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每一天望海每一天相对
七月的时候,幼儿园开始放暑假。不过每年暑假,为了照顾那些上班不方便的家长,幼儿园仍然开放暑期班。路云和小令虽然患有严重的恋爱感冒症状,却没有假期。
每个星期三,子游来接小令去约会,风雨不改,雷打不动。子游用葱油卷饼和他自己的秘制卤蛋买通了守大门的老大爷,让他进出自如不需盘查,直接到教室找小令。
每个星期三,李素渔下午不是主班,会亲自来幼儿园接龙龙。星期三,有时候是子游先到,偶尔是素渔先到,遇到了就点头打个招呼。在教学楼下的那排浓阴下,他们悠闲地坐着,离得不远不近,态度不愠不火。
大多时候,那段不长的等待时间他们是沉默的。沉默也不见尴尬,他等他的女友,她等她的儿子。有时候也拣些有的没的来说,医院那些生老病死的欣喜和悲哀,那些纷纷扰扰的人事关系,说的自说,听的自听,笑的自笑。
子游每次来,手里总会有些可爱的小东西。像新鲜翠绿的苇草编制的蝈蝈蜻蜓啊什么的,有时候是卤蛋和小馅饼。零食和小东西大多送给李素渔的孩子龙龙,龙龙拿着那些小东西爱不释手。小令拿到的不多,不过谁会和一个孩子争呢?如果龙龙喜欢,小令全数给他也没关系。而每次,当素渔和子游独处的那小段时间,素渔从不问子游手里那些小东西的来处和用处,龙龙喜欢,也只是客气地少要一点,让龙龙道谢。
有一天,素渔有事情来得比较晚,龙龙下课了自然就跑去子游那里看有什么新奇物件。那天子游闲着,就向小令要些彩纸,亲手折叠成一把枪,很漂亮。龙龙得意透了,把折纸枪握在手里,眨巴着跟她妈妈一样漂亮的大眼睛,深呼吸,“哇,庄叔叔,可以给我吗?真漂酿(亮)。”
“给你,龙龙喜欢就拿去玩。”子游说的话里满是宠爱。
小令喜欢这样的子游。他每次对着龙龙都是这样带着宠爱的口气和眼神,很是迷人。小令私下里会想,子游以后会是好父亲。
有那样一把小东西在手,小孩子是得意的。龙龙哪里忍得住不向其他小朋友炫耀?小孩子总是不服输,爱攀比,也总会为此生出些事端。
一个小朋友说:“有什么了不起,我家电视里有孙悟空。”
另个女孩子说:“我家有电动猫咪和洋娃娃。”
又个男孩子说:“我爸爸给我买会喷火的枪。”
提到爸爸,龙龙不甘落后,拎着几乎从不离身的一只泰迪熊说:“我爸爸也给我买礼物。”
龙龙的小熊被伙伴们笑话,“你爸爸只给你买过小熊,别的都没有,我还有大炮。”
龙龙眨巴眨巴眼睛,就要哭,扬着手里最后的武器,“我还有庄叔叔给我的枪。”
就是这个让人妒嫉嘛,什么样子的枪市场上都可以买到,只有这手工的新奇啊。所以龙龙被群攻,“那个又不是你爸爸给你买的。”说着话,就有小朋友上去一扯,纸折的东西不牢靠,一下子枪杆就断了,龙龙大哭。小令见闹出了事儿,上前调停道:“王简明,去跟龙龙道歉。”
道歉没点用处,龙龙还是很伤心,拎着他的小熊和断了的纸枪,眼泪成对成双地掉,嘴里含混不清地念叨:“我的枪坏了,我要爸爸。”小令险些哭出来,不明白为什么就有人一定要选择出国去奔前程,留下老婆孩子这么凄惨。
子游上前抱起龙龙,不说话,没表情,看不透在想什么。小令应付来接孩子的家长,素渔就这个时间急急地赶来,不明白,“龙龙怎么了?”
