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选择合作伙伴
选择合作伙伴不能凭感觉,也不能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去做,必须要有端正的态度,必须从多方面审视自己,同时也必须对周围的环境和切身利益进行周密的思考。
为了避免麻烦,一开始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你就应该慎重。
大体来说,人们之所以需要合作伙伴,是出于这样的一些原因:
①资金问题。独自创业资金不够,希望大家能一起凑一凑。
②交情问题。大家本来就是好朋友,吃饭做事都在一起,一起创业也是件自然而然的事。
③资源问题。一个人如果拥有很好的资源,大家创业时就会自然而然地想到邀他入伙,以便利用其资源。比如很多人开饭馆时,都会想到邀请税务官员或者工商官员的亲戚或朋友入伙。又比如很多官员还在台上时,就有很多人打主意要与他们一起合伙创业;一旦这些官员离开官场,立刻就会有人将他们接人“市场”,这是因为有“背景”的人与自己在一起,不但可以带来某种管制上的方便,而且可以带来滚滚的客源和财源。
④专业能力。光有钱是不够的,还要找些懂管理、懂市场营销的人,方方面面的专业人才一起创业,创业成功的把握才会更大一些,这就是那些离职的外企“高干”,如吴士宏、唐骏等如此吃香的原因。一是因为他们见多识广;二是他们有专业能力,经过外企高职正规化的训练和熏陶,这些人的管理能力确实胜人一筹。
几个人合作起来创业,与单打独斗式的创业比较起来,其优势是十分明显的。比如说可以风险共担,在决策时可以群策群力,众人拾柴火焰高,创业资源更加充裕,人员调遣更加从容,可用资源更丰富,能使企业成长速度更快,效果更好。
什么是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一般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联合经营的企业,合伙人共同分享企业所得,并对营业亏损共同承担责任。它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共负盈亏,也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经营。其特点是规模小,资本需要量较小。
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就有很多的优点,主要是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提高。同时,合伙人对企业盈亏负有完全责任,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信誉。当然合伙企业也有其缺陷,主要存在于以下几方面:
①合伙企业是根据合伙人之间的契约而建立的,每当一位原有的合伙人离开,或者接纳一位新的合伙人,都必须重新确立一种新的合伙关系,从而造成了法律上的复杂性,通过接纳新的合伙人增加资金的能力同时也受到了限制。
②由于所有的合伙人都有权代表企业从事经济活动,重大决策都需要得到所有合伙人的同意,因而容易造成决策上的延误和差错。
③所有合伙人都对企业债务负有连带无限清偿责任,这就使那些并不能控制企业的合伙人面临很大的风险。
合伙人之间的合作的基础是什么
经营之神松下幸之助曾经说过:“用人的关键在于依赖,其他的都是次要的。如果对同僚处处设防,半信半疑,一定会损害事业的健康发展。”
合伙人的经营管理理念不尽相同,个人意见很可能不被其他合伙人采纳和接受。如果大家都能互相信赖,相互谅解,相信彼此都是为了把生意做好,自然不会搞出其他的事情。互相信赖是合伙成功的基础条件。当然,它是与疑而不用紧密联系的。如果一个人,你觉得他没有诚意、居心叵测、缺乏能力,总之和你心里的合伙人形象相悖就不能与之合伙,更不能与他相互信赖。但如果经过仔细调查和观察,觉得他可以信赖,是你理想的合伙人,就一定要推心置腹,充分信任。
信赖是对他人人格的尊重,是人与人之间最可宝贵的感情。没有信赖,就不能使他产生自尊,也就不可能使合伙人充分发挥他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当然,相信他人在生意场上是要冒一定风险的。然而,除非你不打算合伙,否则就必须相信你的合伙人。一定要有“用人不疑”的气度,才能使生意有更大的发展,千万不可疑神疑鬼。一个各怀鬼胎的合伙生意,决不可能做得长久。
合伙人应具备什么素质
1.重信守约
重信守约是宝贵的商业道德,也是合伙经营中对合伙人的基本要求。
原香港新鸿基公司总经理李兆基说:“诚信乃创业之本,育人为立国之基,融二者于一体,自能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经营之道,贵在把握时机,运用市场规律。既要勇搏善战,又需严谋明断;同时还应承担社会道义之责任,古今中外皆然。”
新加坡大华银行主席兼总裁黄祖耀说:“企业成功最重要的因素是:正直。待人正直,必能赢得对方的信任与忠诚。成功的华裔企业家,是建立在长期互利的基础上,而绝非短视及贪图小利。一言九鼎,讲到做到,这等企业家必获商界的尊敬,而商界必助他成功。”
曾经与人合伙,创立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的香港富豪郑裕彤在总结其创业的经验时,更是以“二十三字箴言”强调诚信的重要性。这“二十三字箴言”是:“守信用、重诺言,做事勤恳、处事谨慎,饮水思源、不见利忘义”。
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人的道德要求非常必要,也非常重要。人上一百,形形色色。我们所接触的人难免泥沙俱下,鱼龙混杂。如果在合伙企业中混入了不具备基本商业道德的人,很可能把企业的前途断送了。首先,内部的人防不胜防,“堡垒是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契约和制度规定得再详细、考虑得再周密,也免不了有所疏漏,为居心不良者留下可乘之机。其次,合伙人的革除比较困难。在合伙企业建立之后,如果发现了合伙人居心不良,不再愿意与他打交道,就通过让其退伙或散伙的方式解决,而这就会严重危及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很可能从此一蹶不振。
2.志同道合
“志”指的是目标和动机,从广义上讲包含创业者的需求层次,创业者建立企业的动机、目标以及创业者所确定的企业目标等复杂的内容。“道”在这里主要指的是与志相联系的战略手段和方法,是从整个企业发展的大背景下来讲的。著名企业家艾科卡选人的首要标准就是志同道合。他要求他的部下必须熟知他的领导作风,对他的管理办法能够彻头彻尾地贯彻执行。选择合伙人时,志同道合同样重要。
不同的创业者建立企业的目标和动机可能不同,而不同的目标动机会导致不同的经营战略和方法。中国有一句古话:“一年树谷,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用它来比喻制订企业目标的原则实在再好不过了。一个企业到底该怎样办,关键是要明白你的目的。如果你的目的是挣一年的钱,你要求的是很快的投资回报,那你的选择就是种粮食,你所有的战略设计就自然围绕它去制订。如果你是想做一个长久性的公司,做百年老字号,那么你的经营策略又有所不同。
应该说,在企业初创时期,目标还是一个暗藏的、朦胧的意识。因为你还很弱小,对瞬息万变的市场和企业还缺乏把握,一切都是在日后的发展中逐步明朗的。但是,你应该有一个目标。在开头的时候,人们的目标一定要互相配合,纵使未来目标会逐渐改变,但起初也该方向一致。
3.优势互补
合伙企业就像一架由多个部件组成的机器,各部件之间相互配合,互为补充才能使整台机器正常地运转。一个合伙人组合,如果各自都有各自的优势,而且互补性强的话,不仅能为合伙人自己发挥其优势提供更好的条件,还能产生单个人都不具备的新的力量,而使整体的能力得到加强。
最成功的合伙企业是由才能和背景不相同而能默契配合的人们创办出来的。
早已闻名遐迩的劳斯莱斯高级轿车实际上是由两位创办者的姓氏合并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