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悬疑追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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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噬心虫

村子本来叫做王村,村子大多数人姓王,虽说同姓一家亲,但同住一个村子,矛盾是难免的,盖二层楼的,因为房子太高,影响住在后面的人家采光的,不免打一架;兄弟间因为吃地的,打一架;孩子间打架,家长也跟着打架……但不管怎么说,这些都太稀松平常了。

直到大范围死人之后,村民们曾经聚到大队上开过一次会,那次村委书记颤抖地问大家:“大家真的不知道为什么吗?大家难道没留意到,事情就发生在那个穿黑衣服的魔术师走了之后吗?”

当时大家都打了个冷战。因为他们意识到,确实如此。有一天村子来了个穿黑衣的人,自称是魔术师。村里用喇叭召了村民们来看表演,因为山村里一向没有什么娱乐项目,所以几乎每家都去了。当时表演完已经晚上九点多了,那个魔术师在结束了最后一个表演后,忽然拿出一个金光闪闪的盆子,里面装了满满一盆鲜红鲜红的樱桃,那些樱桃在昏黄的灯下,散发着极其诱人的光。那个魔术师招呼大家过去吃,村民们平日里很少吃到樱桃,见状都蜂拥而上,将樱桃一抢而空。就在当天夜里,就死了几个人,后来接二连三地死人,村子里到处是挂着白布的人家,一时间气氛沉重,没人再像以前一样,死了人也吹喇叭请戏班子,他们没有心情,他们把死状极其恐怖的亲人们用床单被罩裹了,放进匆忙打制的棺材中草草下葬,不敢再出去。村支书用哆嗦的声音,在朝着四个方向的喇叭里,召集大家开会,人们才胆战心惊地出了门。

“那樱桃里有东西。”我道。

“对,是有东西,但害死人的,并不是那些樱桃,我刚才说了,是人心。”老头子把烟朝地上拧了两下拧熄了。

老书记说:“大家是不是发觉,自己平日里巴不得他死的人,都死了?”人群骚动起来,看样子,事实的确如此。老书记又说,既然如此,那大家以后好好相处,把以前的不痛快都忘掉,我们走不出村子,但也得活下去,以后咱们这个村子就叫和谐村吧,希望老天爷保佑我们这些已经犯下罪的人。

从那以后村子没人再那样奇怪地死去,村民心里明白,自己不经意冒出的希望别人死的念头,可能真的又会害死别人。大家一如既往地相处,村子恢复了热闹,人人脾气都好了不少,彼此之间彬彬有礼,交往起来十分谨慎。本以为噩梦就这样过去了,没想到几天前,村子里来了一个女人,她每家每户都去,然后村子又开始不断死人,自此没人再敢踏出家门一步,他们不再和任何人交流。

“那女人是什么人?”我问。

“不知道,她来找我时,蒙着脸,我没听见敲门声,她自己不知道怎么就进来了,她问我‘你知道,你……你儿子……是被谁害死的吗’?”老人说着,不禁哽咽,说不出话来。

原来老人儿子也那样死了。他擦着眼泪,继续说:“我说我不知道,那女人就说:‘我可以告诉你,你也可以用同样的方法报仇。你儿子的灵魂寄住在我这里,因为他很生气,自己没办法报仇,于是告诉了我,他希望你替他报仇,不然他的怨气无法消散,无法通往极乐。’说完她拿出一块拳头那么大的黑色石头,石头上面萦绕着一层绿光,我好像真的看见了我儿子的影子。”

等等,石头?什么石头,难道是寄魂石?我望向牧风,他一脸凝重,见我看他,便微点了一下头。也就是说,这寄魂石果然会收集冤魂,也就是收集怨气。那女人收集到了死去的那些有怨气的魂灵,并找到那些人的家属,告诉他们谁是凶手,希望他们为自己报仇。那些家属知道了真相,必定恨透了那些害死自己亲人的人,便利用同样的方法,诅咒对方死,如此循环往复,那整个家庭怕要死绝了。

“那您……”我很想知道老头最后是怎么选择的,然而他摇了摇头:“我对那女人说,我不会复仇,于是她就走了。”老人没有寻仇,不是不恨,而是不想再去毁灭。

“是噬心虫。”牧风声音低沉地说了一句。噬心虫?我和老人都看向牧风。他接着说:“那虫子的卵极小,像针尖那样小,你们吃的樱桃里肯定有这东西。这东西一旦进入人的身体,便会快速孵化,钻入心脏。这些小虫子之间没有共鸣,和它们产生共鸣的是母虫,且是同一母虫,这样宿主有什么邪恶的念头,这种虫子会通过它们自己的方式传给母虫,母虫又以同样方式传给寄住在被诅咒的人身上的子虫,子虫就会发动攻击,将心脏吃掉。”

世间竟有如此可怕的巫蛊之术,实在难以相信。“那那些想要逃走的人呢?”我问,他们为何走不出去呢?

“因为它们必须在母虫可控范围内。一旦离得相对较远,母虫便会发出警告,小虫就会咬断血管,令人七窍流血,他们走得越远,血管被咬断的越多,最后流血过多而死,但如果往回走,小虫便用自己产生的粘液修补血管。

所以,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找到母虫,这样它就无法再和子虫共鸣。它一定在村子靠近中央的位置。”牧风断言。

确实,唯有村子中央,才是绝佳的地理位置。

“村大队就是建在中间的。”老大爷在旁边补充道,牧风摇摇头:“大队都是人民公社化的时候建的,到现在都六七十年了,村子格局肯定变了不少。”说完就抬头看起了老爷子靠着的梧桐树,这棵树十分粗,有十多米高,老头子看着抬头看树的牧风道:“爬完了墙,又想上树,你们这都是什么记者,怎么跟电视里那种白白净净的不一样?”我尴尬地笑笑,老头子继续还在喃喃自语:“记者怎么还带狗却不带摄像机?话筒也就算了,连纸笔都不需要拿出来记记我说的话?你们是不是在骗我……”没等他念叨完,牧风就抛下句“容我上去看看”,说罢绕到老头子身后,自顾自开始“噌噌”爬起树来,只见他三两下,毫不费力就爬到了接近树尖的位置,站在树枝上,一只手抓着树干,一只手挡着夕阳的光,凝神眺望远处。不得不说,他的身姿,身材比例,以及容貌都是惊人的完美,就他现在这个姿势,拍下来就是一幅出色的摄影作品,他要是当模特,或者明星,想不出名都难。等等,我为什么要称赞他?他是一个生怕别人拖累他、喜欢讽刺人的人呀,帅个屎!想着我就翻了个白眼,黄黄坐在地上看着我,一脸的莫名其妙。

“我大概知道在什么位置了。”转眼间牧风都快爬下来了。在距地面三米左右时,他直接就跳了下来,要是我,绝对当场摔断腿。

“接下来,就看盖世妖犬的了。”只见他嘴角一扬,我脑补的景象是,他在舞台上作为主持人念完台词后,灯光一暗,他弯腰作有请状:“下面有请黄黄狗狗闪亮登场!”接着黄黄就屁颠屁颠聚集了所有舞台的灯光和观众的目光上场为大家表演小狗爬梯子。

“现在天有些晚了,我们吃点东西再去吧。”牧风直接问老头,老头虽然对牧风一直有意见,不过还是点头同意了:“今天我们先吃馒头咸菜,你们要真救了这一村子人,我杀鸡宰鹅。”

我看到牧风那货又要流口水了。