“刚才和小朋友吵架,大家抢这把枪。”子游给龙龙擦眼泪,“小事情。”
龙龙见到妈妈,抽噎着,告状:“王简明,是、是大坏蛋,我以后不和他玩。”
子游随声附和:“没错,他是大坏蛋,最坏了,以后都不要理他。”
这句不要理他,龙龙第二天就忘了,子游却贯彻始终,并且变本加厉。
在又个星期三,子游带了一堆东西,纸折的小狗、青蛙、枪、坦克,并非全部出自他手,他闲闲地跟小令和来接儿子的素渔说:“我拉着程旭折腾了四个小时出来的成果。”那么多东西,全是龙龙的,龙龙兴奋得小脸都红了,骄傲到不行。
又又个星期三,子游带来的是新鲜出炉的海绵蛋糕,他自己烤的,还是闲闲的口吻:“我新买了微波炉。”
又又又个星期三,小令都看不下去了,是鲜嫩乳黄扑鼻芬芳又香又滑的芒果布丁。小盒子装着,龙龙坐在子游膝上,吃得无暇他顾。有几个孩子在旁边眼巴巴看,小令示意,大家一起分享。子游笑,很好看,伸食指对着小令晃晃,不、可、以!素渔站在旁边,低头给龙龙擦嘴。低头的一瞬,面色绯红。子游的用意很明显,他要龙龙即使爸爸不在身边也可以骄傲,他做到了。
小令事后埋怨道:“你心疼龙龙我知道,也不能跟小孩子较真啊,真是坏。”子游不多话,回宿舍拿另外一盒子布丁堵小令的嘴。
一次,路云趴在窗台上听隔壁班小令弹琴教小朋友们唱《世上只有妈妈好》,看见楼下树阴里等人的一男一女,在利用短短的时间下弹珠棋。大概子游输了,他轻轻摇头,斯文浅笑,儒雅清俊。夏天的午后闷热难当,不过素渔白衣绿裙,盘起长发,装扮得清爽凉快。透过树梢刷下的阳光照在弹珠上,闪闪烁烁的。他们少言寡语,彬彬有礼,恬淡悠然,像水粉的写意,凝固在黄昏的纸面。路云叹息,其实玩弹珠棋也很好啊,可惜明宇不喜欢,明宇玩围棋,所以,路云现在除了学英语,还得挪出点时间看棋谱。
暑假即将结束的时候,小令生日,通知路云,“不了,子游今天给我准备生日大餐,没有别的人了,就是他和他的老朋友程旭,来不来?”
路云当然前去,想约明宇,可惜明宇值班,这几天他忙得厉害。
小令却松口气,“你家那暴君要求多多,与他同桌吃饭我还真怕被吓得噎死,算了,不来也罢。”
小令的生日大餐是在子游宿舍的厨房里准备的,所以,他整洁的宿舍免不了惨遭女生荼毒。到处丢着零食水果,饮料点心。小令还把他的书籍CD翻得乱七八糟。
子游气死,对着散一地的宝贝CD鬼叫:“宋小令,你去烧饭,你去买醋,你去买米酒……”
小令和路云跟着叫:“好好好,那你学小鹿斑比跳我们就去买。”
程旭只知道跟着笑,把袋子里的东西一样样地拿出来放好。
冰箱里面有个子游亲自做好的奶油蛋糕,是给小令的,卖相不是十分好看。蛋糕上面的那只小动物是什么?路云和小令仔细辨认着。
“是羊吧?”
“不是的,没有角,猫?很像啊。”
“不是不是,是海豚。”
子游震怒,“拜托两位小姐,那是马好不好?小令,你不是属马么?”
