭的腰,脸贴在他的胸口,“没关系,不说也没关系。”

哦,程旭放松点,他一向觉得“我爱你”三个字肉麻,不好意思讲。再说,自己不说,大家都知道,没道理不了不知道,总不至于她为这个不开心吧?拍拍路云的肩膀,“你为这个不开心吗?好啦,我一定说,不过你得让我先去洗个澡,我一身人情味咧,等下再抱抱。”

“人情味是什么?”

“就是……”程旭尴尬,“不了,我跑了一下午,浑身臭汗。”

路云含泪微笑,更紧的抱住程旭“没关系,没关系,你浑身臭汗没关系,不说也没关系,我来说,阿旭,我爱你,我爱你,很爱很爱很爱你。”

程旭愣住,良久,伸长胳膊,拥紧路云,“不了,我向你保证,虽然,不是每天都是大晴天,不过,大部分的日子,都有阳光。可能,我会很忙,可是,稻草人,我一定都会有时间,陪你晒晒太阳。”

路云半抬头,看着眼前这个宽容地给了自己整片天空,可以自由飞舞,发傻做梦,宁可自己淋雨也要保护自己周全的男人。记得好久好久前的一个雨季,他借了把伞给自己,他话语容貌隐在雨帘后面,看不清楚,无法记取。感谢上苍,即使岁月经年,终于,自己可以把那把伞还到他手里,而他温柔生动的面孔,落满星光的眼睛,离自己那么那么近,眉目清晰。他是程旭,这个名字,这个人,刻骨铭心,记住了,就不敢忘记。

当一切尘埃落定,繁华渐退,才发现,原来你一直住在这里,只要转个身,就看得到你。

尾 声

有没有听过一首歌曲?“你眼睛会笑,弯成一道桥,终点却是我,永远到不了。感觉你来到,是风的呼啸,思念像苦药,竟如此煎熬,每分每秒。我找不到,我到不了……”

是的,我找不到,我到不了。

沉默地走在每日经过的林阴路,大厅,走廊,穿着白制服,明宇过自己一成不变的人生。念来去,如水流,徘徊久,叹息浓,明宇到不了他的路云,到不了她的笑容,到不了她的温柔。他虽没牵住路云的手,却不能阻挡,偶尔,在一成不变的时光里想起她,想起她的小恶搞,米饭里埋着的芥末,杯子里的盐水,口袋里的果冻……不过,也就是想想,想想,到底,到底,到底是意难平。

程月的新工作是在医大的生物研究室,离谢明宇比较近。都是生活守时有规律的两个人,经常,他们在医大门口不期而遇,如同加利福尼亚的学生宿舍,他们淡淡地颔首致意,不同的是,他们会一前一后在林阴路下同行段路,无交谈,少言语。明宇基本上当程月透明。而在程月眼里,明宇安静如路边的木棉,一树夺目绚烂,燃烧无声。

程月曾有意无意向弟媳打听过谢明宇这个人。路云这样介绍:“是个温柔的王子,等灰姑娘出现的王子。”程月却觉得,谢明宇像是怀念公主的王子。最终,是知道的,有一种舞蹈,灰姑娘不能跳。其实,现实里的灰姑娘穿着玻璃鞋,站在晚风中等王子,等了很久很久,最后,轻轻对疲倦的南瓜车说:“我们回家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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