“天,这是马?”路云几乎笑晕。
小令痛苦地反对:“我是属马,不过我属的马不是长成这个样子的。”
几乎是满足的,贪婪的,程旭的目光时不时地从厨房飘去那边的客厅,看着路云的笑容,听她的声音,这样的时光是天给的。程旭以为这辈子不可能有机会为路云做什么,比如说现在准备材料,为她料理些可口的菜肴。程旭发现,能为喜欢的人做件事情的时候,心情是最甜蜜和幸福的,所以,他每个步骤都做得仔细小心,像进行某种仪式,温柔而虔诚。
小令一直告诉路云说她的子游厨艺有多好有多妙,多有大师的风范,路云特别注意子游在厨房的表现,不过,好像不那么惊人嘛。
见他拿着几瓣蒜丢在砧板上,“阿旭,降龙十八掌。”
程旭一巴掌下去,蒜瓣碎裂开,崩出去的一星,掉在油壶里,这个,还不如用刀。
子游不以为意,继续,“阿旭,兰花拂穴手。”拿出豆腐。路云寻思,难道是雕豆腐?不是,就是切块,不过是把豆腐放在手掌上用刀切一块块直接入油锅里,油花飞溅,程旭稳如泰山,眉头都不皱一下。
子游存心给程旭制造机会,叫路云:“知道阿旭今天为什么这么卖力不?因为他是想讨好你,我们程旭可是很喜欢很喜欢你的哦,考虑一下,他可能比谢明宇更适合你。”
路云有些惊愕和尴尬,一时不好说话。倒是程旭拎把菜刀,效周星驰般大笑三声,转过身来道:“嘿嘿,被你们看出来了?你们知道得太多了。”拿刀背作势,对子游的脖子虚晃一刀。
小令率先哈哈大笑,路云也被逗乐。于是,子游的苦心就被程旭化解成一个无意设计的玩笑。一腔深情,如落花流水,再无痕迹。
转眼大家排排坐,举杯敬寿星的酒,路云酒量不好,还是喝了点;蛋糕卖相虽差,味道却棒得让人掉舌头,路云吃了点;菜,尤其是菜,路云不打算拿嘴巴说话了,忙着吃就OK。不过对于红烧茄子里的五花肉……路云为难,一向不爱肥肥的东西。好歹是做客,总不能像在家里那样丢去老爸的碗里或者丢在桌子上,对着筷子上的肉片,路云迟疑半天。
“女生都不吃肥肉,那给我好了。”程旭淡淡笑着,“我不怕胖,而且特爱吃子游烧的五花肉,所以不要浪费。”
“不好意思。”路云把那块肉从自己碗里夹到程旭的碗里。
“为什么她叫你不了?”程旭指指小令,总算有机会问到这个存疑于他心里很久的问题。
“那是我的外号,我外号就叫到不了。”路云说,又多夹一筷子辣椒炒肉。
不动声色的,程旭把辣椒挪到自己跟前,路云那里放了碟豆腐。记得路云胃不好,今天吃得太杂,还是少吃辣椒为妙。
想了想,程旭问路云:“我知道有首歌叫《到不了》,很好听。”轻声哼两句,“我找不到,我到不了……”
“对对。”路云高兴,“就是这首歌,所以我就叫了这个外号,那时候小令还和我抢呢。”
“我也是最喜欢这首歌了。”
“是吗?那你也要和我抢这个名字?”路云故意问程旭。
程旭吓一跳,“不,我没那个意思。”
小令和路云都乐了,“真是,逗你的。”
程旭带点羞涩,憨笑可掬,脸颊上的酒涡深深的,一口牙齿雪白。
好眼熟的笑容,路云纳罕,这人我以前见过吧?不过记不起来了。这样想着,她问程旭:“我们以前见过吗?”
程旭往嘴里扒两口饭,承认:“见过的,我和你相亲过一次,是同一战壕的战友。”
“这我当然知道,我是说相亲之前啊。”
“之前吗?”程旭喝口酒,“之前没有。”
子游快听不下去看不下去了。为什么人不可以是块石头?无血肉无思想,无反应无冲动无渴求?
“我是不是也可以像宋小令那样叫你不了?”程旭问路云。
“可以可以。”路云嘴里塞满红烧茄子,味道确实好。
程旭拿起酒杯,与路云面前的杯子碰了下,“不了,祝你快乐。”
子游站起来,端起汤碗,“我去加点汤。”
路云和小令有点喝大了,路云只记得是程旭送她回家的,其他的就印象模糊。早上起来,头很痛很痛,走到客厅,路野窝在沙发上吃薯片,路云散乱着头发,也学哥哥那样窝在沙发上,求救:“妈,我头好痛啊,怎么办?”
“妈不在。”路野回答。
“去哪里了?”
“和爸爸出去了。”
“怎么那么早?”
“不早了,现在都10点了。”路野放下薯片站起来去打开冰箱。
“什么?”路云骇叫,“10点了,怎么不叫我起来上班?”
“因为今天星期天。”
“哦。”路云放松,接过路野递过来的一个冰袋和一瓶水,“哥你好体贴啊,居然给我弄冰袋。”
“不是我,是昨天送你回来的那个程旭带来的,他说醉酒后头会很痛,敷个冰袋会舒服些,还要多喝点水。”
路云喝几口水,把冰袋敷在额头上,“嗯,果然舒服多了。”
见兄长闷闷地拿遥控开电视,一副百无聊赖半死不活的德行,还吃薯片,奇怪,为什么老哥吃薯片呢?他不是一直说薯片是毒药吗?吃了会发胖,今天是怎样?
“哥,你为什么吃毒药?”
“我失恋,不想活了,肥死正好。”
兄长失恋,司空见惯。他哪天不结束,反正每天也会开始啊,问:“你和韩国美女吹了?为什么?”
“因为她要吃泡菜我要吃沙拉,我们真的不合适,可是我们真的很相爱。”路野哀伤地嚼薯片,居然襥了一句:“在失恋之后,忘我之前,我们来吃薯片。”
路云不知该怎样安慰哥哥,而且,她还无良地认为,这样分也不错。路云和爸妈一样,传统地认为哥哥还是找个中国女孩子回家比较好。为免说多错多,就岔开话题:“好饿啊,怎么妈和爸还不回来?”
“他们没那么快。”
“啊?你又知道?”
路野愤愤,“爸妈说去买香槟回来,庆祝我失恋。”
路云忍不住大笑,头上的冰袋滑下来。
路野气,抓住冰袋丢去妹妹身上,“怎么都这样?好过分哦。”
路爸路妈真买了香槟回来,够夸张。路云不想再喝酒了,路野陪爸妈喝,老两口很有兴致,跟儿子干杯,“为庆祝你回归大中国而干杯。”
路野居然十分绅士地微笑,“谢谢爸妈。”
路云对哥哥又心疼又好笑,路家的户长路爸有打算,“路野,这个星期天去相亲吧。”
“啊?”路野吓死,这无异于晴天霹雳。
“啊什么啊?看我给你妹挑的那两个,明宇就不说了,连程旭也好得很,温柔敦厚,真想再有个女儿。等爸也给你挑一个。”
路野闷头喝酒不答话。
路云奇道:“爸,你见过程旭几次?怎么就知道人家温柔敦厚?”
“废话,昨天晚上不是人家送你回来的吗?你回来就睡了,我留他聊了一会儿,你忘了?”
话说路云是真不太记得,指望一个喝醉的人能记住什么?幼儿园的午休时段,明宇打电话来,路云一如既往地细碎嗦:“明宇,小令家的猫咪有生小猫咪,好小好可爱的,我打算去宠物衣店给小猫咪买衣服……”
“明宇,我哥哥居然失恋了,你信吗?他在家发神经都不去打理店里的事情了……”
“明宇,前天小令生日我们去他男友那里喝酒,我们都喝多了……”
“什么来的?你们喝多了?那你怎么回家的?”明宇追问。
“是小令男友的同事送我回家的,他叫程旭……”
明宇不高兴,怎么女生都这么笨的吗?居然有胆子在外面喝酒喝醉还被陌生的男生送回家?!现在什么年月,豺狼当道啊,决定今后都不许路云在外面喝酒。还有宋小令,真是带坏了路云。
幼儿园的阳台,路云晒太阳,是很热,可是现在自己正与明宇热恋,当然要多热一热。眯着眼睛,看着天上那轮炙热的太阳,傻笑。真好,热的空气,热的草木,热的汗滴,还有热的电话。有一个星期没见,很想他。
小令来找路云,因为她觉得自己不好,不能说有多不好,只是不太对劲,拉着在阳台上傻笑的路云回休息室,问:“不了,你觉得我哪里不够好?”
“什么意思?我觉得你哪里都好啊。”
“那身材呢?”小令刻意挺了挺胸。
路云惊吓,“是太平了点,那你想怎样,隆胸?”
“不是啊,”小令不耐烦,“我是说,你觉得我是个没吸引力的女人吗?”
路云迟疑,“你到底想说什么?”
小令烦躁地说:“前天晚上,我不是喝大了点吗?就留在子游那里了,可是你知道吗?我第二天早上醒过来发现,我和子游居然什么都没发生,这是不是太那个那个啦,哎呀,反正我就想,是不是我很没吸引力?”
路云调侃道:“那你是想发生点什么?”
小令脸红,“也不是啦,我是说应该发生点什么才对,但是没觉得说就要发生什么。”被路云问得越发烦躁,用手去抓头上的短发,最后结论:“难道我心理有问题?欲求不满?不是吧?”
路云笑,“人家子游是尊重你,你想哪里去了?听说,男女相处一夜什么都没发生,代表着,不是那个男人太爱你,就是一点都不爱你。子游一定是太爱你。”
“是吗?”小令半信半疑,想想后,决定还是相信路云,但又心有不甘,“我还是觉得自己不够好,去你哥野店健身啦。”
“野店营业暂停。”
小令奇怪,“为什么?野店都没休息过的。”
“因为我哥失恋。”路云把始末说给小令听,小令反应和路家二老一致,“呵呵,普天同庆。”
路野很气,因为大家对于他的失恋都没有表示同情,还要普天同庆。为什么都没人觉得他是真的伤心呢?为什么大家都觉得,他不是在认真呢?好奇怪,又不是谈恋爱的经验丰富,就代表他是在玩笑,没有付出。这次的女朋友回韩国,是因为女方家里为她安排了相亲。那女孩子在电话里向路野说再见,“对不起,我不想坚持,太累,爱情禁不起时间和空间的损耗,我们还是结束吧。”
看,又不是他路野要分手的?这次的恋爱只谈了三个月,他也不想啊。其实,他会心虚,也会害怕换女朋友的感觉。每次开始一段感情的时候,会惯性地考虑这次该如何分手,煞都煞不住。路野的人生,好像比任何人都热闹,都丰富,实际上比任何人都寂寞。结束时的孤独,是因为开始时已经孤独。
路野的人生理想,很小很小,他只是想找个能够相伴着共度一生的女孩儿而已。但每次的恋情都不能超过三个月以上,他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并不是他喜欢招蜂引蝶,路野是个还不错的男孩子,遇到了不错的女孩,自然会走到一起。最后分手,当然是因为不合适,总不能觉得相处起来不舒服还硬在一起是不是?他没有始乱终弃,真的没有,但没人相信。没人相信他路野阅尽千帆皆不是的最终目标,只不过是想找个好女人来结婚。他找来找去找不到,不是他路野的错啊。
看,没做错事情,居然还要逼着他去相亲?看样子,他只好努力振作。
第一天,路野放任地狠吃了一通。
第二天,他放开音响,没事找事地大扫除,路家是没有老鼠洞,估计有的话路野会一并帮老鼠家也打扫干净了。路云下班回家的时候见兄长整个人挂在阳台封闭窗的外面,表演特技般一手扶着窗框,一手擦玻璃。路妈脸都白了,没辙地站在阳台上,连声地念佛。路云也怕,走过去,细声细气叫道:“哥,还没弄好吗?”
“好了。”路野往玻璃上呵口气,再抹几下,动作麻利地挪几步,跳进来。
路妈见儿子没事,精气神全回来了,“我们家不是有多用拖把可以擦玻璃吗?要你舍生忘死地吊在那儿,没事儿找事儿地给我穷折腾……”
第三天路野不再打扫卫生,已经感悟到自己吃太多,忌口,积极地练习哑铃。中午时间劝妈妈也忌口,并说了用水果当午餐的各种妙处。路妈中午没烧饭,与儿子用草莓当午餐。
下午路妈在家跳健康舞的时候,路野很有创意地把健康舞改编成POP的节奏,当街舞来跳,还鼓动路妈一起学习着跳,顺便劝娘亲:“妈,你看你儿子我这般骨骼清奇,去相亲不是荼毒了我?”
路妈妈看着儿子,也是,确实不用沦落到相亲的地步,男孩子就这点比女孩子强,不怕遇人不淑。
晚上路妈妈烧饭时,觉得胃里冒酸水,中午那点草莓在胃里造反,街舞没学好,还搞得腰酸背痛。路野在洗澡,浴缸里点上精油,还怕不够香,硬是再喷了点CD的香水才算满意。失恋已经结束,伤感也已过去,想来相亲更属不必。路野心情不错,照旧穿得青山绿水,去会他的千娇百媚。理想不能轻易放弃,天下海海的女人,总能找到他的梦想的。
路爸交代老伴:“下次和你儿子说,草莓含果糖太高,吃多了一样发胖。”
数日后,明宇晚上来找路云。他最近忙,有些日子没见路云,一见面,先约法三章,严令路云今后禁酒。路云知道明宇是担心她安全,吐吐舌头答应了。之后明宇考功课,冷不防,一句英文甩过来:“how have you been getting along?”(最近好不好?)
路云没有偷懒,从容回答:“not so well,I miss you a lot.”(不好,我很想你。)
明宇胳膊靠在沙发上手撑着头,垂眼看着路云,眼睫毛长长地在脸上投了一小片阴影。感觉不错,女友在用功,比以前强太多,“really?well,if that's the case,then how do you miss me?”(哦,怎样想呢?)
小心的,路云答:“in a lot of ways. say,I kept wondering whether you would send me an e-mail..”(想很多,想你会不会给我电子邮件。)
这个很奇怪,明宇笑不出来,“e-mail?how did you come up with that?”(电子邮件,怎么会想到那个?)
磕磕绊绊的,路云拼命组织词汇,“us tlike the way it is in TV,a mail lies in my mail box by random,like a beautiful mistake.”(就像电视里的那样,我的邮箱里有一封寄错的电子邮件,像个美丽的错误。”)哗,好难。
明宇开始确定女人是没有逻辑的,“What?Do you mean that you'd like to have an e-mail from me,or you prefer to the wrong one sent by some body unknown?”(“什么?你是想要我给你电邮,还是要寄错的?”)
“不是不是。”路云不打算用英文了,根本讲不清楚,用中文,“我是说,看日剧里面的情节,女主角是接到一个投寄错了的电邮和男主角开始相恋的,所以希望你寄电邮给我。”
明宇哭笑不得,天啊,真是混乱,又是爱情游戏里的桥段?揉揉额头,耐心问:“你是想说我们目前还没有开始相恋要用电邮来开始,还是想说让我给别人电邮但是应该故意错发给你?又或者我给你电邮然后我错发给别的女人才够浪漫?”
路云昏头,明宇在说什么?怎么自己听不懂呢?半张着嘴就呆怔在那里。唉,真是傻,不过傻得很可爱,明宇的笑意就在唇边眼底逐渐地加深,伸手把路云拉到怀里,“你可真是笨。”
路云才说出话来:“明宇,你在说什么?我不过是很想你给我封情书而已啊。”
明宇不说话,只是把路云搂得更紧点。情书吗?免了吧,二十一世纪了啊,就住在同个城市,还用情书?杀了他也不可能的。
自从上次和明宇为了瘸子豆花吵架后,路云没再进去过那家豆花店。这日清晨,重踏进那半旧的门槛,闻见葱花,豆浆,烧饼油条的味道,亲切的感觉一如往昔。和老板打过招呼,意外的,路云在店里遇见程旭。
“你怎么会在这里?”路云从人堆里挤到他对面坐下。
老板娘给路云端来豆花蛋饼,奇道:“你们认识的?那你们聊,我去忙了。阿旭,帮我照顾路云啊。”
“好。”程旭答应。
“你和老板很熟?”路云更加意外,顺手拿过装辣椒油的罐子,往豆花里倒。
“嗯,以前在这里打过小工。”
“在这里打过小工?”路云大大惊奇,放下舀辣油的调羹,“你为什么会在这里打过小工?什么时候的事情?”
“那时候我还在读高中,住在附近的棚户区,家里比较困难,所以出来打点零工补贴些家用。”
“哦,难怪呢。”路云又拿起调羹继续舀辣椒,“难怪我有时候看你就会觉得你眼熟,我一定是在这里见过你,你都不认得我吗?我常在这里吃东西的。”
程旭没想到,自己居然有和不了同吃豆花的一天,不无感伤。盯着路云舀辣油的小调羹,都三匙了,这丫头还是这么爱辣椒,忍不住想照顾她,出言劝:“可以了吧?已经够辣了,吃多了胃里不会难受吗?
路云笑,“也是,我胃不太好,可又最喜欢吃辣的。喂,你还没说,你没觉得我很眼熟吗?”
程旭好无奈好无奈,期期艾艾的:“噢!是觉得眼熟。”
“是吗?真的?”路云故意整他,“那你和我相亲的时候怎么没认出来?没诚意!”
“我不是。”可惜程旭没啥幽默感,紧张辩解,“不是的,是那个……对啊!是那个……”
程旭的笨拙惹得路云发笑,“好啦,跟你开玩笑的,那么久了,认不出来也正常。我们不说这个,你今天来是怀旧的吗?”
“不是,我隔段日子就回棚户区去做义诊,有很多人没钱去医院看病的。”
“你做义诊?”路云真心赞赏,“你心肠真好,让人佩服。”
“这有啥好佩服的?不是啥大事儿,都是以前的老邻居。主要是这片棚户区即将拆除,我也是找机会回来看看。”程旭淡淡地说,心里加一句:顺便也回来这里看看能不能好运地见到你,即使见不到也可以想想你。
在这个城市里,每每与她相遇,却又每每错过,程旭不得不感叹,愿本无缘。每次想到与路云之间是否有缘的时候,其实是觉得他们之间最是无缘。即使他的到不了就这样坐在他对面,乐哈哈地大口小口十分不淑女地喝着豆花嚼着蛋饼,程旭仍然觉得自己离她好远,远得不得不狠狠地思念。
没人说话,没人唱歌,什么都是,什么都不是,可不可以像自己一直期盼的那样,在每个清晨都见到她,对她说:早上好。
“不了,早上好。”程旭听到自己这样说,说完立刻后悔,把眼前一粒剥好了皮的茶叶蛋塞进嘴里。
路云抬头看着程旭,不明白他干吗冷不丁地冒这句出来?不过自己也不能没礼貌,脆生生胡扯:“早上好,心情好,吃么么香。”
再次遇到路云后,程旭确定了一件事情,他这辈子可能没法摆脱她了,他的到不了。每见一次只有更多牵挂,根本没法慢慢忘记。只要想起那句很驴的问候,程旭就很想去撞墙。撞墙的时候大概也是笑的,因为听见路云清脆脆地说:早上好,心情好,吃么么香。程旭走火入魔,要拼命克制才不会在早上对见到的同事用这个调调。另外,见到路云后他稍稍放心了些,想来恋人之间的争吵仿佛豆花里的辣椒油,只是调味,没啥伤害,路云看起来不错,这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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